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人工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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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发包人重庆市长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互利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金科世界城二期35#、37#、39#、
49#楼及相应车库工程的安装工程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科世界城二期六标段35#、36#、38#、39#、49#楼及相应车库工程
1.2工程地址:重庆荣昌区昌州路18号
1.3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1.4具体情况详见图纸
二、工分包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2.1承包范围:本工程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普通水电安装工程,业主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2具体工作内容:
①所承包工程内所有材料及其辅助材料,在施工现场内的上下车、二次或多次水平、垂直转运、堆码、垂直运输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指定作业;质量安全迎检整改。(含材料,若甲方现场有材料必须把甲方材料用完乙方在提计划购买,乙方提供材料计划要保证不超定额耗量,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及范围;给水、排水、强电、防雷、外墙淋水试练、主体砼排污管等的制作安装;(含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工程的预留、预埋,如:弱电、消防等、)的管道暗埋、孔洞预留等工作(具体以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洽商、图纸会审纪要和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及与甲方临时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开凿、补槽、补洞、管口砼吊补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10完成相关报验、验收工作,通过政府职能部门验收。
○11组建健全施工管理班子,统筹组织协调本工程施工计划、质量、施工方法等工作。
○12负责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所承担工程的结算工作。
13负责施工中图纸更改、设计变更及竣工图与甲方配合完成。
以及上述描述中未包含但实际施工中又存在的其他工序。
2.3 其它工程
(1)凡甲方及业主要求增加的与本工程的有关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所产生的工程量不另行计价。如果乙方不积极组织施工和推迟,甲方则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施工,乙方不得进行阻扰,所产生费在乙方进度款金额中扣除。
(2)生活场地、施工场地及建筑物清洁卫生,垃圾清理及堆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范围内勤杂、乙方范围内保卫。
(3)迎接所有单位检查的用工。
(4)半成品、成品保护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按建设方、甲方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执行。施工期间预留预埋与土建结构同步。
四、工程质量
一次验收合格,按照建设单位标准、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的规范要求。
五、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所有工程配合费、包风险、民工及管理人员保险超时工作及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等。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6.1结算办法:(高层35#楼)按建施图面积按24.5元/㎡包干结算, 分别单价为:(A)砼主体结构留设、预埋完成按8元/㎡;(B)二次砖主体结构留设、预埋,强、弱电引丝,防雷完成按4.5元/㎡;(C)给水、排水安装完成按4.5元/㎡;(D)强、弱电安装完成按4.5元/㎡;E利润及安全风险1.5元/㎡;F质保金1元/㎡;(洋房38#、36#、49#楼)按建施图纸26元/㎡包干结算,分别单价为:(A)砼主体结构留设、预埋完成按8元/㎡;(B)二次砖主体结构留设、预埋,强、弱电引丝,防雷完成按5元/㎡;(C)给水、排水安装完成按5元/㎡;(D)强、弱电安装完成按5元/㎡;E利润及安全风险2元/㎡;F质保金1元/㎡;(质保二年半,竣工备案之日起);(2)车库结构完成按重庆2008定额规则计算面积,按8元/㎡结算,分别单价为结构完成4元/㎡,完工支付3元/㎡,质保金1元/㎡。(质保二年半,竣工备案之日起)
6.2 支付方式:(1)基础至砼主体结构留设、预埋完成(高层)15层、(洋房)结构短水按(1):6.1条(A)分别单价支付已完工程量70%, (2):按6.1条.(B)、(C)、(D)完成分别单价支付已完工程量70%;(3):6.1条.(E)、: 工程完工支付单价的70%;(4)竣工验收支付结算价90%;余款竣工验收半年付清(除质保金);
7.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达到重庆市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
(2)乙方注重环保、不乱丢废料和制造噪音,建筑垃圾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不得在现场随地大小便、燃烧废弃物和当地环保部门规定不能燃烧的其他物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双方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同志为现场安全、治安、防火负责人,乙方确定同志为现场安全、治安、防火责任人。
(4)乙方凡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须在进场三天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注册,办理暂住手续。中途离场和新进人员须在甲方办理离、进场手续,并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治安、防火制度的宣传教育。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必须全部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
(5)凡发生治安纠纷,属乙方内部人员事故、案件,由乙方负责人查办,涉及甲方人员,乙方则应派员配合甲方查处。对私拿、盗窃施工现场财物的人员,由甲方安全保卫部门依法处罚并以盗窃物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防火、治安检查督促,查处违章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到5000元,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甲方负责对乙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就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向乙方交底,乙方对分(承)包的工程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建立自已的安全管理体系,负责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8)乙方必须达到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其中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轻伤年负伤率必须控制在4‰以内。
(9)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组织机构,设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场。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12)未经甲方质安部同意,擅自将安全防护拆除,甲方处乙方50-200元/次罚款。
(13)乙方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发现一次按200元/次处罚。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关部门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