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例题讲解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例题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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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分析 二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 度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 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 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 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 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 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 做茶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
第二节 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
案例1:
案例:王某向张某租借房屋,租期为10个月。租房 合同中写明,王某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 王某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 后,王某按时退房。如果王某在退房时,将保单 私下转让给张某,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 问张某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 赔?为什么?
FPA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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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价值 50万美元,按发票金额加10%向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投保了WA,货物在转船卸货过程中遇到 大雨,货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该批货物上 有明显的雨水渍浸,损失达60%, 因而向我 方提出索赔,我方答复:“该批货物已投保了 WA,请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当地代理人索 赔”。请分析我方的答复恰当与否?
共同海损案例解答
各有关方 标的物价值 万美元 船 方 货方甲 货方乙 100 50 33 - 3 分摊比例 % 52.63 26.31 15.79 分摊金额 万美元 4.210 2.104 1.263
货方丙
运费方
8
2
4.21
1.08
0.337
0.086
合计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解析
单项选择题1.一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为2006年1O月30日,最后装运期为1O月10日,如未规定装运后交单的特定期限,而实际发运日期是10月1日。
根据《UCP600》规定,请问最迟的实际交单期为()。
A.2006年10月10日B.2006年10月21日C.2006年10月22日D.2006年10月30日【答案】C【解析】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如未规定交单截止日,信用证和相关单据最迟交单日为发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并不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2.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2007年1月30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则可理解装运期为()。
A.2007年1月10日B.2007年1月30日C.2007年1月9日D.该信用证无效【答案】B【解析】根据《UCP600》规定,如果信用证只列明有效期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那么受益人应按双到期信用证的要求操作。
信用证的双到期是指信用证的有效期和最迟装运期为同一天。
因此,题中的装运期可理解为信用证的到期日即2007年1月30日。
3.对于海运卸货港的选择,一般行使选择权的人是()。
A.船公司B.货运代理人C.买方D.卖方【答案】C【解析】根据《UCP600》规定,为了便于买方清关和接受或转售货物的实际提货需要,通常由买方提出卸货港。
4.在空运业务中的机场代码往往比全称重要得多。
国际航协规定的首都国际机场(中国北京),希思罗国际机场(英国伦敦),成田国际机场(日本东京),分别依次代码为()。
A.PEK,LHR,NRTB.PEK,NRT,LHRC.LHR,PEK,NRTD.NRT,LHR,PEK【答案】A5.以下国际港口:Amsterdam,Mani1a,Hong Kong所在国家代码分别依次为()。
A.PH,HL,CNB.HL,PH,CNC.PH,CN,HLD.HL,CN,PH【解析】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所在国家荷兰国家代码为HL;马尼拉(Mani1a)所在国家菲律宾国家代码为PH;香港(Hong Kong)所在国家中国国家代码为CN。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往往面临着各种风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则成为了保障贸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某外贸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货物由集装箱运输。
在运输途中,由于船舶遭遇恶劣天气,导致部分集装箱坠入海中,货物损失惨重。
该外贸公司在货物出运前投保了一切险。
首先,我们来分析保险责任的范围。
一切险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船舶遭遇恶劣天气属于自然灾害,是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其次,关于损失的认定。
坠入海中的集装箱及其中的货物属于实际全损,因为货物已经完全灭失,无法再挽回。
然后,是索赔的程序。
外贸公司应在货物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最后,赔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金额通常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并扣除一定的免赔额。
如果货物在运输前进行了足额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货物的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案例二:一家进口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电子设备,货物由航空运输。
在卸货时发现部分设备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无法正常使用。
该进口公司投保了航空运输一切险。
对于这个案例,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保险责任的起讫。
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开始,到卸离运输工具为止。
在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损失,只要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分析损失的原因。
设备的碰撞痕迹表明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了意外的撞击,这属于航空运输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在索赔方面,进口公司应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
同时,要保留好受损货物的原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关于赔偿金额,同样是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依据,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计算。
案例三:某企业出口一批化工产品到欧洲,货物通过海运。
计算海运保险例题
计算海运保险例题
一、题目示例
1. 货物价值为10000美元,保险费率为0.3%,求保险费是多少美元?
