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2016年版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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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59页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60页3、法律的渊源。

60页4、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61页5、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61页6、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62页7、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62页8、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63页9、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63页10、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63页1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财产的管理。

64页12、合伙事物的执行。

64页13、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64页1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

64页15、入伙的责任。

64页16、退伙的种类。

65页17、各种退伙种类的法定情形。

65页18、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5页1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表现。

66页20、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

66页21、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67页2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68页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形式。

68页24、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69页2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69页2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解散的情形。

70页第二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73页2、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把公司分为: 74页3、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把公司分为: 74页4、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把公司分为: 74页5、母、子公司、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4页6、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类。

74页7、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原则。

75页8、公司名称的构成。

75-76页9、公司的住所。

76页10、公司的合并形式。

76页11、公司的分立形式。

77页12、公司资本的“三原则”是指。

77页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78页14、公司清算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2016年版--改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2016年版--改

第一章公司法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课后习题第一章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课后习题第一章

1.公司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

2.公司法的特征有哪些?(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私法;(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3.公司章程法定性的内容有哪些?(1)内容的法定性。

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形式的法定性。

公司章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修改程序的法定。

公司章程修改必须基于公司法规定的事由和法定程序;(4)效力的法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4.公司资本“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1)资本确定原则,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和募足甚至缴足,其目的是使公司成立有相当的财产基础;(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成立后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非经法定程序不能任意减少或增加,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5.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

6.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有公司住所。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一章公司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本章平均分值在10分以上,出主观题的可能性非常大。

部分考点会重复考查。

学习建议:本章知识较为零散,学习时要做好对比记忆。

建议边学边记,尽可能形成自己的一套总结资料。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公司设立门槛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取消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和缴足出资期限。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公司的概念(识记)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特征(领会)①依法设立。

②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

特殊:国家投资的铁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国家享有所有权。

③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④公司是企业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提示】三独:组织上、财产上、责任上。

知识点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1.公司法的概念(识记)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法的特征(领会)①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②兼具公法属性的私法。

③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知识点三:公司的设立和成立1.概念(识记)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成立是指公司设立后产生的法律效果。

(准则主义)【提示】先有设立过程,才有成立结果。

2.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设立程序(领会)结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学习。

知识点四:公司的名称和住所1.公司的名称(识记)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点,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①行政区划,即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非必须:历史悠久字号驰名、外商、全国性)②商号,即公司的特有名称。

由当事人自主选定,是公司具有标志性、排他性的重要内容。

00043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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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1, 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61答:企业的特征有:①企业是经济组织②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③企业是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④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定位。

2,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它的特征有哪些?, 61答:⑴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责任的企业⑵特征:①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③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责任。

3,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62答: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 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 63答⑴: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⑴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5,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63答:①有两个以上合伙人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交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殊性? 66答: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7,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66答: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③执行事务合伙人权益与违约处理办法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⑤有限合伙人如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关互转换程序。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2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2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

不排除出案例题的可能。

学习建议:根据通过人合性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比较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找相似与不同。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知识点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类型(领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①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②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

③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

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知识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领会)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可做有限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④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⑤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⑥合伙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争议解决办法;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⑩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没有限制!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提示】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领会)(1)有限合伙企业由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00043经济法概论(2016年度版)考试大纲

