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自然观及其现代教育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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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5期老子的自然观及其现代教育内涵

郝仲书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摘要】老子的想象集中体现在《道德经》一书中,老子阐释了其对自然的理解,“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是其主要的思想,在现代社会兼容并包的背景下,老子的自然思想也给我们很多教育启示,将其自然无为思想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可以起到更好的教育意义,施教者要效法自然,顺其本性,少言多做,身教胜于言教;学习者要淡泊名利,顺应自己的本性而学;社会要改变单一的衡量人的标准,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

【关键词】老子;自然观;现代教育;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老子的思想集中体现在“道法自然”这一命题中,尽管他的思想更多的表现在哲学方面,但其对现今教育亦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老子的自然观是中国乃至世界的重要文化遗产,不管我们将老子的“自然”理解为“自然界”还是“人文自然”,抑或是一种自然状态,其背后都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永恒规律——“道”。“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是老子的重要思想,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认识论、宇宙生成论只居次要地位,老子思想的实质是“自然主义”,是“无为”政治。法自然、宗无为是老子思想的核心,道法自然的思想,集中体现了老子的自然观念,体现了老子对万事万物的认识。对此,老子强调说:大德之人的行为,都是遵循大道的自然规律,而不是完全无所作为。他的自然观念,从自然和社会两个角度来讲,集中体现在道法自然和人法自然两个方面。

从《道德经》看,有许多是反对教育,反对学习,甚至主张愚民。如“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富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少私寡欲,绝学无忧”(《道德经》第十九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道德经》第三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道德经》第四十八章)。而老子是真的反对教育,反对人民素质的提高吗?其实不然。

就从老子留下《道德经》这本书而言,表面上是为了出关而作,据《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记载:“老子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当然,老子完全可以不写,不写就是无为。然而,他还是写了,虽无法身教,但仍以自己的言辞教育后人。老子还做过孔子的老师,孔子曾“适周问礼”与老子,并对老子的训教佩服备至,认为不枉此教,而并非其所说“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实际上还是为了教育后人,从而达到其治世的目的,而不是真正的要人无知。二千多年来儒家的教育观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在兼容并包的今天,老子的思想也有着其十分重要的教育价值,在中国的教育制度不断发展的今天,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审视教育,倡导自然教育,顺从自然规律,顺应人的本性,对社会、施政者、个人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倡导各行其志,改变简单的衡量人的标准

儒家思想“执着于人间世道的实用探索”,以氏族血缘为社会纽带,使人际关系(社会伦理和人事关系)非常突出,占据了思想考虑的首要地位。儒家形成的是以德智兼修、德才兼备为核心的教育思想,以授道德、教“六艺”为核心,尽管教育的内容

很广,但贯穿其中的就是以仁治国,根据“仁”的标准,传授统治理论和统治方法,训练统治技能。何为“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这些都是统治管理者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实用性成为儒家最大的特点,在两千多年的传承中,这种教育思想被很好的传承下来。

现代社会高效率、快节奏的生活中,人才这样的概念也越来越单一、简略,越来越向是否对社会有用,能够给社会创造多大的实际价值这样的标准靠拢。教育制度也随之越来越完美,清一色的教育让越来越多人丧失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越来越简单,也泯灭了自己的本性,失去了自己的独立张扬,甚至失去了自己的思考,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向往这样的生活,竞争力的加剧,致使许多人扭曲自己来获得荣誉,如一个仪表堂堂的大学教授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教育界的悲哀,而学术造假的大学教授仅有他一人吗?然而,在目前社会所倡导的人才衡量标准之下,教授的行为似乎又不全是他的错,没有权威的论文、没有权威的研究成果,他又怎样在这方热土立足,又怎能登上人生的高峰,而自己又没有这样的实力,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他只能铤而走险。能都潜心研究学术,不在乎名利的又有几人。因此这说明社会的风气和大环境会影响着很多的人。

“希言自然”道法自然要求的是顺应自然规律。这个自然规律应该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而不是人为的规定的准则。社会所要倡导的应该是顺应每个人个性发展的一种教育模式,提倡的应该是全方位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为无为,则无不治”,让人们形成一种自愿自为的观念总比硬性的规定要好的多,从行为上改变一个人并不难,而从内心深处改变人的观念则困难的多。“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忧”(《道德经》第八章)。老子以水喻得道之人,由于与世无争,所以才不遭到怨恨,也正是因为无争,遵循着本性自然,不刻意追求什么,才能像水一样至善,所谓“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道德经》第二十章)。