2. 一批货物的CIF价为50000美元,投保加成率为10%,保险费率为0.2%,计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二、解题思路
1. 对于第一题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就是货物价值乘以保险费率。
这里货物价值是10000美元,保险费率是0.3%,那保险费就是10000×0.3% = 30美元。
2. 对于第二题
首先计算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 CIF价×(1 +投保加成率)。
CIF价是50000美元,投保加成率是10%,所以保险金额= 50000×(1 + 10%)=50000×1.1 = 55000美元。
然后计算保险费。
保险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是55000美元,保险费率是0.2%,所以保险费= 55000×0.2% = 110美元。
三、答案与解析
1. 第一题答案:30美元。
解析:根据保险费的计算公式,直接用货物价值10000美元乘以保险费率0.3%,就得到保险费为30美元。
2. 第二题答案
保险金额:55000美元。
保险费:110美元。
解析:保险金额的计算是按照公式CIF价乘以(1+投保加成率)得出,保险费是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得出。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
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
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
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
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
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1)第一货舱的货物。
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按“烟草”出售,三承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
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
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
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损失是在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海水涌入货舱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而被用来堵塞漏洞造成的,这种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分解
• 案例四: •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 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 火很快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 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 的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 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 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问:(1)从损失的性质看,上 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为什么?(2)根据CIC条款规定,在投 保何种险别时(最小险别)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上述损失?
• 案例二: • 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 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 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一部分货物并 组织人员抢修裂缝。船只修复以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船舱 失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在火被扑灭后发现2000箱货物中一 部分被火烧毁,一部分被水浸湿。在船抵达目的港后清点共有 以下损失:(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 外支付的人员工资;(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 分船体被火烧毁;(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试问: • (1)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说明原因。 • (2)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为什么? (指CIC的最小险别)
Case Studies
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April 1st, 2012 English Department Wuhan Media and Communication College
一、责任起讫
• 案例一 • 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 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 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某日, 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 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 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外贸企 业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 试予以评论。 • 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因为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 款,保险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仓库时终止,而本案 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As a person, we must have independent thoughts and personality.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
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
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请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请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
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
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案情】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向英国出口一批货物,该公司于8月8日10时装船完毕,即以电传通知买方。
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保英国ICC条款A险。
货轮于当日15时在公海着火,该批货物被焚。
问这种货物遭损失在前,投保在后,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分析】根据英国ICC条款A险第11.2条规定:被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承保损失有权获得赔偿,即使损失发生在订立保险契约之前。
据此,保险公司应对此项损失负责。
不过,投保人要举证投保时确实不知情,否则,保险公司不赔。
2、【案情】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分析】⑴、⑶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2)(4)(5)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3、【案情】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投保一切险。
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4个月才到达目的港。
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
问这种货损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分析】否。
根据中国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4、【案情】某轮载货后,在航行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行驶至邻近的一港口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时间,增加支出各项费用,包括船员工资。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1、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的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X,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的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2、Frank 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06)被保险人( Frank P.Grande)的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他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他。
