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计比对校验规程
电子温度计计量校准规范
电子温度计计量校准规范1.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电子温度计的计量校准规范,以确保所测量的温度准确可靠。
电子温度计是用于测量温度的仪器,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和科学领域。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电子温度计的校准工作。
2.定义2.1 电子温度计:指能够通过电子元件测量温度的仪器或设备。
2.2 校准:指通过对电子温度计进行比对和调整,来确保其测量结果与一个已知标准的温度值保持一致性。
2.3 校准规范:指对电子温度计进行校准的标准和要求。
3.校准设备和环境3.1 校准设备:校准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应具备合适的精度和可靠性,确保校准的准确性。
3.2 校准环境:校准应在恒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包括温度、湿度和压力等参数的控制,以减小环境因素对校准结果的影响。
4.校准程序4.1 校准前准备:校准人员应检查电子温度计的完整性和正常工作状态,以确保其可以进行准确的校准。
4.2 校准方法:根据电子温度计的类型和特性,选择合适的校准方法,包括比对法、梯度法和模拟法等。
4.3 校准不确定度评定:校准人员应评估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并记录在校准证书上。
5.校准频率和报告5.1 校准频率:根据电子温度计的使用情况和要求,确定合理的校准频率,并记录在校准计划中。
5.2 校准报告:校准人员应编制详细的校准报告,包括校准日期、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和校准人员签名等信息。
6.校准记录和管理6.1 校准记录:校准人员应记录每次校准的详细信息,包括电子温度计的型号、序列号、校准结果和校准证书编号等。
6.2 校准管理:校准人员应建立合理的校准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温度计的校准工作按要求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7.校准文件和认可7.1 校准文件:校准人员应编制相关的校准文件,包括校准规范、校准程序和校准报告等。
7.2 认可:校准人员和实验室应符合相关的认可标准,确保其具备进行电子温度计校准的资质和能力。
8.结论本文档制定了电子温度计的计量校准规范,对校准设备和环境、校准程序、校准频率和报告、校准记录和管理、校准文件和认可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保证电子温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05温度计校准规程
对现场品管使用温度计进行校准,以确保使用中的温度计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职责与权限品管室负责对使用的温度计进行校准实施。
3.工作程序3.1校正频率:每日一次内部校准;每年一次外部检定。
3.2相关工具:3.2.1 不锈钢容器(容器面积大于100mm2,深度大于80mm)3.2.2 碎冰(没有添加物的纯净水制成的冰)和纯净水。
3.2.3多功能电炉3.2.4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3.3操作方法:3.3.1冰点校准:适用于检测用温度计。
3.3.1.1向不锈钢容器内加入碎冰,然后加入纯净水。
3.3.1.2 冰∶水的比例约为四分之三∶四分之一,冰水总量至少为容器容量的60%(冰水混合物应有较多的可视碎冰),稳定3分钟。
3.3.1.3将需检测温度计与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同时慢慢伸入冰水中。
3.3.1.4用温度计轻轻搅拌冰水,但不可接触容器内壁,当温度计所显示的数据处于稳定后,读数并记录。
3.3.1.5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1.6最大允许偏差:±0.5℃。
3.3.2沸点校准: 适用于检测用温度计。
3.3.2.1向不锈钢容器内加入纯净水,煮沸。
3.3.2.2将需检测温度计与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同时慢慢伸入沸水中。
3.3.2.3温度计不可接触容器内壁,当温度计所显示的数据处于稳定后,读数并记录。
3.3.2.4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2.5最大允许偏差:±0.5℃3.3.3.1将经过较准的手持电子温度计放于悬挂的电子温度计同一点,进行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3.2 最大允许偏差:±0.5℃4.相关记录[温度计校准记录]修改记录。
