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法学专业)
马工程教材-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二、课程教学目标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律规范的学习和研究,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拓展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的规律性、原理性和知识性的基础上,获得能够比较专业地解释涉法事务和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和能力,帮助其成长为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管理人才。
学生应达到的具体能力目标:掌握主要经济法律制度内容;具有必要的法律分析能力;能以基本的法律逻辑和知识要点正确分析典型案例;获得良好的法律自学能力和职业道德训练,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形成以强烈的秩序观念和在秩序下创造的主动进取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精神。
三、教学学时分配《经济法学》课程理论教学学时分配表四、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2学时)(一)教学要求经济法的概念如何界定,直接影响对经济法学诸多理论的认识。
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历史,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特征、本质、地位、体系、原则等诸多理论问题,为后续章节的学习打下基础。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如何界定,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经济法的基本矛盾,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教学难点: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法发展的特点(三)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定义第二节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一、外国经济法的历史二、中国经济法的历史三、经济法的发展趋势本章习题要点:完成本章课后自测习题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2学时)(一)教学要求第一章已经从内涵的角度回答了经济法是什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章内容从外延及外部关系的角度进一步寻找答案。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要理解和掌握经济法体系的界定;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和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1102413090学时:64 学分:3开课学期:第四学期课程类型:学科专业基础课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教学手段:板演一、教学目的与任务: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熟悉我国现行基本的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科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学会分析和解决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例的技能;培养法律思维、交流和表达的能力。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并能用分析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分析案件。
掌握经济法律行为的相关概念。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经济法的概念;我国经济法的特征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教学方法:讲授第一节经济法概念一、中国经济法概念的萌芽与发展二、中国经济法概念的初步形成三、现代经济法的概念第二节经济法经济法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经济关系。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首先是经济关系(不是其他民法、行政法关系);2.其次是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经济关系,通常是宏观的,不包括个人的微观性经济关系;3.再次是国家协调的经济关系,国家不干预的(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有以下几种经济关系:1.市场主体的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政府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二、经济法的特征(一)综合性。
在调整手段上;在规范构成上;在调整范围上。
(二)经济性,其重要表现是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三)行政的强制性。
经济法强调国家干预,体现了国家的权力属性,因此,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过程中直接体现了国家的特殊意志,体现了法的行政强制性。
(四)政策性。
思考题:1.经济法的概念2.我国经济法的特征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4.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内外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和内容。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极深的理论性,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让学员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有关基础理论,同时了解和熟悉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的具体实践和操作,为我国培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所需要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方面的专门人才。
本课程要求对学员比较系统地讲授经济法基本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中出现的与经济法有关的一些问题。
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独立思考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自学与面授相结合。
贯彻教知识与教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
三、考核方法采取期末考试、作业、考勤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考试占60%,作业占20%,考勤占20%。
四、教学内容第一讲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和规律(三)国家干预与现代经济法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和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特征(三)经济法的概念三、从法律部门的划分谈经济法的体系(一)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评析(二)对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三)经济法的体系四、经济法的价值五、经济法的本质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思考题和作业题(划“*”者为作业题)*1、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有哪些2、试述我国经济法的体系3、为什么说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产物4、谈谈你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阅读书目:1、必读书目: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03月出版。
2、参考书:(1)、李曙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
(2)、王卫国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3)、陈婉玲著:《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文库.第2辑),北大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2024年《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经济法学》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它是为培育适应四个现代化须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大专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问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驾驭我国经济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实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探讨对象、探讨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驾驭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
4.驾驭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详细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驾驭”、“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化的实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状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状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学问的含义,并能精确表述;“驾驭”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学问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驾驭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驾驭”、“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和经济法的基础理论1、教学目的和要求驾驭经济法的探讨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行为与代理、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诉讼时效。
