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与管理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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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教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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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船上安全管理和人为因素
↑safety +↓danger=1 陆上 海上 空中安全系数 ↑,航海是高风险行业,事故多。
船上安全管理要点: Human Element 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与船舶事故 据国际海事界1991年的权威统计,人为因素原 因导致的船舶事故比例为:搁浅90%,火灾爆 炸70%,碰撞96%,触碰70%。
第三章 人为因素控制和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Human Element Control & ISM Code
Human Element Control & ISM Code
船上安全管理和人为因素 安全行为科学与人为因素 ISO9000及其基本原理 ISM规则及其安全机制 安全管理体系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如果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所有人,船舶 所有人应向主管机关报告其名称以及详细信息。
对管理、从事和审核涉及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 所有人员,公司应当明确并用文件形式规定其责 任、权力及相互关系。
公司应当负责保证向指定的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 和岸上的支持,以便使其能够履行各自的职责。
国际和船旗国立法的指令和程序;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则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评审和管理性复查程序。
安全和环境保护万针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 现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
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 针。
结论
结论:近期的海上事故, 80%与人为因素有关, • 在与人为因素有关的事故中, 80%与管理有关, • 在与管理有关的事故中, 80%与公司岸上管理有关, • 以数学方法计算所有事故中51.2%与公司管理有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ppt课件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ppt课件
(第5条除外)或明文同意的类似规则办理,如同各分摊方不属同一人一样。该航程应自起运港或起运地至保险船 舶抵达除避难港或加油港的第一个港口为止,若在上述中途港放弃原定航次,则该航次即行终止。 ❖ 3、施救 ❖ (1)由于承保风险造成船舶损失或船舶处于危险之中,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本保险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 付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应予以赔付。本条不适用于共同海损、救助或救助费用,也不适用于本保险中另有规定的 开支。 ❖ (2)本条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在本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赔偿责任意外,但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条款试讲:96条款
❖ 保险金额 ❖ 第五条 船龄在三年(含)以内的船舶视为新船,新船的保险价值按
重置价值确定,船龄在三年以上的船舶视为旧船,旧船的保险价值按实 际价值确定。 ❖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 得超过实际价值。 ❖ 重置价值是指市场新船购置价;实际价值是指船舶市场价或出险时的市 场价。 ❖ 索赔和赔偿

部分损失的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或实际价值为限,两者以低为准。但无论一次或多次累计的赔款等于保险金额
的全数时(含免赔额),则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八条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与保险人商定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支付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
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九条 保险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凡涉及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共同安全的,对施救、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的赔偿、
后,保险人在十天内赔偿结案。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船舶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二年内不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的,不按保
险人的要求提供各种有关索赔单证的,在达成结案协议时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船舶管理课程标准130129

船舶管理课程标准130129

《船舶管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适用专业航海技术修读学期第5学期教材名称课程代码0812047 课程学时72 课程学分 4 课程类型 A 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对应职业资格证或内容海船船员二/三副适任证书合作开发企业执笔人合作者审核人泉州师范学院航海学院2014年5月《船舶管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1.前言1.1课程定位本课程是航海技术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核心课程,也是国家海事局规定的船舶驾驶员适任考试的五门考证科目之一,其主要功能是使学生能掌握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中有关船舶安全作业、运营、船舶防污染与应急管理、船员管理、海事预防与处理的基础知识,具备遵守公约和法规进行安全航行、停泊、作业、检查和管理,能胜任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副、三副等一线岗位的工作能力,。

本课程在《船舶结构与设备》课程之后开设、可与《船舶值班与避碰》同时开设,以强化航海技术专业理论和管理方面知识的系统化、从而使航海职业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1.2设计依据(思路)本课程从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出发,以强化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等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而设置。

船舶管理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让甲板部船员掌握船舶安全作业、运营、检查、应急反应和海事处理等的相关公约和法规内容,使甲板部船员能够按照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来组织作业,运营和货物装卸,应对安全检查,做好应急训练、船员分工和管理工作,预防船舶污染和海事处理,是确保船舶安全、实现船舶管理职能的主干课程,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必考课目。

因此,本课程在航海技术专业课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依据上述课程目标定位,本课程从工作任务、知识要求与技能要求三个维度对课程内容进行规划与设计,以使课程内容更好地与船舶管理要求相结合。

共划分了船员管理、安全运营与作业、船舶防污染、船舶应急、船舶安全检查和海事处理等工作任务。

船长船舶管理教材电子版

船长船舶管理教材电子版

船长船舶管理教材电子版为方便船员学习,中国海事船员考试网提供船长船舶管理教材电子版,涵盖全国各大航区,最新的船舶管理教程,涵盖航区船长船员考试,国内各航区、外埠、中国籍船舶代理、船长助理职务考试,国内国际航线各航区及港口国船员考试,船员综合能力测试,以及部分国际航线船长船员考试报告与考试视频等。

