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国际经济法简答和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简答和论述题二、名词解释1.《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在联合国环境署推动下制定的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法律文件,该公约于1988年开始谈判,至1992年6月通过。
《公约》由序言、42项条款和2个附件组成,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公约》为缔约国规定了一定的保护义务,同时也规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其履行公约义务必需的资金与技术。
所含保护措施是合乎实际的,且较原则。
在技术转让、生物资源提供国应分享商业开发利润等方面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较为有利。
总的来说,《公约》是一项有利于全球生物资源保护并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文件。
2.国际条约是至少两个国际法主体意在原则上按照国际法产生、改变或废止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的一致。
国际条约包括双边和多边条约。
在国际经济法框架下,国际条约是国家在经济交往中,利益相互冲突和一致的产物。
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它们相互之间通过签订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建立和协调相互之间在某一经济领域的法律关系,制订统一的行为规则。
3.国际商业惯例是指各国、各行业、各地区的商人们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一套习惯做法,这些习惯做法逐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承认、采用,并形成不成文的规则、准则,有些甚至逐渐被一些国际组织加以整理编纂,成为供各国、各行业选择适用的普遍规则、标准合同等等。
国际商业惯例有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同样的行为、交易方式长期反复的发生;二是心里要素,即人们主观上认为该习惯做法应该遵守,也就是产生了法律确信。
七、简答1.什么是经济全球化?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法律多元化发展的主要表现是什么?3.什么是国家竞争力?4.麦克尔·波特教授的钻石理论都有哪些创新之处?5.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联系与区别?6.什么是国家主权豁免?7.如何理解作为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公平互利原则?答案1.“经济全球化”这个词,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国际经济法简答 论述 名词
四、简答题1.GATT1994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适用范围。
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另一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
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
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如海关估价、通关征税手续、进出口商品检验、许可证手续等。
国民待遇原则也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
2.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它有哪些特征?答: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者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基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显然不同的特征:(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清偿,而更重要是防患于未然。
3.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2)在途货物的交货。
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
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由拒收时转移给买方。
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的,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
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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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约必守原则 2、 ( 1)合同或条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 2)合同或条约往往受“情势变迁”的制约。 3、 ( 1)有限责任原则; ( 2)整体责任说; ( 3)特殊情况下的直接责任。 4、概念:一国法院不能审查一个外国主权者在其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所 作行为的效力或合法性。特征: ( 1)该外国的国家行为是在其本国管辖范围内作出的; ( 2)当事人根据外国国家行为而作出的行为根据法院地法律是违法 的,因而需承担法律责任; ( 3)诉讼当事人可以是私人或私人团体,也可以是国家; ( 4)法院应推定该外国的国家行为合法, 因而当事人根据外国国家行 为所作的行为也不需按法院地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三、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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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总论 一、简答题 1、简述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的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 二、论述题
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 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 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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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 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 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 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主要特征包括: 跨 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2、 (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内所为行 为加以裁决的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是否行使管 辖权的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 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一、简答题1、简述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的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
二、论述题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主要特征包括: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2、(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内所为行为加以裁决的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是否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4、具体表现为: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二、论述题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
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的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2)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包括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国际经济法自考题库论述题解答题
1试述CFR术语买方与卖方的责任。
卖方的责任:(1)自费办理货物的运输手续并交纳运输费用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3)自费办理货物的出口及结关手续(4)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买方的责任:(1)自费投保并支付保险费用;(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3)自费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等。
2试述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承诺才有效。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1)承诺要受约人作出(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3)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做出;(4)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承诺的传递应采取要约规定的方式,在未作出规定时,应采取与要约传递相同的方式或较之更为快捷的方式。
3、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那些。