温度计校准方法与记录
温度计校准方法与记录一、温度计校准方法:1.常规校准法:将温度计直接放入温度已知并稳定的标准温度源中,如:冰点温度(0℃)和沸点温度(100℃)的水,等待温度计读数稳定后进行校准。
这种方法适用于传统温度计,如水银温度计和酒精温度计等。
2.比对校准法:使用已校准的参考温度计与待校准温度计同时放置于相同的温度源中,待温度读数稳定后,比较两个温度计的读数差异,并进行校正。
这种方法适用于电子温度计和红外温度计等。
3.精密校准法:将温度计放置于严格控制的恒温水槽或恒温油槽中,通过改变槽内温度并记录温度计读数,绘制温度计响应曲线,从而确定温度计的非线性、滞后和灵敏度等性能指标。
二、温度计校准记录过程:1.记录校准环境:校准时需记录环境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环境因素,以排除环境对温度计测量的干扰。
2.校准前准备:将校准用的温度计放于稳定温度源中30分钟以上,使其达到与环境相同温度。
3.进行校准:按照选择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记录校准的日期、时间、环境温度和湿度等信息。
4.记录温度和读数差异:根据校准环境的要求,调整温度源的温度,记录温度计的读数和标准温度源的温度值。
重复多次,以获得稳定的平均值。
5.统计分析:计算温度计的测量误差,可以采用平均偏差、标准偏差和置信区间等统计指标进行分析。
6.修改校准结果: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对温度计的读数进行修正,以提高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7.校准结果记录:将校准的日期、时间、温度源的温度值、温度计的读数值、校准结果和校准人员等信息详细记录下来,保存在校准记录表中或电子文件中。
8.定期复校:对温度计进行定期的复校,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持续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结:温度计的校准是确保其测量结果可靠的关键步骤。
根据温度计的类型和使用环境的要求,可选择不同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
在校准过程中,需要记录校准环境、温度和读数差异等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和记录。
温度计校准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复校,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温度计校准规程
温度计校准标准1 范围适用于新购置和使用中的,测量范围为-30℃(不含)~300℃的工作用温度计的校准。
2 温度计的分类根据分度值和测量范围不同,分为精密温度计和普通温度计,见表1。
表1 温度计的分类℃3 环境要求环境温度25±10℃。
4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见下页表25 校准方法5.1 将标准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垂直插入槽中,插入前应注意预热(零上温度计)。
恒温槽恒定温度偏离检定点控制在±2℃以内(以标准温度计为准),再缓慢调整至检定温度。
5.2 温度计在恒定的恒温槽中要稳定10分钟(水银温度计)或者15分钟(有机液体温度计)方可读数。
读数过程中标准温度计的温度波动不得超过0.2℃。
读数要迅速,时间间隔要均匀,视线应与刻度垂直,读取液柱弯月面的最高点(水银温度计)或最低点(有机液体温度计),读数要估读到分度值的1/10。
5.3 温度计采用比较法在三点以上进行校准:用一支标准水银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处于同一恒定温度下,读数比对。
校准顺序:以零点为界分别向上限或下限方向逐点进行。
校准点间隔如表3。
5.4 精密温度计读取四次,普通温度计读数两次,其顺序为标准、被测1、被测2、被测n,然后再相反顺序读回到标准,最后取算术平均值,分别得到标准温度计及被检温度计的示值。
表2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表3 温度计校准点间隔5.5 修正值的计算: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实际温度 = 二等标准标准水银温度计示值 + 该点的修正值被校温度修正值 = 标准温度计的实际温度 - 被检温度计示值6 校准周期检定周期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
内挍周期为六个月,出现异常时也应进行内挍。
