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编制说明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指南
附件【2 】企业自行监测筹划编制指南XXXX年自行监测筹划企业名称:编制时光:年月日一.企业概况(一)介绍企业的地理地位.占地面积.职工总数.行业类别.重要产品名称.临盆范围.设计临盆才能.现实临盆才能.开业时光及各条临盆线的环评审批时光及完工验收时光.(二)介绍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态:一是企业废气.废水处理举措措施扶植情形,包括处理工艺.处理才能及举措措施数目等;二是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三是企业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方法及排放口数目.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形简介(一)为实行企业自行监测的职责拟采取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自行监测手腕及开展方法.自行监测手腕为手工监测.主动监测或手工监测+主动监测相联合三种.开展方法为自承担监测.委托监测或自承担+委托监测(应解释哪些项目是主动监测,哪些项目是手工监测;哪些项目是自承担监测,哪些项目是委托监测).(二)已安装主动在线监测装备的企业,应解释装备数目及监测因子.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和验收情形.自承担监测的企业应介绍试验室举措措施前提.仪器装备.人员持证上岗情形.能开展的监测项目.质量治理情形等.三.手工监测筹划(一)废气监测筹划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介绍废气重要排放源.废气排放口数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1.表1 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2.监测点位示意图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应画出污染源.处理举措措施.监测点地位.管道尺寸及监测点至高低游距离.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应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标注清晰.点位必须标识清晰.需附图.3.监测办法及应用仪器请求废气污染物监测办法及应用仪器情形见表2.表2废气污染物监测办法及应用仪器一览表废气污染物排放履行标准见表3.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履行标准(二)废水监测筹划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介绍重要废水污染源.废水排污口数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表4 废水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2.监测点位示意图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标注清晰废水监测点位.点位必须标识清晰.需附图.3.剖析办法及应用仪器废水污染物剖析办法及应用仪器情形见表5.表5 废水污染物剖析办法及应用仪器一览表废水排放履行《XXX排放标准》(GBXXX -XXX)表X中X级标准,见表6.表6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三)厂界噪声监测筹划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表7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2.监测点位示意图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标注噪声监测点位,或画出示意图,并注明四周迟钝点.点位必须标识清晰.需附图.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厂界噪声履行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情形噪声排放标准》X类标准,昼间:XdB(A),夜间X dB(A).(四)企业周边情形质量监测筹划1.监测内容企业周边情形质量监测,应按照情形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请求开展.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8.监测办法及应用仪器情形见表9.表8 企业周边情形质量监测内容一览表2.评价标准情形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情形噪声分离履行响应的质量标准:(1)情形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2)地表水情形质量标准 GB3838-2002(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4)声情形质量标准 GB3096-2008(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1.机构和人员请求:企业自测机构必须具有4名以上持有省级情形破坏行政主管部门经由考察颁发的情形监测上岗证的人员,自测机构必须经由过程省级情形破坏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资历认定.2.监测剖析办法请求:起首采用国度标准办法,在没有国标办法时,可采用行业标准办法或国度环保部推举办法(尽可能与监视性监测办法一致).3.仪器请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由质检部门检定及格并在有用期内应用.4.情形空气.废气监测请求:按照《情形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巧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巧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掌握技巧规范》(HJ/T373-2007)中的请求进行.5.水质监测剖析请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试验室剖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巧规范》(HJ/T91-2002).《地下水情形监测技巧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掌握技巧规范》(HJ/T373-2007)的请求进行.6.噪声监测请求:布点.测量.气候前提按照《工业企业厂界情形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请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黉舍准.7.记载报告请求:现场监测和试验室剖析原始记载应具体.精确.不得随便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四.主动监测筹划(一)主动监测内容主动监测内容见表10.表10 主动监测内容一览表(二)主动监测质量保证1.人员请求: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情形破坏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主动监测数据有用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2.废气污染物主动监测请求: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持续监测技巧规范》(试行)(HJ/T75-2007)对主动监测装备进行校准与破坏.3.废水污染物主动监测请求: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运行与考察技巧规范》(HJ/T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数据有用性判别技巧规范》(HJ/T356-2007)对主动监测装备进行各类比对.校验和破坏.4.记载请求:主动监测装备运维记载.各类原始记载内容应完全并有相干人员签字,保存三年.五.委托监测企业在特别情形下,假如确切不具备XX项目标监测才能,经省和市级环保部门备案赞成,可委托经省级情形破坏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监)测机构或情形破坏主管部门所属情形监测机构代其开展手工自行监测.委托监测必须签定协定.承担监视性监测义务的情形破坏主管部门所属情形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所监视企业的自行监测委托营业.委托合同(情形监测技巧合同).受委托单位的监测人员上岗证.监测资历证等天资证实需附后.六.自行监测信息颁布(一)颁布方法1.企业应按请求及时向市级情形破坏主管部门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市级情形破坏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颁布自行监测信息.2.企业经由过程对外网站或报纸.广播.电视.厂区外的电子屏幕等便于大众知晓的方法公开自行监测信息.(二)颁布内容1.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地位.临盆周期.接洽方法.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2.自行监测筹划;3.自行监测成果:全体监测点位.监测时光.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形.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法及排放去向;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三)颁布时限1.企业基本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颁布,基本信息.自行监测筹划若有调剂变化时,应于变更后的五日内颁布最新内容;2.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颁布;3.主动监测数据应及时颁布监测成果,个中废水主动监测装备为每2小时均值,废气主动监测装备为每1小时均值;4.每年一月底前颁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第10页,-共12页。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
