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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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兴起,传统武术套路竞赛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体育项目。

而为了保证竞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合理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规则以及裁判的职责和评分体系。

一、竞赛规则1. 套路分类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一般分为两大类:器械套路和空手套路。

器械套路是指使用各种兵器进行演练的套路,如刀、剑、棍等;空手套路则是以空手技巧为基础。

在竞赛中,选手可以自行选择参赛的套路形式,以展现他们的技艺和风采。

2. 套路内容每个套路有固定的动作要求和顺序,选手需要准确地完成套路中的动作组合。

同时,套路还要求选手在节奏、力量、舞姿等方面表现出流畅、协调和美感。

3. 时间限制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性,每个套路都会规定一个时间限制。

选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套路的展示,时间超出或不足都会引扣分。

4. 裁判评分裁判将根据选手的技术难度、动作准确度、呼吸配合、节奏感、稳定性、整体表现等多个方面对选手进行评分。

评分一般分为十级,从0分到10分,其中10分代表完美表现。

二、裁判法1. 裁判组成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组由主裁判、副裁判和计分员组成。

主裁判负责裁判组的整体工作,副裁判负责协助主裁判判定动作和计分,计分员负责记录选手的得分。

2. 裁判标准裁判在评分时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 技术难度:选手所展示的技术动作是否较为高难度,是否包含了独特的技巧和组合。

(2) 动作准确度:选手完成动作的准确程度,包括姿势和动作的规范性,是否流畅自然。

(3) 呼吸配合:选手的呼吸是否与套路要求相符合,呼吸是否稳定自如,是否能够与动作的力量和力度相匹配。

(4) 节奏感:选手完成套路时是否能够把握好节奏感,使整个表演连贯流畅。

(5) 稳定性:选手在完成动作过程中是否能够保持身体的平衡和稳定性,是否有摇摆或踉跄情况发生。

(6) 整体表现:评估选手整体的表现力、舞台魅力和表演技巧。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第一篇: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开展武术竞赛的目的,在于广泛的交流经验,该进教学与训练工作,推动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不断的促进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

竞赛通则一、竞赛性质:个人赛。

二、竞赛项目:棍术。

三、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礼节。

1.运动员听到点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

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

2.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

3.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

4.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

5.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6.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评分办法与标准一、棍术评分及标准(1)评分裁判员的组成:由评判动作规格和演练水平的裁判员四名组成。

(2)裁判员评分: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7分,演练水平分值分,服装要求为1分。

1.动作规格分的评定(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规格分。

(2)动作规格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满分为7分。

(见附表)① 动作规格扣分②其他错误扣分2.演练水平的评定(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劲力、协调)、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编排(内容、结构、布局)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2)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满分为3分。

(见附表)① 劲力水平分值为1分(劲力、协调各占0.5分)。

② 演练技巧分值为1分(精神、节奏各占0.5分)。

3.裁判员的示分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

4.应得分数的确定(1)动作规格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

二、三级 武术规则及裁判法

二、三级 武术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规则及裁判法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第1—6条)第一条竞赛委员会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1、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2、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3、监督、检查裁判人员的工作;4、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5、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裁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一、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1、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结果(即:只有裁决权,无改判权)2、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

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

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一、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3、编排记录长1人;4、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1、编排记录员3—5人;2、检录员3—6人;3、宣告员1—2人;4、放音员1—2人;5、摄像员2—4人。

第五条执行裁判人员的职责一、总裁判长的职责1、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2、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3、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4、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的职责1、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2、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202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 表格

202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 表格

表 1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类别动作名称编码错误内容搬脚朝天直立、侧踢抱脚直立10 ▼支撑腿弯曲▼抱脚腿弯曲后踢抱脚直立11 ▼支撑腿弯曲▼上体前倾超过 45 度仰身平衡12 ▼前举腿低于水平十字平衡13 ▼躯干低于水平▼支撑腿弯曲平衡卧鱼平衡14 ▼躯干低于水平▲后举腿大腿低于水平扣腿平衡、盘腿平衡15 ▼支撑腿大腿未达水平探海平衡16 ▼支撑腿弯曲▼后举腿弯曲提膝平衡17 ▼提膝未过腰▼提起腿脚未内扣前扫腿20 ▼支撑腿大腿高于水平▼扫转腿脚掌离地▼扫转腿弯曲后扫腿21 ▼扫转腿脚掌离地▼扫转腿弯曲跌竖叉22 ▼前腿脚内扣触地▼后腿明显弯曲腿法弹腿、蹬腿、踹腿23 ▼腿未由屈至伸正踢腿、侧踢腿24 ▼膝关节弯曲▼支撑腿脚跟离地里合拍脚、摆莲拍脚、单拍脚25 ▼拍脚时脚尖未过肩▼击拍落空腾空飞脚、腾空斜飞脚、腾空双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30 ▼拍脚时脚尖未过肩▼击拍落空腾空正踢腿31 ▼悬垂腿弯曲跳跃侧空翻、侧空翻转体360°32 ▼腾空腿弯曲旋子、旋子转体33 ▼转体时上体高于水平 45 度▼腾空腿弯曲腾空箭弹、腾空蹬腿34 ▼起跳腿未由屈到伸▼弹(蹬)出腿低于水平弓步50 ▼前腿膝部未达脚背▼前腿未达水平▼后腿脚跟离地▼后腿脚尖未内扣马步51 ▼上体明显前倾▼屈蹲腿未达水平▼两脚间距过小▼脚跟离地▼脚尖外展步型虚步52 ▼屈蹲腿未达水平▼屈蹲腿脚跟离地仆步53 ▼屈蹲腿未全蹲▼仆腿未伸直▼仆腿全脚掌未内扣着地歇步54 ▼两腿未交叉靠拢▼臀部未贴近小腿坐盘55 ▼两大腿未交叉▼臀部未贴及地面或前脚离地拳01 ▼拳面不平▼拇指未压在中指第二指节上手型掌02 ▼四指未伸直并拢勾手03 ▼勾手五指未撮拢▼未屈腕手型剑指04 ▼食指与中指未伸直并拢▼拇指未压在无名指上挂剑、撩剑60 ▼直腕▼未成立圆缠头裹脑61 ▼刀背远离身体器械拦、拿、扎枪62 ▼枪尖未划弧▼后手留把▼平扎枪臂与枪未成水平直线立舞花枪、立舞花棍、双手提撩花棍63 ▼未呈立圆方法平抡棍64 ▼未呈平圆握剑66 ▼食指扣握在剑盘前沿触及剑刃器械抛接67 ▼抱接器械▼未单手接握剑柄、刀柄注:1.动作规格出现错误内容,扣0.10分;一个动作出现多种规格错误,均一次性扣0.10分。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武术裁判法是指在武术比赛中,裁判员通过对比双方选手的表现,来准确地判断比赛结果的一种规则制度。