我们为大家准备了最新最全的船舶管理教程,包含航海类、电机类及其他船舶管理类等多个专业,满足船长日常工作所需,让您随时随地学习各种专业知识,不浪费时间!请收藏或点击文章右上角的“分享到朋友圈”,让更多的人知道吧!本教程为船长船舶管理教材电子版版式教程,是目前为止中国海事船员考试教材系列中最全最实用、最有价值的教材之一。

在船东培训及船员考试中,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让更多船员能够获得优质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中国海事船员考试网现提供《中国海事船员考试教程》电子版、《中国海事船员考试资料》培训大纲》、《中国海事船员综合能力测试试题》等系列丛书供大家学习参考!我们诚邀广大船员朋友们踊跃报名咨询并提供下载,我们将全力以赴为您服务!'1、教材介绍我国船员发展的趋势是由大船走向多船,大船船员队伍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对外开放脚步的不断加快,大船船员队伍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他们与国外水手师的交流更加频繁而深入。

我国大船船员队伍的总体水平和发展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船舶驾驶的主要是航海、电机类专业知识。

这些专业知识在船员工作中占主导地位,对整个海事系统来说十分重要。

航海航海和电机类专业知识在船员专业知识中占主导地位,船员的知识结构层次相对较高。

在海洋船舶驾驶专业课程中以电机类专业知识为主。

从理论上讲,电机类专业知识是航海专业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必要内容;从实际工作上讲:电机类专业知识是海事船员实践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知识;从培养目标上看电机类专业知识是我国船舶船员培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从考试科目上看:电机类专业知识主要由船长、轮机长和机务员三部分组成;从培养目标上看:培养目标是船长必须掌握船舶驾驶专业知识和电机类专业知识;从考试科目上看:电机类专业知识属于航海类专业知识中比较基础、比较重要的内容之一。

船舶安全航行与工况管理教材

船舶安全航行与工况管理教材
船舶安全航行与工况管理
各种航行工况的操纵要求和注意事项 船舶机动用车及主辅机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
轮机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各种航行工况的操纵要求和注意事项
阻力不同的各种航行工况操作要求
装 载 量 和
装载量增加—吃水增加— 航行阻力增加—船速减慢 —主机负荷加重—转速下降
航 行 阻










三、上高和多层作业时的安全注 意事项 离地2米以上,有坠落危险处
1)上高作业用具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认良好。脚手架 上应铺防滑的帆布或麻袋。
2)作业人员应穿防滑软底鞋、系带保险带并系挂在牢固的地 方。必要时应在作业处下方铺张安全网。
3)作业所有的工具和所拆装的零部件应放在工具袋或桶内, 或用软细绳索缚住。
3)禁止使用手柄不牢的手锤。
五、清洗和油漆作业时的
安全注意事项
1)油管及过滤器、加热器等如有泄露应尽快清除,并注 意防止漏油流散。
2)机舱地板上的油污必须随时抹去。在用水冲洗机舱底 部时,要防止水柱和水珠冲到电机设备上而引起损坏 ,并防止人员滑倒跌伤。
五、清洗和油漆作业时的
安全注意事项
3)使用易燃或有刺激性的液体清洗部件
(10)焊件的焊处应清洁、干燥,防止焊后产生裂缝。焊接大 件时,应先预热以消除内垃力,必要时可加夹具
六、电焊时注意事项
(11)对有色金属或合金施焊时应注意通风,作业人员应在上风 位置或戴防护面具,以防中毒。
(12)敲打焊口时必须戴眼镜并注意角度,以防碎屑飞溅伤眼。 (13)焊件未冷,作业人员不应离开现场,如属必要,应采取防
2)起吊时,应先用低速将吊索绷紧,然后摇晃绳索,注 意观察是否牢固、均衡,起吊物是否已经松动,再慢慢 起吊。

