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较好的完成本年度科学安全管护馆 藏档案任务,年内省档案馆、数字 档案馆、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异 地备份库正常、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云南省档案局(云南省档案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履行全省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职能,属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 下属二级管理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三定方案,实行局、馆合一体制,内设十三个处 室。 1、职责履职良好: (1)科学安全管护馆藏档案 (2)保护开发国家重点档案 (3)推进省数字档案馆建设 (4)征集有价值档案和重大活动档案 (5)提升档案管理技术保障能力 2、履职效益明显:本目标下省档案局只存在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预算配置科学: (1)预算编制科学 (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3)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 (1)严格预算执行 (2)严控结转结余 (3)项目组织良好 (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4、预算管理规范 (1)管理制度健全 (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3)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2016年收入为4,564.81万元,同比上年4,959.69万元减少7.96%。2016年支出4,888.83万元,同比 上年5,832.85万元减少16.18%。其中:基本支出2,002.93万元,同比上年1,726.50万元增加16.01% 。项目支出2,885.90万元,同比上年4,106.35万元减少29.72%。 近年来,省档案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来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 度:《云南省档案局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档案局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云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成立省档案局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南省档案局财务 管理办法》、《云南省档案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 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 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 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 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1)成立云南省档案局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工 作全面开展。 组长:黄凤平 副组长:刘海岩、龙岗、张文芝 领导小组成员:马永群、陈建东、梁雪花、梁屹峰、叶惠杰、肖祖厚、何畏、李颖、和爱丽 (2)实施时间 4月初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准备会,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5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绩效 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5月30号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考核工作, 上报省财政厅。 经过绩效自评,省档案局认真履行档案安全保管职责,财政支出达到预期绩效,为发挥档案“存凭 、留史、资政、育人”的社会效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省档案局仍需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 于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管护体系建设,提高档案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 省档案局仍需进一步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 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管护体系建设,提高档案服务经济、服 务社会的能力。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 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全程督促。省档案局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支出管理,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 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督办人,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准备、 实施和检查。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省档案局制定和实施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为项目部门支出管理发挥预期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落实责任,做好督查。省档案局通过局务会汇报、现场监督的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进度进 行的跟踪检查,落实方案编制、预算上报、招标采购、实施进场、验收等控制点的完成时限,多措 并举保障了项目进行。 无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单位: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我厅组织考评组于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基本概况我厅为主管文化行政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含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即厅机关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省文物局、湖南图书馆、省群众艺术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省艺术研究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省博物馆、省考古研究所、省湘剧院、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湖南文化娱乐中心、省文物交流鉴定中心、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省文化艺术中心,其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湖南文化娱乐中心于2012年改制后划转至省演艺集团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仍挂靠在我厅。
厅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正厅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二级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机构设置情况厅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含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艺术处、文化市场处、公共文化处、文化产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人事教育处、离退处、机关党委,共11个职能部室。
(二)人员情况2017年度编制部门核定批复我厅在职人员编制数为1990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74人,事业编制1916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厅实际在职人员数1532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69人,事业编制1463人。
实际在职人员数比编制人数少458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少5人,事业编制少453人。
2017年度编制部门核定批复我厅在校学生人数5557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厅实际在校学生人数5608人,实际在校学生超年初预算人数51人。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米易县卫计系统)根据米易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米财预【2018】64号)的要求,我系统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经全面综合评价,我系统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定全县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资源配置,研究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与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体制。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坚持医院的公益性,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与住院诊治,满足卫生院周边地区人们的健康需求。
(二)机构设置及资产情况卫计系统共20个单位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8个。
2017年末资产总额36,60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4.03万元,固定资产21,934.0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9.86万元,无形资产286.78万元,在建工程2195.28万元;负债总额6,186.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084.6万元,长期借款101.76万元;净资产总额30,423.61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253.18万元。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1、机构人员情况:区商务和旅游局是雨花区政府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
全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招商联络科、外经外贸科、旅游管理科、商业贸易科。
全局年末在职14人,退休2人,雇员8人。
2、主要职能: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外经外贸业务工作、商贸流通业务工作、旅游业务工作及现代服务业服务工作。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17年决算数23,394,340.43 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
行政运行支出为4,022,805.51 元,项目支出为19,371,534.92 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4,022,805.51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末预决算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5,435.81元,主要用于商贸业务,外经外贸业务,招商引资业务,重点项目服务业务,旅游业务,现代服务业业务等。
招商引资业务等各专项经费3,541,971元,高桥市场采购试点工作225,180元,乐购雨花消费节1,200,000元,肉菜溯源工作经费733,075 元,商务创新创业及小微企业扶持资金5,270,00 元,新增限上商贸单位及电商企业扶持等1,669,513 元,旅游业务发展资金621,440 元,外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220,845 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87177.69 元,公车运行经费0 元,因公出国(境)费40160 元,控制在预算内且比上年略微减少。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为专项经费的,全部用于专项工作。