一、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二、货物的数量条款三、货物的包装条款四、货物的价格条款五、货物的装运条款六、货物的保险条款七、货物的支付条款八、货物的检验条款九、不可抗力条款十、仲裁条款十一、法律适用条款4试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要修订是什么?1适用范围与《海牙——维斯比规则》相比,《汉堡规则》的适用范围更明确。
②增加实际承运人的概念。
③货物。
④关于清洁提单的规定。
⑤承运人责任起讫。
⑥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
⑦提高赔偿金额。
⑧增加对于延迟交货赔偿的规定。
⑨保函。
⑩索赔与诉讼时效。
⑪管辖权。
⑫《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的关系。
5、试述提单及其作用。
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提单的作用有以下三点: 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
2)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
3)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
6、试述提单之种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2)按承运人在提单上是否对对货物的外表状态加以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提单上收货人的抬头分类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1、永昌公司某某某某年的销售收入为2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为34万元,营业税税金为40万元,消费税税金为20万元,该公司某某某某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万元。
A、19.8B、3.3C、15D、18答案:C2、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B、违反《经济法》只承担经济责任C、违反《经济法》只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能追究单位的责任D、刑事责任不属于经济法律规范规定的范畴答案:A3、某内资企业1999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5亿元,在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时,容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总额为()。
A、15万元B、48万元C、42.49万元D、33万元答案:B4、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
A、200~400元B、200~500元C、200~600元D、1000~5000元答案:D5、江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投资款于2006年9月1日到位,10月1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0月5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11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
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时间从()开始。
A、11月1日B、10月5日C、10月1日D、9月1日答案:A6、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A、法律援助B、支付令C、社会救济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答案:B8、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
当甲无力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利是()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依法请求人民生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答案:D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没收违法所得B、罚金C、责令停产D、吊销执照答案:B10、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45.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和类型?答:《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定义为:(1)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服务;(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提供服务;(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它按照服务要素中国流动的方式将国际服务贸易划分为四种类型:(1)跨境交付。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钓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2)境外消费。
指服务的提供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其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受境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
(3)商业存在。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类型的服务提供方式有二个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具有长期性。
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到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简言之,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向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收取报酬的活动。
46.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答: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不可储存性。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第三,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中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47.根据GATS规定,简述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作出某些特殊安排的条件?答: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市场一体化目标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协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并作出某些特殊的安排,这些特殊的安排不受最惠国待遇义务的约束。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
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作责任、货物、赔偿金额、保函、索赔单、预约保险单、重复保险单、保险1作,以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增加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合理开发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
2)通过实施切实有效的计划,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适应其经济发展需要。
3)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安排,实质性的降低关税,减少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消除歧视待遇。
4)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1与管理其统辖范围内的各项协议与安排的实施运行,并为执行上述各项协议提供统一的机构框架。
2)为今后多边贸易谈判提供论坛和场所。
3)按一体化争端解决规则程序,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
4)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相关国际组织合补贴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禁止使用的补贴,可申诉的补贴和不可申诉的补贴,规定不同的补贴允许采取的措施。
禁止使用的补贴分为出口补贴、进口替代的补贴。
不可申诉的补贴包括;普通性补贴;在订立合同的基础上扶持企业的科研活动,提高教育,建立科研设施;扶持落后地区;为适1年及其死后50年。
2)电影作品的保护其显示在作者同意下自作品公之于众后50年期满。
如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尚未公之于众,则自作品完成后50年满。
3)不具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自其合法公之于众之日起50年。
如在公之于众后50年内作者身份公开或确定,则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
4)摄影作品和作为艺术作品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歌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停和仲裁的便利(第一条第二款)。
ISCID 并不直接参加调节和仲裁,只是提供调解员和仲裁员名册,供投资者和缔约国选择,依公约组成特别委员会或仲裁庭进行调节和仲裁。
条件:1、关于当事人的资格(主体资格的条件)2、当时双方的同意(主观条件)3、投资争议的法律性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简答题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国际经济法是指一系列规则、原则和惯例来规范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在经济上的相互关系和交换,以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平衡各国经济利益。
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法以及其他涉及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面。
2、国际经济合作的目的是什么?
