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离婚》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对男女离婚起诉权的限制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 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 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 此限。”这是从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 原则出发,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特殊 保护。
女方怀孕,可否离婚?
后来,丽得知章有两笔款,一是1994年6月企业给章 补发的2万元工资;二是1997年10月合伙人把海南公司卖 掉,章分得10万元。她认为,自己有权分割这两笔钱,便 起诉到法院,而章坚决不让分割。
问:丽是否有权分割章的两笔钱?应当怎样分割?
经法院审理认定,第一笔钱虽是婚后所得,但 是婚前挣来的,应属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第二笔钱虽是离婚后所得,但却是他们婚姻 存续期间应该享受和得到的财产权利,因此, 法院把第二笔款进行分割,两人各得5万元。
(2) 第二条途径是诉讼途径。当夫妻一方不 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可通过 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的程序
双方自愿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
离婚登 记程序
离婚诉 讼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离婚的两个原则
一、保障离婚自由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 应依法准予离婚。
二、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夫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引起 法律后果,对家庭和社会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
我国裁判离婚的程序
起诉与受理 对离婚诉权的限制(1)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 定 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 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 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在适用这一规定时应注意: A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干 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战士。
案例:甲,不务正业,经常赌博弄得家里吃不上穿 不上,他妻子因劝他改掉坏毛病而多次遭到毒打。 他妻子正怀孕,提出和他离婚,这在法律上允许吗?
评析:女方正在怀孕,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是可 以提出离婚的。婚姻法第27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怀 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在怀孕 和分娩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法律予以受理。至于 是否允许离婚,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 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 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发生 2、经济补偿的条件、性质 3、经济补偿的程序
(四)生活帮助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
离婚 —— 婚姻终止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 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 为。
我国婚姻法将离婚制度分为登记离婚制度 和诉讼离婚制度,离婚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 离婚法律后果。
解除婚姻关系有二条途径:
(1)行政途径,又称协议离婚。双方同意离 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双 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符合离婚的实体 要件、程序要件和形式要件,收回结婚证, 发给离婚证,宣告夫妻关系解除。
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 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判决。
1、生活帮助的性质
法律责任。由法律确认和保障
2、生活帮助的条件
3、生活帮助的办法
(五)离异父母与子女的财产关系 1、所需费用
离婚的法律后果
一、在身份关系上的后果
(一)配偶身份 (1)再婚的权利和自由 (2)相互扶养义务的终止 (3)相互继承权利的消灭 (4)婚亲关系的消灭
(二)父母子女关系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一般原则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害这种权利或逃避这种义务。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婚姻法原则性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 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案例:章于1991年到海南打工,1993年底,章所打工的企 业因一起经济纠纷,一年多没给工人发工资,章便辞工回 家。1994年2月,章与丽结婚,1995年,章又跑到海南与 他人合资办了一个公司,因流动资金吃紧,章见挣钱无望, 便把公司交给合伙人,回到家分文没给妻子带回来, 1997年7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
2、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扶养为原则。 (2)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 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子女直接抚养人的变更
4、对子女的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财产关系 (一)离婚后的共有财产分割
我国裁判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婚姻感情确已破裂 什么是感情确已破裂
含义:
(1)矛盾冲突由来已久,感情不是尚未 破裂;
(2)积怨很ຫໍສະໝຸດ Baidu,彻底破裂,而不是某些 方面的破裂;
(3)是无可挽回的真正破裂,而不是虚 假的或主观臆想的破裂;
(二)一方有严重过错及其他证明夫妻感 情破裂的事由
B 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的一方,如双方 均为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 提出离婚,则不适用该项特别规定。
C 现役军人不同意与其非军人的配偶离婚,如 没有重要理由,应调解不准离婚,如确已感情破 裂,确实不能维持夫妻关系,法院应通过军人团 以上的政治机关,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准 予离婚。但应慎重,严格掌握。如系第三者插足 破坏军婚家庭,则依法追究第三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