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决定书(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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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签证的类别和签发第五条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证,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

(九)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申请S1字及S2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入境处理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陈海明偷越国(边)境案(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63号)

陈海明偷越国(边)境案(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63号)

陈海明偷越国(边)境案(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63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63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20200【处罚日期】2022.05.13【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王宅派出所【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武义县【处罚对象】陈海明【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50:31处罚名陈海明偷越国(边)境案称行政处罚决定武公(王宅)行罚决字[2022]00563号书文号被处罚陈海明对象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1、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海明在未按国(边)境管理法规申报出入境登记签证的情况下,从某邦的某县乘坐汽车至某邦康,后在某邦康换乘橡皮艇偷越国边境进入中国某省某镇境内,乘坐大巴返回到某某机场,后飞回至某某机场,返回至武义县。

2、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海明再次在未按国(边)境管理法规申报出入境登记签证的情况下,从某县出发乘坐高铁至某宁,从某宁驾车至某省某镇边境,后车辆由他人代驾行驶至某邦境内,陈海明以绕小路的方式偷越国边境至某邦境内,后陈海明自驾前往某县。

2021年12月,陈海明投案并通过某勐某岸回国。

2022年4月29日,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海明作出不起诉决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海明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武义县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2022-05-13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王宅派出所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涉外行政案件法律文书(3篇)

涉外行政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案原告(上诉人):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被上诉人):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被告”)案号:(2021)某市行终字第0001号二、案情简介原告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

2019年,原告与某市某企业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约定由原告出口一批货物至某国。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原告发现某市某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存在虚假申报、逃避关税等违法行为。

于是,原告向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了某市某企业的违法行为。

经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某市某企业的确存在虚假申报、逃避关税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市某企业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不服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法律文书(一)起诉状原告: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被告: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李四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案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纠纷诉讼请求:1. 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1. 被告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充分听取原告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 被告在调查过程中,未依法收集证据,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 被告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依法告知原告享有的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违法情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

此致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张三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二)答辩状被告: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李四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原告: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案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纠纷答辩人因与原告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答辩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2012版公安法律文书(2014初任)资料

2012版公安法律文书(2014初任)资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张某某简历
• 自幼读书,初中毕业后服兵役, 19××年复员在原籍务农,19××年3月 因赌博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 19××年2月来北京,同年9月在北京某 医药公司任业务员,19××年11月被辞 退后回原籍务农至今。
法律条文的援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 二款中明确规定:“编、章、节、条的序 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 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某 公 经 立 字 贰 零 零 贰 第 贰 佰 壹 拾 贰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 决 定 对 李 某 某 涉 嫌 合 同 诈 骗 案立案侦查。
(公安局印) 二OO二年九月五日
此联附卷
案件名称
• (1)已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必须填写犯罪嫌疑 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 • (2)有组织犯罪的案件,填写首要犯罪嫌疑人的 姓名与涉嫌罪名; • (3)涉嫌多个罪名的,填写主要涉嫌罪名; • (4)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以发生或者发 现案件的时间、地点和案件性质确定案件名称 ,也可以以被害人或单位名称加案件性质作为 案件名称。
语言使用规范
1、表达方式规范 2、语体色彩要求庄重、平实 3、语言使用要准确 4、语言要真实 5、不用错别字、不规范简化字、病句 6、标点符号使用恰当、规范
• 辩解---------辩称 • 凶样---------凶相
挑----选择 放-----释放 打----殴打 罚----惩罚
确定-------确凿 闹事-------挑起事端
2018/10/9
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应用(2012版) 冬月
30
新版行政法律文书样式的修改情况

驱逐出境决定书(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驱逐出境决定书(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驱赶出境决定书(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驱赶出境决定书
公驱出决字()号
违纪行为人国籍/ 地域
性别年纪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出诞辰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十条第二款□《中华
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
定,决定驱赶出境,并注销其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

被处分人自被驱赶出境之日起十年内禁止入境。

本决定为最后办理决定。

公安部(印)
年月日
违纪行为人
年月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违纪行为人,一份交履行宣告单位,一份附卷。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最新版)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最新版)

公安⾏政法律⽂书式样(最新版)公安⾏政法律⽂书式样(2019版)公安部(公通字〔2012〕63号)2012年12⽉18⽇发布。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公法〔2019〕39号)修改。

本⽂根据《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公法〔2019〕39号)添加了办理涉恐违法案件所需的《冻结/延长冻结/解除冻结财产决定书》《冻结/延长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约束/解除约束决定书》《查询财产通知书》四种⽂书式样,并对《传唤证》《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据保全决定书》《⾏政强制执⾏决定书》作了修改。

公安⾏政法律⽂书制作与使⽤说明⼀、⼀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政法律⽂书式样。

继续盘问适⽤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书由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尽可能使⽤计算机制作。

