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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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成府发[2015]27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8.10【实施日期】2015.09.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在启动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前,需先期评估项目的就业容量和增量,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第三产业,继续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

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鼓励城乡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二)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大力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等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担保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加强失业风险的预防和调控。

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为2%。

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促进措施

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促进措施

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促进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大学生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营造优良的大学生创业环境,现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到高新区创业促进措施。

(一)适用对象:大学生创业企业是指主要创办人是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条件:1.大学生创业企业必须在成都高新区工商和税务登记。

2.大学生创业企业从事的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成都高新区产业开展导向。

3.工程技术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者在创业过程中能形成核心技术;或者有独创的运营模式。

4.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工程团队牵头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资本的30%.(一)通过中国大学生创业园(成都)(以下简称创业园)入驻评估的大学生创业团队或大学生创业企业,创业园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不超过一年的办公场地,第二年给予50平方米以内60%的房租补贴。

(二)在大学设立中国大学生创业园(成都)分基地,延伸高新区的大学生创业效劳。

(一)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为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企业提供天使投资效劳。

通过评审的大学生工程,可获得高新区5-10万元天使投资。

(二)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担保资金,为在高新区创业的大学生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

(三)高新区工程立项扶持向大学生创业企业倾斜,并积极为大学生企业申报省、市相关工程提供咨询和帮助效劳。

打造“三库一平台”创业辅导效劳体系:(一)建立“大学生库”,定期举办工程推介会和企业沙龙,搭建企业交流与合作平台。

(二)建立“创业导师库”,聘请有的企业家采取单个辅导、会诊辅导、授课辅导、咨询辅导等形式,对大学生创业团队或企业进展帮扶。

(三)建立“大学生辅导企业库”,帮助大学生企业与成功的创业企业对接,开展技术交流、工程合作和投融资活动。

成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解析

成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解析

成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解析创业有补贴、就业前参加培训也有补贴、录用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也有补贴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

创业培训补贴:900元实施细则规定,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的在校生,按9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内容包含:SIYB培训、创业实训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其他促进创业的培训项目。

创业成功补贴:1万元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业吸纳就业:最高5万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毕业生见习:每月800元吸纳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

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免息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等有关材料,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给予100%的贴息支持,其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创业最新政策就是要吸引有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优秀人才来成都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昨日,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成都要建12个综合性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在有条件的区(市)县重点建设软件、创意、动漫、数字娱乐、装潢设计、电子商务、新能源和生态农业等专业化青年(大学生)创业园。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一、引言成华区作为成都市的一个重要区域,在科技创新方面一直备受关注。

为促进科技创新,成华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上全面评估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并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解析和总结。

二、政策扶持成华区对于科技创新给予了大力扶持,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1. 资金扶持成华区设立了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还设立了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初创企业和项目的发展。

这些资金的设立,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创业园区建设成华区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创业园区,提供了良好的孵化和服务平台。

创业园区不仅提供了低成本的办公场所,还提供了一系列的创业辅导和资源对接服务。

这为初创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3. 优惠政策成华区对于科技企业给予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科技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创新研发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以上是成华区对科技创新所出台的一些政策扶持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总结与展望总体而言,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措施较为全面和具体,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资金分配不均、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成华区未来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政策的实效性,以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个人观点方面,我认为成华区在科技创新政策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还有改进的空间。

希望成华区在未来能够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科技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的成就。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

成都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成都高新区是中国西部地区最重要的科技产业集聚区之一,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环境最好的地方之一。

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成都高新区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成都高新区注重创新创业环境的打造。

高新区积极构建创新生态圈,建设了一大批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提供了创新创业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和服务。

同时,高新区加大了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建立了人才优势政策,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人才支持。

其次,成都高新区通过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高新区设立了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

此外,高新区还推出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包括科技创新补贴、知识产权购买补贴等,进一步降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再次,成都高新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

高新区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产业创新。

高新区设立了产业联盟,组织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通过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高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平台。

最后,成都高新区关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高新区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揽子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法律咨询等。

高新区建立了风险防范和支持机制,协助创新型中小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成都高新区不仅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在成都高新区的推动下,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总之,成都高新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政府通过提供创新载体和资源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关注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等措施,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了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成办发〔2016〕1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成办发〔2016〕1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成办发〔2016〕1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9日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2015年,我市启动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取得较好成效。

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深入落实市委《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的决定》(成委发〔2015〕12号),市政府决定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

行动计划2.0版坚持问题导向、政府推动、市场行动、服务实体经济原则,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创新创业深化升级为目的,进一步突出创新创业活动市场化、要素国际化、创新协同化和环境生态化,着力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厚植创新创业人才优势、升级创新创业孵化功能、夯实创新创业投融资支撑、营造创新创业一流生态、塑造“菁蓉汇”国际创业活动品牌,打造“创业之城、圆梦之都,成都创业、创业都成”城市品牌,加快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