国际经济合作的目的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改善各国人民福祉,在国际贸易、金融、货币、投资等领域建立有效的运营机制和可持续性政策,减少贸易壁垒、管制和阻碍,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开展有利于国际经济繁荣的各种行动。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 国际经济关系B. 国际政治关系C. 国际文化关系D. 国际军事关系答案:A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国家平等原则B. 公平互利原则C. 贸易自由原则D. 国家主权原则答案:D3.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是()。
A. 关贸总协定(GATT)B.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C. 世界银行D.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答案:A4.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主要职能不包括()。
A. 监督成员国的汇率政策B. 提供短期资金援助C. 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D. 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答案:C5.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包括()。
A. 国家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关系B. 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关系C. 国家与本国投资者之间的关系D. 国际组织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答案:C6. 国际税法的主要目的不包括()。
A.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B. 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C. 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D. 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答案:C7. 国际技术转让法主要涉及()。
A. 技术许可协议B. 技术贸易合同C. 技术进出口合同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8. 国际支付方式中,不属于贸易融资的是()。
A. 信用证B. 托收C. 保函D. 汇款答案:C9.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包括()。
A. 协商B. 调解C. 仲裁D. 诉讼答案:D10. 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不包括()。
A. 国际投资B. 国际贷款C. 国际援助D. 国际战争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
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国际组织的决议答案:ABCD12.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
A. 国家B. 国际组织C. 跨国公司D. 个人答案:ABCD13.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
A. 制定和执行国际贸易规则B. 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C. 监督成员国的贸易政策D. 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答案:ABCD14. 国际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国际经济法期末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一)公约的主体适用范围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第(1)款明确: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使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二)公约的客体适用范围1980年公约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这种使用;(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三)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1)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2)合同对所售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3)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四)关于公约适用的任意性《1980年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
”因此公约适用是任意性的。
这包含两层含义。
(1)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出公约的适用。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部分地适用公约,或对公约内容进行改变。
我国加入公约对扩大主体范围这一项进行了保留。
二、《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一)来历在1948年,世界银行就有为国际投资提供政治风险保险的设想。
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债务频频发生。
在1984年,世界银行制作《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草案,1988年生效依次成立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二)主要内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增成员,拥有完全的国际法律人格。
多边投资担保机制是在综合了Hawaii投资保证制度美、日、德三种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主要内容包括:(1)承保险别MIGA主要承保四种政治风险:货币汇兑险、征收或类似措施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
大学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资料-国际经济法练习册上的所有论述及答案
20XX年复习资料大学复习资料专业:班级:科目老师:日期:《国际经济法》练习册上所有简答及论述。
[原创]第一章●1、(《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和《关贸总协定》)的签订,作为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阶段有何特点:1.该…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货币金融国际关税壁垒和国际贸易往来等牵动整个体制影响到各国经济生活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全局和根本的重大问题 2.该…以实现国际货币流通自由化商品流通自由化为主要目标其深度和广度都是过去的双边性商务条约所难企及的(3)该…的内容规定和适用范围均比过去的双边性商务条约具有广泛得多的国际统一性和普遍性.2、国际经济法涵义的科学性:1.狭义说与现实不符,狭认为国际经济法的交往主体仅限于国际公法的主体,其调整对象也公限于公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但从当代的客观事实来看以不同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为主体的一方或双方,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显然不能不承认个人法人也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国际法和国内法都对国际经济关系起调整作用.纯粹以国家或国际组织作为主体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理应由国际公法规范加以调整和制约,但在当代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的以个人或法人作为主体一方或双方的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则不但受有关的国际公法规范调整和制约而且受有关的国际私法规范、各该交往国家的国内民商法规范以及国内涉外经济法规范的调整和制约3.结论。
科学的符合客观现实的国际经济法应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有关的国际法和国内法往往同时起作用,并互相渗透、互为补充,而且东道国的国内法往往占有主导地位。
3、国际商务惯例作为国际经济法组成部分的独特之处:1.它的确立并非基于国家的立法或国家间的缔约,而是在长期的国际经贸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它对于特定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并非来源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力,而是来源于当事人各方的共同协议和自愿选择3.只要当事人合意议定,对于现成的国际商务惯例就既全盘采用也可有所增删 4.国际商务惯例的约束力虽然来处当事人的合意选择但这种约束力的实施或兑现却往往要借助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力。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的义务有:1.工作的义务。
劳动者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的义务,提供劳动本身即是劳动合同的目的。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亲自提供劳动供用人单位支配。
由于劳动合同是典型的继续性契约,不是即时履行的合同,因此需要形成一个履行机制,使每一位员工的工作都符合用人单位的规范要求。
因此,遵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努力勤勉、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2.忠诚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要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保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生产工具。
