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中立问题的探讨

合集下载

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评M韦伯社会学的价值思想

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评M韦伯社会学的价值思想

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评M韦伯社会学的价值思想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社会学的价值思想,特别是他关于价值关联(value-relevance)与价值中立(value-neutrality)的观点。

韦伯作为社会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他的思想对于理解现代社会学的发展与演变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首先概述韦伯的学术背景及其在社会学领域的贡献,然后详细介绍他对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评价其思想对当代社会学研究的影响与启示。

在概述韦伯的学术背景时,我们将关注他的教育经历、主要著作及其对社会学的独特贡献。

作为一位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欧洲学术圈中崭露头角,他的著作如《经济与社会》《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为后来的社会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

接着,本文将深入探讨韦伯关于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的观点。

他认为,社会科学研究不可避免地受到研究者价值观念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研究问题的选择、理论构建以及解释和分析等方面。

但韦伯也强调,为了保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研究者应当尽量将个人的价值观念与研究对象相分离,实现价值中立。

这种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的平衡,对于确保社会科学研究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韦伯的价值思想进行评价,分析其对当代社会学研究的影响与启示。

韦伯的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社会学研究过程中价值观念作用的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质和方法。

这一思想也提醒我们,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应当关注研究者的价值观念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并努力实现价值中立,以确保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价值关联:韦伯社会学中的价值取向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作为社会学的重要人物,他的理论体系中深刻地体现了价值关联的特点。

韦伯明确主张,社会科学的研究不可能完全独立于研究者的价值判断。

他坚信,任何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都会受到研究者自身价值观的影响。

价值中立的名词解释

价值中立的名词解释

价值中立的名词解释在当代社会中,关于价值观念和个人立场的争议越来越多。

人们对于什么是对和错,善和恶的看法存在巨大分歧。

在这个背景下,"价值中立"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词汇。

本文将解释何为"价值中立"以及其在各个领域中的含义和影响。

一、价值中立的概念价值中立是指在判断和表达相关议题时不带有主观偏见、不对任一方偏袒的一种态度。

它强调不受个人、团体、宗教或者政治立场的影响,以公正客观的方式看待和评价事件和理论。

价值中立尊重和包容多样性,并倡导在讨论中保持公正、平衡。

二、价值中立在法律领域中的含义与影响在法律领域,价值中立是司法判断的基础原则之一。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准确而公正地解释法律,而不受个人意愿或偏见的影响。

法律的含义和解释应当不受社会价值观念的左右,以确保公正的司法判决。

价值中立在法律中的应用,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的含义与影响科学研究是以客观世界现象为基础的探索性行为。

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指的是研究者应当遵循基本的科学原则,如无偏和有证据的观点,确保研究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科学家们在研究中应当排除主观意愿和偏见,追求真实和客观。

只有通过价值中立的态度,科学研究才能真正推动人类知识的进步。

四、价值中立在新闻报道中的含义与影响新闻媒体的价值中立是市民获取信息并形成独立意见的基础。

新闻报道应当忠实地反映事实,不注入个人主观评价,不偏袒某一方。

从根本上说,新闻报道是一种传播内容和信息的公共服务,它的价值中立性能够保证公众对事态的理解和判断不受偏见的影响。

五、价值中立在教育领域中的含义与影响教育是培养下一代公民的重要环节。

价值中立在教育中的应用意味着学校和教师们应当传授多元化的知识,鼓励学生们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评估不同观点的优劣,培养学生的辨别力和批判性思维。

教育的价值中立性能够将学生培养为理性和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公民。

浅论“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浅论“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3 赤子 5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蕴含道德特质的、包含价值介入的专业助人活动,其不同于其他的一般的助人工作不仅在于知识基础和技术的区别,更在于其鲜明的道德和价值要求。

有学者曾言,价值观和伦理学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生命线,可见,价值在社会工作中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

社会工作并非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强者对弱者的施舍,而是一门有着自己的理论模式和价值理念的专业助人活动。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社会工作已经发展并完善了一整套社会工作特有的价值理念,也正是在这些价值理念的指引下才有了今天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社会工作。

一、实证主义的的“价值中立”原则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是当代社会学古典理论三大奠基人之一,他在把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的方法论综合起来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套有自己特色的理论体系,提出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准则,即“价值中立”原则。

“价值中立”原则我们又叫它“价值无涉”原则,这是一条关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原则,也是由马克思.韦伯提出的。

事实上“价值中立”原则的提出源于人类对于“客观性”的永恒不懈的追求,因为人类在认识外部事物的过程中深受自身价值判断的干扰,以致我们不能客观、正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惟有在研究过程中摒弃个人价值的介入才能把价值判断从经验科学的认识中解救出来,从而划清科学认识与价值判断之间的界限,达致对事物的客观、正确认识。

马克思.韦伯曾经说过,社会科学属于经验科学,它做出的应该是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这是社会科学同自然科学本质不同的地方,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只有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才能获得对社会行为的科学理解和解释,才能获得客观的和经得起检验的认识。

这一理论假设看似完美,但是社会科学毕竟与自然科学不同,因为社会现象是由人们的社会行为构成的,社会行为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现象的复杂性,而人的社会行为又是与一定的价值理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人的言行背后都隐藏着与之相应的价值和文化系统。

