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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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院办公室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参与政务、掌管
事务、搞好服务的总要求,认真履行院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办公室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
二、加强办公室与各职能科室的协调工作,为医、教、研和各职能部
门服务,并深入各科室了解情况,听取反映,改进办公室工作。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政廉洁,不谋私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
捞取个人好处,关心、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
四、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每天由办公室主
任对室各工作岗位人员进行考核,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提前离岗,坚守工作岗位,凡有违者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严格认真执行考绩制度,按照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
度进行逐级考核,由院长考核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考核每个工作岗位人员。建立工作量登记制度,实行每周、每月、每季度工作量考核。
六、加强办公室的自身建设,每周办公室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
周工作,研究本周工作,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七、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团结,求存小异,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和帮助,
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搞好办公室工作。
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医院集团财产和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贯切执行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好宣传,教育全
院职工,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警惕,依靠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四防”工作,保卫医院安全。二、加强部治安管理,搞好综合治理,同刑事犯罪活动以
及其他危害治安行为作斗争,保证广大职工和病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三、严格各项防措施,保卫要害部门和国家,维护部治安
秩序。
四、加强本院治安保卫专、廉职队伍的建设,开展调查研
究,发现和查处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
五、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防工作,维护医院的
正常秩序。
六、加强对医院精密仪器、重大设备、毒麻药品、易燃易
爆物品、机要文件、挡案资料和财务现金的安全保卫工作。
并设专人负责和保管,严格登记、领取、使用、销毁、交接等制度。
七、完成医院领导和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探视陪伴制度
一、按规定的时间探视病员,持门卫发给探视牌进入病房,
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特殊除外}。离院时将探视牌交还门卫。
二、严格控制陪伴,确需陪伴者由医生或护士长决定签发
陪伴证,陪伴证须随身携带。传染病员,精神病员不得留陪伴。
三、危重病员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探视,如病情不宜探
视时,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应主动离开病室,如需急于
了解病情,在查房后向医护人员询问。陪伴有事外出时,应与值班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陪伴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护人员指导,遵守病房制度,
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房吸烟,高声谈话或卧在病人床上,也不可串病房,翻阅病历或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项。不可擅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六、陪伴探视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
按规定赔偿。
七、为确保病员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病房。
八、提高警惕,病员和陪伴人员的衣物及其他的贵重物品
要妥善保存,防止偷盗与丢失。
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一、凡门诊、住院病人,医生必须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确保重危病人得到及时抢救和合理处置。
二、对门诊伤病员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
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置。经查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如诊疗有困难,及时请上级医师负责处理,如不属本科疾病或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应请会诊,及时转科并主动协助会诊医师,确保病员合理处理。
三、凡需住院的病员,门{急}诊应力求诊断正确,收科准
确。若有多种疾病,则依主要疾病或急需解决的问题,确保收科,如属危、急、重症,应在“病员住院卡”上注明“危”或“急”字样,以引起重视。
四、门诊、急诊对不宜搬动或有可能在入院途中发生危险
的病员,应就地抢救,带病情稳定后方可收入住院,必要时应专人护送。
五、门诊、急诊对急需抢救病人,如休克、心跳骤停,溺
水,触电,中毒,大出血等危急重症,必须争分夺秒做好抢救工作。
六、各病区对未办住院手续,而又需紧急抢救的病人,应
先抢救后办住院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延误抢
救时机。
七、各病区当班医生对门诊或急诊介绍的住院病人,不得
随意拒收。
八、新入院病人需立即转科者,由首科医师负责,经会诊
同意后,方可转科。对有争议者,首科应先收后转,直至双方科室转科意见一致为止。
九、遇需急诊手术来不及征求病员家属或单位同意,并在
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时,可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明情况并签字,报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执行,不得延误手术时机。
抢救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工作在院长领导下,设立由业务副院长、医
教处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临床科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急救委员会,作为急诊抢救指挥系统,科室有主任、护士长、主治医师组成的抢救小组,以加强急救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科室应指派有一定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护士担
任抢救工作,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三、抢救器械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及完善,做到:定人保
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更换、用后随时补充。四、值班人员必须熟练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抢救药品、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五、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
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急诊病人到院后,必须在五分钟开始处置。
六、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做好记录,用药处置要准确,对
危重病人要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七、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和查对制度,24小时监护,对病情
变化、抢救经过及用药等做好详细记录及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