劳动关系不仅是财产交换关系,而且其信用关系极为重要,诚信原则不仅体现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而且始终贯穿于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劳动合同建立在当事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劳动合同的履行需要劳动者发挥个体能力。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实义务包括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维护用人单位的信誉,保护用人单位的财产不遭侵犯和毁损等。
通常还包括后合同义务,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有相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保护原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必要范围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也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义务有:1.工资支付义务。
工资支付是雇主最基本的义务。
劳动者只要付出劳动,雇主就须支付工资报酬,而无论雇主是否盈利,他都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或相关法律,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任何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劳动者的工资请求权是一种优先权。
2.保护照顾义务。
相对于劳动者的忠实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也负有保护照顾义务。
这是基于劳动合同的身份要素产生的。
保护照顾义务包括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受到保护。
用人单位要遵守法定的作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对妇女和未成年工要加强保护,履行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工伤或患病要提供医疗期和一定的看护;用人单位要保障劳动场所及必要的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一)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那些?一、个人。
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但由于个人受物力、财力所限,因此,个人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二、法人。
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
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
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厚的财力、物力,人力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国际组织。
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有独立承担法律诉讼的能力,有些国际组织甚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
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和法人、跨国公司之间具有签订协议的能力,有接管买卖财产的能力,有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
四、国家。
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
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
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
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二)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约才有效?参考答案: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而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因为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②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简答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简答论述题简答题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简述发价的撤回和撤销。
答:(1)发价在送达被发价人之前,尚未发生效力,发价人可以随时把它撤回,使发价不发生效力,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价,也可撤回。
发价即使已送达被发价人,但如撤回发价的通知与之同时到达,亦可阻止发价效力的发生。
(2)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后,即发价已经生效之后,发价人尚可撤销其发价,从而使发价失去效力,只要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但如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发价不得撤销:①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②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经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3)发价的撤回与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发价的撤回应该发生在发价生效之前,由于这时发价尚未生效,所以撤回的条件比较宽松。
发价的撤销系发生在发价生效之后,由于此时发价已生效,所以撤销的条件比较严格,即时间更紧,且有些情况下不得撤销。
2、简述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的重要特征。
答:(1)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的立法都以法典或系列性法规,对有关外资的审批、待遇、国有化及补偿、财税优惠及争端解决等法律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已与内国投资相区别;有些发展中国家甚至在宪法中专门规定了有关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原则,以示其对外国投资之重视。
(2)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在对外资进行限制、管理、监督的同时,往往在税收、外汇使用及争端解决等许多方面,给予外资优于内资的种种特惠待遇。
(3)由于80年代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国际直接资本跨国流动总额中的比例急剧下降,为促进外资回流,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最近的发展趋势是逐步放宽限制,给予外资更多的保护和优惠。
3、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
答: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种征税对象或税源,在相同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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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1.试析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
答:直接投资就是指投资者将资本以货币形式或以技术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或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国外企业,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承担风险,从利润中收回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
采用这种方式投资,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可以利用投资者的国际网络使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同时,这种投资方式有利于投资者进入资本输入国的国内市场,获得价格低廉的原材料与其她资源,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躲避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
直接投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
间接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债券等方式向企业投资,由发行债券的企业用来经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支付一定比率的利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
这就是一种简易可行的投资方式,投资者仅持有一定收益的证券,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股权。
具体表现形式有:债券投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
2.试述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内容。
答:定期租船合同就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按日支付租金。
主要如下:1、船东保证条款⑴船舶适航。
⑵航行范围。
⑶交船。
⑷船东供应项目。
⑸提单。
2、租船人责任条款⑴租船人供应项目。
⑵租金。
⑶停租。
⑷租期与还船。
⑸装卸。
航次租船合同在租船运输中得到广泛应用。
它就是尾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运输协议。
出租人提供适航船舶或舱位并把货物运往目的地,承租人提供满载货物并按货物重量支付运费。
主要内容如下: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船舶名称与国籍;货物名称、装货日期;装货港、目的港及费率。
2、船东责任条款。
3、运费及支付条款。
4、留置权条款。
5、装货与卸货。
6、解约条款。
7、罢工及战争条款。
8、违约赔偿。
9、共同海损。
10、绕航。
3.从贸易与投资间的互动互补关系的角度,简析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答:按照传统观念,贸易与投资不发生直接关系。