因此,我们可能不禁要问:“价值中立”能实现吗?”价值中立”真的能帮助社会工作者达致对案主客观、正确的认识吗?二、社会工作过程中的“价值中立”原则社会工作是一种价值介入的专业助人活动,价值的介入是必然的,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提出“价值中立”的原则来规范和引导社会工作者工的工作。

价值中立的思考

价值中立的思考
2、心理咨询以矫治为目标,而心理辅导课的目标是预防和发展。
心理咨询以矫治为目标,它所面对的对象是存在某些心理问题或者心理障碍的个体,因此,来访者身上肯定会存在着消极的观点或观念,或者存在着价值观的冲突。心理咨询师价值中立的目的并不是任由他的价值观发展,而是首先接纳他,建立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让他在这种良好的气氛中反思自己的价值观。此时,咨询师的价值中立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心理辅导课“价值中立”原则的思考
随着观念的转变、认识的深入,许多中小学开始重视并着手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不同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注意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作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纲要》还指出,根据各地实际可以“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
3、坚持价值中立原则,可以提高来访者的自信能力,增强心理咨询的实效。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达到助人自助,“助人”是途径,学会“自助”是结果。假如咨询师做不到价值中立,过多地进行判断或者指导,就会使来访者有一种“我不如人”的感觉,影响他们的自信心,从而影响咨询效果。咨询师如果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来访者,而是启发来访者去主动思考,帮助其找寻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咨询的效果无疑就会是比较好的。
1、学生的价值观存在明显的错误,会给其他同学带来负面影响。
心理辅导课的目标是预防和发展,在心理辅导课上,教师应该敏锐地觉察学生不良或错误的价值倾向,不能让价值观念存在问题的学生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比如一位教师在上一节题为《情绪万花筒》的心理辅导课时,教师提出一个问题,如何消除不良情绪时,一个学生站起来回答,可以打人,吃摇头丸。这个学生的观点存在明显的错误,如果教师不进行价值干预的话,会给其他同学带来负面影响。

浅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问题和反思

浅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问题和反思

浅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问题和反思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问题,其中价值中立论又是在西方影响较大的一种社会科学的方法。

本文追溯了价值中立的由来,阐释了价值中立问题形成的阶段,概括了价值中立问题的内涵,讨论了价值中立问题的应用范围和限度,认为价值中立原则仍然值得今天的中国社会科学所借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

一般认为马克思·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

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

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

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

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

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

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

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

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

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一、“价值中立”问题的由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原则的提出,和实证主义与人本主义的极端争执有关。

实证主义的开山祖师、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就强调社会学要仿效自然科学,主张像物理学研究自然现象那样客观的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不带价值判断地揭示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的规律。

因此,在孔德那里社会学应该是和自然科学一样完全“价值中立”的,根本不应该有价值的因素,尽管他没有使用“价值中立”这一术语。

心理咨询中的价值中立与价值干预

心理咨询中的价值中立与价值干预

生殖 、 内分泌 的代谢 调节 , 而且也 参与食物 的摄取和 能量代谢
的调节 , 对维 持体脂 平衡 、 控制体 重 、 避 免肥胖 起着 重要 的作

ma n l ma l s[ J ] . N a t u r e , 2 0 0 6 ( 3 9 5 ) : 7 6 3 — 7 6 5 .
近年来 , 随着 心理咨询 的迅猛发展 , 对 心 理 咨 询 与 心 理 治
许多人认为在咨询中完全保持 中立或无 价值是做不到 的,即不 存在完全排除价值干预 的心理咨询 。如果非要坚持价 值中立 ,
疗理论在实践 中应用 的研究 日渐深入 , 特别是对价值 中立 与价
值干预的探讨也 日益激烈 。
有疑病性素质的入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注意力集中于自己的身体或精神变化随着注意力的集中越来越敏感因此注意力也越来越集中这种感觉和注意力的交互作用精神交互作用使症状发展并固定形成神经质的症状?act以关系框架理论relationalfmmetheoryrfrr为基础认为人类主要的心理问题源于语言认知与直接经历的偶然事件之间的交互作用方式由此产生经验性回避和认知融合
[ 2 ] F r i e d m a n J M, Ha l a a s J L . L e p t i n a n d t h e r e g u l a t i o n o f b o d y w e i g h t i n
有研究证实血清瘦素有着广泛 的生 物学 效应 , 它不仅参与
1 两 种 观 点 的 碰 撞
则只能说 明持这种观点 的人对 咨询 的认识和体验还不 够全面 ,
即应该给予适度 的价值干预来改变来访 者的价值观 。 价值 干预是 与价值中立相对立的一种态度和处理 方式 , 按 照价值参 与程度 , 可 由浅入深地划 分为价值 澄清 、 价值导 向和

价值中立问题的探讨

价值中立问题的探讨

价值中立问题1.什么是价值中立?社工能做到完全价值中立吗?(操作性)答:什么是价值中立:①价值中立最早是马克思·韦伯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在经验科学和价值判断之间应划分明确界线,知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既存知识”,它是关于“实然”的知识,另一类是规范知识,即关于“应然”的知识。

一门经验科学不能告诉他人应该做什么,而只能告诉他们他能够做什么,以及在特定的情况下,他希望去做什么。

他认为社会科学是一门关于具体现实的经验科学,它只能以研究“实然”为任务,而不应涉入“应然”领域。

一般认为,韦伯的价值中立观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它要求社会科学家一旦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停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相反地,应当根据资料的指引,从事实资料中概括出结论,而不管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

