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疫苗及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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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接种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二类疫苗接种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二类疫苗接种程序、方法、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疫苗名 称
免疫程序
接种部位
接种方 法
预防疾病
禁忌症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风疹疫苗
满8月龄接种第一针,7 岁加强一针
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腮腺炎疫 苗
满8月龄后即可接种第一 剂,6岁加强一剂
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乙肝疫苗 按0、1、6月程序接种
流感疫苗
6月龄以上人群均可接 种,每年接种一次
Hib疫苗 3月龄-5岁儿童
23价肺炎 疫苗
2岁以上人群
上臂外侧三角 肌
肌肉注射
流感
患发热、急性疾病 者,慢性病急性发作 者和感冒者;对鸡蛋 过敏者和其他过敏史 者
上臂外侧三角 肌
上臂外侧三角 肌
肌肉注射
皮下或肌 肉注射
预防B型流 发热、急性疾病、慢
感噬血杆 性病活动期、对破伤
菌引起的 风类毒素过敏者、严
肺炎和脑 重心脏病、高血压、
膜炎 肝肾疾病患者 预防23种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 常见血清 敏者;孕期、哺乳期 型肺炎球 妇女 菌感染性
少数人注射部位出现红、肿
、痛、触痛和痒等,一般很 免疫功能低下者在使用前需要咨
快消失;可能出现一过性肌 询医生;严禁通过血管途径给 肉痛、关节痛、头痛、头晕 药;在开启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
应备有肾上腺素,以防偶有过敏 反应发生时使用;严禁冻结
溶解后,按规定人份一次用完, 不得分多次使用;严禁静脉或动 脉内注射,注射器针头不可刺破 血管,
启开瓶子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 接触疫苗,并应在疫苗溶解后立 即接种;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 者,至少应间隔1个月后,方可接 小瓶开启后,疫苗应在1小时内用 完;使用本疫苗前、后需与使用 其他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周以 上;不能用热开水送服,严禁注 射

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管理与接种要求

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管理与接种要求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构架
将国家统一实施免疫规划预防疾病的种类,由原来的7种增加到 将国家统一实施免疫规划预防疾病的种类,由原来的7 15种 15种 扩免前,全国统一实施免疫规划针对疾病: 扩免前,全国统一实施免疫规划针对疾病:7种 结核、脊灰、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乙肝 增加的疾病: 增加的疾病:8 种 通过儿童常规免疫预防的病种: 通过儿童常规免疫预防的病种:5 种 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甲肝 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接种预防的疾病: 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接种预防的疾病:3 种 流行性出血热、炭疽、钩端螺旋体
预防接种禁忌症
3、免疫功能改变
一般来说,活病毒疫苗不宜应用于以下人群:
免疫缺陷症,如联合性免疫缺陷症、无丙种球蛋 白血症或低丙种球蛋白血症; 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恶性肿瘤病人; 由药物引起的免疫抑制,如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烷化剂、抗代谢药物,以及脾切除的病人。
上述对象如使用活疫苗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凡最近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应推迟麻疹、腮腺炎、 水痘疫苗的注射至少4周。
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领取、使用记录 记录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 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价格、(领取、使用) 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 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 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内容
疫苗分类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构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疫苗储存与运输 常规疫苗接种要求与合格接种判定标准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 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 岁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 剂次。 5.未完成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强化免疫等) 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次。 6.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以下儿童可直接补种,对3 月龄~3岁儿童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 补种。

一类接种疫苗程序

一类接种疫苗程序

一类接种疫苗程序
摘要:
1.疫苗的定义和作用
2.疫苗的分类
3.我国疫苗接种程序
4.疫苗接种的重要性
5.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
正文:
疫苗是一种生物制品,通过刺激人体免疫系统产生抗体,以预防或治疗某些疾病。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之一。

疫苗可以根据其成分和作用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联合疫苗等。

其中,减毒活疫苗是通过减弱病原微生物的活性来刺激免疫系统产生抗体;灭活疫苗则是通过杀死病原微生物制成的;亚单位疫苗则是通过提取病原微生物的特定成分制成;联合疫苗则可以同时预防多种疾病。

在我国,疫苗接种程序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提供,按照国家的免疫规划进行接种的疫苗,如乙肝疫苗、卡介苗等;二类疫苗则是需要自费接种的疫苗,如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我国的免疫规划涵盖了多种传染病,如结核病、乙肝、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等。

疫苗接种对于预防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减轻患者的病情,降低死亡率。

同时,疫苗接种也有利于保
护易感人群,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

在接种疫苗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了解。

首先,要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疫苗;其次,要了解疫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因接种疫苗导致的不良反应;最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接种,以保证疫苗的接种效果。

总之,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对疫苗接种的推广和普及做出了巨大努力。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2.其他事项
(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 第1剂乙肝疫苗,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 次接种。未在医疗机构出生儿童由辖区预防接种 单位全程接种乙肝疫苗。
(2)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 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HBsAg阳性 或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 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 或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完成 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国家免疫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 序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 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 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 (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 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 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 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国苗家免疫第规划2疫剂苗免疫:程序<及说1明-8版月龄完成。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 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 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 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 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 则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及说明--2016 版

二类疫苗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

二类疫苗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

二类疫苗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二类疫苗是指通过注射途径进行免疫接种的疫苗,如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流感疫苗等。

在进行二类疫苗接种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接种程序:2.选择合适的接种机构: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确保医疗机构有合法的接种资质,且医生有专业的疫苗接种技术。