7.注意事项水银温度计应尽可能浸没在恒温槽中,校准时环境不符合规定时,其露出的液柱按下式进行修正(一般可忽略不计):。
温控设备比对标准操作规程
温控设备比对标准操作指导书1.操作步骤1.1.周期要求:每6个月1次1.2.比对准备工作1.2.1.在校准合格周期内的热电偶;1.2.2.在校准合格周期内的计时器;1.2.3.约50ml容量的可立离心管;1.2.4.封口膜;1.2.5.70%甘油(由甘油:蒸馏水按70%:30%混合);1.2.6.蒸馏水;1.2.7.待比对的控温设备。
1.3.比对操作1.3.1.冰箱1.3.1.1.以冰箱温区为单位,准备相应数量的监测终端1.3.1.2.制作监测终端1)离心管盖子中心处打孔,孔径宜小不宜大,足够热电偶探头穿过即可;2)向离心管中加入约50%~70%容积的70%甘油;3)将热电偶探头经过小孔,浸没于70%甘油中;4)用封口膜封闭小孔。
1.3.1.3.通过已比对的温度计,将冰箱冷藏室基准温度调至4℃,冷冻室为-20℃;1.3.1.4.将制作好的监测终端放入冰箱对应位置(避免直接触及冰箱壁面),静置平衡过夜。
此步骤为确保70%甘油温度与冰箱一致,夜间平衡过程因几无人员开闭冰箱门,效果较有保障,白天亦可进行。
1.3.1.5.在开始、15分钟、30分钟时,记录各监测点读数;1.3.1.6.回收并清洁探头,关闭热电偶。
1.3.2.热板/水浴1.3.2.1.介质准备1)热板:用合适的容器盛装蒸馏水(例如1.5mL管),置于热板上;2)水浴设备:使用新蒸馏水填充槽体。
1.3.2.2.将温度调节至所需比对值,让蒸馏水达到测试点后,平衡1小时以上;1.3.2.3.将热电偶探头浸没于蒸馏水中;1.3.2.4.在开始、15分钟、30分钟时,记录各监测点读数;1.3.2.5.回收并清洁探头,关闭热电偶。
1.4.结果计算1.4.1.计算所有测试点的平均温度读数;1.4.2.校正的测量温度(在每个测试点)= 测试温度 + 校正因子;1.4.3.总体变化= 最大测量温度(在每个测试点) - 最小测量温度(在每个测试点)1.5.合格标准1.5.1. TCEs的校准温度。
温度计校验操作规程
温度计校验规程1.0目的藉由对量规仪器的校验、保养与维护,以确保结果的一致性、可靠性,促使本公司之量规仪器能有效的使用,并更好的管理。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内校量规仪器。
3.0权责:3.1品保单位:3.1.1校验规范的制定、增订与修正。
3.1.2依校验计划执行校验工作。
3.1.3随时巡检,发现量规仪器未经校验管制或校验过期,及时处理。
3.1.4量规仪器发生异常时,督促相关部门追查检验的质量,必要时反应给客户。
3.1.5标准件的评估与请购,标准件的保养。
3.2使用单位:3.2.1量规仪器之日常保养及维护。
3.2.2量规仪器异常状况的反映。
3.2.3指派仪器负责人,协助仪校室管理本部门仪器。
3.3PTE单位:产线量规仪器异常的处理及量规仪器内部保养的执行。
4.0定义:4.1校验:定期将量规仪器与标准仪器作一比较,如误差不在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范围时,将其加以调整,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
4.2内校:量规仪器之校验由仪校室执行。
4.3标准件:追溯至“国家二级标准”以上之量规仪器,并作为厂内量规仪器之校验依据。
4.4追溯:籍由一步一步的往上与较精确的标准比较、校验以建立量测仪器、标准物质或测量的有效校验观念,通常最终会参考于国际或国家基准。
4.5合格: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完全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
4.6不合格: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不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
4.7限定使用: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仅有小部份不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且所量测之项目不占重点,输出讯号或量测值仅供参考,不影响质量制定,不做数据管制者。
5.0温度计(Thermometer)校验方法:5.1校验项目:温度(100℃,200℃,300℃,400℃)5.2标准仪器:标准温度计5.3校验步骤:5.3.1确认标准温度计的校验有效期是否过期,过期则不能做标准件使用。
5.3.2将辅助校验仪器电烙铁分别设置到校验点。
温度计比对操作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管理,保证公司检验、生产及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进行比对的温度计。
2.术语:无
3.职责:
3.1.质控科负责比对各科室需要进行比对的计量器具、结果判定及测定报告的保存与归档。
4.工作程序:
4.1.用于比对的标准温度计:标准温度计经国家计量检定部门强检合格。
4.2.比对周期:每半年比对一次。
4.3.将标准温度计与需要比对的温度计同时置于相同的正常工作环境下,至温度稳定为止,分别读取,并做记录。
4.4.比对结果判定
4.4.1.根据公司目前冷储仪器、设施设备对温度的要求,规定需比对的温度计与标准温度计误
差在区间[-0.5,+0.5]内为合格。
4.4.2.若超出合格范围,需要更换温度计。
5.记录表式:
5.1.《温度计比对记录》(记录编号:PAFC-HLZK-SOP-EQ03-01-R01A)
6.相关文件:无
6.1.《衡器、量器控制程序》(记录编号:PAFC-HLGS-SMP-EQ02)
7.相关记录:无
8.附件:无
本文件涉及部门:质控科
温度计比对记录
记录编号:PAFC-BXZK-SOP-EQ03-01-R01A 标准温度计编号:强检有效期至:
本记录保存10年。
温度计校准规程
温度计校准标准1 范围适用于新购置和使用中的,测量范围为-30℃(不含)~300℃的工作用温度计的校准。
2 温度计的分类根据分度值和测量范围不同,分为精密温度计和普通温度计,见表1。
表1 温度计的分类℃3 环境要求环境温度25±10℃。
4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见下页表25 校准方法5.1 将标准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垂直插入槽中,插入前应注意预热(零上温度计)。
恒温槽恒定温度偏离检定点控制在±2℃以内(以标准温度计为准),再缓慢调整至检定温度。
5.2 温度计在恒定的恒温槽中要稳定10分钟(水银温度计)或者15分钟(有机液体温度计)方可读数。
读数过程中标准温度计的温度波动不得超过0.2℃。
读数要迅速,时间间隔要均匀,视线应与刻度垂直,读取液柱弯月面的最高点(水银温度计)或最低点(有机液体温度计),读数要估读到分度值的1/10。
5.3 温度计采用比较法在三点以上进行校准:用一支标准水银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处于同一恒定温度下,读数比对。
校准顺序:以零点为界分别向上限或下限方向逐点进行。
校准点间隔如表3。
5.4 精密温度计读取四次,普通温度计读数两次,其顺序为标准、被测1、被测2、被测n,然后再相反顺序读回到标准,最后取算术平均值,分别得到标准温度计及被检温度计的示值。
表2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表3 温度计校准点间隔5.5 修正值的计算: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实际温度 = 二等标准标准水银温度计示值 + 该点的修正值被校温度修正值 = 标准温度计的实际温度 - 被检温度计示值6 校准周期检定周期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
内挍周期为六个月,出现异常时也应进行内挍。
7.注意事项水银温度计应尽可能浸没在恒温槽中,校准时环境不符合规定时,其露出的液柱按下式进行修正(一般可忽略不计):。
温度计、温湿度计校验规范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了确保温度计、温湿度计在使用期内能维持其精密度和准确度,以保障品质,特制定本标准。
2.0范围本公司之温度计、温湿度计之校正。
3. 定义无4.0权责校正人员:品保部仪校人员。
5.0内容5.1校正温度计、温湿度计是用国家级上试验室校正合格之温度计、温湿度计进行比对的过程。
5.2校正条件5.2.1经外校合格之温度计、温湿度计。
5.2.2环境条件:温度25±3°C温度65±15﹪。
5.2.3辅助工具:高温烤箱,恒温恒湿机等。
5.3温度计、温湿度计每半年校正一次,新购或经维修之温湿度计须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
5.4温度计、温湿度计校正过程5.4.1检查温度计、温湿度计是否正常,有无损伤.如不正常或损坏则修后在校,无法维修则申请报废。
正常则进行校前准备。
5.4.2将待校温度计和外校合格温度计同时放于烤箱设定温度下,1-2小时后测不同的5个烤箱设定温度点,将数值记录于《温度计校正记录表》上,比对待校温度计和外校合格温度计之间的差值(5个标准点是45、65、85、105、125)以上标准测试点是根据我司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定义的。
5.4.3将待校温湿度计和外校合格温湿度计同时放于恒温恒湿机设定温湿度下,1-2小时后测不同的5个恒温恒湿机设定温湿度点,将数值记录于《温湿度计校正记录表》上,比对待校温湿度计和外校合格温湿度计之间的差值(温度5个标准点是5、15、25、35、45湿度5个标准点是10%、30%、50%、70%、90%)以上标准测试点是根据我司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定义的。
5.5校正结果5.5.1温度计校正的允许标准为:±3C°。
5.5.2温湿度计校正的允许标准为:温度±3C°湿度:±5﹪。