第二,强调“事实”’和“价值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存在”与“应然”应该区分,“认识”与评价应该区分。

科学只能认识“存在”,不能评价“应然”。

虽然社会科学有时能帮助人们搞清自己能够或希望做什么,但是决不能劝导任何人应该做什么。

与社会工作更加相关的“价值中立”概念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1938 年在其“来访者中心疗法”中首先倡导的咨询原则。

所谓的价值中立,就是指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充分尊重、无条件认同和接纳来访者的价值观,对其思想和行为不做是非好坏的价值评判,不给来访者提供问题的答案,不把外在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强加给来访者,而由来访者自己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并进而最终自己解决问题。

概括地说,价值中立原则就是要求咨询师对来访者的思想和行为不评价、不指导、不干涉。

我认为,社会工作中对于价值中立的定义与心理学中的定义在含义上基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工作吸收了心理学中的这一定义。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摘要】本文探讨了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价值观和价值中立问题。

在文章引言中,我们讨论了公共管理对于社会的重要性。

接着,在我们分别探讨了公共管理的定义与发展、道德与价值观、效益与效率、政府责任以及社会公平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公共管理在实践中如何体现不同的价值取向。

在我们对公共管理的实践和挑战进行了总结,并展望了其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价值观问题的深入思考,促进公共管理领域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公共管理,道德,价值观,效益,效率,政府责任,社会公平,实践,挑战,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无论是倡导注重价值观还是主张维持价值中立,都有其道理。

在实际运作中,公共管理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挑战,需要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平衡各方利益。

公共管理在处理问题时既需要考虑价值观的引导,又需要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

公共管理的发展离不开对于价值观和价值中立的探讨和思考,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加适合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对于公共管理的价值观和价值中立的探讨,将会持续引起学者和决策者的关注。

只有在不断思考和探索中,公共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更好地为公众利益服务。

2. 正文2.1 公共管理的定义与发展公共管理是指政府或公共部门在实施政策和管理公共资源时所采取的行为和方法。

其发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时期的城邦制度,随着现代国家的兴起和发展,公共管理逐渐成为一门系统的学科。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共管理的定义和范畴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目标始终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秩序。

公共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不断的演变和改革。

在过去,公共管理主要强调政府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但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公共管理的范围逐渐扩大到了跨国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现代公共管理更加注重效率、透明度和社会责任,同时也面临着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挑战。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

公共管理:价值或价值中立公共管理是指政府或非营利组织针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公共管理可能需要针对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以达到制定的目标。

在公共管理中,价值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因为公共管理活动的目标往往是为了实现公共价值。

公共管理的价值或价值中立在不同的背景和语境下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解释。

在公共管理中,价值是指社会、政治和伦理上的观念,它们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起着重要作用。

价值可以包括公平、正义、效率、公共参与、透明度等方面。

一个政府决策是否公平、一个社会项目是否有效、一个政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都是与价值相关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公共管理需要考虑和遵循这些价值观念,以确保决策和行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公共管理也可能需要表现出价值中立的特点。

价值中立是指在公共管理中,决策和行为应当不受特定的价值观念或利益的影响,而是以客观、公正的标准来进行。

这意味着在公共管理中,决策和行为应当尽可能地摆脱个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以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价值中立并不意味着公共管理不包含任何价值。

事实上,公共管理的价值中立是建立在对公共价值的尊重和实现之上的。

价值中立只是要求在符合公共价值的前提下,保持决策和行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公共管理既不能忽视公共价值,也不能受制于特定的利益或观念。

在实际的公共管理中,如何处理价值和价值中立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公共管理者需要认识到在决策和实践中所涉及的问题常常具有多重的价值维度。

在此情况下,如何平衡不同的价值需求,是一个考验公共管理者智慧和能力的关键。

公共管理者需要建立合理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确保在价值中立的前提下,为公共价值服务。

公共管理者需要承担对公共利益的责任,以及对社会持续发展的责任。

借鉴与超越:我国学术界近十三年来关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价值中立问题的研究综述

借鉴与超越:我国学术界近十三年来关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价值中立问题的研究综述
维普资讯
20 6 正 O
萍 乡高 等专科 学校 学报
J u n lo n x a g Colg o r a fPig in l e e
2 06 0
第 2期
NO. 2
借 鉴 与 超 越 : 国 学 术 界 近 十 三 年 来 关 于 社 会 科 学 我 方 法 论 中 价 值 中 .问 题 的 研 究 综 述 " e r
基于 社会 科 学 与 自然科 学 在研 究 上 所 存在 的 差
异 , 社 会 科 学 领 域 所 引 起 的 关 于 方 法 论 在
如下 , 抛砖 引玉 , 以供 参考 , 献 资料 主要来 源于 社会 文
学 领域 对这 一 问题 的讨 论 。