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
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
途中,船舶发生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
法院认为,被保险人的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被保险人是实际的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XX案(2005)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
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的保险单是否为定值保险单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的进一步说明文字的保险单通常的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X,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保险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保险能够为货物的损失和损害提供保障,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并降低整个贸易风险。
下面我们将分析一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典型案例。
案例一:海岛宝石公司的遭遇
海岛宝石公司在将一批宝石运往英国的途中,因天气原因导致货船意外沉没,货物遗失。
货主购买了“CIF”(成本、保险和运费)方式运输,也就是说,卖方需要对货物进行保险,并为运费和保险费用买单。
海岛宝石公司在损失货物后,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索赔,并得到了全额赔付。
案例二:智利圣地亚哥到顿河之间的运输
一家澳大利亚公司将机器零件运往俄罗斯,货物在智利圣地亚哥的一个港口卸下并装上了一艘为期27天的船舶。
虽然到达目的地时,货物的运输单据是完好无损的,但其实货物在中途被盗了。
公司起诉运输公司,最终判决公司从海运保险公司那里赔付了所有的货物和损失,总价值为100万美元。
案例三:空运货物受损
一家工厂将一台昂贵的机床送到欧洲一家公司,选择通过空运发货。
在过程中,机床受到了严重损坏,无法使用。
货主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成功获得了赔偿。
但是,在机床运输过程中,由于保险公司没有提前评估机床的质量和稳定性,导致赔偿金额远低于货主的期望值。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往往伴随着各种风险。
为了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可能的损失,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应运而生。
下面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货物受损但保险范围不涵盖一家中国出口企业向美国出口一批电子产品,采用海运方式运输,并购买了一切险。
在运输途中,由于船舱进水,部分货物受潮受损。
然而,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原因是这批电子产品的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货物受潮的原因并非纯粹的海上风险,而是包装不当。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企业购买了一切险,但保险条款中通常规定被保险人应履行合理的包装义务。
如果因为被保险人自身的疏忽或过错导致货物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这就提醒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不仅要关注保险的购买,还要确保货物的包装、装卸等环节符合合同和相关标准,以免在发生损失时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案例二:未及时报案导致理赔困难某欧洲进口商从中国进口一批服装,投保了水渍险。
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雨,部分服装被水浸湿。
但进口商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两周后才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在调查后表示,由于进口商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准确判断损失的原因和程度,因此只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根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通常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现货物受损后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延迟报案,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调查和定损,从而给理赔带来困难。
这个案例警示企业要熟悉保险理赔的程序和要求,一旦发现货物受损,应立即采取行动,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保险条款理解不清引发纠纷一家日本企业向澳大利亚出口机械设备,投保了平安险。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因船舶碰撞而受损。
但保险公司认为船舶碰撞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拒绝赔偿。
而企业则认为根据自己对保险条款的理解,船舶碰撞造成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
这种由于对保险条款理解不一致而引发的纠纷在国际贸易中并不少见。
第6章_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分析
案例6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 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 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 ,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 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不予赔偿。请分析是否赔偿为什么?
案例7
某公司出口卡车1000辆,向PICC 投保平安险,该批货物在航行途中遇 到极端恶劣气候,有990辆卡车不慎被 卷入海中。后该船又触礁,严重漏水, 为了挽救船和其他货物,船长下令将 余下的10辆卡车推入海中。问:保险 公司会如何赔付?
案例分析3
某公司出口卡车700辆,该批货物均装 于船面(国外买方同意接受舱面提单),航 行途中遇到大风浪,有20辆卡车被冲入海中。
后该船又触礁,严重漏水,为了挽救船和其
他货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680辆卡车推入
海中。
问:上述两种情况是否都属共同海损?
案例4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 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
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案例10
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
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
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 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 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 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
案例8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 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 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 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 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 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 简述理由。
国际运输与保险(案例分析题)1
卖方以CIF条件出口100箱茶叶,为茶叶投保了海运一切险。
在海上运输途中,由于承运人的工作疏忽,将茶叶同樟脑配载于相邻的货位上。
当货物运抵目的港,收货人提货后,发现茶叶已经严重串味,不再具有饮用价值。
收货人该如何处理?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由于卖方已经为茶叶投保了一切险,收货人可以凭借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获得赔偿。
根据《海牙规则》,船方对这种过失造成的货物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茶叶的串味损失属于一切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又是船方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一损失构成了代位追偿的条件,保险人赔付后,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要求船方对茶叶遭受的串味损失进行赔偿。
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规定的时间装船,载货船舶在离开装运港之前发生了火灾,致使货物发生全损。
火灾后,卖方凭手中持有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全套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以货物全损为由拒付货款。