2、重点、难点分析重点: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难点:经济法律关系;诉讼时效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特征四、经济法的形式五、经济法的体系其次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法律行为二、代理第四节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二、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4、教学建议教学方法采纳引导发觉法,引导学生视察和分析有哪些涉及经济法律方面问题。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教学⼤纲经济法学教学⼤纲绪论[教学⽬的及要求]了解、学习并全⾯掌握经济法学,应以其绪论为切⼊点。
通过对绪论的学习,可以使学⽣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地位、经济法学的研究⽅法以及我国经济法学应遵循的指导思想等有⼀个初步的、基本的的认识。
必须明确的是,在学习绪论时,仍应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为重点和主线,在搞清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以科学的研究⽅法学习和探讨经济法学,为以后本论的学习奠定⼀个良好的、扎实的理论基础。
[基本内容]绪论内容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三)经济法学的研究⽅法(四)经济法学的体系和经济法学教程的体系[本章重点及难点]绪论部分的学习,应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为重点;对学界就此问题存在的分歧做全⾯介绍并作出评价和分析。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对此问题应着重从以下⼏个层次加以阐述:经济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柱之⼀,同其他法学学科⼀样应该有⾃⼰明确的、特定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内容、⽅向和体系安排。
因此,探讨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学的⾸要任务。
对于什么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在我国经济法学界⼤体上有两种基本观点:⼀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现象;另⼀种观点认为是经济法律、法规,这两种观点都不⾜以概括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全部。
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经济法律、法规现象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现象。
⼆、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是由经济法作为⼀个部门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所发挥的调整作⽤决定的。
经济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个重要的分⽀,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将其定位于法学的⼗四门⼆级学科之⼀。
三、经济法学的研究⽅法经济法学的发展与其研究⽅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研究经济法学必须重视其研究⽅法。
法学学科是前所未有的。
正因为如此,在发展中便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
究其原因,在很⼤程度上是缘于其研究⽅法的落后。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引言经济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研究与调整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本教学大纲旨在为经济法学的学习提供指导,全面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实践应用。
二、课程目标1. 理解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2. 掌握经济法律的核心内容和要点;3. 学习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4. 培养对经济法学研究领域的兴趣和理解;5.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批判性分析的能力。
三、课程大纲1. 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1.1 经济法学的定义和范围1.2 经济法学的学科体系与研究方法1.3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与趋势2. 经济法律体系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经济法规定2.2 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体系2.3 经济法律的法源层级与解释方法3. 经济主体与经济法律关系3.1 自然人与经济法律关系3.2 法人与经济法律关系3.3 政府与经济法律关系3.4 企业与经济法律关系4. 经济活动与经济法律规范4.1 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律规范4.2 企业组织与经济法律规范4.3 合同与经济法律规范4.4 金融与经济法律规范5. 经济法律实践案例分析5.1 经济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应用 5.2 经济法律保护下的企业经营活动 5.3 经济法律规范下的金融市场操作 5.4 经济法律纠纷解决与仲裁机制四、教学方法与评估方式1. 教学方法1.1 讲授法:通过课堂讲解,系统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1.2 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研究,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3 讨论与互动:通过小组讨论和互动实践,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思考。
2. 评估方式2.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小组讨论和作业完成情况等;2.2 考试成绩: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测试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和理解程度;2.3 课程论文:鼓励学生撰写相关课题的研究论文,以展示对经济法学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
五、教材与参考书目(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列举主要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目,以供学生参考和借阅)六、教学进度安排(根据实际学制和教学学期进行安排,具体列出每周教学内容的分布)七、补充说明(根据需要,提供其他教学要求、注意事项或其他补充说明)八、总结与展望本教学大纲旨在全面系统地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实践应用。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的地位及作用经济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主干课之一..本课程主要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介绍经济法律制度;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推动经济法的发展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法学学科..通过对经济法学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在保障经济运行和维护经济秩序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到由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到经济法律制度转变的法律时代特征;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和微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内容..培养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最终形成能够独立运用经济法知识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三、课程教学目标1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中诸如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宏观调控、预算、税收、金融等基本范畴的内涵与外延..2.使学生熟悉经济法各个领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最新研究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3、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运用方法;能较为熟练运用经济法思维分析现实问题..4、能运用经济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对实践中的经济社会问题和经济案例进行正确分析..四、课程学时学分、教学要求及主要教学内容一课程学时分配一览表二课程教学要求及主要内容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学体系;掌握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学的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案例讨论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各国经济法的共同点和差异性;经济法学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和联系把握经济法的概念;熟悉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了解经济法产生的诸多因素;经济法发展历程..