( to oo y 的 争议 远 甚 于 自然 科学 领 域 , 至 于 meh d lg ) 甚
的 同时 , 阐述 了孔 德 ( ・ o e 开 创 的实 证 主 义社 A C mt )
会 学 认 为社 会学 就 像 自然科 学 一 样 在价 值 问题 上是
中立 的 , 实证 主义 社会 学在 这 个 问题 上 的看法 更 为 反 复杂 。也有 学 者 ( 钧生 ,9 5 在评价 韦 伯社会 学 的 侯 19) 价 值 思想 时 , 出韦伯思 想 的社 会科 学研 究方 法论 的 提 中 心 问题 即 “ 值 中 立 ” 题 。另 有 学 者 ( 一 红 , 价 问 赵
第二期
学 , 持 价值 中立 ; 保 人本 主 义社 会 学 受新 康 德 主 义 价 值 哲学 的影 响 , 为必须 借助 价值 判 断或价 值关 系来 认
思 想 家 主张用 自然科 学 的模 式 与方 法 , 建立 社会 科 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价值中立原则的探讨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价值中立原则的探讨
qu e s t i o n i n t h i s il f e d. Fr o m t he p e r s pe c t i v e o f pr a c t i c e a n d e t h i c s, t hi s a r t i c l e s u r v e y s t he a pp l i c a t i o n o f va lu e n e u t r a l i t y i n s c h o o l
[ 关键 词] 心理健康教 育 ; 价值 中立 ; 伦理
: I :
[ 中图分类号] R 3 9 5 . 6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 号] 1 0 0 4 - 4 6 6 3 ( 2 0 1 3 ) 0 8— 6 1 6— 0 2
T h e R e s e a r c h o n t h e Va l u e N e u t r li a t y P r i n c i p l e i n S ho c o l Me n t a l He a l t h E d u c a t i o n . / QU A N L i  ̄ u a n , e t 1. a / / T h e
t a k e d y na mi c, p h a s e a n d s i t ua t i o na l i t y i nt o c o n s i d e r a t i o n.
Au ho t r S a d d r e s s C o l l e g e o f E d u c a t i o n S c i e n c e, An h u i No r ma l U n i v e r s i t y, Wu h u, P. R. C h i n a Ke y wo r d me n t l a h e lt a h e d u c a t i o n ; v a l u e n e u t r li a t y ; e t h i c s

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运用

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运用

价值中立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运用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价值中立是一种重要的原则,它强调在处理服务对象问题时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价值中立不仅有助于社会工作者更好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还可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详细阐述价值中立的概念和特点,以及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应用、挑战和解决方案。

价值中立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处理服务对象问题时,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服务对象。

价值中立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客观性:社会工作者应客观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不将自己的主观情感和偏见带入工作。

中立性:社会工作者在处理服务对象问题时,应保持中立的态度,避免对服务对象的情感偏向。

尊重性:社会工作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价值观和选择,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他们。

增强信任:保持价值中立有助于建立服务对象对社工的信任,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客观分析:价值中立有助于社工更客观地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从而制定更有效的服务计划。

提高效果:保持价值中立有助于提高服务效果,使服务对象更愿意接受建议和支持。

价值观冲突:当社工与服务对象的价值观存在明显冲突时,保持价值中立可能变得困难。

中立性受损:在某些情况下,社工可能难以保持完全的中立,从而导致中立性受损。

筛选服务对象:社工在筛选服务对象时,应保持价值中立,避免因个人价值观而产生偏见。

制定服务计划:在制定服务计划时,社工应基于客观、中立的原则,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以确保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服务: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社工应保持价值中立,专注于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融入到服务中。

评估服务效果:社工在评估服务效果时,应基于客观、中立的原则,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反馈和变化,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实际运用中,价值中立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价值观冲突:当社工与服务对象的价值观存在明显冲突时,保持价值中立可能变得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社工应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价值观,并尝试寻找共同点和妥协方案。

“价值中立”的积极作用与危害性

“价值中立”的积极作用与危害性

“价值中立”的积极作用与危害性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越来越重视价值中立性的重要性。

价值中立性指的是,对于某一事物或问题的探讨和分析应该摒弃个人的主观倾向和情感色彩,以客观的原则进行判断和评论。

这种价值中立的态度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可能带来危害性。

价值中立性的积极作用:1.避免歧视和偏见价值中立性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歧视和偏见的问题。

对于一个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如果我们没有价值中立的态度,很容易错误地偏袒其中某一方,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剧,甚至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保障公正和客观在司法领域中,价值中立性更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应该是公正客观的,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适用的,而不应该因为某种主观因素对某些人特别照顾或歧视。

在这一点上,价值中立性可以保障司法系统的公正性,也可以保障人们的公正权利。

3.促进理性分析和沟通当我们面对某一争议事件时,有价值中立的态度可以帮助我们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并进行深入沟通。

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矛盾和冲突的激化程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理性分析沟通,从而使双方在更多方面上了解对方,并取得更好的合作与发展。

价值中立性的危害性:1.公共事务中缺乏热情价值中立性可能会让人在公共事务中失去热情,缺乏对事物的价值诉求和责任感。

当我们追求极端度的价值中立性时,可能会忽略了人的情感需求,从而导致公共事务无法得到更好更全面的组织和管理。

2.缺乏准确判断和行动价值中立性可能会使人缺乏对事物作出准确判断的能力。

当我们过分追求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性,容易忽视事物本身的细节和特点,从而对事情的缺乏深入的洞察,不能及时作出合理的反应和决策。

3.缺少正确的调控价值中立性也容易隐藏不良的行为,并导致了不公平问题加剧。

当我们需要调控某些问题时,存在价值中立的态度可能会使我们忽略了某些不良的行为或天然不公平因素,从而让问题继续存在和加剧。

在总体上看,价值中立性是社会交流与组织的桥梁与基础,通过与价值中立性的保护和引导,不断达成一种适度、平衡的共识,可以帮助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彼此,学会尊重和容忍,建立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论社会科学的价值选择与价值中立规范

