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制度1.doc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和已竣工的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施工单位的重要资料,是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项目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档案的总体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项目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项目档案收集7.1 项目档案收集应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7.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合同、会议纪要、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
7.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项目档案整理8.1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
8.2 对已分类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项目档案归档9.1 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9.2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归档要求,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编制归档目录,报项目经理审批。
9.3 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档案管理员将项目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条项目档案保管10.1 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10.2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项目档案借阅11.1 档案借阅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后,办理借阅手续。
11.2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损坏或丢失。
第十二条项目档案销毁12.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12.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指在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形式的真实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化。
(四)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项目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四)对项目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
(五)监督、指导各部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文件资料。
(三)项目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验收、审计、评估等文件资料。
(五)项目变更、索赔、争议等文件资料。
(六)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
第八条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分类、编号、编目、立卷、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
(二)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三)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便于查找。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
(二)档案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时间顺序排列。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二)档案利用需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投资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营利性建筑工程和生产经营性企业。
第三条投资项目档案是指项目从立项、建设、运营到终止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负责投资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投资项目档案的查阅、复制、利用等工作;(四)负责投资项目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五)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档案的培训、宣传和交流工作。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投资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对本部门投资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二)对投资项目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三)按照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移交投资项目档案。
第三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六条投资项目档案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一)全资投资项目类;(二)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三)内地投资项目类;(四)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七条投资项目档案编号采用“项目类别+年份+项目序号”的格式。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投资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二)项目相关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总结、报告等;(三)项目涉及的土地、环保、安全、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文件;(四)项目涉及的资金、财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投资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三)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进行归档,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国网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网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项目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网公司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类归档;(三)真实记录,规范管理;(四)安全保密,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二)项目实施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竣工图等;(三)项目后期档案: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等。
第五条项目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资料应齐全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规范;(二)归档资料应分类整理,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三)归档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目录进行编号;(四)归档资料应定期进行鉴定和整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项目档案保管:(一)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三)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责任制,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项目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员审批;(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八条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一)项目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整理和利用;(三)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国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国网公司项目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项目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重大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齐全,确保项目全过程的记录;(三)准确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便于查阅和使用;(四)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五)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重大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二)项目设计档案: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等;(三)项目施工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四)项目验收档案: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五)项目运营档案:包括运营管理文件、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
第五条重大项目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二)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等;(三)项目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四)项目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五)项目运营阶段:运营管理文件、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保管第六条重大项目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有序;(二)编目标识:对档案资料进行编目标识,便于查阅;(三)装订成册:将档案资料装订成册,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四)数字化处理:对重要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利检索、安全保密、保存完整、便于流转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和传递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档案资料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认真履行相关工作,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处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在工程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应当在收集齐全之后进行,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流程和进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清单、规范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保管和传递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档案等信息载体。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档案仅指该工程项目的相关档案。
二、档案管理责任及权限1.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2. 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并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
3. 档案管理人员有权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等操作,并确保对档案材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都应依法、按规定提供和使用工程项目档案信息,并对其内容保密。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阶段1.1 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1.2 档案管理人员对收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1.3 所有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编排并摆放在专用文件柜中。
2. 档案整理阶段2.1 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目录,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
2.2 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各类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如有遗漏或损坏应及时处理。
2.3 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整理顺序应与档案目录一致。