于是,卖方又持保单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请问,保险理赔人员应如何处理?在CIF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规定及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是从货物咋起运港有效越过船舷时转移的,卖方以自己的名义投保海上货运保险,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以背书的方式将保险单的权利转移给买方。
货物自发货人仓库运出至越过船舷以前,这一段时间发生的损失,除了卖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之外,买方也可以凭背书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人索赔,也就是在CIF条件下,买方可按仓至仓的原则对全程运输中的损失享有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根据可保利益原则与仓至仓条款的关系,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一定要发生在仓至仓的范围内。
按照可保利益原则,在发生损失的时候,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一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对无可保利益的一方,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因此,题中货物已在规定的时间装船,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以背书的方式将保险单的权利转移给买方。
载货船舶在离开装运港之前发生了火灾,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一方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对无可保利益的一方卖方,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题(含)答案解析3
第八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解析】1、我某公司以每箱50美元CIF悉尼出口某商品共一万箱,货物出口前,由我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串味险及淡水雨淋险,其保险费率分别为0.7%、0.3%和0.2%,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试计算该批货物的投保金额和保险费各是多少?答案要点:根据规定,保险金额,也称投保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还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价或CIP价再加上一定的百分率。
此项保险加成率,主要是作为买方的预期利润。
按国际贸易惯例,预期利润一般按CIF价的10%估算,因此,如果买卖合同中未规定保险金额时,习惯上是按CIF价或CIP价的110%投保。
保险金额计算的公式是:保险金额=CIF 货值×(1+加成率)。
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的费用。
保险费率是指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
保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计算,其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在本案中,保险总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10000箱=50×(1+10%)=550000美元;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50000×(0.7%+0.3%+0.2%)=6600美元。
2、我国A公司按照CIF价格条件与某国B公司签订了一单2000吨食用糖的生意,投保一切险。
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和时间太多,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
卸货后发现,路途时间过长,加之又要穿过赤道,食用糖长时间的受热,使得货物变质,根本无法出售。
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为什么?答案要点:在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别中,保险人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
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 要点评析: • 1.(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 人员工资;(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因为 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 失;(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 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 2. 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 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 案例五: • 我某外贸公司按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卖方向我国保险公司按 CIC条款办理了货运保险。载货船舶经苏伊士运河曾一度搁浅, 后经拖轮施救起浮继续航行,至马六甲海峡又遇暴风巨浪,卖 方交运的2,000箱货物中有400箱货物遭不同程度的海水浸湿。 试问:(1)拖轮费用和400箱货损属于何种损失?(2)在投保 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如果在 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对马 六甲海峡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
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 案例一: • 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 上轮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该船行 驶至邻近的一个港口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费了10天时间, 增加支出各项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 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 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 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投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的情 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 要点评析: • (1)属于单独海损的有:搁浅造成的损失;A舱被焚毁的一部分文具用品。 因为该损失是由于风险本身所导致的。 • 属于共同海损的有:强行起浮造成的轮机受损以及船底划破而产生的修理费 以及船员工资等费用属于;A舱被水浸湿的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 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为了大家的利益而采取的对抗风险的人为措施所导致的。 • (2)投保CIC(1981.1.1条款)的平安险,保险公司就负责赔偿,因为平安 险承保共同海损;对于本案中的单独海损,是由于搁浅和失火意外事故导致 的,意外事过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
国际贸易实务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货物运输保险部分案例分析题1、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为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货物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
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答:(1)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分损失的问题,部分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
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所谓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协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答:(1)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
(2)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分损失的问题,部分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
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所谓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协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行以继续完成,船方不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3)结合本案例①损失是由于货船触樵导致,属意外事故,故其为单独海损;②⑤损失是船长为避免实际的船板裂缝风险而采取的有意的、合理的避险措施,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费用支出也是额外的,故其属于共同海损。
第12章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保险章节案例分析】1、我进口一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在海运途中有一部分被火焚。