值班水手业务培训教材

值班水手业务培训教材
物丢失或被盗。
货物质量监管
对货物进行定期检查和 抽样检测,确保货物质 量符合要求,防止劣质
货防、防盗、 防潮等措施,确保货物
安全存储。
货物信息监管
建立完善的货物信息管 理系统,实时掌握货物 动态,提高货物管理效
率。
危险品处理流程
01
危险品识别
掌握常见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和 标识,准确识别危险品。
船舶值班制度
值班安排
船舶应制定详细的值班安排表,明确各岗位值班人员及时 间,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交接班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 前船舶状态、周围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接班人员应认真检 查并确认各项设备、仪器等处于正常状态。
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做与工作 无关的事情,确保值班期间能够迅速、准确地应对各种突 发情况。
船舶需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 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培训,确保在发生火 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救生安全规范
环保安全规范
船舶需要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和器材,并 定期进行救生演习和培训,确保在发生紧 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船舶需要遵守国际和国内相关环保法规和规 范,防止油污、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排入水域 ,保护海洋环境。
后续工作
应急处理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提高船舶的应急管理水平。
航海日志记录要求
记录内容
航海日志应详细记录船舶的航行情况、 气象海况、设备运行状况、货物装卸情
况等重要信息。
记录人员
航海日志应由值班驾驶员或船长指定 的其他人员进行记录,记录人员应认
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5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5
•2)能接收、处理船位、航向、航速等传感信息,自 动接收来自具有相同配备的船舶、管理当局及其他来 源的上述信息。
•3)以适当的更新速率提供船位和操纵信息以便于管 理当局和其他船舶精确跟踪和监视船舶动态。
•4)以适当的工作模式和时隙与其他AIS台交换数据。
•5)具有准确的定时功能。 •6)具有设备自检功能(BITE)。
•1998.5:IMO MSC69会议采纳了AIS性能标准草案。
•1998.7:IMO NAV44会议建议2002年起300总吨及以上新船和 客轮必须安装AIS.
• 1998 : ITU-R 通 过 全 球 AIS 专 用 两 个 VHF 频 道 : CH 87B f=161.975MHz; CH 88B f=162.025MHz,从而满足了AIS需 求的频率条件。

台频道;

接收频道:CH88B、CH87B或指定。
• 2、VTS利用AIS向船舶发送的信息内容 • 1)未装备AIS设备的船舶的信息(主要是静态信
息和动态信息);
• 2)航行警告等。
•四、时隙的划分与选择
•1、时隙划分 •AIS数据帧长度:1分钟,2250个时隙。
•每个船舶AIS用户或VTS中心可以选择一个或多 个时隙。
•1分钟
•26.67m s •时隙0 •时隙1
•时隙2249 •当 前 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时隙0 •时隙1
•时隙2249 •下 一 帧
•2、时隙的选择 •1)自组织TDMA(SOTDMA) • (1)该协议提供了在没有控制台介入的情况下 ,解决寻址冲突的方法。 • (2)移动用户用该协议进行位置广播以及识别 附近用户发送信息。 • (3)传输信息:一般为重要的信息或不断更新 的信息。 • (4)时隙选择过程: •确定时隙范围—>得到可供选择使用的时隙—>在可 选时隙中随机确定一个时隙。

船舶操作手册

船舶操作手册

前言1、本手册收集的是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相关规定、为实施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而制订的规定和须知。

2、本手册根据《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的制定程序》SQP0701,结合公司管理船舶种类,对船舶主要操作所依据的方案和须知,及引用的有关安全制度进行了阐述和规定。

3、本手册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部份,其内容已经公司决策层审核通过,内容的更改必须按《文件控制程序》SQP1101进行。

4、本手册适用于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和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之定义和缩写适用于本手册。

5、本手册发放至公司各有关人员和各船舶船长,手册持有人交接时应将此手册列为移交文件,其他如工作需要需借阅者,可向手册持有人办理借阅手续。

6、本手册的使用与保管应严格按《文件控制程序》SQP1101执行,除在接受外审时出示外,非经公司总经理允许不得外传或对外借阅。

目录修改记录1、目的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保护水域环境, 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船舶。

3、驾驶部停泊值班、交接班制度停泊值班规定3.1.1 船舶停泊期间,各工种必须留足人员值班(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保证船舶能随时启航执行任务。

舵工和水手负责轮流昼夜值班,值班驾驶员为全船行政负责人,并对停泊安全负责。

3.1.2 值班护船人员因事请假必须找同工种人员代替,经值班驾驶员同意后方可离船。

护船驾驶员换人必须交接清楚,并告诉值班舵工和水手长。

3.1.3 驾驶员护船应经常巡视舱室及船舶周围环境,检查全船护船人员值班、护船情况,对违纪人员有权进行处理。

负责与港口等有关单位联系,船长不在船时,经船长委托可负责移泊工作。

3.1.4 值班舵工值班期间应注意本船及四周情况;注意锚链、系缆受力情况;了解货物装卸和旅客上下以及燃料补给和船舶吃水、倾斜等情况;注意保持船舶平衡;注意水位涨落及气候变化,扎雾时负责敲雾钟。