通过召开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了雨花区重点在谈项目县级领导跟踪联系制度、雨花区重大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制度、雨花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雨花区招商引资信息报送制度等系列招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招商工作机制。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制定了制定并发布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 (四)部门预算 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财政性资金支出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 管理制度建设情 社会保障厅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控制政府采购价,均在省财政厅公布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举办,节约支出成本。涉及到采购的项 况 目,均按程序进行招标,降低成本,增强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6年我厅支出预算总额为27.86亿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26.1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97亿元,项目支出25.18亿元),收费成本补偿4,337.20万元,财 (三)部门整体 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支出3,88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52.00万元,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575.90万元。上年结转8228.6万元。 我厅支出预 收支情况 算总额27.86亿元比2015年27亿元增长3.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26.98亿元,比2015年26.29亿元增长2.6%,2016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16亿元,比2015年25.75 亿元增长1.6%,其中基本支出0.97亿元比2015年0.77亿元增长26%,69个项目支出25.19亿元比2015年57个项目24.98亿元增长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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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着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6大板块的工作,作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业务主管部门,我厅的主要职责涵盖了人事人才、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军队转业安置、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国外引智等多个方面。近年来,我们 (一)部门概况 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对标一流、争先进位”为载体,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惠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大 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基础平台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职能。
泸州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泸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部门概况泸州市国资委属行政单位,预算单位数1 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概况。
泸州市国资委属行政单位,内设9 个科室。
总编制37 名,其中行政编制35 名,工勤编制2 名。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共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管理办法和年度绩效目标要求,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区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雨财发〔2018〕15号),我委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中共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区委负责区直机关党务、党建工作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区直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负责向区委汇报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情况。
2、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
3、负责综合、指导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区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和区直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直机关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加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了解区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情况。
6、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工委所属的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呈报或任免机关党组织的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支部(总支)委员;做好党内信息采集及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7、审批区直机关党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归口部门党员的党籍管理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直纪委)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
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范围,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审核呈报或审批违反党纪的党员的处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米易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一、部门概况(一)基本情况米易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办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有参公编制10名.(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全县就业促进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工作措施,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自主创业。
2.承担县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建立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全县城乡统筹就业、鼓励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全县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就业服务计划,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
为全县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所有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
4.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县级综合性服务场所,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指导检查乡(镇)、社区(村)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督促指导基层平台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服务.5.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工作,落实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援助方案和实施办法,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就业援助计划.建立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6.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及见习生认定审核、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和实名制管理、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培训。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监督管理股、科教培训股。
下设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共有干部职工113人,在职人员96人,退休人员17人,在职人员中正副科级干部10人,其他人员86人,退休人员中正副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8人。
公务用车一辆。
(二)2017年的重点工作2017年全区农机化的重点工作是:一、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进一步抓好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加强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三、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四、加强农机化技术培训,拓宽培训面;五、大力培植合作组织;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总支出1455.2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42.003万,占总支出的50.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2.91%,事业运行支出38.716万元,占总支出的2.6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44.648万元,占总支出的9.94%,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412万元,占总支出的28.31%,住房公积金支出59.391万元,占总支出的4.08%,其他支出16.119万元,占总支出的1.11%。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基本支出为1412.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320.5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2.3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为42.367万元,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367万,其中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3.75万,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经费9.5万元,农机化专项工作经费9.1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1、因公出国(境)费: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698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5.13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47.41%。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及《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18〕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为96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主要职责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是赫山区财政局局属机构,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财政各部门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对集中核算单位财务实行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
(三)运用财政政策,负责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
- 1 -二、部门概况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是赫山区财政局二级单位,系独立预算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4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一)预算配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区编办核定我单位编制15名。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上涨2.3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1.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94万元,上涨20.87%。
主要是工资增长及业务量增多,支出加大。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9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23万元,减少了1.31万元,下降15.91%。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001]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桃财绩[2018]121号文件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我局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及自评结果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办公室、综合规划和经济运行调节股、投资管理股、招投标办公室、工业与交通股、价格管理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能源股、洞庭湖生态经济发展区发展股、政务服务股11个股室;根据桃政办发[2016]4号《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精神,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含行政编制21个,实际在编人员27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实际在编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