5.5.3校正合格之温度计、温湿度计在适当的位置上贴上校正合格标签。
5.5.4校正不合格之温度计、温湿度计须贴上停用标签,并通知使用单位,能维修的送维修,维修好的再校正合格后才能使用,如不能维修的申请报废。
温湿度计比对程序
温湿度计比对程序
1.目的:保证温湿度计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本中心未经计量部门检定的温湿度计。
3.职责:
3.1科室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比对工作;
3.2各专业小组配合科室进行比对工作。
4.比对方法:
将一经过检定的温湿度计与需进行比对的温湿度计置于同一房间内(房间环境温度:10-30℃)进行测定,每半小时记录一次,重复测定三次并记录。
5.结果判断:
用于冰箱温度监控的被测温湿度计与经检定的温湿度计,每次测定温度误差不超过±1℃者为合格,有一次超过±1℃为不合格。
用于环境温度监控的被测温湿度计与经检定的温湿度计,每次测定温度误差不超过±2℃者为合格,有一次超过±2℃为不合格。
6.比对时间:
每年7月份由设备科负责送计量部门检定;未经计量部门检定的由科室安排比对时间(检定完成后一星期内),比对周期为12个月。
7.相关记录表格
《温湿度计比对记录表》
温湿度计比对记录表
2.及时记录及时分析,计算好修正因子。
温度计比对标准程序
1.目的:保证温度计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本科室未经计量部门检定的温度计。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比对工作;
3.2各业务科室配合设备管理员进行比对工作。
4.比对方法:将一经过检定的温度计与需进行比对的温度计置于同一房间或仪器设备内进行测定,每半小时记录一次,重复3次并记录。
5.结果判断:
5.1用于冰箱、培养箱温度监控的被测温度计与经过检定的温度计,每次测定温度误差不超过1℃为合格,3次中有1次超过±1℃即为不合格。
5.2用于环境温度监控的被测温度计与经过检定的温度计,每次测定温度误差不超过2℃为合格,3次中有1次超过±2℃即为不合格。
6.比对时间:
每年由本院设备科按计划安排温度计校准时间,在收到校准报告后即可对其他未校准的温度计进行比对,比对周期为12个月
7.相关记录表格:
JYK-JL-TY-35-03《内部定量比对试验数据记录及结果评价表2》
8.附表
温度计比对标准程序
组比对日期:
已校准温度计记录编号:
比对人:
比对日期:。
数字温度计校准规程
数字电子温度计校准规程1.目的规定了本企业数字电子温度计的内部校验方法和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所有数字电子温度计的校验。
3.职责质量部有计量检定资质的人负责按此规程操作并填写记录;质量部计量管理员根据合格的检定记录发放校验合格签,并更新校验台账。
4.引用文件:JJG 130-2011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JJF(苏) 95-2010 数字电子温度计检定规程JJF(浙) 76-2004 数字电子温度计检定规程5.概述数字电子温度计由温度传感器(探针)和数显仪表所组成,用于温度测量。
温度传感器主要有热电偶、热电阻、半导体温度传感器、集成温度传感器等。
温度计的基本工作原理如下:传感器感受被测温度的变化输出一个电信号值,经信号处理后由数字显示器指示出被测温度值。
按使用功能来划分,温度计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形式:(1)只具有显示功能;(2)既具有显示功能,又具有数据存储、记忆等功能。
6.要求6.1外观要求:外表外露部件(端钮、面板等)不应松动、破损;数字指示面板不应有影响读书的缺陷;外接传感器引线必须接触良好;温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数字显示不应出现间隔跳动的现象,小数点、极性和过载的状态应正确。
6.2环境要求:6.2.1环境温度:20℃~35℃;6.2.2相对湿度:30%~75%;6.2.3除地磁场外无其它外界电磁干扰;6.2.4无腐蚀性环境;6.2.5电子温度计自身要求的其它环境要求。
6.3与标准温度计比较的温度示值误差应在允许范围内7.操作规程7.1准备工作7.1.1环境要求:环境温度在20℃~35℃。
7.1.2设备准备:7.1.2.1恒温水浴槽:将电热恒温水浴槽设置为40℃,待水温稳定后备用。
7.1.2.2标准温度计:确保有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并仍在有效期之内的温度计(电子温度计或玻璃温度计)。
7.1.1.1.冷冻柜:正常使用的冰柜或带冷冻柜的冰箱,温度在-30℃~8℃之间。
药店温湿度计比对操作规程
NO:16
1.目的:为了对未经检定或校准的总部或门店的温湿度计,和已经检定或校准的温湿度计进行比对,保证温湿度计的准确有效使用,制定本操作规程。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3.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店未经计量部门检定的温湿度计。