武术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和分析比赛,根据武术规则和比赛要求,进行准确的判断。

武术裁判法中国武术协会颁布并修订,分为基础技击、套路和对练三个部分,各自包括了不同的裁判标准和技术要求。

下面就分别对三个部分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基础技击基础技击是武术比赛时最基本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对选手动作的控制、技术的准确性和力量的大小上。

裁判在裁判过程中,需要观察选手的技术动作是否规范准确,力量的大小是否合适,是否符合对应技术的要求。

对手的进攻和防御技巧是否突出、协调等。

(二)套路套路部分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动作的表现、配合、流畅性、速度等方面。

武术套路讲究美学效果,需要运用艺术的手法来展现自己的风格和技术。

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选手的表现,看选手的动作是否规范划一,各个动作间是否协调流畅,能否贯穿整篇动作。

套路正式比赛中动作多项,动作还有分值,如对一个动作的连贯性的表现,如果连贯自然,流畅得当,可以得高分,反之会失分,这都需要裁判员严格把握。

(三)对练合法的对练应该是立足于实践的,体现在实战性,如防御、反击、攻击等技能。

对练部分不同于其他两个部分,对手同场参赛,正式击打,需要用切实的技术和方法进攻和防御。

在观察对练中,裁判员会多看选手的实战性技能,如对手的拦截、闪躲、反击的技术速度,以及选手之间的互动配合、进攻防守技巧的表现。

同时,也会看选手的技能熟练程度、技术渐进性,并进行评分。

在武术比赛中,武术裁判法是通过评定比赛时尽可能的客观和公正进行的。

裁判员需要遵照裁判规则,选手也要理解和遵守比赛规则,并尽可能在比赛中展现出自己的完美状态。

这样才能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为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编码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注:1.“晃动”是指支撑状态时,上体出现双向或多向位移。 2.“碾动”是指单脚着地时脚掌或脚跟出现拧动。 3.“移动”是指双脚或单脚或一脚一腿支撑时,任何一脚出现的位移。 4.“附加支撑”是指由于失去平衡造成手、肘、膝、头部、非支撑脚触地或借助器械撑地。 5.“倒地”是指双手、上臂、肩、躯干、臀部触地。 6.“器械变形”是指器械弯曲变形的角度超过 45 度。 7.“平衡静止时间”以首次出现静止状态开始计时。 8.在一个动作中连续出现两个以上其它错误,应累计扣分。 9.以上错误均按出现的人次累计扣分。 10.未标明扣分分值的均为扣 0.1 分。
上步、退步、进步、跟步、侧行步 59 ▼脚拖地(特殊动作要求除外)▼移动时重心起伏▼抬脚过高
手型 剑指
04 ▼食指与中指未伸直并拢▼拇指未压在无名指上
器械 挂剑、撩剑 方法 握剑
60 ▼直腕▼未成立圆 66 ▼食指扣握在剑盘前沿触及剑刃
注:1.动作规格出现错误内容,扣 0.10 分;一个动作出现多种规格错误,均一次性扣 0.10 分。 2.一个组合动作出现两个以上同一器械方法错误,均一次性扣 0.10 分。 3.一个组合动作出现两个以上同一步法错误,均一次性扣 0.10 分。
腾空飞脚、腾空飞脚向内转体 180°、旋风脚、腾空外摆腿 30 ▼击响腿脚尖未过肩▼击拍落空▼外摆腿脚尖未过肩
跳跃
侧空翻
32 ▼腾空腿弯曲
腾空盘腿 360°侧扑
40 ▼摆动腿脚未过头
跌扑 鲤鱼打挺
41 ▼手撑扶地面
腾空双侧踹
42 ▼踹出腿未并拢▼踹出腿弯曲
弓步
50 ▼前腿未接近半蹲▼后腿脚跟离地
马步、半马步