附件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标准编制组2016年7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1)2.1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 (1)2.2自行监测是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2)2.3相关标准规范对造纸行业监测方案编制技术规定不全面 (2)2.4从自行监测开展现状来看,造纸行业自行监测有待加强 (3)3造纸工业企业污染物来源分析 (4)3.1废水来源分析 (4)3.2废气来源分析 (5)3.3噪声来源分析 (5)3.4固体废物来源分析 (5)4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6)4.1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6)4.2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6)5标准研究报告 (6)5.1适用范围 (6)5.2监测方案制定 (7)5.3信息记录和报告 (7)5.4其他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环境保护部的组织下,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造纸工业企业自行监测行为的指导,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法律规章并参照相关标准规范,起草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
1.2工作过程2015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了《指南》编制组。
2015年11月-2016年5月,编制组查询了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要求,调研了管理部门对造纸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开展自行监测的要求,统计分析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造纸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赴河北造纸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标准编制组编制了《指南》(初稿)。
(河南)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读
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体系的说明
• 行业指南的主要内容
监测方案
• 重点是:监测点位、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信息记录 要求
• 建立行业生产及污染治理相关 参数的台账记录要求;
• 固体废物记录要求。
根据《总则》 确定的方法 和原则,针 对行业特点 细化、具体 化
1. 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 行)》的关系
(1)指南是该办法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
通过指南进行细化和明确,强化对企业的规范和指导
(2)指南的适用范围比该办法更广
办法适用于国控企业,指南适用于所有重点排污单位
(3)指南比该办法更细化,考虑的因素更全面
考虑到不同排放源的排放特征 考虑不同污染物的排放特征
2. 与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技术规范的关系
一般要求
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
基本要求
符合监测 规范要求
便于开展 监测活动
国家相关规范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 要求(试行)》(国家环 保局 环监[1996]470号)
GB/T 16157、HJ/T 75、 HJ/T76
➢ 监测孔要求 ➢ 监测平台要求 ➢ 监测梯架要求
保证监测 人员安全
废水排放量大于100吨/天的, 应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
有什么源
• 所有产排污 环节
排什么污染物
• 每个源的污 染物
哪些是重点
• 主要污染源 • 主要污染物
监测方案
单位基本情况、监测 点位及示意图、监测 指标、执行标准及其 限值、监测频次、采 样和样品保存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 编制及相关准备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说明山西环保厅
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称: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7年2月一、企业概况(一)企业情况简介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烟村规划的白泉工业园区内,北邻307国道、东靠义白路,占地面积477.8亩。
职工总数450人、项目规模为2×350 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间接空冷热电联产机组,并向阳泉市区桃河以北、开发区、郊区等1302万平方米区域提供供热热源。
2014年4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异地新建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93号),对项目(变更)环评进行了批复。
1#、2#机组,分别于2016年1月30日和2016年7月15日通过168试运行移交生产。
(二)介绍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1、废气综合治理河坡电厂采用效率为99.92%的高效布袋除尘器,采用旋转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滤袋采用40%PPS+60%PTFE混纺过滤层 /PTFE基布,布袋除尘器排放浓度≤20mg/Nm3,除尘效率>99.92%,加脱硫湿电除尘,总效率99.96%,烟尘排放浓度稳定在5mg/Nm3以下,低于环评要求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段限值中规定的30 mg/Nm3,同时可能满足5mg/Nm3以下超低排放要求。
脱硫设施采用设计效率70%炉内循环硫化床锅炉炉内掺烧石灰石的脱硫技术以及采用效率97%的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硫总效率达到99%。
目前锅炉所燃煤种含硫量在1.65%左右,净烟气中的SO2含量可稳定在20mg/Nm3以下。
远低于环评要求执行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100 mg/Nm 3,同时满足35 mg/Nm 3超低排放要求。
烟气脱硝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200mg/m 3。
采用SNCR 脱硝装置,效率为80%,烟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45mg/m 3。
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从2013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以来,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及生态资源部《关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情况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2032号)要求,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依法依归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需要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谈如何编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HJ821-2017)。
二、编制行监测方案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系统设计,全面考虑。
开展自行监测方案设计,应从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梳理,考虑全要素、全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
(2)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监测方案设计时,应针对不同的对象、要素、污染物指标,体现差异性,突出重点,突出环境要素、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
(3)立足当前,适度前瞻。
为了提高可行性,设计监测方案时应立足于当前管理需求和监测现状。
三、自行监测方案内容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
四、监测方案制定监测内容中应该包含污染物排放监测、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关键工艺参数监测。
(1)污染物排放监测包含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或无组织)、废水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及噪声污染等。