4.职责:
4.1质管员负责对本店未经检定或校准的温湿度计的收集和比对,进行记录和确定比对结果;
4.2养护员负责店内温湿度计的日常维护。
5.比对方法:将一经过检定的温湿度计与需进行比对的温湿度计置于同一房间内(房间环境温度:10-30℃)进行测定,自上午8:00起,每一小时记录一次,重复测定三次并记录。
6.结果判定:
6.1用于冷藏柜温度监控的被测温湿度计与经检定的温湿度计,每次测定温度误差不超过±1℃者为合格,有一次超过±1℃为不合格。
6.2用于阴凉柜和陈列环境温度监控的被测温湿度计与经检定的温湿度计,每次测定温度误差不超过±2℃者为合格,有一次超过±2℃为不合格。
7.比对时间:
每年定期由质管员组织本店温湿度计的比对工作,比对周期为12个月。
8、不合格处理:对于超过结果判定的温湿度计,要求不再使用,进行更换。
9.相关记录表格
《温湿度计比对记录表》
- 1 -
《温湿度计比对记录表》
- 1 -。
温度计校验操作规程
温度计校验规程1.0目的藉由对量规仪器的校验、保养与维护,以确保结果的一致性、可靠性,促使本公司之量规仪器能有效的使用,并更好的管理。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内校量规仪器。
3.0权责:3.1品保单位:3.1.1校验规范的制定、增订与修正。
3.1.2依校验计划执行校验工作。
3.1.3随时巡检,发现量规仪器未经校验管制或校验过期,及时处理。
3.1.4量规仪器发生异常时,督促相关部门追查检验的质量,必要时反应给客户。
3.1.5标准件的评估与请购,标准件的保养。
3.2使用单位:3.2.1量规仪器之日常保养及维护。
3.2.2量规仪器异常状况的反映。
3.2.3指派仪器负责人,协助仪校室管理本部门仪器。
3.3PTE单位:产线量规仪器异常的处理及量规仪器内部保养的执行。
4.0定义:4.1校验:定期将量规仪器与标准仪器作一比较,如误差不在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范围时,将其加以调整,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
4.2内校:量规仪器之校验由仪校室执行。
4.3标准件:追溯至“国家二级标准”以上之量规仪器,并作为厂内量规仪器之校验依据。
4.4追溯:籍由一步一步的往上与较精确的标准比较、校验以建立量测仪器、标准物质或测量的有效校验观念,通常最终会参考于国际或国家基准。
4.5合格: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完全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
4.6不合格: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不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
4.7限定使用:量规仪器经校验,其误差值仅有小部份不符合本厂『检测设备允收水平』,且所量测之项目不占重点,输出讯号或量测值仅供参考,不影响质量制定,不做数据管制者。
5.0温度计(Thermometer)校验方法:5.1校验项目:温度(100℃,200℃,300℃,400℃)5.2标准仪器:标准温度计5.3校验步骤:5.3.1确认标准温度计的校验有效期是否过期,过期则不能做标准件使用。
5.3.2将辅助校验仪器电烙铁分别设置到校验点。
(完整版)温度计校验标准操作规程
完整版)温度计校验标准操作规程温度计校验标准操作规程(完整版)1.引言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温度计校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我们的实验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温度测量结果。
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们实验室内的所有温度计校验工作,包括常规温度计、电子温度计、红外温度计等各种类型的温度计。
3.校验标准3.1 标准设备:在进行温度计校验时,我们将使用由___或者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标准温度计。
3.2 校验方法:校验过程中,将按照国家标准《温度计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包括环境温度、校验点温度的确定以及校验结果的计算等步骤。
4.校验设备准备4.1 校验设备:准备标准温度计、被校验温度计、校验记录表格等设备和材料。
4.2 校验环境:确保校验环境的温度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3 校验前准备:将标准温度计放置在校验环境中,使其达到稳定温度;将被校验温度计准备好,并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校验过程5.1 被校验温度计的校验点:根据被校验温度计的规格和使用要求,确定校验点温度。