武术散打竞赛裁判法

武术散打竞赛裁判法

武术散打竞赛裁判法(试行)中国武术协会2016第一章裁判人员职责的履行一、对裁判员的要求(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武术裁判员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在裁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勤奋工作,不为名利;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严格执行竞赛规则。

裁判员必须以《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为准绳,正确掌握统一的判罚与记分尺度。

保证运动员在同等的条件下公平公正地竞赛。

(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裁判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武术散打的技术,注意探讨武术散打技、战术的发展趋势,研究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提高理论素养。

(四)保持健康的身体。

武术散打比赛,工作强度大、时间长,裁判人员只有身体健康,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才能保证在裁判工作中头脑清醒,反应敏捷,判罚准确。

二、总裁判长的工作(一)比赛前的工作1.掌握竞赛规程及有关的补充规定。

2.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

3.制定裁判人员工作日程表。

4.召集裁判员会议,组织裁判员学习。

5.检查指导各组的准备工作。

6.参加组委会及相关技术会议,解答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7.检查比赛场地、器材、护具、用具等落实情况。

(二)比赛中的工作1.指导、监督各裁判组的工作。

2.解决临场出现的有关问题。

3.进行赛后小结,提出改进裁判工作意见。

(三)比赛后的工作1.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2.总结裁判工作。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工作(一)比赛前的工作1.组织学习规则、裁判法。

2.领取和检查裁判用具(裁判员的服装、记录记分表、秒表、铜锣、哨子等)。

3.抽签确定或者安排临场执行裁判员。

(二)比赛期间的工作1.监督计时员、计分员的工作实施情况。

2.对台上裁判员的错判、漏判,及时鸣哨予以纠正。

3.边裁判员出现反判,向总裁判长出示记分并征得同意后,可以改判。

4.发现场地、器材、护具等问题时,可以暂停比赛,予以处理。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套路竞赛是指通过比赛的形式来展现不同传统武术套路所包含的动作、精神和技巧,同时也是对选手综合表现能力的考验。

而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必须制定相应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竞赛规则1. 套路分类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根据运动员的年龄、性别、参赛经验等因素,将套路分为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高级组、自选组等不同组别。

其中,少年组适用于14岁以下的选手,青年组适用于15岁至19岁的选手,成年组适用于20岁至34岁的选手,高级组适用于35岁以上的选手,自选组用于独创、改编或传承非适用其他组别套路的选手。

2. 技术要求在比赛中,运动员需按照规定的套路执行各项技术动作,包括进步步法、稳定站姿、动作节奏、力度控制、呼吸节律等。

同时,需要依据裁判的要求进行技术调整和改进,确保动作标准、精准和优美。

3. 赛制安排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方式多样,包括现场评分、录像投票、公开互评等。

无论采用何种形势,都需要考虑运动员参赛规模、比赛地点、时间安排等因素,使得比赛流程合理、顺畅、公正。

4. 裁判评分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应遵循如下原则:(1)依据套路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比赛细则进行评分;(2)对于运动员的每一个动作,按照其动作难度、精度、整洁度、力度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估;(3)对于运动员的整体表现,应综合考虑他们的外姿、气质、动作配合、身法流畅度等方面,制定合理的比分标准。

裁判法1. 裁判人员的选择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人员应从相关人员中选取,包括高水平教练、著名裁判、专业选手等。

同时,需具备足够的经验、知识和审美观念,确保比赛的公正与权威。

2. 裁判流程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赛前:裁判人员对比赛规则、比赛套路、评分标准等进行讲解和准备;(2)比赛前:裁判人员各项技术和考评标准,确保裁判员之间统一规范;(3)比赛中:裁判员按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注重独立思考和判断,避免出现偏见、失误等问题;(4)比赛后:裁判人员根据选手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公布比赛结果、裁判得分及相关建议。

武术竞赛指导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指导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指导规则与裁判法武术作为一种古老而充满智慧的体育项目,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广泛的影响力。

为了确保武术竞赛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规则与裁判法。

本文将探讨武术竞赛的指导规则及裁判法,以期为武术竞赛提供准确、科学的裁判标准。

一、竞赛规则与组织1.1 比赛类别与分类武术竞赛分为形式与套路、散打、兵器等多个类别。

其中形式与套路是武术竞赛的核心项目之一,它以优美的动作表演、技巧的展示和内在的功夫精神为主要特点。

而散打则强调实战能力的考验,通过真实的打斗表演来评判选手的技能水平。

1.2 竞赛组织与规划武术竞赛应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制定竞赛计划、规则与流程,并严格按照指导规则与裁判法进行执行。

同时,组织方还应确保场地设备完善,为选手提供良好的比赛条件,以确保竞赛的质量与效果。

二、竞赛指导规则2.1 动作要求在武术竞赛中,动作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选手在表演形式与套路时,需要注重动作的协调、流畅和美感。

这需要选手具备扎实的基本功,精湛的技巧和丰富的动作变化。

同时,选手还需要展现出自己的风格与个性,以在裁判与观众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2.2 内在功夫武术竞赛不仅仅是对外在表演与技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选手内在功夫的考验。

选手需要通过深厚的内功修为,展现出自己的内在实力。

这包括对气息、力量、耐力、柔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拥有内外兼修的综合素质,选手才能在竞赛中脱颖而出。