对以上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分别制定。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统计资料
1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
2019年3月1日
1、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2、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执行。
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酵类制药工业(HJ 882-2017)
2018年1月1日
1、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2、与提取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排污单位。
3、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执行。
2、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执行。
1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HJ 988-2018)
2018年10月1日
1、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序号
标准及文号
实施日期
适用范围
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
2017年6月1日
1、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
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 985-2018)
2019年3月1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HJ 120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人造板工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 820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42.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八部分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人造板工业 wood-based panel industry生产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黏剂和其他添加剂,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的工业企业。
主要包括生产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及其他人造板产品的工业企业。
3.2纤维板 fiberboard将木(竹)材或其他植物纤维原料分离成纤维,利用纤维之间的交织及其自身固有的粘结物质,或者施加胶黏剂,在加热和(或)加压条件下制成的板材。
3.3刨花板 particleboard将木(竹)材或其他植物纤维原料加工成刨花(或碎料),施加胶黏剂(和其他添加剂),组坯成型并经热压而成的一类人造板材。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编制说明
附件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标准编制组2020年4月目录1 项目背景 (21)1.1 任务来源 (21)1.2 工作过程 (21)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22)2.1 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 (22)2.2 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22)2.3 相关标准规范不足以满足再生金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需求 (23)3 国内外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23)3.1 国外情况 (23)3.2 国内情况 (24)4 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 (27)4.1 再生铜工业 (27)4.2 再生铝工业 (30)4.3 再生铅工业 (33)4.4 再生锌工业 (38)5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43)5.1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43)5.2 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43)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44)6.1 适用范围 (44)6.2 术语和定义 (45)6.3 监测方案制定 (45)6.4 信息记录与报告 (56)6.5 其他 (57)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经济成本分析 (57)7.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经济成本测算 (57)7.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经济成本分析 (6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生态环境部的组织下,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以下简称《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再生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包括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下同)自行监测行为的指导,支撑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总则》等法律规章及相关标准规范,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
《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二○一五年十月—18—目录1项目背景 (20)1.1任务来源 (20)1.2工作过程 (20)2行业概况 (20)2.1我国人造板行业生产现状及发展分析 (20)2.2国外人造板行业生产现状和发展分析 (22)3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23)3.1国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3)3.2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保要求 (24)3.3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24)3.4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最新进展 (25)3.5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26)4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7)4.1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27)4.2行业排污现状 (39)4.3污染防治技术分析 (39)5行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 (46)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47)6.1标准适用范围 (47)6.2标准结构框架 (47)6.3术语和定义 (47)6.4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47)6.5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制定 (48)6.6其他污染控制指标限值的确定 (52)7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53)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53)7.2实施本标准的经济技术分析 (54)8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56)—19—《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进一步加强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管理,促进人造板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进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7月下发了《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
2006年10月份向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达了编制《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计划任务书(项目编号439)。
南京林业大学参与标准的制订工作。
1.2工作过程接到任务后,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立即成立标准编制组,标准编制组查阅了大量国内外人造板工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以及典型工艺技术、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征、污染物控制技术措施等环境管理和技术相关资料,并深入人造板工业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企业产排污工艺结点及排放状况等。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