5.2 温度校验:将被校验温度计和标准温度计放置在校验环境中,保持稳定,并记录其温度读数。
5.3 校验结果计算:根据温度差异计算被校验温度计的偏差,并记录在校验记录表格中。
5.4 判定结果:根据校验结果和国家标准,判断被校验温度计是否合格。
如果偏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则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校验记录和报告6.1 校验记录:将校验过程中的温度读数和计算结果记录在校验记录表格中,并进行签字和日期确认。
6.2 校验报告:根据校验记录,编制校验报告,包括被校验温度计的信息、校验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7.校验频率和周期7.1 校验频率:根据被校验温度计的使用情况和重要性,确定校验频率。
7.2 校验周期:根据校验频率和国家标准要求,确定校验周期。
8.校验结果处理8.1 合格处理:如果被校验温度计合格,则将其标记为合格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温度计校准规程(参照模板)
温度计校验规程1.目的对温度计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范围适用于测量溶液温度所使用的水银温度计。
3.编写依据温度计使用说明书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GBT/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3.校准用基准设备1).数显温度表(精度0.1℃)2).透明容器盛3).冰、水4.环境条件室温。
5.校准步骤5.1检查玻璃体是否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5.2用一透明容器盛装适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
5.3把温度计有水银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
5.4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照温度计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记录读数。
5.5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得出结果再取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0.1℃。
5.6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宜),用基准数显温度表进行校对(把探头放在水银柱旁边的温水中),对比并记录温度计的和基准温度表的温度读数。
5.7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量,测得的结果取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数±1.0℃。
5.8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上的热水中(80℃为宜),重复5.6、5.7相关步骤。
6.判定依据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校准合格。
7.校准周期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8.记录表格《测试设备校验记录表》内校记录表校准人:校准日期:审核:。
温度计的检定规程
温度计的检定规程一、前言温度计是工业生产、科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中常用的一种测量温度的仪器。
为了保证温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定。
本文将介绍温度计的检定规程。
二、检定前准备1. 检定仪器:标准温度计、待检测温度计。
2. 检定环境:在恒温室内进行检定,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检定方法:使用比较法进行检定。
三、检定步骤1. 清洁:将待检测温度计清洁干净,并确保没有任何杂质。
2. 预热:将待检测温度计放置于恒温室内预热至稳定状态。
3. 校准标准温度计:使用标准温度计对恒温室内的环境进行校准,并记录下校准值。
4. 测量待检测温度计值:将待检测温度计放置于恒温室内,等待其达到稳态后,记录下其显示值。
5. 计算误差:用标准值减去待检测值,得到误差值。
6. 判断合格性: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判断待检测温度计是否符合精度等级要求。