2.3 公平公正武术竞赛的指导规则中,公平公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裁判需要遵守中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判。

评判标准应明确、科学,并且能够让选手和观众都能理解和接受。

同时,还应设立申诉机制,为选手提供公平申诉的渠道,以确保竞赛的公正性。

三、裁判法操作指南3.1 裁判员的角色与职责裁判员是武术竞赛中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判。

裁判员需要熟悉竞赛规则与流程,并严格按照裁判法进行操作。

同时,裁判员还需要对选手的动作和内在功夫有较高的鉴赏力,以便做出准确的评判。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比赛规则1.比赛分为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两大类,个人项目包括套路、散打等,团体项目包括对练和队形等。

2.选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的比赛项目,但同一选手不可同时参加两个相同或相似的项目。

3.比赛分为多个级别,每个级别设立冠军、亚军和季军等奖项。

具体级别和奖项根据比赛的规模和参赛选手的数量而定。

4.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根据参赛选手的报名情况划定小组进行,决赛则是小组前几名之间的较量。

5.比赛时间、地点、参赛选手的报名要求和奖励等事项由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提前公布给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

二、裁判法1.裁判由具有一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裁判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裁判要保持客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因个人情绪或喜好影响对比赛的评判结果。

3.裁判需要严格按照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判,对参赛选手的表现进行细致而公正的打分。

4.裁判应对比赛现场的安全保障负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根据比赛规则给予相应的处罚。

5.裁判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评判标准1.套路类项目评判主要根据选手的动作技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美感来进行评判。

2.散打类项目评判主要根据选手的攻防技巧、力量和速度来进行评判。

3.对练类项目评判主要根据选手的配合度、技术难度和表演效果来进行评判。

4.队形类项目评判主要根据团队的整体协调性、动作一致性和创新性来进行评判。

5.评判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比赛项目和级别进行微调,但需要保证评判标准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总之,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是确保比赛公正和评判标准统一的重要法规。

通过制定明确的比赛规则和评判标准,从而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技环境,鼓励选手们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技艺,并且提升武术运动的水平和影响力。

2024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2024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2024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2024年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控制武术比赛和评判过程,确保公正、公平和规范的竞赛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则和法则,包括赛制、规则、判罚和评分标准。

一、赛制和规则:1.赛事组织:武术比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IWUF)主导,并在中国武术协会(CWA)的监管下进行。

2.比赛项目:武术套路比赛分为太极拳、南拳、南剑、太极剑、长拳、对练等项目。

3.套路难度等级:根据动作难度划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由1-10个动作组成。

4.比赛时间:每个套路的比赛时间固定,分别为1分30秒、2分钟、2分30秒等。

5.套路表演:选手根据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表演,评委根据动作技巧、舞台表现和整体效果进行评分。

6.裁判秩序:每场比赛由三名裁判组成,其中一名主裁判,其他两名为副裁判。

主裁判负责最终判决和总分计算。

7.裁判评分:裁判根据动作的标准动作、难度、力量、节奏、整体编排和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

8.淘汰赛规则:淘汰赛采取循环赛制,每位选手都能对阵其他选手,评分累加进行排名。

二、判罚和评分标准:1.规定动作:每个套路都有特定的规定动作要求,选手需要准确地表演这些动作,否则将被扣分。

2.动作难度: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技巧难度调整动作,但过于简单或超出自身能力的动作都会被扣分。

3.姿势和力量:选手应保持正确的姿势和动作力量,动作刚柔相济,流畅自然,扣分项包括肌肉紧张、力量不足等。

4.整体编排:选手的套路应该有合理的整体编排,包括动作顺序、动作数量和过渡等。

缺乏编排或不协调的动作将被扣分。

5.舞台表现和形象:选手的表演应具有舞台感,包括面部表情、视线、身体语言等。

形象方面,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也会影响评分。

6.倒计时和停顿: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套路表演,倒计时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动作将被扣分,停顿超过规定时间也会被计入裁判评分。

7.判罚标记:裁判在比赛中观察选手动作,如果发现违反规则的行为,例如超时、违反动作规定、离开比赛区域等,将做出判罚标记并扣除相应分数。

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第一章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第一节竞赛通则第一条竞赛性质一.现代武术套路竞赛一般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二.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和儿童赛;三.按性别可分为:男子赛和女子赛;四.每一次的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第二条竞赛项目一.长拳二.南拳三.刀术四.剑术五.枪术六.棍术七.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八.集体项目第三条竞赛年龄分组一.成年组: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二.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三.儿童组:不满12周岁。

第四条完成套路时间一.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

二.对练不得少于50秒。

三.其它拳术、其它器械套路,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四.集体项目为3—4分钟。

五.如果分年龄组比赛时,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少年组1分10秒,儿童组1分钟。

第五条比赛的服饰1.比赛时,运动员要穿相应的比赛服装。

2.运动员必须穿武术鞋或运动鞋。

3.上场比赛时,不允许佩带手表及耳环、项链、手镯等饰品。

第六条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与礼节一.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

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

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申明。

二.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

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

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三.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

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四.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

裁判组用两块表计时,以接近规定时间的表为准。

五.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六.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完成比赛套路后,以及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是中国古老而庄严的文化遗产,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深厚的内涵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竞技体育项目。

为了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武术,许多国内外组织和团体都举办了各种形式的传统武术竞赛。