DB 13/T 5608—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的总体要求、报告编制和编排格式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报告编制,排污单位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的自行监测报告编制以及其他类型监(检)测报告编制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排污单位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各类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来源:HJ 608,3.1]3.2自行监测 self-monitoring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来源:HJ 819,3.1]4 总体要求4.1 报告内容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文字表达应简明、确切、符合逻辑,排版应规范。
4.2 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等应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一致。
4.3 报告应三级审核。
4.4 报告应有唯一性标识。
4.5 报告应有签发人签名或等效标识。
4.6 报告应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公章、骑缝章,并附有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平台溯源二维码标识。
5 报告编制5.1 报告结构报告应由封面、说明页、责任表页、签发页、正文和附件组成。
5.2 封面5.2.1 封面应由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标志、标题、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监测类别、检验DB 13/T 5608—2022检测机构名称、报告日期、溯源二维码标识等内容组成。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目次前言 (142)1 适用范围 (14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3)3 术语和定义 (144)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145)5 监测方案制定 (145)6信息记录和报告 (155)7其他 (156)—140—前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4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电镀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 985)执行,涂装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 1086)执行。
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橡胶制造排污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1902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42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8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 108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 112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156—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 术语和定义GB 14554、GB 21902、GB 27632、GB 31572和GB 378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7.20•【文号】环办监测函〔2020〕388号•【施行日期】2020.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依据《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我部组织开展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
现将《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7月20日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测管协同”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采取现场评估、抽测和比对监测等方式,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帮扶指导,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
二、实施原则测管协同,形成合力。
各地应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帮扶指导工作,监测、执法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监测部门负责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监测,执法部门负责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勘验,制作相应的笔录。
快速移交,违法必查。
现场帮扶指导时,若发现监测机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证据,应及时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监测结束后,监测机构应及时对样品进行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于3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明晰事权,压实责任。
建立健全“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模板(2020年版)
附件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模板(2020年版)2020年自行监测方案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年月日目录一、排污单位概况 (1)(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二)生产工艺简述 (1)(三)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1)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2)(一)编制依据 (2)(二)监测手段和开展方式 (2)(三)在线自动监测情况 (2)(四)实验室建设情况 (3)三、监测内容 (3)(一)废气监测 (3)(二)废水监测 (5)(三)噪声监测 (7)(四)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7)四、自行监测质量控制 (9)(一)手工监测质量控制 (9)(二)自动监测质量控制 (11)五、执行标准 (12)六、委托监测情况 (13)七、信息记录和报告 (13)(一)信息记录 (13)(二)信息报告 (14)(三)应急报告 (14)八、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15)(一)公开方式 (15)(二)公开内容 (15)(三)公开时限 (16)一、排污单位概况(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1、介绍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职工总数、行业类别、污染类别、主要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等。
2、介绍开业时间及各条生产线的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情况以及其他环保手续的履行情况。
(二)生产工艺简述简要介绍各生产线产品及工艺流程,并附工艺流程图。
对处于暂时停产、长期停产、永久停产状态的生产线,应标明生产线实际状态及停产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物等类别分别介绍排污单位实际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状况,内容包括:一是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产生的污染源名称、型号、方式;二是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及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及设施数量等;三是排污单位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排放口编号、排气筒高度等;四是说明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规模、生产及环保设施等有变更的情况,说明变更原因。
HJ 1139-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
季度
半年生Biblioteka 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
季度
-