四、检定结果处理1. 合格:如果待检测温度计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判定为合格,并在其外壳上标注检定日期和检定结论。
2. 不合格:如果待检测温度计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则判定为不合格,并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检定周期1. 一般情况下,工业生产中使用的温度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2. 对于高精度的科学实验或医疗卫生领域中使用的温度计,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
六、注意事项1. 检定时应注意环境温度、湿度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2. 检定时应使用准确可靠的标准温度计进行比较。
3. 检定后应及时记录并保存相关数据和结果。
七、总结本文介绍了温度计的检定规程,包括前期准备、具体步骤、结果处理、周期及注意事项等方面。
通过按照规程进行科学严谨的检定,可以保证温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工业生产、科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工作温度计校准测试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本方法适用于工作温度计的校准,本方法依据《工作用比例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JJG130-2004)检定规程编制。
2.0技术要求2.1数显温度计显示屏应清晰,电池电量充足,探头应无损伤、凹痕、氧化锈蚀及其他附着物。
玻璃温度计的玻璃棒及毛细管应均匀笔直,感温泡和玻璃棒无裂痕,液柱无断节和气泡。
2.1示值误差:常用温度计示值误差应满足表34-1、表34-2要求。
常用局浸入式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表34-1常用全浸式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表34-23.1外观检查。
3.2示值误差4.0校准环境及器具4.1校准环境:校准工作应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为(25±10)℃,相对湿度不大于85%,校准现场应洁净,周围无影响校准结果的振动、污染、腐蚀性气体。
4.2校准器具:4.2.1标准温度计。
4.2.2恒温装置。
5.0校准方法5.1外观检查:按照本方法2.1条要求进行目测检查。
5.2温度示值误差5.2.1校准点的选择:在温度计全量程范围选择3~5个校准点,校准点间隔按照表34-3进行,当按表中规定所选择的温度计的校准点少于三个时,则应对下限、上限和中间任一点进行校准。
校准点间隔表34-3将标准温度计和被检温度计垂直插入很稳装置中,恒温装置恒定温度偏离检定点不超过0.20℃(以标准温度计为准),温度计在恒定的恒温槽中要稳定10min 后方可读数,视线应与温度计垂直,读取液柱弯月面的最高点(水银温度计)或最低点(有机液体温度计),读数要估计到分度值的1/10,每min读数1次,共读数3次,计算平均值,得到标准温度计和被检温度计的示值,计算修正值即差值。
6.0校准周期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0结果处理填写校准记录表,提交审核确定。
工作温度计校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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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计比对校验规程
本方法适用于新购买和正在使用的温度计的校验。
1.技术要求
1.1温度:0℃~50℃±0.2℃。
1.2外观完好无裂痕。
2.校验项目及条件
2.1校验项目
2.1.1目测外观是否完好无裂痕。
2.1.2温度是否达到技术要求。
2.2校验用器具
2.2.1温度计(证书编号:2010ZRGwz-01958)。
3.校验方法
3.1外观:目测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裂痕。
3.2 温度:用由计量机构检定过的温度计与被校温度计同放在一个封闭的的空间内开始测读,同时读取两只温度计的读数,允许误差±0.2℃。
4.校验结果处理
校验不合格的温度计不可使用,直至校验合格的温度计才可使用。
5.校验周期、记录
校验周期为12个月。
校验记录格式见下表。
6.校验依据
检定合格的温度计。
温度计比对校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