《船舶管理》课程标准

《船舶管理》课程标准

《船舶管理》课程标准课程名称:船舶管理适用专业:高职高专航海技术专业开设学期:第一学年第2学期学时:64学分:4.0一、课程性质及作用本课程是航海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其目标是在掌握船员职责、国际公约、国内相关法律和船舶安全管理规章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力求科学地反映当前航海技术中新标准、新技术、新要求,培养学生正确履行航行值班、系泊值班;解决救生消防设备的管理和对船上人员、货物、设备安全管理等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IMO和国家现行安全管理和防污染规范、规程、标准的能力,加强对船舶管理的探讨,促进学生处理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

学生应达到报考适任证书中相关职务考证的基本要求。

二、课程设计思路1、课程设计的理念课程设计基于“3P课内翻转课堂”实施模式,课程设计突出学生船舶安全与管理能力的培养,注重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和我国海事局对船舶二/三副岗位适任能力要求,以船舶二/三副职业岗位中典型的工作任务转化为8个学习项目模块,充分体现航海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通过与海运企业共同开发课程,运用“任务工作单”,引领学生的学习,使学生尽快达到海船船舶二/三副岗位适任标准中有关船舶管理的要求。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合理设计课程,使学生在完成具体工作项目的过程中,不仅掌握相应知识、技能,而且培养学生职业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2、课程设计的思路根据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思路,《船舶管理》课程针对无限航区3000GT及以上船舶二副、三副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综合考虑世界和我国航运业的现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一条远洋航线,以航次任务的整体准备和航行过程为载体,结合学校的教学硬、软件条件和资源,将本专业无限航区3000GT及以上船舶二/三副的职业岗位中典型的工作任务转化为8个学习情境,充分体现航海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学习情境同时也是无限航区3000GT及以上船舶二/三副职业岗位具体工作任务的转化与实现。

船舶管理课程设计

船舶管理课程设计

船舶管理 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让学生掌握船舶的基本结构、功能及各类船舶的分类。

2. 使学生了解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以及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3. 帮助学生了解船舶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知识。

技能目标:1. 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船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2. 提高学生分析、解决船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搜集、整理、分析船舶管理相关信息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培养学生对船舶管理专业的兴趣,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使他们能够在船舶管理工作中与团队成员有效配合。

3. 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船舶管理在保护海洋环境中的重要性,培养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感。

本课程针对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兴趣和实际需求,结合船舶管理学科特点,旨在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价值观。

课程目标具体、可衡量,为后续教学设计和评估提供明确方向。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确保课程目标的达成。

二、教学内容本章节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船舶基本知识:讲解船舶的结构、功能、分类及主要性能参数,使学生了解船舶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参考教材相关章节,组织学生学习船舶的构造、航海原理等基础知识。

2. 船舶管理法规与原则:介绍船舶管理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以及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船舶管理中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教学内容涵盖教材中关于船舶安全管理、海事法规等章节。

3. 船舶管理与环保:探讨船舶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问题。

教学内容包括船舶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技术以及船舶环保法规等。

结合教材相关章节,培养学生关注船舶环保问题,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

教学大纲安排如下:1. 船舶基本知识(第1-2课时)- 船舶结构、功能与分类- 船舶主要性能参数2. 船舶管理法规与原则(第3-4课时)- 船舶安全管理国际公约、法律法规- 船舶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案例分析3. 船舶管理与环保(第5-6课时)- 船舶污染防治- 船舶节能减排技术- 船舶环保法规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与课程目标紧密结合,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船舶管理相关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船舶保险知识培训教材
船舶风险分散策略
某保险公司通过多元化投资和再保险策略,分散船舶保险业务的风险,确保业务 的稳健发展。
船舶保险投保案例
新船投保
某船东为其新购船只投保船舶一切险,保障船只在运营过程 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旧船续保
某船东为其运营中的旧船只续保船舶一切险,确保船只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得到充分的保障。
业务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支持。
《船舶保险条例》
03
对船舶保险的定义、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进行了
规定,是船舶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依据。
国际船舶保险的法律法规
《国际海上保险契约公约》
为国际船舶保险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框架,有助于促进国际船舶保险市场的 规范化发展。
《伦敦保险协会条款》
是国际船舶保险业务中广泛采用的保险条款,包括船舶一切险、船舶战争险等 不同险种的规定。
船舶因各种原因造 成沉没或失去浮力 导致的事故。
保障的船舶损失类型
全损
部分损失
船舶因事故导致全部毁损或失去修理价值 ,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赔偿全部损失。
船舶因事故造成部分损坏,保险公司按照 实际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共同海损
救助费用
船舶在海上运输中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 同安全采取的合理牺牲或费用,由保险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
船舶在海上遭遇事故时,为了减少损失而 采取的救助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保 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03 船舶保险的理赔流程
理赔申请的提交
01
02
03
提交理赔申请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 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准备理赔资料
被保险人需准备齐全的理 赔资料,包括保险单、事 故报告、损失清单、修理 费用证明等。