论社会科学的价值选择与价值中立规范

论社会科学的价值选择与价值中立规范作者:王忠武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刊名:社会科学研究英文刊名:Social Science Research年,卷(期):2014(4)参考文献(23条)1.李德顺价值论 20072.默顿;范岱年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 20023.默顿;鲁旭东;林聚任科学社会学 20034.Sztompka Piotr;Rbert K Merton An Intellectual Profile 19865.Merton Robert K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Edited by Norman 19736.杨耀坤科学价值理性的诠释 20067.任全娥人文社会科学评价 20108.Klemke E D Introductory 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19889.Rudner R The Scientist Qus Scientist Make Value Judgments 199810.Hempel C G Science and Human Value 199811.Kuhn T The Essential Tension 197712.蒋逸民社会科学方法论 201113.Andre F Coumand;Harriet Zhcherman The Code of Science:Analysis and Some Reflection on its Future 197014.休谟;关文运人性论 199715.马克斯·韦伯;王容芬学术生涯与政治生涯——对大学生的两篇演讲 198816.仇立平社会研究方法 200917.杜祖贻社会科学的科学本质 201218.马克斯·韦伯;韩水法社会科学方法论 200219.周晓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期刊论文]-南京社会科学 2011(6)20.崔卫国;汪建丰社会科学学导论 200921.梁孝社会科学中的价值问题研究 200922.王巍科学哲学问题研究 201323.乔纳森·特纳;邱泽奇社会学理论的结构 2006引用本文格式:王忠武论社会科学的价值选择与价值中立规范[期刊论文]-社会科学研究 2014(4)。

《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批判》范文

《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批判》范文

《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批判》篇一一、引言科学价值无涉理念,作为科学研究中的一种重要观念,长期被广大科研工作者所接受和推崇。

该理念主张在科学研究中,应当保持价值中立,避免将个人或社会的价值观念引入科学研究中。

然而,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这种无涉价值的理念逐渐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和批判。

本文旨在探讨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内涵、历史背景及现实问题,对其合理性进行批判性分析,并就其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二、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内涵与历史背景科学价值无涉理念起源于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

当时,为了追求客观、公正的知识,科学家们倡导在研究中保持价值中立,以避免个人或社会价值观念对科学结果的影响。

该理念在科学研究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成为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之一。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科学并非完全独立于价值观念的,其发展受到社会、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现实问题(一)价值中立的困境尽管科学价值无涉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科学家们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科学研究,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完全实现。

因为科学家们在进行研究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身价值观、文化背景、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忽视社会价值的问题科学价值无涉理念容易导致科学家们在研究中忽视社会价值。

科学研究不仅是为了追求知识本身,还要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如果科学家们只关注知识本身而忽视社会价值,可能会导致科学研究与现实社会的脱节。

(三)科学道德问题的挑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科学家为了追求科研成果而忽视了科学道德,甚至出现了一些科研不端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科学精神,损害了科学的公信力。

科学价值无涉理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助长了这种不端行为的发生。

四、对科学价值无涉理念的批判性分析(一)科学并非完全独立于价值观念科学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文化、政治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科学研究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科学并非完全独立于价值观念。

浅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

浅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

浅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摘要】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问题,其中价值中立论又是在西方影响较大的一种社会科学的方法。

它的形成经历了若干阶段,价值中立论是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带有唯客观主义色彩的方法论原则。

这一方法的实质是研究主体在依据自身的主观愿望选择了所要研究的问题之后,应客观地描述关于问题的全面资料和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无论这些资料和结论是否与研究主体、社会或者他人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相对立。

这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不仅在西方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而且,近几年对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也有很大影响。

因此,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字】科学方法论西方社会科学价值当代科学的发展出现了“从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的潮流。

自然科学的各种研究模式、手段、方法与概念正在向社会科学领域渗透。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存在一门自然科学方法论。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固然有“融合”、“相通”的一面,却并不能否认建立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社会科学的特点概述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说明了它的研究过程与方法不仅不能与自然科学相一致,而且出现了许多自然科学所没有的种种困难。

困难之一,社会科学工作者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研究者,又是参与者,既是主体,又是客体。

美国学者肯尼思?D?贝利也指出:自然科学一般不介入他或她正在研究的现象,而社会科学家则自身在研究现象之中,因此,研究者必然会把自己的知识结构、情感、意志、价值观念等带进认识过程,并最终影响到认识过程的结果――观念性产品。

这种观念性产品就很难具有客观性。

困难之二,从研究对象上来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根本区别。

自然现象并不因为研究主体的主观愿望而改变,但社会科学就不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有可能受研究主体的主观愿望发生变化,甚至同一个问题的全部资料,研究者把符合自己意愿的材料保留下来,其结果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研究结论就有可能是虚假的。