3. 档案归档阶段3.1 经过整理和分类的文件和资料,按照档案编号和目录,放在专用的档案柜中。
3.2 档案柜应设有防火、防潮等基本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
3.3 所有档案柜均应划定存放区域,做好分区管理,禁止私自调动和带离档案。
四、档案查询和利用1.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相关人员有权查阅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档案信息,但需填写查询申请表并经过审批。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利,指导查询人员正确使用档案,并确保查询记录的真实、准确。
3. 查询人员对查询到的档案信息有义务保密,不得私自复制、传递档案信息。
规划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规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档案。
第三条规划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性与准确性原则;(三)安全性原则;(四)保密性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范围第四条规划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声像档案;(四)实物档案;(五)电子档案。
第五条规划项目档案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资料;(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三)项目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相关文件;(四)项目总结、评价、验收报告等;(五)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分类清晰、编号规范。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分类;(二)档案编号;(三)档案题名;(四)档案形成时间;(五)档案页数;(六)档案内容摘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档案保管分为实体保管和电子档案保管。
第十一条实体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使用防盗、防火、防潮、防尘材料制作;(三)档案存放应按分类、编号顺序排列;(四)档案查阅应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电子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二)电子档案应加密存储,防止信息泄露;(三)电子档案查阅应严格控制权限。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档案利用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完整版)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强化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中的档案,是指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总和,是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
第三条目的:在工程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由项目部管理的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遵循原则:应当遵循“及时整理,分类清晰,检索方便,收发有据。
”的原则。
第五条保密原则:档案管理过程中需做到合理利用,并注意适度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归口部门:工程中心为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助理为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项目兼职档案管理员);公司综合部为公司档案归口管理部门,综合部档案主管为本制度执行监督人。
第二章工程档案收集、分类、整理第一条工程档案收集管理依据:《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万国公司档案管理作业指引》。
第二条项目档案分类整理及编号管理:工程中心工程助理负责按照公司作业指引要求整理、编号。
2.2附表第三条档案交接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形成的档案向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单,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任何档案。
交接人员如未按规章制度办理交接手续,每发现1次扣1分,部门领导扣2分,如今后出现档案原件缺失的,发现一次,交接人扣2分,部门领导扣4分。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共同参与事项所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部门资料备查交接工作。
第五条移交归档管理:分即时存档、短期非即时存档、长期非即时存档三类,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盖章备案时直接移交归档;短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在公司综合部备案盖章后3-5个工作内完成后续工作移交归档,超过约定归档时间的,每延迟1天扣0.5分(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不扣分,但必须在障碍解除后7天内完成移交),并做好文件收发登记记录表;长期非即时存档文件,基本指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形成的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时2个月内移交公司综合部,并按规范编制文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认可,各执一份。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1]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保护企业项目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与运维。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文件、合同文档、会议记录、邮件通讯、项目资料等。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项目档案信息的归档1.项目档案信息按照项目的阶段和内容进行归档管理,分为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执行阶段和项目收尾阶段。
2.每个阶段的档案信息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和内容进行分类归档,并在系统中建立对应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3.归档前,需进行文件整理和筛选,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档案信息归档应遵循档案文件的命名规范,确保文件名称简洁明确,容易被识别和检索。
第四条项目档案信息的保存1.项目档案信息应采用电子化存储方式,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灾备措施。
2.档案信息存储设备应具备保密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定期进行硬件设备维护和更新。
3.不同阶段的档案信息应制定不同的保存期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五条项目档案信息的检索与访问1.项目档案信息的检索和访问须经过授权,由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项目档案信息的查询应遵循需相关人员申请、审批流程,严禁私自查询或泄露信息。
3.档案信息的检索和访问应快速高效,保证相关人员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第六条项目档案信息的销毁1.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于无需保留的项目档案信息,应按规定时间进行销毁。
2.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信息,应进行备案,明确销毁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3.档案信息的销毁应通过专人操作,确保过程合规、严谨和安全。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项目档案信息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2.专人应对项目档案信息的归档、保存、检索和销毁等工作进行具体操作和监督。
项目基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基础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项目基础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总结等阶段的档案。
第三条项目基础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安全可靠,方便检索;(四)及时归档,定期鉴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基础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项目基础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三)指导、监督各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四)提供项目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五)组织开展项目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六)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二)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报送项目档案情况;(三)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四)对项目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项目基础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项目档案的收集应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全面性:收集的项目档案应涵盖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包括立项、实施、验收、总结等各个阶段;(三)真实性:收集的项目档案应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第九条项目基础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项目实施阶段、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检索和管理;(二)编目:对收集的档案进行编目,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形成时间、档案页数等信息;(三)装订:将档案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归档。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资料、质量报告、验收报告等各类档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便于监管、完整、准确、可追溯及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如下:(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由项目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和归档相关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应做到安全、便捷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存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四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计划的制定:包括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整理计划、档案保管计划等。
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工程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影像等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工程项目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资料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材料设备采购记录、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
(二)合同类:包括工程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财务类:包括工程款支付凭证、报销单、发票、审计报告等。
(四)人事类:包括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
(五)行政管理类:包括会议记录、通知、请示、报告、制度等。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二)档案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三)档案装订应当整齐、牢固、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借阅与管理第六条档案借阅应当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单,明确借阅目的、期限和归还时间。
第七条档案借阅人应当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撕毁、涂写、折叠、撕扯、丢失、毁坏档案。
