工伤保险条例系统解读课件
《工伤保险条例》系统解读课件
16
旧条例
新条例
旧《条例》 第三十四条、
新《条例》 第三十六条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 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 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 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 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 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 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 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 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 资;
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 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
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
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 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
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 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
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 严重,构成犯罪的,依
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 法追究刑事责任。
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9
旧条例
新条例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 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 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 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确定。
工伤保险基金逐 步实行省级统筹。
10
旧条例
新条例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 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 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 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保险待遇、劳动能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 力鉴定以及法律、法 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 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 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 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
最新版工伤保险条例解读PPT课件
点评:新修改的条例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 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的范围。今后,类似于 本案中陈某遭遇的工伤患者,既可以主张人身侵 权损害赔偿,又可以寻求工伤保险保障。新条例 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
故意犯罪
醉酒或者 吸毒
即通常所说的上班时间,下列时间段或时间点也 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
1、上下班途中的时间;2、因工外出的时间;3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正
案件回放
范某系某钢管厂职工,因其在工作中违章操作,造成 了右手粉碎性骨折,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 负伤,该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工伤职工“无 过错责任”原则,依法裁决钢管厂承担范某的工伤保 险待遇。钢管厂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 判决该钢管厂承担范某的工伤保险待遇。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原则上工伤的认定不追究员工本人主观有无过错,只要不是自杀或自残 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2.1 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 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 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 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2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 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
工伤保险基金全部为工
伤职工所用。
工伤保险条例系统解读课件
工伤保险条例系统解读课件一、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实施1. 工伤保险的定义工伤保险是保障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致残、因工死亡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家属权益的社会保险制度。
2. 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包括下列行业: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 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通信、电力、燃气等交通运输、邮政通信、能源供应等部门; - 矿山、建筑、机械等行业; - 其他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行业。
3. 工伤保险的实施机构工伤保险实施机构主要包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其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政策的制定、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的征收和支付。
二、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1. 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及其家属。
2. 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工伤医疗保险: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或部分的支付; - 工伤基本医疗期内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工伤职工接受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医疗期内,领取由企业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 工伤康复费:对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进行康复治疗,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伤康复费; - 工伤定期生活补助金:对工伤职工因工致残需要长期得到抚养的,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伤定期生活补助金; - 工亡抚恤金: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亡抚恤金。
三、工伤保险制度的收入和支出1. 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工伤保险的缴费主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费,作为个人缴费部分。
2. 工伤保险的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 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 - 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费用; - 工伤定期生活补助金; - 工亡抚恤金; -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PPT课件(PPT46页)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 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的期限: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康复
•
在德国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三个
部分。医疗康复。医疗康复是为了帮助职工恢复健康。职业康
复。职业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社会康复。
社会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回到社会,享受正常的社会生活。
•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工伤康复也是一种工伤待遇,虽然这
种待遇不是以补偿金的形式出现的,而是通过为工伤职工提供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
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 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
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工伤补偿的程序: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 定 按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
3、基金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
•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 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PPT课件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 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 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 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实用文档Biblioteka 工伤保险储备金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 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 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 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 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
实用文档
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
实用文档
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 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 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 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规定。
实用文档
职工工资总额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 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
工伤保险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构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 伤保险的监督工作,包括对工伤 认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查 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监 督检查,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
正常运行。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工伤保险规定的用人单 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进行 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追
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工伤保险制度 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满足劳动者的保障需求和社会发 展的需要。
02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覆盖人群
所有职工
01 无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
个体工商户,所有职工都应纳 入工伤保险范围。
临时工和实习生
02 对于临时雇佣的工人和实习生
,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也 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解决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 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未改正的,处以应缴工伤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基金来源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缴 纳的工伤保险费、政府财政补贴
和其他合法收入构成。
基金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接受财 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基金使用
《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解读PPT教学课件
2020/12/10
13
国法秘函〔2005〕312号
• 鉴于职业病的形成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考虑到
请示中提到广元市部分退休矿工退休前长期从事矿山 井下作业,在退休后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诊为职业病 的这一情况,我们认为,对这部分退休矿工可以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 体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处理。
2020/12/10
5
一、工伤的类型和认定
• 1、按与工作的关联性分为: • 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 • 2、按造成的结果分: • 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 • 3、按造成的原因分: • 职业病和事故伤害
2020/12/10
6
(一)认定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构成要件: • A、工作时间 • B、工作场所内 • C、工作原因
•
有天下班后,蔡某在公司内遇到了正在回家路上
的崔女士,又去争论退休待遇问题。结果几句话不和,
情绪激动的蔡某将崔女士打伤。
•
请问:崔女士能被认定工伤吗?
2020/12/10
11
• 4、患职业病的。
• 构成要件: • 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作出了职业病诊断结果 • • 问题: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如何解决?