一、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实现体制机制新突破(一)出台成果转化支持新政。

出台《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三权”改革实践,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高校院所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将不低于7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

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

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

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成都大学生先要创业,那你需要详细地了解一下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大学生是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知识型人才,面对就业压力,很多大学生不得不选择自主创业,幸运的是国家和当地政府都大力倡导并扶持大学生创业。

101.哪些学校可以申请补贴?答:在蓉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

02.创业补贴的发放范围?答: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为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四)残疾毕业生;(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03.向哪里提交申请?答: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院校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

04.补贴的申请材料有哪些?答:公示材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院校基本情况备案表、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05.创业补贴有多少呢?从2018届(含)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另外据19年最新成都市《鼓励大学生创业意见》表明大学生创业,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十个,创业实体只能为一人,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0000元。

成都自贸区公司注册有什么政策?

成都自贸区公司注册有什么政策?

成都自贸区公司注册优惠新政策,注册要求。

首先,在区内创业主要可享受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办事流程简化,方便办事;二是进出口税收政策优惠,如进出口税收优惠等多项优惠政策;三是未来多项科技、金融政策的创新优势。

这样,既降低了注册门槛,又有后续的优惠扶持政策,许多大学生、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将自贸区视为创业的热点。

其次,许多外资企业入驻自然意味着大量的合作机会,有任何想法的创业人士都可以考虑到自贸区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开展各种合作。

最新消息是确定成都自贸区的办证中心将会在原成都的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原来的天府新区办证中心已经迁到了科学城了,而且园区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无偿支持,支持额度为5-60万元;成长期、壮大期企业给予100-500万元免息贷款。

外贸区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文件资料
要确定公司的(3-5个)字号、行业、类型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股东股权分配比例
准备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的使用证明(加盖产权方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部分工商局需要看原件))
指定授权委托书
公司章程
办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余材料。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根据该通知内容,成都市将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到在校创业大学生。

对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包括领办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以下为18条扶持政策原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21〕26号精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市和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下同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特大招聘会、就业匹配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为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二、实行就业实名制精细化服务各区市县要准确掌握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未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具体情况,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动态数据库,主动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三、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

每3年认定一批“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两次被认定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需资金在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第一条(目的依据)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支持成都市中小微创业企业发展,减少创业投资风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按照“自愿、平等、共担、互济”的基本原则,对投资我市中小微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风险补偿,对参与我市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建设的单位给予补助。

第三条(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由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市财政新增专项资金按1∶2的比例安排,资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其中启动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在5年内按照实际使用和需求情况逐步到位。

第四条(主要用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创业投资企业的风险补偿;(二)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建设的补助。

第五条(管理机构和职责)(一)建立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评审会议制度,负责专项资金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

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评审会议(以下简称评审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负责主持召开,评审会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创业投资行业专家组成。

(二)依托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成都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执行评审会的决策,负责评审会的日常事务,具体管理专项资金,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承担相关民事义务与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并报经评审会审定后实施;2.发布专项资金信息,受理、汇总、审核专项资金的申请,组织专家对拟实施风险补偿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服务平台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风险补偿方案;3.按照评审会决策,履行补偿手续;4.做好项目与创业投资企业的对接,及时报告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5.分析研究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趋势,提出全市发展创业投资的建议,编制成都创业投资年度发展报告。

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详解

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详解

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详解.抓大不放小创造就业机会预防失业风险大学生信用能贷款符合条件最高可贷50万鼓励创新创业是成都“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鲜明特征。

“本次出台的成都就业创业纲领性文件,其中有8条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成都将把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意见》还加大了对初创期创业政策支持的力度,比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2年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方面,除了1-10万元的创业补贴,成都还将向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大学生提供额度最高为50万元的创业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助。

未登记注册网商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扩大创业扶持范围是《意见》一大亮点,在成都多种形式和类别的创业,都可得到相应政策支持。

例如,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同意在职和离岗创业,可在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在成都进行网络创业,就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最长六个月的低保待遇。

为让更多人得到创业扶持,成都还将以“创业天府•菁蓉汇”为引领,实施“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失业职工”四大创业行动计划,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赛、创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小微企业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意见》明确,着重完善和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政策,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将优先用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因征收农村土地直接受益的企业,需优先提供岗位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

鼓励开展创业培训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不断完善和提供更优质就业创业服务,《意见》提出多条举措,提升成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成都创业扶持政策_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成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成都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低保家庭的应届生给予了特殊的关照。

政策规定,拥有成都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且在就业时可申领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

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应届生政府给予企业补贴为了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022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业吸纳2022年度或2022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023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

2023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

2023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政策支持措施
以下是2023年成都市创业投资支持措施中的一些措施:
1. 创业基金支持:成都市建立或扩大创业基金,为创业者提供风
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支持。

这将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问题,降低
创业风险。

2. 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成都市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并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这些平台将提供创业者所需的办公空间、设备、导师等支持,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