00043经济法概论(2016年度版)考试大纲

第一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识记)2.公司的特征(领会)3.公司法的概念(识记)4.公司法的特征(领会)5.公司设立和成立的概念(识记)6.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设立程序(领会)7.公司名称和住所(识记)8.公司章程的概念(识记)9.公司章程的作用、法定性和自治性(领会)10.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的概念;(识记)11.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的概念;(识记)12.公司合并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13.公司分立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会)14.公司资本和资产的概念;(识记)15.公司资本“三原则”;(综合应用)16.公司债的概念和分类(识记)17.公司债与股票的区别(领会)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识记)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领会)20.公司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参加民主管理的形式;(领会)21.公司解散事由及公司清算的概念和种类;(识记)22.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和清算程序;(领会)2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2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识记)25.出资说明书的意义(领会)2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构成(识记)27.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领会)28.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综合应用)2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和组成;(识记)3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领会)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综合应用)32.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识记)3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权;(领会)34.股权的转让和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3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识记)3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会)37.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股票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识记)38.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领会)3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综合应用)4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识记)4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领会)42.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回避(识记)4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领会)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分类(识记)2.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3.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4.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领会)5.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综合应用)6.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7.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领会)8.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9.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识记)(综合应用)10.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与清偿顺序(简单应用)1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领会)13.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识记)1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整体性(领会)1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识记)16.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领会)第三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识记)2.合同的特征(领会)3.合同法的概念(识记)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领会)5.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概念、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概念、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概念、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概念、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概念(识记)6.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意义(领会)7.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迟延、迟到和撤回(识记)8.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及法律效力,要约失效的集中情况,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9.合同内容的概念,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普通条款的概念(识记)10.欠缺合同必备条款的意义、欠缺合同普通条款的补救规则(领会)11.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与普通条款的冲突适用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简单应用)12.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领会)13.合同生效的要件(识记)14.合同订约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领会)15.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概念(识记)16.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要求、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领会)17.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识记)18.无效合同的含义、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领会)19.可撤销合同的概念(识记)20.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领会)21.认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及其撤销权的享有、行使方式和行使期间(综合应用)22.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识记)23.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领会)2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代理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综合应用)25.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识记)26.合同履行的规则(领会)27.合同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28.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简单应用)29.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识记)30.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综合应用)31.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方式(识记)32.合同变更的效力(领会)33.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识记)34.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概况转让的效力(领会)3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效力(识记)36.合同解除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识记)37.合同法定解除的共同原因及其行使方式、合同解除的效力38.清偿的概念(识记)39.合同履行的债务充抵(领会)40.抵销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41.法定抵销的要件和效力(领会)42.提存的概念和原因(识记)43.提存要件、方法和效力(领会)44.免除的概念(识记)45.混同的概念(识记)46.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识记)47.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48.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和类型(简单应用)49.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0.违约行为的类型(领会)51.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简单应用)52.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3.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4.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5.赠与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6.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7.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58.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9.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60.承揽合同的概念(识记)61.承揽合同的特征(领会)62.承揽人的基本义务、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定作人的任意变更权和解除权(综合应用)63.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识记)64.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领会)65.总包和分包、未经验收先行使用的法律后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简单应用)66.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7.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单应用)68.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9.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简单应用)第四章专利法1.专利的概念、专利法的概念(识记)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识记)3.发明人、申请人与专利人的概念(识记)4.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概念(领会)5.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6.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含义(识记)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简单应用)8.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综合应用)9.专利申请的原则(识记)10.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专利申请的代理(领会)11.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简单运用)12.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综合应用)13.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简单运用)14.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识记)15.专利权人的义务,包括缴纳专利年费、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奖励(领会)16.不视为侵权的使用(识记)1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领会)18.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识记)19.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单应用)第五章商标法1.商标的概念(识记)2.商标的分类(识记)3.商标的构成条件(简单应用)4.商标注册的原则(识记)5.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申请文件(领会)6.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简单应用)7.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识记)8.商标权的限制(简单应用)9.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识记)10.注册商标的变更和终止(领会)11.侵犯商标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单应用)1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综合行为)13.驰名商标的概念(识记)14.驰名商标的认定(领会)15.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综合应用)第六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1.垄断的概念及分类(识记)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除外(领会)3.垄断协议的概念与分类、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豁免(识记)4.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垄断协议的豁免、市场支配地位及相关市场的概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现形式(领会)5.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识记)6.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与特征(领会)7.行政性垄断的认定(简单应用)8.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识记)9.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0.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识记)11.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简单应用)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领会)第七章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识记)2.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领会)3.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领会)4.产品的认定(简单应用)5.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识记)6.我国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识记)7.我国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识记)8.产品的质量标准(识记)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识记)10.产品质量抽检制度(识记)11.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识记)12.产品责任的概念、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领会)13.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判断与运用(简单应用)14.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会)15.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遵守与违反(简单应用)16.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会)17.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的遵守与违反(简单应用)18.产品缺陷的含义和判断标准、瑕疵的概念、缺陷与瑕疵的区别、缺陷的类型(领会)19.产品瑕疵与缺陷的认定(简单应用)20.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的免责事由、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与销售者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责任、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承担(领会)21.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责任的承担(综合应用)22.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与范围、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续期间(领会)23.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实现(简单应用)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的概念(领会)2.有关消费者身份的判断(简单应用)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识记)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领会)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三项原则(领会)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领会)7.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国家保护、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识记)8.消费者权利的提出与发展(识记)9.消费者权利的类型与内涵(领会)10.消费者的权利是否被侵犯(简单应用)11.经营者义务的内涵(领会)12.判断经营者义务履行是否适当(简单应用)13.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识记)14.消费者权益损害时的责任承担主体、损害赔偿的范围、惩罚性损害赔偿(领会)15.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简单应用)第九章劳动法1.劳动法的概念(识记)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领会)3.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确定劳动标准的法律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的法律制度(领会)4.劳动合同的概念(识记)5.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领会)6.劳动合同的种类(识记)7.劳动关系的建立(领会)8.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领会)9.劳动合同的无效(简单应用)10.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领会)1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后果(领会)12.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简单应用)13.集体合同的概念、劳务派遣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识记)14.劳动派遣中的法律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领会)15.劳动仲裁的含义(识记)16.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领会)17.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仲裁员的任职条件、仲裁规则(领会)18.仲裁管辖、仲裁当事人(领会)19.仲裁时效(识记)20.仲裁的公开原则(领会)21.申请与受理、仲裁与裁决(领会)22.仲裁时限、先予执行(领会)23.仲裁裁决的生效与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领会)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1.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立法(领会)2.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会)3.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识记)4.自然资源流转制度、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制度(领会)5.土地管理法的概念(识记)6.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领会)7.森林法的概念(识记)8.林权、林业规划、经营和保护,森林采伐(领会)9.草原法的概念(识记)10.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草原的规划和建设、草原的利用与保护(领会)11.水法的概念(识记)12.水权,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使用(领会)13.渔业法的概念(识记)14.养殖业管理和合理捕捞、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领会)15.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概念(识记)16.野生动物权属制度、野生动物保护制度、野生动物管理制度、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制度、野生植物资源管理制度(领会)17.矿产资源法的概念(识记)18.矿产资源权属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制度(领会)19.环境的概念、环境保护法的概念(识记)20.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领会)21.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领会)22.环境民事责任(综合应用)。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重点名词解释_课程代码00043_李仁玉主编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重点名词解释_课程代码00043_李仁玉主编