为了确保竞赛的公平和规范,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套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本文将探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相关内容。

一、套路竞赛规则1. 套路分级制度传统武术套路在竞赛中根据难易程度和技术要求分为多个级别,在套路的编排和技术要求上会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选手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技术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参赛。

2. 套路要求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选手需要按照规定的动作序列和技术要求进行表演。

规定的动作序列需要完整、准确地呈现出来,同时还要注意呼吸、身形、力度等细节方面的控制。

此外,动作的连贯性、节奏感和动作美也是评判选手成绩的重要因素。

3. 套路评分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评判员会根据选手的动作表现和技术要求进行评分。

评分主要包括动作完成的准确度、技术的难度和美感。

评分通常是按照10分制进行,选手的最终得分是多名评判员评分的平均分。

二、裁判法1. 裁判组织传统武术套路竞赛通常由裁判委员会组织和管理。

裁判委员会由经验丰富、资格符合要求的裁判员组成。

裁判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以确保其具备公正、公平和专业的判定能力。

2. 裁判标准裁判员在竞赛中需遵守严格的裁判规则和标准。

他们需要熟悉套路竞赛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并准确、公正地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分。

裁判员还需保持专注和客观,避免个人情感和主观偏见对评判结果产生影响。

3. 裁判责任裁判员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他们需要在比赛中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此外,裁判员还要引导和鼓励选手积极参与竞赛,给予选手必要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提高表现水平。

4. 裁判纪律裁判员在竞赛中需遵守严格的纪律要求。

他们不得违反评判规则和标准,不得有舞弊行为,不得接受或索取选手和相关方面的贿赂。

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现代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也是一种重要的体育运动。

现代武术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

武术套路竞赛是武术运动中最为重要和受欢迎的竞技项目之一。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竞赛规则,并设立了专业的裁判团队负责执法。

本文将介绍现代武术套路竞赛的规则以及裁判法。

一、竞赛规则1. 比赛内容现代武术套路竞赛包括个人套路和集体套路两个项目。

个人套路是指一名选手单人完成一套动作组合,集体套路则需要由多名选手协作完成一套动作组合。

2. 技术要求在套路竞赛中,选手需展示出武术动作的技巧和美感。

他们需要准确地完成各种动作,如腿法、拳法、刀法等,并通过动作的连贯性、协调性和灵活性来展示出自己的功夫水平。

3. 比赛评分裁判将根据选手的表演内容和技术水平对其进行评分。

评分包括技术评分和艺术表现评分。

技术评分主要根据选手的动作准确度、连贯性和难度来评判;艺术表现评分则主要考虑选手的舞台表现力、气质和风格等方面。

4. 裁判要求裁判是保证比赛公正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保障。

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武术基本功和丰富的竞赛经验。

在评判过程中,裁判需要专注于选手的动作,准确判断其技术水平,并在比赛中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评分。

二、裁判法1. 观察动作裁判需要仔细观察选手的每个动作,并判断其动作的准确度和流畅度。

他们需要注意选手的姿势、动作顺序和变化,确保评分的准确性。

2. 技术评分裁判将根据选手的技术水平对其进行评分。

评分的依据包括动作的准确度、协调性、力道、速度和难度等方面。

裁判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选手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3. 艺术表现评分除了技术评分外,裁判还需要对选手的艺术表现进行评分。

他们需要关注选手的舞台表现力、表情、气质和风格等。

这一评分标准更加主观,需要裁判根据自己对武术的理解和审美观进行评判。

4. 公正评分裁判在评分过程中必须保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他们不能受到选手的个人情绪或外界干扰的影响,要以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位选手,确保比赛的公平性。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传统武术是中国国粹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为了促进传统武术的发展和传承,举办武术套路竞赛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规则及裁判法。

1.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需具备一定的武术基础和技术水平,通常要求选手为武术团队成员或专业武术学校学生。

有时,比赛还会设置不同年龄、性别和级别的组别,以便对选手进行公平竞争。

2.套路要求:套路是指按照特定的招法和动作顺序组合起来的一系列招术。

在竞赛中,选手需要按照规定的套路进行表演。

套路的选择通常由组委会或主办方提前公布,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准备。

3.表演评分:表演评分是武术套路竞赛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评委会根据选手的动作精准度、力度控制、形式美感、整体协调性以及武术精神等方面来评判选手的表演水平。

评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细则进行的,通常采用百分制评分体系,最高分为100分。

4.时间限制: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对于每个套路,通常规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

选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套路的表演,超出时间的部分将被扣分或视为失败。

5.决胜规则:如果几位选手的得分相同,通常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决胜,如通过加赛、进行特定的应对技巧测试或者由评委会根据整体表现来进行综合评判。

1.裁判资格:裁判应具备一定的武术功底和丰富的裁判经验。

裁判的选拔通常由组委会或主办方负责,要求裁判参加专门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担任裁判。

2.公正、公平:裁判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判,绝对不能有私心私意或偏袒之嫌。

裁判需要遵守竞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对每位选手进行公正评判,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专业准确:裁判需要对传统武术有较高的认识、理解和水平,在评判过程中应确保评判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裁判要精确捕捉选手的每个细节,包括动作的规范性、精准度和流畅性。

4.独立公断:裁判在评判过程中应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不受外界因素和观众的影响。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精心整理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第一条竞赛委员会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

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

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四)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一)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