采⽤计算机制作⽂书的,阿拉伯数字⽤T i m e s N e wR o ma 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书名称字体⽤2号⼩标宋简体,正⽂⽂字⽤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130毫⽶×160毫⽶的版⼼尺⼨制作,其他⽂书制作时统⼀使⽤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该⽂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

依法不具有独⽴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的⽂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书填写应当使⽤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做到字迹清楚、⽂字规范、⽂⾯整洁。

⽂书设定的栏⽬,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写作(一)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写作(一)

一、行政处罚类文书概览受案后,如果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填写《受案登记表》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要制作《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或投案人;经审查,认为属于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在特定情况下要先行处置,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办案单位如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传唤证》,进行传唤。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制作《询问笔录》,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规定》第五十三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办案单位向被侵害人、证人了解案情时要制作《询问笔录》。

《规定》第五十七条: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并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

《规定》第五十九条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

违法嫌疑人为外国人的,首次询问时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入境事由等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

《规定》第六十条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颁布单位:公安部⽂号:公安部令第126号颁布⽇期:2012-12-14执⾏⽇期:2012-12-1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设置和保障第三章收拘第四章管理第五章⽣活卫⽣第六章通信、会见、询问第七章请假出所第⼋章教育第九章解除拘留第⼗章附则《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3⽇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

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保护被拘留⼈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公安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作。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作。

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主管本系统拘留所的管理⼯作。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的⼈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或者指使、纵容他⼈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

被拘留⼈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四条拘留所应当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对下列⼈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政拘留处罚的⼈;(⼆)被⼈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

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即执⾏的⼈,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第⼆章设置和保障第六条拘留所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根据需要按照政府机构序列设置。

拘留所的设置或者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同级⼈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民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省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者撤销拘留所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地市级以上⼈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同级⼈民政府设置若⼲拘留所,集中收拘所辖区、县、市、旗的被拘留⼈。

遣送出境决定书——(司法行政,决定书)

遣送出境决定书——(司法行政,决定书)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遣送出境决定书
X公()遣送决字〔〕号
违法行为人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有不准入境情形
□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其他需要遣送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遣送出境,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年内不准入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月日
违法行为人
年月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遣送出境人,一份交执行单位, 一份附卷。

来源:/ws/detail13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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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13]718号

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13]718号

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13]718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靖公行罚决[2013]71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处罚日期】2021.05.25【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罚对象】梁**【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4.30 17:19:08广西靖西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13]718号违法行为人梁**,男,证件号码:**********,1992年07月08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靖西县湖润镇华**********,现住广西靖西县湖润镇华**********。

现查明梁**于2013年初开始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最后吸食毒品海洛因是在2013年8月8日广西靖西县湖润镇华利村弄义屯自己家中。

以上事实有查获经过、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检测报告、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陈述与申辩、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梁**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广西靖西县公安局民警蒋复军、赵成武送广西靖西县拘留所执行。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百色市公安局或广西靖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05月25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1]2542号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1]2542号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1]2542号【主题分类】公安疫情防控【发文案号】靖公行罚决[2021]2542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处罚日期】2021.09.09【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罚对象】农**【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4.30 17:22:37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1]2542号违法行为人农**,男,证件号码:**********,1988年12月18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靖西市龙邦镇**********,现住广西靖西市龙邦镇**********。

现查明2021年8月2日12时许,农**前往广西靖西市壬庄乡任庄乡腾茂村附近公路边,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农**于2021年8月13日18时30分许,在靖西市龙邦镇护龙村叫必防疫执勤点被公安机关查获。

以上事实有查获经过、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资料、提取物证笔录、现场检测报告(吗啡呈阳性)、前科材料、农**的陈述和申辩、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农**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我局民警送百色市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29日止。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靖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09月09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蠡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蠡公(出入境)行罚决字〔2022〕0528号

蠡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蠡公(出入境)行罚决字〔2022〕0528号

蠡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蠡公(出入境)行罚决字〔2022〕0528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蠡公(出入境)行罚决字〔2022〕052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17809079838871363000【处罚日期】2022.06.01【处罚机关】蠡县公安局【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蠡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蠡县【处罚对象】夏xx【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6.29 16:36:17蠡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蠡公(出入境)行罚决字〔2022〕0528号被处罚人夏xx,男,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 族,xx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蠡县xxxxxx村xxxxxxxxx号现住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xxxxxx村xxxxxxxxx号。

违法前科:2018年01月30日,因河北省蠡县北郭丹镇xx村夏广x未按规定为其越南籍妻子HO THI HUE申报临时住宿登记。

,被蠡县公安局罚款。

现查明:2022年06月01日17时许,在工作中发现:蠡县xx镇xx村夏xx对非法居留的越南籍妇女HO THI HUE1进行容留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9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夏xx罚款贰仟元整。