对心理辅导课_价值中立_原则的思考

对心理辅导课_价值中立_原则的思考

要给来访者提供适当的心理环境和气氛, 给来访者无条 的形象, 希望咨询者能够指点迷津, 希望咨询者能够拯
件积极关注, 他们自己就能自我理解, 改变对自己和他 救自己。如果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 过多地进行价值干
人的看法, 产生自我导向的行为, 并最终成为功能完善 预的话, 就容易强化他们的这种认识。他们就会把所有
中 心 疗 法 是 由 罗 杰 斯 于 20 世 纪 40 年 代 首 创 的 一 种 心 理
2.坚持价值中立原则, 消除来访者的依赖心理
治疗与咨询方法, 他的主要观点是任何人都有着积极的、
由于心理咨询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 人们对它的看
奋发向上的、自我肯定的、无限成长的潜力。他认为只 法还存在种种误区。来访者往往把咨询者视为一个权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13
■ 研究实践
武汉市中小幼教师


心理状况调查报告
□ 靳岳滨 张汉强 陈敏莉
一、引言
现 : 22.56% 的 中 学 教 师 存 在 心 理 问
1999年 4 月 至 5 月 期 间 , 国 家 中 题 ; 刘 霄 对 中 西 部 地 区 教 师 的 调 查 显
小 学 心 理 健 康 研 究 课 题 组 以 SCL—90 示 : 25%的 教 师 存 在 心 理 问 题 ; 张 灵
课“ 价 值 中 立 ” 原 则 试 着 进 行 探 讨 和 分 析 。
的一个重要条件。假如咨询师和来访者在价值观上产生
一 、“ 价 值 中 立 ” 原 则 的 来 源 及 意 义
冲突的话, 来访者就会认为咨询师无法接纳他, 因此不
“价值中立”的原则来源于来访者中心疗法。来访者 可能完全袒露心扉, 甚至会放弃咨询。

科学价值问题研究——科学的价值中立、价值负载及其伦理反思

科学价值问题研究——科学的价值中立、价值负载及其伦理反思

科学价值问题研究——科学的价值中立、价值负载及其伦理反思科学是一种超越人类传统语言、文化和宗教的知识体系,在现代社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科学的发展和研究不仅给人们带来了众多的物质生活福利,更重要的是,它深刻影响了人类文明进程、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和人类文化的本质。

科学在新时代暴露出来的崭新价值注入了新的思考,其价值观成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

本文将从科学价值的中立性、价值负载及其伦理反思方向展开阐述。

一、科学价值的中立性科学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哲学辩论和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

科学研究本质上是从真相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把握规律、拓展知识边界,探索自然和人类的奥秘,而价值的思维则是人的一种主观的、情感性的理智活动,强调个人或社会在情感上对事物的意义和价值的感觉。

两者的不同,使得科学性和价值性之前存在着本质区别。

科学的价值取向是中立化的,这种价值的中立性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学独特的特点。

科学家从事研究工作,不应该带有任何主观的观点和价值判断,而应当以客观、严谨和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研究,不将自己的个人价值观和想法传递给公众。

科学家要克服自己对研究对象的个人习惯、思维模式、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影响,使自己的观点具有普遍性和公正性,从而保证科学研究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在这种中立化的科学环境下,才能使科学研究的成果具有普遍的国际认可性,才能真正实现科学的团结与合作。

二、科学的价值负载科学的中立性是有限的,科学事实必须同外部实践场域的需要相联系,否则科学的价值就会成为井中月。

科学发展是与人类实践加深和升华联系在一起的,科学研究结果可以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医疗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提供具体有用的技术和思路,直接造福人类的福利。

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不能回应社会的需求和解决社会的问题,就像一边倒的抽象学术,既无法给社会创造财富,也无法推向文明的发展。

这意味着,随着时代变迁,科学在理论与实践的实现上也在不断地参与与负担其最优价值成为主流。

实践合理性与价值中立——R.B.布兰特合理性理论探析

实践合理性与价值中立——R.B.布兰特合理性理论探析
对立面 , 如 果 人 们 接 受 它 的 引 导 就 会 误 入 歧
瑕疵 , 指 出关 于 合 理 行 为 的恰 当理 论 必 须 包 含
实 质 性 的规 范 。
黛 璺 磊 第 2 9 卷 第 2 期



一 一


传统 的合理性概念
种传统 的经典 合理性 概 念 , 源 自于 柏 拉
图 。在 《 理 想 国》中 , 柏 拉 图在 理 性 和 欲 望 之 间 做 了鲜 明 的 对 比 , 强 调 是 理 性 而 不 是 欲 望 决 定 我 们 的行 为 , 主张 遵 循 理 性 的人 会 去 寻 求 知 识 , 并 正 直 地 生 活 _ l 。借 助 灵 魂 的 不 同部 分 的 比喻 , 柏 拉 图生 动 地 展 示 了这 样 一 种 信 念 : 理 性 是我们所具有 的最人性 的部分 , 而 欲 望 被 刻 画 为 一 只贪 得 无 厌 的 怪 兽 , 如 果 我 们 听 从 它 的 引
布 兰 特 的研 究 焦 点 是 实 践 合 理 性 ( p r a c t i c a l
r a t i o n a l i t y ) 。他 试 图 发 现 为 什 么 某 些 行 为 是 合
理 的, 而 其 他 行 为 是 不 合 理 的 。论 文 分 三 步 对 布 兰 特 的 合 理性 理 论 进 行 检 验 : 第 一步 , 为 了将 布兰特的理论放在 一个理 论背 景 中, 概 述 传 统 的几 种 典 型 的合 理性 概念 ; 第二步 , 论述布兰特 的合 理 性 理 论 , 并 将 它 与 传 统 理论 做 对 比 , 突 出