3. 机关领导补贴和优惠:成都市继续实施创业补贴和优惠,例
如税收减免、租金补贴、融资担保等,以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

4. 人才引进和培养:成都市会继续引进和培养创业人才,提供
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奖励等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成都
创业。

5. 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成都市会进一步建设创业服务体系,包
括提供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的咨询和支持,帮助创业者解决
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4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4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精神,加快创业投资企业和创投资本的聚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高地,结合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落户以公司制形式在蓉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在蓉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须注册在成都市)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区(市)县按35:65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二、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改善办公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对入驻高品质科创空间的创业投资企业,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场地租金减免,最高减免金额500万元。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成人社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6〕18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和《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培训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四川藏区彝区“9+3”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以下简称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在同一年度内可分别享受)。

参加同一级别同一职业(工种)职业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成都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成都市青羊区创新创业政策为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众创空间推动群众创新创业的指导看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看法》和《成都“创业天府”行动打算(20xxmdash;2025)》精神,深化实施《“创业天府middot;青羊行动”实施看法》,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立(一)鼓舞专业机构落户我区。

对来我区新建众创空间、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知名专业运营机构,依据其专业化程度、知名度及载体运营等状况,赐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房租、装修及运营等综合落地补助。

(二)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创业。

对高校院所在我区建立创新创业机构的,赐予高校院所或创新创业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载体运营机构。

对纳入我区梯次孵化体系的创业苗圃、企业孵化器、专业楼宇和众创空间等各类载体,按载体类别,赐予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每年对创新创业载体在硬件建立、人才引进、效劳质量、产出效果等方面进展综合评估,评估优秀的赐予其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嘉奖。

(四)支持入驻创新创业载体。

对新入驻纳入我区梯次孵化体系的创新创业载体,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扶持范围的企业(团队),按其运用面积赐予最高不超过101平方米的3年房租补助,按第1年每月不超过50元/平方米、第2年每月不超过30元/平方米、第3年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五)鼓舞培育孵化企业。

载体运营机构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孵化胜利1个工程(团队)并在我区注册企业,分别赐予运营机构5万元、1万元的嘉奖。

(六)支持载体提档升级。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的,按上级资助到位资金的50%,赐予运营机构不超过101万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支持创业力气聚集(七)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对纳入国家“__”、四川省“百人打算”和“成都人才打算”等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工程、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符合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条件的,赐予最高不超过101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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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
对大学生创业将落实“首违免罚”政策:即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
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
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从校园到“商海”,为了帮助大学生能够顺利进入角色,我市将针对大学生的不同需求,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

优惠政策
2、对海归创业提供创新基金小额资助。

3、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补助5万元。

4、高级人才所获得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
果产业化项目,或投资新办企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重点领域
创业环境
1、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枢纽城市,交通便利,商业发达,人才
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是中国西部地区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区域,同时也是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最集中的区域。

2、成都高新区先后成立了成都创业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技术
创新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信息安全产品专业
孵化器、软件专业孵化器等27个孵化器。

(一)可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二)创业补贴的项目有哪些?
答: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创业补贴包括: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
性创业补贴申领要求的,按原规定执行。

附: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
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即同一创业
人或团队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

(四)创业补贴能否重复享受?
答: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终身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即: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对孵化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
请补贴。

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
请完成。

(五)如果要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申请人的身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属于在在校大学生的,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省内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②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普通高校、高职院校)。

党校、自修大学、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校不能享受;③全日制学历。

非全日制学生不能享受。

(六)申请孵化项目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可申请孵化项目补贴:
1.必须要进入经认可的孵化基地内进行项目孵化。

经认可的孵化基地目前有两类:一是在蓉高校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业平台;二是成都市的市级及以上大学
创业孵化基地或经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大学生创
业孵化基地;
2.领办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是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高校教师领办的不可享受;
3.项目状态为正在孵化。

孵化创业项目包括2014年1月1日前
开始、目前仍在孵化的项目。

已结束孵化的创业项目,不按孵化创
业项目补贴申请,可按规定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七)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开办创业实体的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开办创业实体的注册登记时间:进行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受聘为农业合作社的
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发证时间和受聘时间为准;开办“网店”的,以在
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登记的时间为准。

以上时间均应为2014年1月1
日后,不溯及以往。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受2014年1月1日后时间限制,按原规定执行。

(八)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开办“网店”,申请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开办“网店”申请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网站均可查询,包括
B2B电子商务平台、B2C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3.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
4.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
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
5.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九)农业职业经理人申请补贴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答: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十)创业补贴由谁来申请,提出申请的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创业主体的,由领办人申请创办
创业实体补贴;创业主体为企业的,由法人代表申请。

3.由于省教育厅等部门需要在5月份进行集中审核,因此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的3月31日前提出申请,便于
在校大学生在离校前领到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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