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特定性;经济法调整范围和分类;关于经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各种主要观点;经济法的历史第2章经济法的体系与地位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及核心;了解经济法核心的发展趋势和经济法的地位..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经济法体系组成部分及其关系;深刻理解经济法的核心及其发展趋势..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体系构成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内容和形式的分类和结构;经济法基本法律的认定与构成;经济法的地位第3章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经济法宗旨及其原因;熟悉经济法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及其特点;掌握和运用经济法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的价值、功能..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的宗旨;经济法的调整原则;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及基本特点第4章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类型和差异性;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属性与评价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主与其他法律主体的差异性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类型和差异性;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属性与评价第5章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了解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性;掌握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形式和制裁方式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形式和制裁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掌握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了解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性;掌握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形式和制裁方式第6章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解经济法实施机制;能运用经济法实施机制理论分析经济法实施存在问题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主要内容:第7章宏观引导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宏观引导调控法的概念和特征;宏观引导调控法的立法体系;掌握宏观引导调控法的地位、宏观引导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宏观引导调控法的调整方法;能利用宏观引导调控法原理分析具体问题..教学重点和难点:宏观引导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宏观引导调控法的调整方法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教学主要内容:宏观引导调控法的立法体系;掌握宏观引导调控法的地位、宏观引导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宏观引导调控法的调整方法;能利用宏观引导调控法原理分析具体问题..第8章财政调控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学生能够了解财政和财政法的基本职能;以及了解财政法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重点和难点:财政体制法、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划分、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财政与财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财政法的体系、财政体制法、预算法、国债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第9章税收调控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税收和税法;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的征纳和征纳程序..教学重点和难点: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执行程序和法律责任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税收与税法、税法的概念和体系、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征纳实体法、税收征纳程序法、税收法律责任第10章金融调控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金融;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金融业务关系、金融管理关系与融法体系的构成等..教学重点和难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金融与金融法、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责、组织机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法、证券法第11章计划调控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国家计划国家计划类型及国家计划的地位作用;熟悉计划法的调整对象及计划法体系的构成..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产业政策法的概念、特征及世界各国产业政策的立法模式;熟悉中国产业政法的构成体系..教学重点和难点:产业扶持政策法、产业调整政策法、产业组织政策法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计划的概念和特征、计划的地位和职能、计划法的调整对象、计划法的体系、计划实体法、计划程序法第12章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与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任务和特征、市场规制法的立法体系;掌握市场规制法的属性和地位;能利用市场规制法立法体系分析其立法体系完善..教学重点和难点:市场规制法的属性和地位..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教学主要内容: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任务和立法体系;场规制法的经济法性质和地位第13章反垄断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垄断和反垄断的概念和形式;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反垄断法的性质..了解现代世界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教学重点和难点:垄断的认定和反垄断法的实施程序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主要内容:反垄断法的立法与发展;法垄断法的一般规制对象和特殊规制对象;反垄断法适用基本原则与实施第14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要件;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竞争关系..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充分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作用;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知识教学重点和难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形式和规制范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规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15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和作用;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教学重点和难点: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讨论法教学主要内容:消费者与消费者权保护法;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第16章市场规制的其他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产品和产品质量的基本概念;了解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和责任;了解产品质量监督体制及其基本管理制度..在了解产品、产品质量概念以及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联系与区别..教学重点和难点:产品责任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主要内容:产品与产品质量、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与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损害赔偿责任;产品质量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第17章特别市场规制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产品和产品质量的基本概念;了解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和责任;了解产品质量监督体制及其基本管理制度..在了解产品、产品质量概念以及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联系与区别..教学重点和难点:产品责任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教学主要内容:产品与产品质量、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与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损害赔偿责任;产品质量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五、选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教材:经济法编写组.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16年.参考书目1.杨紫烜.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2.吕忠梅等.经济法原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3.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4.漆多俊.经济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14年.六、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1、考试方式为期末书面闭卷考试;2、成绩评定: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平时检测30%和期末考试70%..七、其他说明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大纲Array执笔人:大纲审核人:。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说明课程编号:022F12A。