pH值、总氮a、总磷a、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半年
-
雨水排放口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月j
注: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行业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5.2.1.2对于多个污染源或生产设备共用一个排气筒的,监测点位可布设在共用排气筒上。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若监测点位只能布设在混合后的排气筒上,监测指标应涵盖所对应污染源或生产设备的监测指标, 最低监测频次按照严格的执行。
表2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非甲烷总烃
月
甲醛
半年
氨
半年
污水
污水处理场废气收集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
半年
HJ110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术语和定义
GB/T 4146.1、GB/T 4146.2、GB/T 4754、HJ 11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化学纤维chemical fibers
指用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经化学加工制得的纤维。
3.2
废水总排放口
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废水总排放口
硫化物c、总有机碳、石油类
c、pH值、总氮a、总磷a、五
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季度
半年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d、丙烯腈e、乙醛f、1,4-二氯苯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平板玻璃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统一编号:2017-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平板玻璃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平板玻璃工业》编制组二○一七年六月—55—目次1项目背景 (58)1.1任务来源 (58)1.2工作过程 (58)2行业概况 (59)2.1平板玻璃主要生产工艺分类 (59)2.2我国平板玻璃生产分布情况 (59)2.3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60)3规范制(修)订的必要性 (63)3.1环境形势的变化对规范提出新的要求 (63)3.2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63)4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64)4.1排污许可证方面 (64)4.2排放标准方面 (64)5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65)5.1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65)5.2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65)6规范主要内容 (66)6.1规范框架 (66)6.2适用范围 (66)6.3规范性引用文件 (67)6.4术语和定义 (67)6.5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67)6.6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69)6.7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72)6.8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74)6.9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74)6.10合规判定方法 (74)6.11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75)7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水平对比和分析 (76)7.1申请材料对比 (76)7.2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76)—56—7.3许可排放限值 (76)7.4污染控制技术 (76)7.5自行监测 (77)8对实施本规范的建议 (77)—57—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完善的排污许可体系,并有效支撑了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发挥作用,我国排污许可制度尚处于初始阶段。
平板玻璃行业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尚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具体指导文件。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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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2 2.1 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 2 2.2 自行监测是人造板工业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2 2.3 相关标准规范对监测方案编制技术规定不够全面.......................................................3 2.4 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有待加强.......................................................................4
附件 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 标准编制组 2020 年 7 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1 1.1 任务来源........................................................................................................................... 1 1.2 工作过程........................................................................................................................... 1
4.1 行业发展状况................................................................................................................... 7 4.2 典型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状况................................................................................. 13 5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18 5.1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18 5.2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18 6 标准研究报告.......................................................................................................................................................................................................................... 19 6.2 监测方案制定................................................................................................................. 19 6.3 信息记录和报告............................................................................................................. 23 6.4 其他................................................................................................................................. 23 7 经济成本分析............................................................................................................................ 23 7.1 环境效益分析................................................................................................................. 23 7.2 经济成本核算.................................................................................................................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