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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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减少资金损失,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备用金与借款的适用范围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暂支款,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
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二、理赔等事故性质借支;
三、押金等性质借支;
四、因生活困难而暂支款;
五、其他经批准的暂支款。
第三章备用金与借款定义和分类
一、为保证日常零星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
二、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借款)两种。
三、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
点;
四、临时备用金是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第三章定额备用金与借款管理规定
第一条备用金借款申请和报销手续程序
一、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
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
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
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二、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
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
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
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四、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
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
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
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
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
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财务部经理对借支合理性进行复审,对借支款进行总体监督,并根据前期
现金使用做出分析,按现金管理制度做出是非判断。
第二条备用金与借款额度
一、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
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
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
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二、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三、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
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四、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第三条备用金借款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其他银行结算方式
第四条备用金与借款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备用金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审定;
一、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
人;
二、以支票及银行结算方式借款的,必须在银行结算票据上签收,并在《付款凭单》上
注明票据号码;
三、理赔、押金等性质借支,在取得对方单位正式收据后,可以及时办理转帐手续;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
四、部门审核主管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
关报帐归还手续;
五、以现金方式借款的,一般情况下由借款人以现金方式归还,或以本人发生的费用报
销抵冲。
六、生活困难等原因借支的,按原核定的归还时间进行催收;
七、出纳必须于每月5号前清理临时性个人备用金借款。不按时归还的,财务部将向
人事部提供名单和欠款金额,从其工资中扣除。
八、定额备用金必须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每一年清理一次,如需继续借用的,重
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每年清理时间为12月31日。
九、财务部有权对各部门备用金的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发现未
按规定使用、挪用、占用情况的、财务部有权收回借用的备用金十、财务部对很少使用的备用金应及时收回,对使用资率不高的备
用金应重新核定备用金金额,并且及时收回差额部分。
十一、如果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确需要增加备用金额度的,使用部门按第一次申请时的流程办理;使用部门跨年度使用备用金的,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十二、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式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十三、财务部必须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进行对帐请借款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