(二)编排记录员3-5人。

(三)检录员每场地2-3人。

(四)宣告员1-2人。

(五)放音员1-2人。

(六)摄像员每场地1-2人。

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一、总裁判长(一)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解释规则、规程,但无权修改规则、规程。

(三)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副总裁判长(一)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并可重点负责竞赛中某一部分的工作。

(二)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的职责项2.编排原则根据竞赛规程而定,一般应注意:a.每场竞赛时间须基本相同。

b.每场竞赛中所进行的两个场地竞赛时间基本相同。

c.同一时间的两个场地宜安排不同项目、不同组别的比赛。

d.同一项目的比赛应尽量集中在一起比完,若参赛人数多,也应注意安排在第二天的同一时间、场地进行,中间不宜间隔,力求在同等条件下进行。

e.每一个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最好只安排一项;若必须进行两项比赛,则应考虑有比较充足的间歇时间。

f.每一项目比赛的第一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队中,使各队机会尽量均等。

g.每项比赛第一位出场者,力求分散到不同的运动队;如果一个运动员,出现两次以上第一个出场比赛的情况,应作适当调整。

3.项目分类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第一类:形意、八卦、八极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第三类:地躺、象形(一)对全部竞赛项目进行现场摄像。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引言:武术是一门古老而华丽的艺术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传承。

为了促进武术的发展和推广,武术竞赛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武术竞赛的规则以及裁判法,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武术竞赛。

一、竞赛类别及规则1. 套路表演类套路表演是武术竞赛中最常见的项目之一。

参赛选手根据不同武术流派或门派的特色,展示自己精湛的技艺和完美的动作。

套路表演的评分主要侧重于动作的准确性、舞蹈性及整体表现力。

2. 实战对打类实战对打是考验选手实际战斗能力的项目,也是武术竞赛中最为激烈和紧张的部分。

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际对打,通过技巧、速度和力度展示自己的实力。

裁判将根据选手在对打中的技巧运用、攻防能力和实际表现予以评分。

3. 器械类器械类项目是武术竞赛中非常有特色的一项,通过选手对传统武器如刀、剑、枪等的应用和操控来评判。

选手需要表现出独特的武术修养和技巧,在动作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操控技巧上展示自己的能力。

二、裁判法和评分标准1. 动作准确性选手的动作准确性是评判武术竞赛的重要指标之一。

裁判将根据选手的动作是否准确,包括招式的完成度、姿势的正确性等进行评分。

动作需符合所属流派或门派的要求,同时需要具备连贯性和流畅性。

2. 技术难度技术难度是衡量选手实力和水平的重要因素。

选手应该展示出独特的技术动作,表现出高难度的技巧和流畅的连贯性。

裁判将根据选手所展示的技术难度给予相应的高分。

3. 节奏与速度节奏与速度是武术表演中重要的评判要素之一。

选手需要在不同的套路或动作中准确掌握节奏感,并通过恰当的速度来展示动作的精妙和招式的精确度。

4. 表演力与整体效果表演力和整体效果是评判选手综合实力又一重要方面。

选手需要通过精湛的技艺和体现武术精神来展示出自身的独特魅力和风采。

同时,选手需要具备良好的气场和舞台表现力,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5. 公正和客观裁判在评分过程中需要保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一、比赛规则1.对手分组:根据选手的水平、年龄和体重等因素进行分组,以确保对手之间的公平竞争。

2.装备要求:选手应按照比赛要求穿着统一的武术服装,佩戴规定的保护装备,以确保比赛的安全。

3.竞赛项目:根据武术的不同风格和技术特点,设置不同的竞赛项目,如套路、对练、散打等。

4.赛前准备时间:选手在比赛开始前,应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热身和准备工作,以确保状态良好。

5.裁判员:比赛中应有独立的裁判员,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武术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评判选手的表现。

6.比赛规则:根据不同的竞赛项目制定相应的比赛规则,包括得分标准、技术要求、时间限制等。

7.比赛流程:比赛流程应明确规定,包括报名、抽签、预赛、半决赛和决赛等环节。

8.比赛成绩评定:裁判在比赛中根据预定的得分标准评定选手的表现,在比赛结束后计算得分并确定排名。

9.违例和犯规:比赛中如有违规行为,如攻击对手要害、故意伤人等,应判罚,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安全。

10.投诉和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对于裁判的决定如有异议,选手有权进行投诉和申诉,要求重新裁定。

二、裁判法1.裁判资格:裁判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同时要有丰富的武术知识和裁判经验。

2.公正、客观、中立原则:裁判员在比赛中应保持公正、客观和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公正裁决。

3.严守规则和纪律:裁判员应牢记比赛规则和裁判法,坚决执行规则,严格制约和惩处违规行为。

4.及时准确的决定:裁判员需对选手的每一个动作和技术进行准确的判断,及时做出符合规则的决定。

5.公开公正的评判:裁判员在评判过程中应公开公正,不做任何偏离规则的行为,确保评分公平合理。

6.谨慎审慎的裁判:裁判员在判罚时应谨慎审慎,不轻易给予违例和犯规,但也不能对违例行为宽容纵容。

7.严守保密原则:裁判员应严守保密原则,不泄露比赛中的任何信息,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安全。

8.不承受贿赂:裁判员在比赛中需正直诚实,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确保评判的公正。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本文介绍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的背景和目的。