个 重要 的优 点 : 他在 对 “ 我 们 可 以 在 何 种 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价值中立问题1.什么是价值中立?社工能做到完全价值中立吗?(操作性)答:什么是价值中立:①价值中立最早是马克思·韦伯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在经验科学和价值判断之间应划分明确界线,知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既存知识”,它是关于“实然”的知识,另一类是规范知识,即关于“应然”的知识。

一门经验科学不能告诉他人应该做什么,而只能告诉他们他能够做什么,以及在特定的情况下,他希望去做什么。

他认为社会科学是一门关于具体现实的经验科学,它只能以研究“实然”为任务,而不应涉入“应然”领域。

一般认为,韦伯的价值中立观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它要求社会科学家一旦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停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相反地,应当根据资料的指引,从事实资料中概括出结论,而不管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

第二,强调“事实”’和“价值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存在”与“应然”应该区分,“认识”与评价应该区分。

科学只能认识“存在”,不能评价“应然”。

虽然社会科学有时能帮助人们搞清自己能够或希望做什么,但是决不能劝导任何人应该做什么。

与社会工作更加相关的“价值中立”概念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1938 年在其“来访者中心疗法”中首先倡导的咨询原则。

所谓的价值中立,就是指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充分尊重、无条件认同和接纳来访者的价值观,对其思想和行为不做是非好坏的价值评判,不给来访者提供问题的答案,不把外在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强加给来访者,而由来访者自己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并进而最终自己解决问题。

概括地说,价值中立原则就是要求咨询师对来访者的思想和行为不评价、不指导、不干涉。

我认为,社会工作中对于价值中立的定义与心理学中的定义在含义上基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工作吸收了心理学中的这一定义。

但是社会工作和心理咨询在专业使命、工作对象、收费模式、采用的方法等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所以在价值中立的实现上会比心理学面临更多的问题。

②但是在社会工作中的最初阶段,社会工作也倡导要将价值评判搁置一边。

那时候的意思是,社会工作者应该全面看待一个人,要看到案主的长处和引发案主问题的经历、环境、文化各方面的原因,而不是一味地指责他的缺点或问题。

如果社工认为案主的行为有问题,我们的态度也是“我接受你个人,但是我不接受你的行为。

”但是今天似乎我们对于价值中立的理解就是接受案主的一切,包括他这个人,他的想法,他的行为,这些我们都不予干涉。

③与价值中立相反的概念是“价值干预”(或“价值参与”),价值干预按照程度,可以由浅入深地分为“价值澄清”、“价值导向”和“价值灌输”三种。

价值澄清是指社工在咨询过程中帮助案主澄清他们的价值追求,了解和体察自身价值观之间存在的矛盾及其行为的代价与后果。

目的是帮助来访者澄清个人的各种需要,并自己去选择一个恰当的价值导向下的适宜行为,以获得心理平衡,避免来访者的价值模糊。

价值导向是指社工在必要的时候“引导”案主做出选择,有时甚至引导(非代替) 案主做出相应的改变选择。

价值引导可以帮助案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价值灌输”则是社工对案主的价值观作好坏、正误判断,通过灌输或操纵的方式作价值的裁判,甚至替案主做出决定。

“价值灌输”不符合社会工作的宗旨,它是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手段。

社会工作中的价值干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价值澄清”和“价值引导”。

④由此来看,对案主价值观的干预从程度上来看依次是价值中立→价值澄清→价值导向→价值灌输,从这个层面来看,无论是价值中立还是价值灌输,都是一种在价值上处理问题的极端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社工不能做到完全价值中立,价值中立本身就具有不可操作性。

①价值中立的观点是建立在相信人的价值和潜能,尊重人的人性观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它忽视了人性在客观上存在的差异,有理想化的色彩。

如果案主是一个知识贫乏、缺乏基本的价值判断和表达能力的人的话,社工一言不发只是一味表示理解和接受很明显是不现实的。

②价值中立从人性上将社工推向了一个无法达到的高度,忽略了社工作为人的基本需要与人性尊重。

在社工与案主的价值观发生强烈冲突的情况下,如果还坚持价值中立,那么社工可能会抛弃真诚的原则,对于案主的价值观虚假地接受,造成治疗低效或无效。

也可能造成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价值混乱,价值困惑,自我矛盾甚至职业倦怠。

③社会工作是一个人际互动的过程,是不断与人建立关系的过程,而没有哪种关系是价值无涉的。

社工与案主双方必然会发生价值的交互影响,这个过程中价值中立是不可行的。

④案主往往从社工那里得到一些意见或指导,有些自主性不强的案主甚至希望社工能有“家长作风”,社工的“价值中立”会给案主无助感,也会使社工产生无用感和无力感。

⑤从文化差异的角度讲,“价值中立”产生于西方,而西方个人主义,独立、自由的思想占主导地位,案主倾向于独立自主,不受权威支配。

而中国人习惯于服从、依赖、敬畏权威,案主往往更希望从社工这里获得切实有效的指导。

而价值中立倡导的不干涉案主的价值观留给社工指导的空间是非常小的。

2.社工有社会道德的义务吗?(应然性)1.答:①社工有社会道德的义务。

社会工作是一个有高度社会理想的专业,它的专业使命就根植于一套核心价值观之中,它基于人权与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而开展,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变迁与人类关系的融洽,加强和解放人类对于福祉的追寻。