教材六船舶轮机工程监造

教材六船舶轮机工程监造

国家海洋局船舶管理人员及高级船员船舶监造业务培训教材之六船舶轮机工程监造及设备验收概论一.轮机部分简述船舶建造是一项技术性很强,而且又很复杂的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学科方面的知识和科学技术。

一条船的建造,在船厂一般分开工(制造)、上船台(或落坞墩)、下水(出坞)、系泊试验、试航、交船六个阶段。

其中在每个阶段又有很多复杂的作业项目。

按工程作业性质分类又可分为船体、轮机(包括管子、通风)电气、涂装、机械配套、通讯导航等。

对于轮机来讲,船体开工下料,分段制造,管子内场就要同步进行管子制造。

我国造船业从70年代中期就开始学习国外造船的先进技术,在船体分段中实施预装管子、通风管和设备。

又为了缩短船台周期和减轻劳动强度,在80年代中期又实行了主机底脚螺孔在分段中预钻工艺。

各分段逐步吊上船台或坞内进行大合拢,当机舱前壁以后的所有船体结构、舱室、密性结束后,就进入轴舵系的拉线照光和主机吊入阶段,轴舵系的拉线照光结束后按装“三大件”即轴、桨、舵。

在这期间同时进行的还有海底门及水下附件的安装和密性、甲板锚机、系泊绞车、舵机的安装以及下水前的检查,海底阀的封闭,舵的灵活性和舵叶的零位确定等。

国内较先进的船厂在下水前管子系统的完整性已达65~70%。

船舶下水后,进入了系泊试验阶段,在这期间随着动力管系和船舶管系的密性、完整性验收逐步结束就要与船舶电气配合进行各种设备的性能试验,例如柴油发电机组、应急发电机负荷试验,各类泵的效用、各种设备的试验、主机系泊试验,舵机、锚机、甲板机械、救生消防、安全设施的试验和检查等(油轮还有很多特殊设备项目),配合船体做空船测量和倾斜(仅首制船)试验。

由于受到各种条件限制有的系泊试验项目要在试航时完成。

试航期间的主要项目是做主机的负荷试验、操舵试验、抛锚试验、测速试验、通讯导航效用试验,另外还有测噪音、震动等等。

试航结束后就进入最后交船前的准备工作。

例如主机拆验和缺陷修补,设备移交、备品清点,直到船体、涂装、电气、轮机、房舱移交等所有工作经船东验收确认结束后,择日交船。

1 船舶安全管理概论

1 船舶安全管理概论

环境(environment)
• 外部环境,主要是指船舶航行环境,涉及气象与 海洋环境、航道、港口等。
– 气象与海洋环境:涉及安全的因素包括雾、大风、海 浪、潮汐、流、冰等, – 航道的风险:主要来自浅水、礁石、狭水道、弯曲航 道、桥梁以及船舶通航密度等。虽然在危险区域会设 置航标,如灯塔、灯桩、灯浮等,但灯标熄灭、灯浮 移位,仍然会对船舶航行安全带来威胁。 – 在狭水道区域包括港口:往往来往船舶多,通航密度 高,船舶碰撞的风险也比其他水域高很多。
埃克森.瓦尔迪兹石油泄漏事故
• 1989年3月24日,共有1100万加仑石油泄露在阿拉 斯加的威廉王子湾。 • 在1989年3月24日午夜过后不久,埃克森尔瓦尔迪 兹号在距离冰山一英里场外为避开冰山而搁浅布 莱礁威廉王子湾,船体被划开和石油泄露到太平 洋。 • 漏油覆盖海面达1300平方千米,并冲上了1300多 千米长的海岸。清除漏油的工作由于启动迟缓、 地点偏僻以及地面冻结等原因而受阻。
第一节 船舶安全管理产生背景
第一节 船舶安全管理产生背景
船舶 技术 海员 素质 管理 因素 人的 因素
SOLAS
STCW
ISM
80%
1914(1974)—1978(78/10)—1993(2004)
第一节 船舶安全管理产生背景
• 我国十分重视船舶安全管理
– 90年代初即组织编写了船舶运输安全管理教材,直 接将船舶安全管理引入课堂,通过阐述海事发生的 规律和预防方法,讲授船舶运输安全管理的理论和 方法,达到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的目的。 – 2001年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 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由 于注重从源头解决船舶安全管理中的理论与实际问 题,我国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日渐好转。