学分数:学分3,周学时单周2双周4,总学时54,其中课堂教学40学时,自主学习1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
先修课程:法学导论、民法1。
二、教学目的与任务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基本了解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条件,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把握经济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学会运用基本原理与基本理论来分析现行的经济政策、经济法律制度以及解决社会问题等基本能力。
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1.经济法基本理论5学时在本知识体系中,要求学生理解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地位与作用,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与区别,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以及理论完善的基本方向。
2.经济法律关系3学时在本知识体系中,要求理解经济法主体的基本特征,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掌握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基本途径。
3.经济法主体制度4学时在本知识体系中,要求学生理解以“国家主体(政府主体)----社会中间层主体----市场主体”来构建经济法主体制度的现实意义,了解不同经济法主体的权义内容,了解经济法对普遍企业与特殊企业的不同立法政策。
4.市场规制法概述3学时在本知识体系中,要求学生了解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发展过程及立法现状,市场规制法的功能及在经济法中的地位,掌握运用市场规制法的相关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能力。
5.竞争法律制度3学时在本知识体系中,要求理解竞争法在市场规制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了解国内外有关竞争法的立法模式以及市场经济国家的竞争法制发展概况,了解我国竞争法的执行机构及相应的执法职权,掌握我国竞争法中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基本法律制度。
6.产品质量法3学时在本知识体系中,要求理解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内容,特别是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及其法律责任,了解我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体制,掌握产品责任的构成条件及责任承担,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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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经济法学Economic-Low二、课程编号:04025030三、学时与学分:51学时,3学分四、考核方式:考试五、先修课程:无六、适用专业:法学及财经本科各专业七、课程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2、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内容;3、使学生掌握经济案件的分析及裁判方法。
八、说明:经济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类各专业及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共同基础课,着重于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便学生据以了解掌握和运用经济法这一法律工具,为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及新兴的科学方法论,力图合理安排经济法学的结构体系,较准确、全面地概括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期望能较好地体现以下几个特点:1、反映经济法最基本、最必需和最重要的内容;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经济法学科的最新成就;3、基本原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案例的有机相结合;4、尽可能总结、概括并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中取得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要吸收、借鉴和移植西方国家在社会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经济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合乎科学原理的部分法律、法规,使之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相结合,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体系服务。
根据上述设想,大纲分成三篇:第一篇,全面地阐述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第二篇,阐述市场规制法的原理与内容构造;第三篇,阐述宏观控制法的基本原理与内容构造。
本大纲供法学及一些财经专业使用。
不同专业仍可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讲授重点。
但由于本大纲所列内容属于经济法学中最必要、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知识,不宜任意取舍,以免影响本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九、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篇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历史[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的开端,它以经济法的观念演化和制度变迁为经,以经济法在西方国家、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中国的产生和发展为纬,对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如:现代经济法产生的客观社会经济环境及法律文化背景;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内容范围等,作了发生学的论述。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本学科的历史渊源和轮廓有所了解,是以后各章的学习前提基础。
第一节经济法思想史一、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法学说1、摩莱里:经济法概念的提出;2、德萨米:对现代经济法概念的使用;3、蒲鲁东:对经济法产生原因的揭示。
二、资本家经济法学说1、经济法母国——德国的学说;2、日本的经济法学说。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学说1、前苏联的经济法学说;2、东欧国家的经济法学说;3、中国经济法的新旧“诸论”第二节经济法制度史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制度史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德国和日本不仅经济发理论比较完善,而且经济法制度最为发达,且经济法对两国国民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这里主要就德国和日本的经济法制度演变作一介绍。
1、德国经济法制度的发展;2、日本经济法制度的发展。
二、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制度史由于前苏联在社会主义国家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一般把前苏联的单独作一介绍,因此,这一部分由两方面构成:1、前苏联的经济法制度史;2、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制度史。
第三节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国民经济恢复及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经济法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法;2、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经济法。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经济法三、十年内乱的经济法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经济法1、经济法的复兴(1981—1993年)2、经济法的深入发展(1993年后)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的基础,它通过对经济法的定义的概括论述及对调整对象的含义和构成的论证,来说明经济法学概念和基本特征。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本学科的含义和内容有初步了解,为以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