要做到这些,没有价值观,对任何事情都没有道德评价是不可能的。

社会工作者不应该没有一个道德取向,而只关心什么有效。

社工有道德上的义务充当道德工作者,而不是对什么是好的,什么在伦理上是正确的,以及对“对”与“错”视而不见。

况且社会工作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有不可逃避的道德和伦理问题。

②同时,价值中立也是十分危险的。

价值中立在一些情况下会带损害。

包括对于案主有可能自毁或是其他的破坏性行为不与关注;社工区分不出什么是发挥功能,什么是功能失调,什么是正常行为,什么是病态行为;当事人以为社工默认自己的行为,赞成自己的行为。

③价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观。

在有些时候社会工作者并不清楚地知道或者能够想清楚自己的道德判断,所以让当事人自决就成了一种回避道德上的难题的手段。

3.在社会工作中自我袒露和价值中立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答:①自我表露在很多情况下,或者说是在大部分的情况下,与价值中立都是有矛盾的。

因为社工自我表露的过程就是有意或无意对于案主进行价值干预的过程。

②但是也有一些人提出,社会工作者可以借助自我表露,诚恳地向案主表达社工自己的价值观,与案主共同探讨彼此之间价值观的冲突,这甚至有可能促进社工的价值中立。

很多人指出,清楚说明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会有助于捍卫当事人的权利,阻止有可能出现的工作者滥用权力,索菲·弗洛伊德甚至提出“向我们的当事人承认我们的偏见,并诚恳地与他们辩论可能是最好的方式。

”社会工作者以这种自我表露的方式敞开自己的价值观,可能会让当事人在跟工作者相处时感到更加舒服自在,增强当事人对工作者的信任感。

但是自我披露价值观若运用的不恰当,或是时机不对,特别是在建立专业关系的初期,可能也会造成损害,这样做可能会让当事人觉得他此后有权知道工作者的个人信息,会用向工作者询问个人问题的手段避免谈到自己的问题。

4.问题中的道德涵义是我们所关注的吗?社会工作者有责任与案主一起查看他们带来的问题有什么道德的涵义吗?这是社工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吗?答:问题中的道德涵义是我们所关注的。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与案主一起查看他们带来的问题有哪些道德上的含义,这本身就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决定的社工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戈尔茨坦说社工要“对道德选择问题、社会公正、流行的道德操守能保持警觉并给予回应,并且在任何对他人的生活幸福有影响的专业活动中,不管是做研究、应用理论、做计划还是从市实际工作,都不会把个人应负的责任降到最低限度。

”第2题和第4题谈到的都是社会工作者在社会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总的来说,我的观点是:承担社会道德的责任与尊重与接纳案主,保证案主自决并不矛盾。

社会工作者不应该进行“价值灌输”,但是可以适度地进行“价值澄清”和“价值引导”。

与案主一同查看他们问题的道德含义就是“道德澄清”的一部分。

世界上确实没有绝对的价值标准,但是我们不否认相对的价值标准的存在。

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时期,总还存在着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标准被人们所认可和奉行。

价值中立还是价值干预都应该以靠近或背离普遍遵守的价值标准为判断依据。

在某些案主的价值观严重背离社会一致认可的价值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价值干预就是社工责任的一部分。

总之,我认为,价值中立并不是社会工作一定要遵守的一项原则,它既没有应然性,也不具有可行性。

在实际工作中,关键是要把握好尺度,将价值中立和价值干预有机结合起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于案主进行一定的价值澄清和价值引导。

社工本身应该对自己和案主的价值观有高度的警觉和敏锐性,对待案主应坚持尊重、信任、支持、接纳、平等、不指责的态度,鼓励案主坦陈自己的观点,在案主充分“暴露”自己“问题”的基础上,平等地与案主讨论、分析、澄清问题的本质与基本的价值观念,并在此案主可以接受的基础上,给予恰当的价值引导,引导来访者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最终达成“助人自助”的目标。

5.如果吸毒者告诉你他真的从吸毒中感觉到很快乐,他家里有钱,他并没有妨碍到其他人,他暂时不想戒毒,该如何对待?如果乱伦关系发生在两厢情愿的情人间,又该如何?答:第一个问题,首先,从价值观上来说,这个吸毒的案主的价值观一定是有偏差的,作为社工应该在价值观上有所干预,鼓励他远离毒品,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他戒毒,是否戒毒还是要靠案主自决。

其次,他表面上既快乐,又对他人无害。

但是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吸毒不仅危害身体健康,在毒品的刺激下吸毒者还有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进而危害其他人。

而且他一个人吸毒对于家人感情上的伤害也是很大的。

他的家里虽然现在有钱,但是如果他对于自己不加以控制,持续不断地购买毒品,家里也未必就一直承受得了。

社工有责任让他认识到这些问题,扭转出现偏差的价值观念,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二个问题,答案与上一个基本相同,我认为乱伦也不可以价值中立。

社工没有权利组织两厢情愿的人乱伦,但是社工一定要尽力对于他们进行价值澄清和价值引导。

我们的社会不赞同乱伦,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乱伦是有很大的伤害的,对于当事人的心理健康,对于家人,对于后代都有潜在的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一定要让案主认识到这些问题,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观。

如果之后仍然坚持,那社工也要无条件接受并为案主解决他们想要解决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