自编《船舶驾驶与管理》大纲

自编《船舶驾驶与管理》大纲

《船舶驾驶和管理》教学大纲一、说明本课程为驾驶专业的主要专业课之一。

本大纲依据STCW78/95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适任测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适任评估规范》及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规范而编写。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之后,应该能系统掌握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方面理论知识,掌握一定的使用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满足国家海事局的全国船员统一测试。

教学环节讲课实验小计课程内容学时第三篇船艺第十三章甲板设备第一节系缆设备第二节锚设备第三节舵设备的作用和组成第十四章船体保养第一节除锈方法第二节船用涂料的性能和施工方法第十五章船舶应急第一节船舶堵漏第二节船舶应变部署第十六章助航仪器第一节船用雷达第二节全球定位系统第三节甚高频的使用注意事项第四节磁罗经的使用注意事项第五节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第四篇造船大意第十七章船舶尺度及主要标志第一节船舶尺度第二节水尺和载重线标志识别方法第十八章稳性第一节稳性的概念、船舶的三种平衡状态的含义第二节稳性的分类方式和各类稳性的概念第三节移动载荷和装卸作业对稳性的影响第十九章抗沉性第二十章船舶检验第一节船舶检验的种类、间隔期限、证书分类第二节内河营运船舶的法定检验第二十一章船舶检验第一节船舶检验的种类、间隔期限、证书分类第二节内河营运船舶的法定检验第五篇职务和法规第二十二章船员职责第一节船长的主要职责第二节驾驶员的主要职责第二十三章安全规章制度第一节船舶和船员第二节航行、停泊和作业第三节通航保障第四节救助第五节事故调查处理第六节相关术语解释第二十四章船舶管理第一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二节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三节船舶升挂国旗的规定第四节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第二十五章船员管理第一节船员条例第二节内河船舶船员适任测试和发证规则第三节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章通航管理第二十七章船舶防污染管理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第二节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六篇轮机常识第十八章船舶动力装置第一节四冲程柴油机工作原理第二节柴油机主要部件及功能第三节其他动力装置第四节燃、润油料基本知识第五节主推进装置的运行管理第二十九章船舶辅机和机舱管理第一节离心泵、往复泵、齿轮泵的基本结构和运用第二节船用油水分离器第三十章船舶电气第一节船舶安全用电常识第二节柴油机电系的基本组成及功用第三节蓄电池的正确使用、测量方法及日常维护管理第三十一章应急设备第一节船舶应急设备的种类第二节应急舵机、应急电源、消防泵、水密门的作用及使用要点三、课程内容第三篇船艺第十三章甲板设备教学目的和要求1、了解系泊设备的配备、布置、使用、保养及系缆作业的整个过程,尤其要求了解船用缆绳的分类、特点和保养;2、了解锚设备对船舶的作用;3、熟悉锚的种类及其抓底过程和各类锚的优缺点;4、熟悉舵设备的组成和分类以及极限舵角的规定;5、掌握操舵装置的种类和特点教学内容1、系缆设备2、锚设备3、舵设备的作用和组成教学建议1、本章重点是掌握各种锚设备的特点;2、难点是各种船用缆绳的特性、舵设备的结构、分类。

船舶管理类(船舶安全检查培训大纲)

船舶管理类(船舶安全检查培训大纲)

船舶管理类(船舶安全检查培训大纲)第四章船舶管理类1.船舶安全检查员1.1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规定》(海船舶[2002]178号--C.1-附件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员规则》--C.1-附件1.1.2)(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员执业安全行为标准》(海船舶〔2022)358号--C.1-附件1.1.3〕1.2申请培训基本条件及任职申报条件1.2.1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1)申请培训基本条件:具有“海事行政执法证”;海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及以上。

(2)初次申请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需具有:“海事行政执法证”;海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经过C级类别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并通过考核;见习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半年以上,参与检查船舶总数不少于50艘次;掌握相应类别适任范围内船舶、船员所适用的国内法规、规范;(3)保持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证书: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每年应完成一定艘次的检查工作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员行为规范》相关行为准则;通过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组织的年度对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2.2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1)申请培训基本条件:经过C级类别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持有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证书。