2020/12/10
12
职业病的认定周期
张某在一家矿业公司工作,2007年8月离职,离 职体检时,张某没有职业病。2009年7月,张某体检 是发现自己患尘肺病。张某的家属以及村委会开具的 证明说明,张某自离开该矿业公司后,就一直在家务 农,没有到第三家单位工作过。
张某可不可以要求该矿业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政策 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培训课件
二、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较之旧条例,删除了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 形;增加了吸毒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南方律师
本讲座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简介 第二部分 条例对企业用工形式的影响 第三部分 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工伤事故
第一部分 新《工伤保险条 例》简介
《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10年12月2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 条例>的决定》修订。新条例共八章,六十七条,自2011年 1月1日起施行。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 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
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 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
提出认定申请 受理申请 作出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的救济:
三个主体可以申请认定:
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原为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
时限: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算。
方式: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18条):
(一)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
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 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2024工伤培训ppt课件完整版
生物因素
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职业健康检查与档案管理
上岗前健康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
了解受检者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评估是否 适合从事该工种的工作。
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及时 调离或安排治疗。
离岗时健康检查
健康档案管理
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 康状况。
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业史、职业 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 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 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
亡补助金。
其他待遇
如住院伙食补助费、外 出就医交通食宿费、停
工留薪期待遇等。
赔偿计算方法和支付流程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工伤人员的工资、伤残等级、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 计算。
支付流程
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用人单位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具体支付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核定、支付等环节。
事故报告与调查
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 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03
职业病防治与健康管 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放射性物质类
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
物理因素
噪声、振动、高温、高气压、 低气压等。
粉尘类
包括矽尘、煤尘、石墨尘、炭 黑尘等。
化学物质类
铅、汞、锰、镉、磷及其化合 物,苯、甲苯、二甲苯等。
07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 发展
本次培训重点内容回顾
工伤保险制度及政策解读
工伤认定与鉴定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及支付
工伤预防与康复
详细阐述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概 念、保障范围、缴费标准、待 遇支付等相关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PPT课件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 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伤害。
以上对象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的权利。
3
特殊情况
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 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 险责任。
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发生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安装配置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等费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登记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认定工伤申请材料在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证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进行受理不符合管理范围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0天内送达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及单位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依照本规定被认定视同为工伤的人员,与用人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按照规定享 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以后再旧伤复发的,不再认定视同为工 伤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例系统解读课件
工伤保险例系统解读课件本课件主要介绍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保险对象、保险标准、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及保障、理赔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1.1 工伤保险的概念和作用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从职工工资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保险费,按照受保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其作用在于为工伤职工提供治疗、恢复、赔偿等多方面的经济保障,保障已经发生的工伤及其后续影响,同时也具有预防新的工伤事件的作用。
1.2 工伤保险的主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是国家对职工团体及其成员实行的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
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保障法》、《工伤保险条例》和《保险法》等。
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管理和调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1.3 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全民制度和企业职工制度。
其基本要求为:保险责任明确、保障范围广泛、资金来源充足、管理流程规范、服务质量高效。
二、工伤保险的保险对象工伤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指基本全民工伤保险制度中,受雇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工人、农民工和其他拥有劳动收入,并在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另外,企业职工同时还需要参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其保险对象包括正式聘用、临时用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在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
三、工伤保险的保险标准3.1 工伤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的参保标准是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的工人、农民工(包括转业干部、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均应参加工伤保险。
3.2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向社保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比例为0.5%。
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每月应缴纳的保险费的计算基数。
缴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3倍本地区平均工资标准。
3.3 工伤保险的参保年限工伤保险的最低参保年限为1年,参保年限满1年但未满10年的职工,享受1年综合工资的80%的工伤保险待遇;参保年限满10年的职工享受综合工资的100%的工伤保险待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伤保险条例系统解读课件
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国国务院于2003年8月27日发布的一项法
律规定,对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保
险保障。
本次课件将从条例的基本概念、保险对象、保险范围、保
险责任、保险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基本概念
1. 工伤保险:是指职工遭遇意外或者罹患职业病与用人单位建
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职工缴纳保险费,由保
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或者给予职工一定的赔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 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造
成的职工的意外伤害或因职业病引起的劳动力丧失和死亡的事件。
3. 职业病:是指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工作人员接触、吸入、
摄入、注射具有毒性、放射性、危险性物质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身
体发生疾病。
4. 保险机构:指国务院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的主管部门指定、批
准的保险公司、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等。
二、保险对象
工伤保险的保险对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
1. 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
2. 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的;
3. 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三、保险范围
1. 工伤医疗保险:支付职工本人因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医疗
费用、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
2. 工伤待遇保险:在职工因工死亡、因工致残或者护理期满后的,依法给予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属一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保险责任
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按照
规定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
2. 保险机构的责任:保险机构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工伤鉴定,
并依法对职工进行工伤医疗保险、工伤待遇保险赔付。
3. 职工的权利:职工有权基于工伤保险法规向用人单位申请工
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职工有权获得工伤医疗保险、工伤待遇保
险赔付。
五、保险费
1. 保险费的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保险机构缴纳工伤
保险费,保险费的缴纳以公司为单位,按照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龄、性别、工种等因素综合计算。
2. 保险费的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是保险费的收入来源,该基金
由保险机构按照比例缴纳。
3. 保险费的支出: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工伤职工的医疗、康
复和生活费用等方面。
综上,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险保障,规定了工伤保险的保险对象、保险范围、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等方面的内容。
使用本法规定,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职工可以获得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等一系列的保险赔付,可以有效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