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表见代理:指与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无需被代理人追认,就对被代理人有约束力。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采用非法的或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的手段和方式,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产品秉任:是指产品的经营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缺陷: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

驰名商标:指那些在市场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一方事先拟定,并由不特定当事人接受的,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条款。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所得税:指对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所得和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但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工业产权:是指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00043经济法概论重点

00043经济法概论重点

00043经济法概论重点第一章企业法★企业的概念:企业是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的特征:1企业是经济组织(经济性、组织性)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企业的分类:1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法律规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财产归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集体所有,由集体成员投资或社会入股集资设立的企业)法律规范: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3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本或财产属于私人所有,有私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法律规范:个人独资企业法4外商投资企业(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法律规范: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分类应依据企业的组织形式,即企业的出资方式、责任承担方式和企业主体地位,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企业法的定义: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是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及终止的法律规范,也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企业法的特征: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在我国,企业法的主要渊源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分解知识点:1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主要法律有: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7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7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形式进行考核,偶尔出简答。

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产品的概念、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质量义务,以及产品责任的承担。

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知识点一、概念、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领会)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知识点二、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的认定(简单应用)①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

排除精神产品、天然产品。

②以用于销售为目的。

商品,包括赠送或试用。

排除纯为科学研究或自己使用的产品。

③限于动产。

排除不动产。

④由于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排除在产品范围之外。

但建设工程使用的,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以及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⑤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属于:芝麻油、自来水、袋装大米、教材。

不属于:原煤、冰毒、水稻、苹果、血液、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体育馆。

2.产品质量(识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合同规定的,在对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特性的要求。

不合格产品:瑕疵、缺陷、劣质、假冒。

【例题·单选题】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是()。

A.张三准备出版的书稿B.李四刚捕捞上来的野生鱼C.某商场赠送的凉席D.某房地产公司建筑的公寓『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产品应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