竞赛规则是为了说明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基本规则,包括参赛资格、套路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

参赛资格参赛者必须具备合法身份,年满18周岁。

参赛者必须具备所属武术团体或机构的证明,并得到其支持和推荐。

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套路要求参赛选手可以选择任意传统武术套路进行表演,但必须事先向裁判提交所选套路的名称和起始动作。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所选套路的要求进行完整的表演,包括套路动作、节奏、力度和动作流畅度等方面。

评分标准评分将根据参赛选手的技术水平、表现力和整体协调性等方面进行。

裁判将根据设定的评分规则进行打分,包括技术难度、动作准确性、套路流畅度、动作力度和整体表现等要素。

打分分为10个等级,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1分。

若参赛选手在表演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会被扣除相应分数。

注:本规则为试行规则,严禁擅自修改,有关改动应经过正式程序的通过方可生效。

本文详细介绍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裁判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包括评分方法、判罚规则、裁判员组成等内容。

评分方法裁判在评分时应根据选手的动作、技术、力量、速度、灵活性、协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分采用十分制,分数范围为1-10分,10分为最高分,1分为最低分。

判罚规则犯规判罚:不合规套路表演:视为犯规,裁判需立即示意并扣除相应分数。

套路中断:选手在套路表演过程中出现明显中断,裁判应扣除相应分数。

出界:选手出现足部或其他身体部位超出比赛区域的情况,裁判需扣除相应分数。

摔倒:选手出现摔倒或倒地的情况,裁判应扣除相应分数。

警告与禁赛:连续三次不合规套路表演:裁判应对选手进行警告。

警告将被记录,超过三次者将被禁赛。

被禁赛者需在比赛后的三个月内进行重新考核才可参加比赛。

故意攻击对手:裁判应立即对选手进行禁赛,禁赛期为三年。

裁判员组成主裁判:主持指导比赛,监督各裁判员的工作,并最终负责对选手得分进行最终确认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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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分标准与办法(02年)
新规则武术套路各项评分均为10分 制。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 组),演练水平分为3分(B组),难 度分为2分(C组)。传统项目或无难 度的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 组),演练水平分为5分(B组)。
1)动作质量的评定与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

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 质量,按照“动作规格常见错误内容及扣 分标准”的要求,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 各种动作规格错误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 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1)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 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该 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的 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规格分。 (2)动作规格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满分为 6.8分。 ① 动作规格扣分 ②其他错误扣分
2.演练水平的评定
(1) 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 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劲力、协调)、演练技巧(精神、 节奏、风格)、编排(内容、结构、布局)等方面的标 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 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2) 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该类分值满分为3分。 ① 劲力水平分值为1分(劲力、协调各占0.5分)。 ② 演练技巧分值为1.5分(精神、节奏、风格各占0.5分)。 ③ 编排(内容、结构、布局)分值为0.5分。
2)演练水平的评定


(1)自选项目:B组中由1名裁判员加裁判长 按照套路动作劲力、节奏及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 后确定的等级平均分数减去另外2名裁判员对套路 编排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2)传统项目:B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整套的 现场演练,按照劲力、节奏编排以及音乐的要求 整体评判后确定示出的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 水平分。取3个分数的平均数或去掉高低分取中间 2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应得分。
3.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 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集体项目必 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4.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裁判组 用两块表计时,以接近规定时间的表为准。 5.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 配乐。
5)竞赛中的礼节
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 拳礼;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相互行 抱拳礼,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 宣布后,双方行抱拳礼,再同时向台上 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回礼;然后和对 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回礼。
5.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 “裁判长的扣分”再加上“创新难度 动作”加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6) 裁判长的扣分



1、起势、收势 2、重做 3、出界 4、平衡时间不足 5、套路完成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 6、 器械、服装不符合规定 7、动作组别不够 8、 规定套路的动作缺少或增加 9、 指定动作的扣分



3.裁判员的示分 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 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必须是0或5。 4.应得分数的确定 (1) 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 动员的应得分数。 (2) 动作完成应得分与演练水平得分的确定:三个 裁判员评分,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 四至五个裁判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 两个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运动员 的应得分数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不作四舍五入。

1977年在内蒙临河举行的全国武 术比赛中增设了其它拳术和其它器械 竞赛项目。1979年再次修改规则, 对跳跃翻腾动作进行了限制,对自选 项目在运动时间上做出不得少于120 秒的规定。1984年出版的规则又对 器械规格、重量有了明确的要求,对 低级趣味动做及比赛中不必要的喊叫 现象做出了处理。1991年的规则对 套路中某些步型和动作组别的规定进 行了修改,调整了评分标准中各项错 误扣分的分值。
3)难度的评定与难度应得分的确定

C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整 套难度完成的情况,按照各项目 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加分标准, 确定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难度、 连接难度的累计分,即为运动员 的难度分。
4)运动员实际应得分数的确定


(1)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应得分、演练水 平应得分和难度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 应得分数。 (2)传统项目: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 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队)的应得分 数。
5)运动员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 判长的扣分”,加上创新难度的加分即为 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6)裁判长的加分与扣分

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被确认完成的创新 难度的加分,执行对比赛中套路时间不足 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7)比赛场地的规定