经查一切险所包括的11种附加险中并无火险。
问发生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一切险它还承担着平安险和水渍险中的各项责任。
据此,对本例所述的损失保险公司理应负责赔偿。
不过导致火灾的原因甚多,如因战争或武装冲突引起的火灾,就不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2、我按CIF条件出口45头银铃牌餐具100箱,投保平安险。
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扣而落海。
问这一损失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据CIC条款,平安险的责任之一是: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此,本例所述之损失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3、在上例中,如按FOB或CFR条件出口,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吗?按FOB或CFR条件出口的情况下,在货物未装上船之前,一切风险和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而且买方按FOB条件在国外进行投保时,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装船前的风险。
如买方应出口方的要求加保“before loading risk”或者出口方在国保险公司投保“仓至船”这一段的保险,则又当别论。
4、我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罢工险。
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
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
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
问这种由于罢工而引进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只对困罢工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对于间接损失则不负赔偿责任。
由于罢工引起劳动力不足或不能运用,致使堆放码头的货物遭到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而中断致使货物变质等均属于间接损失。
保险公司对于这损失均不以予赔偿。
5、我按CIF条件出口大豆一批,共10 000包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
货卸目的港码头后,当地码头工人便开始罢工。
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力量对抗中,该批大豆有的被撒在地面,有的被当作掩体,有的丢失,总共损失近半。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案例分析)
三、计算题1、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出口欧洲一批货物,报价为CFR鹿特丹,货价总值为320000美元。
现国外买方提出改报CIF鹿特丹价格,要求投保平安险(保险费率0.20%)和串味险(保险费率0.02%),加一成投保。
问在不影响我方收益时,我方应报CIF价总值为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一批蛋制品从上海港出口运往英国普利茅斯港,蛋制品的货物等级为10级,计费方法W/M。
该批货物毛重8吨,体积为12立方米。
经查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10级货物的基本运费为125美元/运费吨,燃油附加费35%,到普利茅斯港的直航附加费为18美元/运费吨。
计算该批货物的班轮运费。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3.一批货物共600箱,保险金额为48000美元。
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其中200箱货物受损严重,受损的货物只能按六折出售,若该批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为每箱96美元,问保险公司应赔款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4.某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100万元,投保人分别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40万元,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60万元,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
如果在这三张保单同时有效的期间内,该保险标的发生了60万元的实际损失,按最大责任分摊法进行损失分摊,甲、乙、丙三个保险人的分摊金额分别是多少?5.我国民航由北京运送一批货物至日本东京,货物毛重40千克,体积为0.18立方米,航空货物公布直达运价见表,计算应收的运费。
(以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PEK-TYOY.RENMINBIM:230.00N:37.5145:28.136.我国内陆某外贸公司以CIP合同进口一批货物,国外出口商向A公司投保金额48000美元至内陆我外贸公司仓库。
而该外贸公司也向B公司投保了目的港至内陆公司仓库的国内段风险,投保金额52000美元,若该批货物到目的地的完好价值为55000美元。
货物在从目的港至内陆公司仓库途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8000美元,按最高责任分摊计算两家保险公司应付的赔偿金额。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解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解析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解析1.单项选择题1.一个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为2006年10月30日,最后装运期为10月10日。
如果未规定装运后交单的特定期限,而实际发运日期是10月1日。
根据《UCP600》规定,请问最迟的实际交单期为()。
答案:C解析: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如未规定交单截止日,信用证和相关单据最迟交单日为发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并不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2.一个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2007年1月30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则可理解装运期为()。
答案:B解析:根据《UCP600》规定,如果信用证只列明有效期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那么受益人应按双到期信用证的要求操作。
信用证的双到期是指信用证的有效期和最迟装运期为同一天。
因此,题中的装运期可理解为信用证的到期日即2007年1月30日。
3.对于海运卸货港的选择,一般行使选择权的人是()。
答案:C解析:根据《UCP600》规定,为了便于买方清关和接受或转售货物的实际提货需要,通常由买方提出卸货港。
4.在空运业务中,机场代码往往比全称重要得多。
XXX 规定的首都国际机场(中国北京),希思罗国际机场(英国伦敦),成田国际机场(日本东京),分别依次代码为()。
答案:A5.以下国际港口:Amsterdam,Manila,XXX所在国家代码分别依次为()。
答案:B解析: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所在国家荷兰国家代码为HL;马尼拉(Manila)所在国家菲律宾国家代码为PH;香港(Hong Kong)所在国家中国国家代码为CN。
6.某商品由上海港海运至美国洛杉矶港(Los Angeles,US),托运人应查询下列()航线的船期表和运价表。
答案:A美国洛杉矶港位于北美西岸。
它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之一。
每年有数百万个集装箱从这里出发或到达,连接着世界各地的贸易。
在TC1加勒比分区中,美国和加拿大是世界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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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案例解答
各有关方 标的物价值 万美元 船 方 货方甲 货方乙 100 50 33 - 3 分摊比例 % 52.63 26.31 15.79 分摊金额 万美元 4.210 2.104 1.263
货方丙
运费方
8
2
4.21
1.08
0.337
0.086
合计
190
100
8
BACK
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构成情况:
第二节 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
案例1:
案例:王某向张某租借房屋,租期为10个月。租房 合同中写明,王某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 王某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 后,王某按时退房。如果王某在退房时,将保单 私下转让给张某,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 问张某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 赔?为什么?
平安险 FPA
基本险
水渍险 WPA 一切险 All Risks 一般附加险
General Additional Risk
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Special Additional Risk
实战分析
我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 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 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 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 索赔?