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知识点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识记)对于同一问题,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知识点四、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识记)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检验标准和程序。

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合法:依法进行。

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标识:必须真实,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版汇编

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版汇编

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

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

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

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重点简答题_课程代号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重点简答题_课程代号0004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实施违法竞争行为的经营者。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附带性的以不正当方式向购买者提供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的经济利益行为。

包括: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巨额奖品的有奖销售。

产品责任的成立条件:产品责任成立条件包括: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3,损害事实已经发生4,产品缺陷与损害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公司法的特征:( 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2)公司法是强行法与任意法的结合。

(3)公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且以实体法为主的法律。

公司法规定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答: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硗产潸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0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10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形式进行考核,偶尔出简答。

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第一节自然资源法知识点一、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法(领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和有价值的物质和能量。

按能否再生可分为:知识点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会)1.重要资源公有原则2.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3.统一规划和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4.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5.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知识点三、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一)权属制度(识记)1.所有权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2.使用权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依法取得的狩猎权和驯养繁殖权受法律保护。

【例题·单选题】下列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A.矿藏B.水流C.海域D.滩涂『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二)流转制度(领会)原则:促进流转和有限流转形式:交易(目前仅有开发利用权的交易)(三)管理制度(领会)1.规划制度2.调查制度3.许可制度:资源开发、资源利用、资源交易进出口4.有偿使用制度:税、费【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自然资源许可制度,采矿许可证属于()。

A.资源开发许可证B.资源利用许可证C.资源交易许可证D.资源进出口许可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自然资源许可证分为三大类:(1)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和野生动物采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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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法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

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

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

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

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内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4、效力的法定性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

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

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

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通知,公司做出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注册登记。

合并的法律后果:原公司的股东可以继续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和的公司概括承受。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设立一个或多个新公司。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全部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多个以上新公司。

公司分立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作相应分割,分立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分立的法律效果:公司分立钱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述公司资本“三原则”?是指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或募足甚至缴足,其目的是使公司成立有相当的财产基础。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成立后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债的概念及分类:公司债又称公司债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以债券上是否记载持有人的姓名为标准,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以有无担保为标准,分为有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以债权能否转化为股权为标准,分为可转换公司债与非转换公司债;以发行方式为标准,分为公募公司债和私募公司债。

简述公司债与公司股票的区别?1、公司债只能在本公司成立后发行,而公司股票在公司成立前和成立后均可发行;2、公司债到期应还本付息,公司股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问题;3、在公司解散时,公司债的持有人一般有由于公司股东的权利。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器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简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忠实义务是指公司的董事等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具体包括:1、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不当受益;2、不得擅自利用或处置公司财产;3、自我交易的规制;4、与公司间不正当竞争的规制;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1、职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依法组织工会的权利,公司职工有权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民主管理的形式: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公司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制造,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的。

公司清算组的职权?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的程序?1、依法选任清算组成员。

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10日内通知,60日内报纸公告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偿债务。

清算费用,工资,保障费,补偿金,税款,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6、清算终结。

30日内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

50个以下股东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1、制定公司章程2、股东认缴及缴付出资3、选举或确定公司机关4、申请设立登记出资证明书的意义?1、它表明公司设立人已履行了缴付所认缴的出资义务,已经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股东依出资证明书记载的事项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出资证明书不能流通,但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可随其出资一同转让。

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1、对股东身份具有确定的效力;2、对股东关系具有推定效力;3、公司对在册登记股东的免责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1、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2、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权利;4、按比例获取红利的权利;5、公司新增出资时,享有优先认购的权利;6、对其他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7、为公司及股东利益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遵守公司章程;3、以其缴纳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等。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情形?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1、订立发起人协议;2、制定公司章程;3、发起设立的步骤;4、募集设立的步骤;5、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日起一年不得转让股份。

4、公司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5、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人员转让其持有股份做出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终止的事由?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虚假记载且拒绝改正。

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为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报酬;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决算、财务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7、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8、发行债券决议;9、合并分立决议。

第二章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的特征?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情形?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数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哪些合伙事务的决定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事务的执行;2、合伙事务的决定;3、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5、入伙;6、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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