(2)初次申请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需具有:海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经过B级类别船舶安全检查基础培训并通过考核;具有C级船舶安全检查员资格一年以上,或从事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一年半以上,参与检查船舶总数不少于100艘次;或具有二副、二管轮以上资历,从事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半年以上,参与检查船舶总数不少于40艘次;(3)保持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证书: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每年应完成一定艘次的检查工作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员行为规范》相关行为准则;通过各直属海事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组织的年度对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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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与管理
第五章 船舶安全与出入境管理
本章重点讨论与船舶安全及出人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以及有关的技术性措施。 其中,《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IMO关于海上人命安全 的代表性公约,它包含了为改进航运安全的各种各样的强制 性措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是我国关于 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部基本法,也是加强海上交通安全, 保障港口、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根 本大法。学习这些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旨在提高高级船员 和航运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按章操作,自觉维护和遵守水上交通秩序,保证航行安全, 防止水域污染。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公约第VII/ 5条“单据”中也规定:货物运输单元 ( Cargo Transport Units)包括货运集装箱,在整个航 行过程中,应按主管机关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的规定进行装 载、堆装和系固。货物系固手册至少应按相当于IMO拟定的 指南(Guidelines)标准来制定。 公约第VII/ 6条“堆装要求”中还特别规定:危险货物应根 据其性质安全地和适宜地装载、堆装和系固。性质不相容的 货物应彼此分开。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三、航行安全 1.危险通报
每艘船舶的船长如遇到危险的冰、危险的漂浮 物,或其他任何对航行的直接危险,或热带风暴, 或遇到伴随强风的低于冰点的气温致使上层建筑严 重积聚冰块,或者未曾收到暴风警报而遇到蒲福风 级10级或以上的风力时,均有责任自行பைடு நூலகம்取一切措 施将此信息通知附近各船及能与之通信的最近岸上 主管当局(这种电文应冠以安全信号TTT )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2)船舶安全证书及其有效期 船舶经初次检验或定期检验,符合公约要求的,主管机关签发下列
证书:客船安全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 线电安全证书;免除证书;货物构造安全证书的补充,货船设备安全证 书的补充(均用于油船和载油的非油船,永久地附于相应安全证书之 后);核能客船安全证书;核能货船安全证书。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不允许对该证书 的5年有效期进行展期。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 过24个月。免除证书不得超过与该证书相关的证书的有效期。其他证书 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除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5年有 效期不得展期外,如果某一证书期满时该船不在登记国或预定检验国港 口,在正当合理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将该证书展期,限于完成驶抵上 述港口航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5个月,船舶抵达后必须换妥新证书方可 驶离。对于未按上述规定展期的证书,主管机关可自该证书到期之日起, 给予至多1个月的宽限期。 船舶安全证书在下列情况下失效:(1)船舶在规定期限内,或在业已展期 的证书期限内,未进行规定的检查或检验;(2)船舶变更船旗国。(若在 两缔约国间变更船旗,允许在3个月内换取新证书)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四、货物系固 公约第VI / 5条“堆装与系固”中规定: (1)在甲板上和甲板下装运的货物和货物单元,其装载,堆 装和系固,应尽可能防止在航行全过程中对船舶和船上人员 造成损害或危险,以及防止货物落水灭失。 (2)成组装运的货物,其在装载器具中的包装和系固,应能 防止在整个航程中对船舶和船上人员造成损害和危险。 (3)在重货或异常外形尺寸货物的装船和运输过程中,应采 取适当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船舶结构损坏,并在整个航程 中保持适当的稳性。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是关于船舶 在海上航行时,保障人命安全的公约,简称SOLAS公约。这 一公约是海上人命安全方面最古老最重要的公约。SOLAS公 约是因1912年Titanic轮沉没,致使1493人丧生,于1914 年被通过的。其后有1929年、1948年、1960年SOLAS公 约。现为SOLAS 7 4公约,于1980年5月25日起生效(以 下称SOLAS公约)。我国政府于1980年1月7日核准了该公 约。之后,IMO又通过了1978年和1988年两个议定书,以 及若干不同年份的SOLAS74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大都按照 “默认程序”生效。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2.