第八条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延长借阅期限的,应当办理续借手续。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催还档案。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整理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经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应当进行登记,包括档案名称、数量、销毁日期、销毁方式等。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应当定期进行,保持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毁坏等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项目管理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管理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项目管理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二)全面性原则: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应全面、系统、完整。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真实、可靠。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五)方便利用原则:确保档案的查阅、利用工作方便快捷。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项目管理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
(二)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验收报告等。
(三)财务档案:包括项目预算、决算、付款凭证、发票等。
(四)影像档案:包括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进度、验收等影像资料。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年度-项目名称-类别-序号”的格式。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收集范围:按照档案类别,收集项目管理部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影像等。
(二)档案收集渠道:通过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部门等渠道收集。
(三)档案收集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结束后及时收集。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分类: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二)档案编目: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编目,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编号顺序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存放:按照档案类别、编号顺序存放,确保档案整齐、有序。
(二)档案安全: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档案不受损坏、丢失和泄密。
(三)档案修复: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系统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项目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文件档案;(二)合同档案;(三)财务档案;(四)技术档案;(五)人力资源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五条项目部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规则,由项目名称、年份、顺序号组成。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项目部档案收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收集档案的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二)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三)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七条项目部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档案类别、年份、顺序号对档案进行分类、排序;(二)对档案进行编目,编制档案目录;(三)对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存放有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项目部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维护;(三)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项目部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二)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人员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项目部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项目部领导批准;(二)档案销毁时,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的维护和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是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资料,是项目管理、验收、审计、监督以及运行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统计、移交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页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遵循《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分类与编码》等国家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档案编号、名称、作者、形成时间、页数、卷号等。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归档应按照归档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第十三条归档档案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十五条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为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维护提供有效服务。
第十六条档案查询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提供。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档案移交与销毁第十八条档案移交应按照《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等国家标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项目工程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业主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项目工程业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项目工程业主档案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三)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档案管理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质量。
(四)保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项目工程业主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二)项目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四)项目变更、追加投资、索赔等文件资料;(五)项目验收、投入使用、运营维护等文件资料;(六)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档案;(三)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定进行整理;(二)档案卷内文件顺序排列合理,便于查阅;(三)档案卷内文件装订整齐,不得破损。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和设施;(二)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三)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信息;(二)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利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三)档案利用者需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毁档案。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活动,具体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审批、项目备案、合同审批、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保密管理、全面管理”的原则,依法保守项目工程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有全程配合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要与企业内部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来设计。
第六条未在本制度中讨论的问题,应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第七条项目工程档案应根据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应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部分,以纸质档案为主,电子档案为辅。
第九条项目工程档案的建立应实行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存档。
第十条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加工和保管负有责任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规范规程,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应执行档案鉴定、整理和检索制度,确保档案的利用价值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档案的借阅应当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严格限制档案借阅的范围和次数。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的销毁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标准要求下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企业项目工程档案应设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妥善保管项目工程档案,并配备专业的保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密码管理和权限控制,确保档案只能被授权人员查看。
项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质量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质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二)分类管理,明确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三)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资源共享,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项目质量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项目质量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项目质量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项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项目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对项目质量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体系;(四)负责项目质量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五)对项目质量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项目质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项目质量计划、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二)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四)施工过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验收记录、整改记录等;(五)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分析报告等;(六)项目质量评价、验收、评定、表彰等资料。
第七条项目质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项目质量档案应按照项目分类、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二)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三)归档材料应经过项目质量档案管理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项目质量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编目进行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好;(四)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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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管理制度1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
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
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