但事实上投资与贸易之间又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范围的扩大,贸易与投资之间的互动互补、互相制约与相互促进的关系正在进一步得到发展。
从以下几点瞧:1 、发展中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就是为了扩大出口,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带动贸易,而贸易又能进一步刺激投资。
2、外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在一定时期内会替代贸易,产生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
从跨国公司的母国与其在东道国的关系来瞧,直接投资与贸易已经就是相互补充的。
3、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贸易的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还需要取消那些影响贸易发展的投资措施。
如何控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竞争优势地位以及对东道国各方面的消极影响,也就是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在投资环节上解决各国采取的一些足以产生贸易扭曲与限制的做法创造了条件,终于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
4.略论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法律调整。
P答:就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施加的、法律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
这些条款或做法直接影响市场或竞争,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最常见的有:1、搭卖条款 2、回授条款 3、不得反控条款4、固定价格5、限制被许可方从其她渠道获得与许可方类似的技术6、要求被许可方在某些关键性生产部门必须使用许可方指定的人员7、限制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从事研究与发展工作8、在合同中将被许可方企业的生产能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9、有关出口限制 10、有关合同期满后的限制。
由于形式各异的限制性条款严重阻碍了国际间的技术贸易,因此有必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
各国瞧法一致,但存在很大差异。
西方发达国家主要就是反垄断法、公平竞争法、公平交易法。
发展中国家主要就是通过制定专门的技术转让法规,设立专门主管的行政机构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登记批准来控制各种限制性条款,并使用列举的方法明确每一个禁止性条款。
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应对限制性条款,⑴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⑵要求受让方为专利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费用或者承担相关义务;⑶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⑷限制受让人从其她来源获得与让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⑸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⑹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
5.试论国际证券的发行方式与发行程序。
答:发行的方式1、公募发行,就是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证券。
2、私募发行,就是指证券发行人只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并不向社会公众发行,也不金融债券流通。
私募发行由于销售对象有限,所以发行程序较为简单。
公募发行主要程序有:1、证券发发行人物色牵头经理人。
2、由牵头经理人组织包销集团。
3、由牵头经理人组织销售集团。
4、由发行人选定受托人、支付代理人或财务代理人。
5、发行人聘请本国及发行地国律师。
6.试述国际税收协定及其主要内容。
答:国际税收协定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处理税务方面的问题而签订的双边或多边书面文件。
内容有:1、协定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的解释 3、对各项所得的课税安排 4、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 5、防止国际逃避税的措施 6、避免税收其实的措施 7、税收饶让规定。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时,都要求发达国家实行税收饶让。
7.试述仲裁协议的效力与作用。
答:1、仲裁协议就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仲裁机构只受理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书所提交的争议案件,不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任何争议案件。
2、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一就是指争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必须受仲裁协议约束依仲裁协议向双方指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而不能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二就是指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
3、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就是指仲裁协议应视为与合同的其她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或部分,国际商事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失效以及存在与否,均不影响仲裁的效力。
4、仲裁协议除受理案件的仲裁机构外,还规定仲裁的事项。
仲裁机构只能在争议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内仲裁,不能超越范围。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
每小题l5分。
共30分)34.试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35.试论典型的国际融资租赁模式。
四、34.试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风险转移就是指风险承担的转移(1分),谁承担风险,谁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货物损失(1分)。
风险转移的关键问题就是风险何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1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定:(1)如果合同涉及货物运输,有两种情况:①假如卖方无义务在特定地点交货,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给买方(1分);②假如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货物在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风险转移给买方(1分)。
以上两种情况的风险转移以货物的特定化为前提(1分)。
(2)如果货物就是在运输途中出售的,通常订立合同之时风险转移给买方(1分);如果卖方通过背书将提单与保险单转让给买方,买方可以凭上述单据向承运人与保险人索赔,货物装运时风险转移给买方(1分)。
但就是,若卖方在订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却未将该事实告知买方,则卖方承担这种遗失或损失的风险(1分)。
(3)合同不涉及货物运输,货物亦非在运输途中出售,即通常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情况下,买方接收货物时风险转移给她(1分);或如果在合理时间内,货物已交给买方处置但买方不接收货物(即买方违反合同),则从违反合同时风险转移给买方(1分)。
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地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买方处置时,风险转移给买方(1分)。
风险转移的后果就是指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并不解除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1分),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作为)或不行为(不作为)所造成(1分)。
但就是,如果卖方已根本违约,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影响买方因此采取补救办法(1分)。
35.试论典型的国际融资租赁模式。
国际融资租赁就是指由一国出租人按另一国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而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人承担的一种租赁方式(2分)。
典型的融资租赁由三方当事人与两个合同构成,即由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购货合同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构成(1分)。
(1)购货合同:①供货人应保证合同项下货物(租赁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性能;②供货人应如期直接向承租人交货并履行其她义务,承租人应及时验收货物;③租赁协议的无效或解除将导致购货合同的解除,但供货人已交货的不在此限;④购货合同需经承租人确认才能生效,且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以上4点每个1分,共4分)(2)租赁协议:承租人义务5项。
①如供货人迟延交货或所供租赁物有瑕疵及致人损害的,承租人一般不得解除协议;②承租人应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③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与合理使用租赁物;④承租人不得擅自出售、转租、抵押租赁物;⑤承租人承担租赁物损坏与灭失的风险。
出租人义务3项:①确保供货人交货;②供货人迟延交付或交付的租赁物有瑕疵,出租人得将索赔权转交承租人行使;③租赁期间出租人无权擅自处分租赁物。
(以上8点每个1分,共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