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蠡县支行缴纳罚款贰仟元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蠡县公安局或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安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蠡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林静偷越国(边)境案(温开公(海)行罚决字[2022]00081号)

林静偷越国(边)境案(温开公(海)行罚决字[2022]00081号)

林静偷越国(边)境案(温开公(海)行罚决字[2022]00081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温开公(海)行罚决字[2022]00081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2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处罚日期】2022.02.14【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海城派出所【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温州市【处罚对象】林静【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05处罚名林静偷越国(边)境案称行政处罚决定温开公(海)行罚决字[2022]00081号书文号被处罚对象林静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3月份,林静伙同他人从云南省临沧市偷越至***,后于2020年08月份林静继续伙同他人从***偷越回国。

经查,林静因偷越国(边)境罪于2022年01月28日被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林静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2022-02-14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海城派出所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2]208号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2]208号

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2]208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靖公行罚决[2022]20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处罚日期】2022.03.03【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处罚对象】许**【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4.30 17:32:51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靖公行罚决[2022]208号违法行为人许**,男,证件号码:**********,1975年08月10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靖西市岳圩镇**********,现住nu**********。

现查明许**于2016年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你最近一次吸食毒品海洛因为2022年3月1日,并于当天被靖西市公安局民警查获。

以上事实有许**的陈述与申辩、查获经过,检测报告(呈阳性)、检查笔录、前科材料、吸毒成瘾认定意见书、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拟对违法行为人许**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靖西市公安局安宁边境派出所民警送至靖西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8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靖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03月03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武邑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邑公(韩)行罚决字〔2021〕0266号)

武邑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邑公(韩)行罚决字〔2021〕0266号)

武邑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邑公(韩)行罚决字〔2021〕0266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邑公(韩)行罚决字〔2021〕0266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30150【处罚日期】2021.06.30【处罚机关】武邑县公安局【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武邑县公安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武邑县【处罚对象】李xx【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7.30 15:55:42武邑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邑公(韩)行罚决字〔2021〕0266号被处罚人李xx,女,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 族,xx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xxxxxxxxxx号现住址: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xxxxxxxxxx号。

违法前科:2009年9月27日,因扰乱机关办公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被衡水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2020年11月03日,因11.2寻衅滋事案,被武邑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现查明:2021年03月30日晚7时左右,韩庄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村委会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准备工作,每15户村民推选一名村民代表。

再由推选的村民代表选举出“村委会选举委员会"成员,之后由“村委会选举委员会"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

在由韩庄镇xxxxxxxxxxx村民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的工作中,张xx与其妻子李xx手持扩音器在xxx村里和村办公室附近循环播放由张xx录制的录音:“晚上选举不公开,不透明;有黑恶势力;有干部贪污了几百万;镇上来人在办公室发钱呢,全体村民到办公室领钱。

"韩庄镇xxxxxxxxxxxxxxxxxxxx村党支部成员和部分村民代表指证了上述事实,并表示在张xx夫妻二人播放录音期间其均没有和张xx夫妇发生冲突,也没有劝阻张xx夫妇,张xx夫妇也没有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或殴打,也没有阻拦或打断选举工作的开展,且当日工作如期完成。

澳门逾期出入境管理规定

澳门逾期出入境管理规定

澳门逾期出入境管理规定澳门特区《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已由特区政府公报颁布,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澳门逾期出入境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澳门逾期出入境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这两个法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现就上述法规中有关处罚和几种强制性管理措施的执行程序作出规定,以作为公安部《印发关于执行两个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说明的通知》([87]公发10号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本文中对于被处罚人提出申诉和提起诉讼问题第一条二、三款的规定,已征得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现将规定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编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收编在《执法手册》第七辑;《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规定》收编在《执法手册》第八辑;公安部印发关于执行两个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说明的通知》收编在《执法手册》第九辑。

附:关于出入境管理处罚和强制性管理措施执行程序的规定一、关于处罚裁决机关(一)《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这两个法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处罚,均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裁决,公安派出所、企事业单位保卫处、科没有处罚裁决权。

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需要给予处罚的,本着就近裁决和就近申诉、起诉的原则,一般以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的名义宣布第一裁。

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违反出入境管理的人给予处罚时,可以出入境管理处的名义宣布第一裁。

(二)、“驱逐出境”和“限期出境”这两种处罚的决定权属于公安部。

执行办法是: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下公安机关承办的,统一由公安厅、局报公安部审核批准后由承办机关以公安部名义宣布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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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交执行宣布单位,一份附卷。
驱逐出境决定书(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驱逐出境决定书
公驱出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驱逐出境,并注销其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处罚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本决定为最终处理决定。
公安部(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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