(2)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doc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项目名称:2017年度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评价机构: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七月目录摘要 I一、部门概况1(一)概况1(二)绩效目标33二、评价工作情况39(一)评价目的和依据39(二)评价对象和评价时段40(三)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40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42(一)评分结论42(二)评分情况42四、主要成绩及经验做法62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64(一)存在的问题64(二)改进的建议68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69摘要受金山区财政局委托,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山区建管委”)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评价组按照经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认可,并经过专家评审的工作方案,经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数据复核、访谈、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一、部门概况2014年,原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机构改革更名为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简称“金山区建管委”)。
金山区建管委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区城乡建设和管理,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金山区建管委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金山区建筑管理所、金山区燃气管理所和金山区重大工程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金山区建管委人员编制合计为107人,其中本部编制数17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90人。
截至2017年底实有编制人员95人,其中本部15人,下属事业单位合计80人。
金山区建管委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2个内部管理科室,建筑业管理科(行政许可科)、重大工程协调科(村镇管理科)、综合管理科3个业务科室。
主要职能为城乡建设和城市维护管理、建筑业行政审批、建筑业监督管理、重大工程监督管理、燃气业监督管理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并结合金山区实际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事项。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区直机关工委)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
区直机关工委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是根据区委党建工作要求,提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基层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共有行政编制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目前实有在职职工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区财政拨款总额为543308.7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部门支出总额为543308.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8306.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522.24元,医疗卫生11168.81元,住房保障支出40311.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把预决算编制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按照上级部门编制通知的相关要求,遵循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绩效性的原则,按时、按质、规范编制并报送预决算报表,主动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6年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各级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0元(年中追减9000元),实际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00元,实际支出16425.53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该单位无财返额度结余。
(三)综合管理情况。
规范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细化财务工作,明确财务管理人员责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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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情况:区商务和旅游局是雨花区政府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
全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招商联络科、外经外贸科、旅游管理科、商业贸易科。
全局年末在职14人,退休2人,雇员8人。
2、主要职能: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外经外贸业务工作、商贸流通业务工作、旅游业务工作及现代服务业服务工作。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整体支出规模情况: 2017年决算数 23,394,340.43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
行政运行支出为4,022,805.51元,项目支出为19,371,534.92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4,022,805.51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末预决算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5,435.81元,主要用于商贸业务,外经外贸业务,招商引资业务,重点项目服务业务,旅游业务,现代服务业业务等。
招商引资业务等各专项经费3,541,971元,高桥市场采购试点工作225,180元,乐购雨花消费节1,200,000元,肉菜溯源工作经费
733,075元,商务创新创业及小微企业扶持资金5,270,00元,新增限上商贸单位及电商企业扶持等1,669,513元,旅游业务发展资金621,440元,外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220,845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87177.69元,公车运行经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40160元,控制在预算内且比上年略微减少。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为专项经费的,全部用于专项工作。
通过召开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了雨花区重点在谈项目县级领导跟踪联系制度、雨花区重大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制度、雨花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雨花区招商引资信息报送制度等系列招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招商工作机制。
招商手册制作及商务工作宣传广告专项工作,均通过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采购。
企业扶持资金都严格按照联合财政共同调研会审,实行专款专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采购及管理分岗位负责,资产配置、管理、处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办法程序办理。
资产系统与会计账务的固定资产数据一致。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主要商务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实际到位外资、外贸进出口总额、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形成固定资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指标圆满完成。
2、全年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我局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模
式,成立区投资促进中心,2017年,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共581个,其中100亿以上项目3个;20亿-50亿项目1个;已落地项目和企业544个,包括唯品会、万科物流、毕马威等重点项目;重点在谈项目37个;签约总投资1400亿元;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和项目纷纷落户雨花。
自主成功举办“长沙楼宇经济高峰论坛暨雨花区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城市更新专题招商沙龙”等大型招商引资活动。
全区商务商业楼宇总去库存量达38万㎡。
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申报迈上新台阶。
我局积极争取多方力量共同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申报各项工作。
省、市、区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桥大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各项工作,并邀请商务部、工商总局领导分别来市场指导调研,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申报工作给予重要指导。
省、市、区及各部门领导多批次赴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处拜访并进行相关工作会谈及汇报。
商务部钟山部长、许达哲省长分别代表商务部、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相关工作正积极有效推进,试点申报工作迈上新台阶。
4、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我局以民生为重点、以市场转型为方向,以“合理布局新建一批、就地提质改造一批、关停拆迁取缔一批”为目标,重磅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建设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工作。
区政府出台了《雨花区建设人民满意农贸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雨花区示范社区菜店建设标准、管理规范及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大会,同时成立建设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工作指挥部,统筹推进人民满意农贸市场建设工
作。
该项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区原农贸市场存在的“老城区差、新城区缺、新旧城结合部乱”的现状将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全区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的标准和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
目前,该项工作已走在全市前列。
5、节会活动精彩纷呈。
通过积极打造“樱花消费节”、“汽车消费节”、“乐购雨花购物节”等旅游和消费节会品牌,深入开展区域综合性购物促销活动,使节会模式与市场化运作得到有效融合,品牌影响深入人心。
同时,通过鼓励发动各大企业自行推出有奖购物、折扣优惠等促销推广活动,有效刺激节日消费,使节日消费逐步成为全区消费品市场发展的新亮点。
并对进一步繁荣雨花消费市场、拉动区域整体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
6、旅游业务创新开展。
成功将天石山庄创建为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将雨花非遗馆创建为市级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将比亚迪创建为市级工业旅游精品示范基地,将创新设计产业园创建为市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创建基地,将沙湾公园创建为市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将龙骧“老长沙”臭片子打造为2017长沙市十大游客最喜爱的旅游商品。
以《雨花交响》为主题,融合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拍摄雨花区旅游宣传片;制作雨花旅游地图,挖掘、整合、扶持、打造雨花经开区工业旅游资源、跳马镇生态旅游资源,策划雨花区一日游、二日游精品旅游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