BACK
实战分析 一 单独海损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 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 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 共同海损 主机受损,为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 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 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货 物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 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 单独海损 资。从损失的性质上看,上述哪些损失属于共同 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BACK
实战分析 二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 度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 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 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 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 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 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 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 做茶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
解: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为: 赔偿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30000×(1+10%) =33000(美元)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 =30000×(1+10%) ×(0.6%+0.03%) =207.9(美元)
练习
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 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 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
分析
对两项损失均负赔偿责任。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 (1)由于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 (2)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意外事故,不论在意外事故 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遇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 货物的部分损失。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货物在3月5日由于暴风雨(自 然灾害)遭受部分损失,此后3月11日又由于碰撞事故(意 外事故) 遭受部分损失,所以根据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条 款(2)、(3),该两项损失均需赔偿。
烟草:部分损失 茶叶:实际全损 精密仪器:推定全损 亚麻:共同海损 纺织品:共同海损
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 PICC)制订的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s ,简称C.I.C.)
分析: 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 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负责。假如 该批投保了一切险,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BACK
3种基本险别之间的关系
ALL RISKS WPA(WA)
ALL RISKS =WPA(WA)+11种一般附加险
WPA(WA)=FPA+自然灾害 造成的部分损失 FPA
共同海损单独海损的区别:
A。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 单独海损则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 B。损失的构成不同; 共同海损的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 单独海损只包括货物本身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 C。损失的承担不同 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获救价值的比例分摊 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五)索赔期限
中国保险条款规定,被 保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 时效为两年,从货物在 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 轮之日算起。逾期,被 保险人就丧失了向被保 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实 体权利。
2、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如按CIF 投保,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3、保险费的计算
实战分析
某批出口货物CIF总金额为USD30000,投保 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 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 问:1、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 额是多少? 2、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计算题解答
BACK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分摊
定义:
共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 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 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 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
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运费方。
共同海损的分摊有两个原则: 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 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
BACK
实战分析 自然灾害造成 的单独海损 1、连夜暴雨,致使船头A仓货物受潮 意外事故造成 2、船舶触礁后下沉,为使船只不至于沉没, 的共同海损 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 意外事故造成 3、两只船舶不甚相撞,致使其中一艘船只沉没, 的推定全损 货物散落海上无法打捞。 4、船只海上行船时遭遇战争袭击,致使全船沉没。 5、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 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 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 特殊外来风险造 成的实际全损 特殊外来风险造 成的推定全损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 仍然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的物权。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
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
BACK
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 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 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 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 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 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八万美元,那末, 如何分摊损失? (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 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 运费为2万美元) 共同海损案例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 间的长短。
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受了实际全损后,可按其保单 的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推定全损
CONSTUCTIVE TOTAL LOSS
是指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被保险 货物的损失虽未达到全部程度,但为挽回损失采 取的措施支出大于全部损失,即得不偿失时,被 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全额赔偿。
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
问:保险公司应收多少保险费?
计算题解答
解:
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1000×100×(1+10%) =110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10000×(0.3%+0.2%) =550(英镑)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案例5
有一批运输途中的货物已按发票金额的 110%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载货的船舶于 某年的3月5日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一部分货 物遭遇到水渍损失;该船在继续航行中,又于3 月11日与另一船舶发生了碰撞事故,又使该批 货物遭受了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上述两种损 失均负责赔偿吗?
案例2
某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载运该批货物的 货轮在航行中遇到大雨,而致使货物遭到水渍 损失。问题:(1)被保险人能否向保险公司 索赔?为什么?(2)若另有一载货海轮在航 行中遇恶劣气候或者船舶触礁致使海水或海浪 涌进船舱使上述货物遭到水渍损失。保险公司 是否应给予赔偿?为什么?
案例2
(1)被保险人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淡水所导致的损失不在水渍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所以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2)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 因为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造成的损失在 水渍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所以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
(接上页)后来,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艘货轮相撞,船体
严重受损,货舱乙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 震动和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 为了救险,船长命令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 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进行大修时,船方就 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岸上有关专家进行了 咨询,发现整理恢复费用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 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货舱丙和 货舱丁的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造成一部分 毛毯:实际全损 货物钩损。试分析各部分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