二、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事

何谓“自然”?“自然”即是“本来如此”、“自己如此”、“应该如此”,它表现为规律性和存在性的统一,老子认为,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先于天地而产生。“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独立不改,同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但老子并没有把道看做一切事物的本原,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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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将天、地、道德本原归结于自然。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中说:“法,谓法则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这是对于“道法自然”的一个很好的解释,道法自然并不是道即自然。如陈鼓应说:“道法自然,道纯任自然,自己如此”。虽然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但“法”的意思却被不适当的删除了,“道”就是“一切”,“道法自然”就是“一切法自然”,王弼所谓的“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便是对这很好的解释。“道法自然”便是遵循天地间万物的规律,听任其是,任其自然发展。落实到教育者身上,其实老子是倡导一种少说多做的教育方法,这其实是与儒家的言传身教是相辅相成的,作为儒家思想的一种重要的补充,老子的思想也有着其不可替代的意义,给我们以许多积极的启示。

现代社会简单的衡量人才的标准,反过来进一步影响着教育制度,死板教条式的教学造就了一大批高分低能的学生。当然我们不可否认,言传身教式的教学可以更直观的教育学生,让学生更好的理解教学的内容。但在正统教育的思想中,师道尊严、师说神圣,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满堂灌输、全盘接受成为更有效、更便捷的方法。八股教学便是很好的一个例子,重言教,忽视学生的个性需求,已经被社会所淘汰,但现在很多地方的应试教育却进一步把满堂灌输、全盘接受当成了提高教学成绩的法宝,学生被一味的牵着鼻子走路,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精神,主要原因正是教育者言之过甚,教之过甚。

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道德经》第二章)。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少说多做是育人最好的方法,但这种至高的境界很少能有人达到,所以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道德经》第四十三章)。学习并不是逼出来的,而是施教者以身作则,少说多做,正确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兴趣,而不是一味的通过一次次测试分数、评比等指标压着学生学,要以“不言之教”达到“不教而教”的目的和效果。儒道结合,才能发挥教育的最大效果。

三、返璞归真、淡泊名利

人法自然从个人学习的角度来讲便是返璞归真、淡泊名利,老子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作为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环,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互统一。作为万物的灵长,人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而要以“无为”促使自然更加和谐的发展,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老子强调“无知”、“无为”、“无欲”,与其将其看做是老子倡导的一种价值观念,不如将其看做老子对现实的反击。老子向往“小国寡民”的理想王国,正是对现实最大的逃避,对人欲最大的抨击。冯友兰先生说过:“道家认为人若顺其自然发展,不必勉强,则自有社会的、道德的生活,道家虽未标明主张性善,而实则是极端地主张性善者”。顺应自然,不必勉强,本真的活着,应是人类最佳的状态。

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即人效法于地,地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道效法于自然,讲到底,就是人要效法自然。怎样才能效法自然呢?就是学习不违背他的本性,用柳宗元的话说:“爱之太殷,忧之太勤……则木之性日以离矣。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种树郭橐驼》)。如同自然的生物一样,气候、土质、湿度不同,环境和物种也不同。各个物种只有在适合的环

境中才能充分生长,适其本性,改变它就一定会变味,橘逾淮则为枳,口味不一样。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莫身不殆”(《道德经》第十六章)。这句话的主要意思在强调,人的心本来就是虚名,宁静的。但是人往往会被欲望所控制,因此观察其物而不得其正,万事万物纷纷芸芸,各自回到它们的根本。就如现在的家长和老师一样,根本就不管孩子的爱好和想法,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看到别的孩子多才多艺,唱歌跳舞,也将自己的孩子送进各个辅导班学习,殊不知孩子想的是自己的画作。特别是大学以前的教育,学生被完全剥夺了自由选择的权利,他们能做的就是接受应试教育的摧残,完全放弃自己独立的自由想法,在老师的指导下考出高分成为唯一的目标。

在中国教育的发展历史上,以老庄为代表的先秦道家以“法自然”等卓越理念确立了中国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萌芽,在随后较长的儒、释、道教育思想相互交融的过程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不断得到延续和发展,从魏晋玄学到唐宋禅宗佛学到柳宗元的教育思想,再到明清时期儒家思想家王守仁、戴震,直至近现代启蒙思想家,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绵延不息。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实早熟,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道法自然,在兼容并包的今天,借鉴老子自然思想的教育价值,儒道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的最大价值,使国民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己本性而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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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泽厚.中国古代化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8.

[4]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北京:中华书局,1984.

[5]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

[6]冯友兰.新理学・性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7]卢梭.爱弥尔.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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