个人项目的场地:长14米、宽8米,其周围至少有 2米宽的安全区; 集体项目的场地:长16米、宽14米,其周围至少 有1米宽的安全区; 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 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 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第三章、评分标准与办法(96年)
★ 长拳、太极拳、南拳、剑、刀、枪、棍的 评分方法与标准 ●评分裁判员的组成:由评判动作规格的裁 判员三至五名和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三 至五名组成。 ●裁判员评分:各项比赛的满分为10分,其 中动作规格分值为6.8分,演练水平分值3 分,创新难度分值为0.2分。
1. 动作规格分的评定
武术裁判法

讲: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勇(副教授)
武术裁判法
第一章、武术竞赛规则发展情况 第二章、武术裁判规则 1)竞赛组织机构 2)竞赛性质 3)比赛项目及规则 4)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 5)竞赛中的礼节 第三章、评分方法与标准(96年)
1)动作规格分的评定
2)演练水平的评定 3)裁判员的示分
5)最后得分的确定
4)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 乐
1.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 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 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 须事先向裁判和申明。 2.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 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 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 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2)竞赛性质
(一)、竞赛类型分: 1、个人赛 2、团体赛 3、个人及团体赛 (二)、按年龄分为: 1、成年赛 2、少年赛 3、儿童赛 (三)、按性别分为: 1、男子赛 2、女子赛 (四)、按比赛成绩分为: 1、甲级赛 2、乙级赛 (五)、每一次的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3)比赛项目及规则 武术套路比赛 一、武术套路 (一)拳术设其它传统拳,即流行于各地、 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形意、 八卦、意拳、八极、地躺、醉拳等)、南拳、各 式太极拳三项。器械设长、短、软、双器械四项。 对练设一项,2-3人均可,男、女可混编。比赛 在长14米,宽8米的地毯上进行。 (二)套路比赛各项高低采用裁判评分的办 法。各项比赛的最高得分为10分,评分和扣分标 准如下:
8)比赛器械的规定
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 心指定的器械。 例如:扇子:全长为33厘米、宽2厘米。 剑采用金属剑,穗长略短于剑身。
希望大家喜欢武术, 希望大家学有所获, 学能所用!!
谢 谢
第二章、武术裁判规则
1)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委员会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三、仲裁委员会 四、执行裁判的组成 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技术检查员1 人, 评分裁判6~10人。 3、编排记录长1人,编排记录员3~5人。 4、检录长1人。检录员3~5人。 五、执行裁判的职责
1、刀、枪、剑、棍、南拳、太极拳等评分扣分标 准: 动作规格的分值6分;劲力协调的分值2分; 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的 分值2分。 2、扣分,根据不符合要求的程度,分别给予扣分, 每次扣0.1以上,有些严重不符者,最高一次可 扣2分。 3、其它项目和评分标准: 姿势正确、方法清楚4分; 劲力顺达、动作协调3分; 风格独特、内容充实2分; 精神贯注、节奏分明1分。 4、对练评分标准: 攻防合理,方法准确4分; 动作熟练、配合严密3分; 内容充实、结构紧凑2分; 意识逼真、风格突出1分。 传统拳(形意,八卦,意拳,八极,翻子等)南拳、太 极拳、长器械、短器械、软器械、双器械对练、 散手比赛。
6) 裁判长的扣分
4)应得分数的确定

第四章 评分标准与办法(02年)
1)动作质量的评定与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 2)演练水平的评定 3)难度的评定与难度应得分的确定 4)运动员实际应得分数的确定 5)运动员最后得分的确定 6)裁判长的加分与扣分 7)比赛场地的规定 8)比赛器械的规定
第一章、武术竞赛规则发展情况

第一部武术规则一直沿用至1965年第 二届全运会的武术比赛,这一期间涌现出 一大批优秀的武术运动员。由于规则在技 术的导向上突出了对套路动作规格和风格 特点的要求,使套路技术逐步由传统向现 代转型,基本形成了以拳术和器械为主要 内容的竞技武术套路技术体系。
1966年至1971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武术比赛 一度停止,1972年武术恢复正常比赛。为迎接第三届全运 会的武术比赛,1973年对规则中的评分标准做了适当修改, 同时增补了难度创新动作加分的条款。由于规则鼓励运动 员使用难度创新动作,在三运会武术比赛中一大批青少年 武术运动员脱颖而出。动作规范,技术熟练,速度快,腾 空高,难度大,是当时套路技术的主要特点。因此比赛的 竞争十分激烈,比赛颇具观赏性。
新中国成立后,武术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和人民体育事业中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全面继承和发展。1950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组 织召开了全国武术工作座谈会,大力倡导发展民族传统武术运动。国 家体委成立后,为推动武术及民族形式体育运动的发展,1953年11月 在天津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武术是这次大会的 主要内容,并采用评奖的办法进行。1956年中国武术协会在北京成立, 武术正式定为体育表演项目,并于同年11月1日在北京举办了12单位 武术表演大会,首次采用试行评分的办法,比较具体地区分运动员技 术水平高低。1957年国家体委将武术列为体育竞赛项目,举行了全国 武术评奖观摩大会,并组织整理出版了简化太极拳,甲、乙组和初级 的拳、刀、剑、棍、枪套路,这对武术的普及和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8年国家体委制定了第一部以流传面较广的长拳、太极拳、南拳为 竞赛内容的《武术竞赛规则》,并于9月7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运 动会。至此,武术纳入我国体育竞赛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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