第一节经济法的定义一、国外学者对经济法的定义1、资本主义国家学者对经济法的不同定义;2、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学者对经济法的不同定义;二、我国学者经济法的不同定义1、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前的定义;2、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定义。
三、本书对经济法的定义部门法定义的方法;经济法的定义。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的概述1、法律调整的一般含义;2、经济法调整的含义;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依据。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含义三、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内容范围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规制关系。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的重点之一,它不仅说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也与经济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关。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弄清,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且它在法律体系中的占有重要地位。
同时,使学生弄清它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了解它的体系构成。
第一节经济法的地位一、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通过对传统划分部门法的标准的批判性反思,建立新的划分标准,说明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1、经济法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性;2、经济法的功能。
第二节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经济法从产生以来,其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就受到民法与行政法学者的诸多诘难,现今又面临与社会法的纠缠。
因此,经济法与其它部门法的关系问题,不仅是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焦点,且是经济法基本理论中的焦点之一。
因此,本节分别就其与民法、行政法、社会法的关系作一简述。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2、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联系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一般区别和联系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精神区别与联系三、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区别和联系1、社会法种种2、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与联系第三节经济法的体系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的含义;经济法体系的特点。
二、经济法的体系构成1、经济法体系的分类方法;2、济法体系的构成。
第四章经济法上的主体[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的核心,因为,主体的特性决定着主体间社会关系的特性,从而决定了主体间法律关系的特性。
而法律关系理论是法学的核心内容。
本章通过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构成、各类主体的特性的论述,使学生弄清,经济法主体的特性,从而进一步弄清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性及行为特性。
为理解其后的经济法责任理论作好理论铺垫。
第一节经济法主体概述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1、经济法主体是一种社会实体;2、经济法主体是整个法律关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3、经济法主体是国民经济管理活动或一定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参与者;4、经济法主体必须是依照经济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二、经济法主体的特征经济法主体外延的宽泛性;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定性;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经济法主体在法律形态和组织形态上的多样性。
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一、构筑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的几个前提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对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的组成具有决定意义;2、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3、作为经营者主体的企业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是经济法的基本主体;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企业内部机构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5、公民个人也能成为是经济法的主体;6、各类主体之间是一个多层次,双重职能,有机联系的统一体二、经济法主体的体系结构经济法的决策主体;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法的消费主体;经济法的监督主体。
第三节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1、经济法主体的经济职权;2、企业的权利;二、经济法主体的义务1、国家机构的义务;2、企业的义务。
第五章经济法上的责任与奖励[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的重点之一,因为,法律能否或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离不开责任或奖励制度。
由于受经济法主体的特性及其行为特性所决定,经济法责任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责任。
而是由不同形式的责任构成的混合责任体系。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不仅理解经济法责任的特性,同时还要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实现除责任制度外奖励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和属性一、经济法责任的含义经济法责任不同于经济法律责任,它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规定而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二、经济法责任的属性1、经济法责任是以经济职责和经济义务为前提的;2、经济法责任不以给行为人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为唯一结果;3、经济法责任具有符合性;4、经济法责任指责任者必须承担否定性法律后果或者其他后果。
第二节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分类一、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行为人的心理状态;3、行为的违法性;4、损害事实;5、因果关系。
二、经济法责任的分类1、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3、职务责任与非职务责任;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三、经济法中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经济法中的行政责任;2、经济法中的民事责任;3、经济法中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经济法责任一、经济法责任的认定及其原则二、经济法责任的实现1、经济法责任实现的含义;2、经济法责任实现的障碍及其排除;第二篇市场规制法第六章市场规制法导论(概述)[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的市场规制法的概括性介绍,它通过对市场规制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论述,使学生对市场规制法的含义具有初步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使学生掌握市场规制法的目的和价值追求。
是第七至第十章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市场规制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一、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制法的定义1、市场秩序;2、市场规制法。
二、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1、市场规制法调整对象的含义;2、市场规制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或内容构成。
第二节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一、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意义一般二、维护市场活动中的经济民主原则三、保障市场活动中的实质公平原则四、维护市场运行的整体效率原则五、倾斜保护弱者原则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要]本章从世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切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内容作一概括性了解。
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性及内容予以介绍,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理,且可以用以分析日常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发展1、早期侵权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独立发展;3、20世纪70年代以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发展;4、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