船舶检验和安全证书 1)船舶检验 公约强调:缔约国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充分保证船舶检 验和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缔约国所属船舶,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才能从事 国际航行。对非缔约国船舶,保证不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 对各种船舶的检验和检查包括: (1)初次检验:在船舶投人营运前进行。 (2)定期检验(换证检验):客船每12个月检验1次;货船 的检验间隔由主管机关定,但不得超过5年。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IMO在《货物系固手册编写指南》中指明:(1)货物单元是 指车辆(公路车辆、拖车等)、铁路货运车、集装箱、平台、 货盘、可移动罐柜、中型散装容器、包装组件、成组运输件, 其他货物运输组件和货运箱、货物实体如卷钢以及重货如机 车和变压器。船上的装卸设备及其任何部分,如果没有永久 固定在船上,也被认为是货物单元。(2)本指南不排除海员 的良好船艺,也不替代堆装和系固的经验做法。(3)船上应 有足够数量的备用系固设备。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公约规定,SOLAS74及其78议定书和附则三者是 不可分割的。它包含了为增进航运安全的各种各样 的强制措施。公约附则主要内容有:总则(检验与 证书);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防火、探 火和灭火);救生设备与装置;无线电通信;航行 安全;货物装运;危险货物装运;核能船舶;船舶 安全营运管理;高速船的安全措施;加强海上安全 的特别措施。本节介绍“检验与证书”、“构造”、 “航行安全”及“货物装运”等部分内容,其它内 容在本书有关章节体现。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2.自动操舵仪的使用 在运输繁忙的地区、在能见度受限制的情况下
以及在所有其他航行危险的处境中,如使用自动操 舵仪,应能立即改为人工操舵。在此情况下,应毫 不迟延地为值班驾驶员提供一位合格舵工,该舵工 应随时准备接过操舵工作。自动操舵和人工操舵的 相互转换,应由一位负责的驾驶员操作或在其监督 下进行操作。在长期使用自动操舵仪以后,以及在 进入需要特别谨慎驾驶的区域以前,均应试验人工 操舵。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4)在滚装船上货物单元的装载和运输过程中,应 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特别是注意这种船上和装载器 具上的系固装置,以及系固点和捆索的强度。
(5)集装箱的装载应不超过《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规定的安全核准牌注明的最大总重一量。
(6)货物单元(Cargo Units)包括载运工具和集装 箱,在整个航行过程中,应按主管机关批准的货物 系固手册的规定进行装载、堆装和系固。对船内的 滚装货处所,应在船舶离泊位前,按货物系固手册 完成所有货物单元的全部系固一工作,货物系固手 册至少应按相当于IM()拟定的指南(Guidelines) 标准来制定。
公约1994年修正案要求一切国际航行的新建及现有货 船自1996年7月1日起在装载“货物单元”时应随船配备经 主管机关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我国从1998年1月1日起实 施检查。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IMO在《货物系固手册编写指南》中指明:(1)货物 单元是指车辆(公路车辆、拖车等)、铁路货运车、 集装箱、平台、货盘、可移动罐柜、中型散装容器、 包装组件、成组运输件,其他货物运输组件和货运 箱、货物实体如卷钢以及重货如机车和变压器。船 上的装卸设备及其任何部分,如果没有永久固定在 船上,也被认为是货物单元。(2)本指南不排除海员 的良好船艺,也不替代堆装和系固的经验做法。(3) 船上应有足够数量的备用系固设备。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3.操舵装置的试验和操作 在需要特别注意的航区,船舶应有1台以上的操舵装置
的动力设备同时进行工作。 船舶开航前12h之内,应对操舵装置进行核查和试验:
(1)按照所要求的操舵装置能力进行操满舵试验;(2)操舵装 置及其联结部件的外观检查;(3)驾驶室及舵机室通信手段 的工作试验。此外,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 操演应包括在操舵装置室内的直接控制,与驾驶室的通信程 序,以及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如适用时)。 上述核查和试验以及应急操舵演习的日期和详细内容应记人 航海日志。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3)期间检验:除定期检验外,对船龄10年及以上的液货船: ①在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有效期内,至少进行1次。如果在 该证书的有效期内只有l次期间检验,则应在该证书有效期的 中期之日前或后6个月内进行。 ②在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每周年日期前或后3个月内进行。 (4)附加检验:在船舶发生重要修理或换新等情况下进行。 (5)年度检验或不定期检查:在证书有效期间,应对船舶进 行不定期检查,以保证船舶及其设备在各方面都适合该船预 定的用途。如主管机关制定法定年度检验时,则不定期检查 就不是强制性的。年度检验在相应证书每周年日期前或后3 个月内进行。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4.配员、遇险信号、航海资料 从事国际航行的一切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每艘 船舶,应备有一份由主管机关颁发的适当的安全配 员文件或等效物,作为最少安全配员的凭证。 除了表示船舶、飞机或人员遇险外,禁止使用国际 遇险信号及任何与国际遇险信号可能相混的信号。 所有船舶应备有为其计划航线所必需的足够和最新 的海图、航路指南、灯塔表、航行通告、潮汐表以 及一切其他航海资料。 设有无线电装置的船舶,应备有《国际信号规则》。
第一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办约
二、操舵装置和应急电源 1.操舵装置 每艘船舶应配备主管机关满意的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 两者之一发生故障,应不导致另一装置不能工作。 主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 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以及在相同条件下 在不超过28 s内将舵自一舷350转至另一舷300。 辅助操舵装置应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 速一半或7 kn前进时(航速选大者).在不超过60 s内将舵 自一舷15度转至另一舷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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