4.疫苗接种:根据医生的指导,按照免疫计划进行疫苗接种。

接种时,注射部位应该是干净、无感染、无皮疹等异常情况。

5.观察和记录:接种后,接种者应该在接种机构进行观察一段时间,医生会记录接种者的相关信息,如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等。

注意事项:1.充分了解疫苗:在接种之前,接种者应该充分了解接种疫苗的种类、用途、适应症和禁忌症等,了解疫苗的副反应和并发症。

2.了解自身健康情况:接种者应该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包括有无过敏史、长期使用药物情况等。

如果有相关的禁忌症,应及时告知医生。

3.选择正规接种机构:接种者应该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确保医疗机构有合法的接种资质,且医生有专业的疫苗接种技术。

5.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接种后,接种者应在接种医疗机构进行观察一段时间,医生会记录接种者的相关信息,如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等。

6.接种后的不适反应:接种者接种后可能会出现一些不适反应,如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发热等。

如果出现严重不适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医。

7.接种后的免疫效果:接种后,接种者不一定会立即产生免疫效果,需要根据具体疫苗的要求进行接种,包括补种和加强免疫。

总之,二类疫苗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为了保证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接种者应该充分了解疫苗的相关信息,选择正规接种机构,并在接种后进行观察和记录,如有不适反应及时就医。

儿童预防接种常识

儿童预防接种常识
23价肺炎疫苗
轮状病毒疫苗
2月龄~5周岁儿童 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肺炎、脑膜炎、 败血症等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疾病、白喉、百日咳、
2月龄及以上的婴幼儿
破伤风和脊髓灰质炎等5种疾病
6周龄至15月龄婴幼儿, 1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肺炎球菌感
推荐2.5月龄开始接种

≥2岁高风险患病人群 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肺炎球菌感 染
婴幼儿受肺炎球菌侵袭,可引起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
免疫力下降 进入血液
肺炎球菌 携带 & 传播1
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IPD)
– 脑膜炎 – 菌血症性肺炎 – 菌血症 – 骨髓炎 – 败血症关节炎 – 蜂窝织炎 – 脑脓肿 – 心包炎,心内膜炎
特别提示:沛儿13®在我国获批用于6周龄至15月龄婴幼儿的主动免疫,以预防由其覆盖血 清型所引
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 的补充
部分一类 疫苗的替

有些二类疫苗预防的疾病对宝宝威胁很 大,如 EV71、肺炎、水痘等,但没有 相应的一类疫苗
灭活疫苗替代减毒活疫苗:如IPV替代O PV BOPV
联苗替代单苗:如四联疫苗、五联疫苗
工艺改进:提高纯度,减少内毒素、甲 醛、抗生素残留量
强调 一下
第二类疫苗对第一类疫苗是重要补充,实 际上有些第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对小孩威胁 很大,如流感、水痘、肺炎等,患病后不仅对 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知情同意书》 一苗一告知一签字
家长必填项目
1 儿童姓名 (受种者)
2 监护人
姓名
3 与儿童的
关系
4 日期
接种后注意事项
接种后留院观察30分钟方可离开; 服完脊灰疫苗、轮状疫苗30分钟后再喂奶、喂水或其他热的食 物; 离开时请给宝宝擦干汗液,穿好衣服,谨防吹风着凉; 接种当天避免首次尝试贝壳类海鲜、鱼虾、海参等易过敏的食 物; 24小时内洗澡时不要搓洗接种部位,以防感染; 接种当天尽量多喂水,2-3天内避免剧烈运动。

一类疫苗及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注意事项

一类疫苗及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注意事项

一类疫苗及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注意事项
一、一类疫苗的免疫程序
1、宣传信息讲解:护士负责人应对接种人员及其陪同家长和监护人
讲解有关免疫的宣传信息,以提高其对疫苗的认识、配合态度,加大自觉性,积极参与免疫活动,增强接种安全意识。

2、文件准备:护士负责人需准备好接种人员的免疫文件,包括《新
生儿免疫档案》、《儿童免疫档案》、《青少年免疫档案》。

3、检查接种人员的身体状况:护士负责人需检查接种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已经出现了一些病症,如有观察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汇报并
征求医生的意见。

4、认真审查接种前后指导书:护士负责人需认真审查接种前后指导书,以便于了解疫苗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时间、接种顺序等,以保证
接种的安全性。

5、检查疫苗:护士负责人需先检查疫苗,包括疫苗是否损坏、保质
期是否已到期、存储温度是否适宜等,以保证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接种疫苗:护士负责人需根据疫苗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时间、接种顺序等操作规范,按规定正确进行疫苗接种,并及时注册相关信息,
以保证接种的准确性。

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一.第一类疫苗
1.乙肝疫苗:按0·1·6月龄,分三剂次接种,(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一剂次,第一·二剂次间隔大于或等于28天,第二·三剂次间隔60天。

2.卡介苗:出生时接种。

脊灰疫苗,按2·3·4月龄,4周岁,分4剂次口服,第一·二剂次,二·三剂次间隔大于或等于28天。

3.百白破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按3·4·5月龄,18~24月龄,分4剂次接种;白破疫苗是6周岁时接种。

4.麻风疫苗;8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18~24月龄接种。

5.乙脑减毒活疫苗:按8月龄·2周岁分两剂次接种;A群流脑疫苗按6~18月龄分2剂次接种,第一·二剂次间隔3个月。

6.A+C流脑疫苗:按3周岁,6周岁分2剂次接种,2剂次间隔大于或等于3年,第一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大于或等于12个月。

7.甲肝减毒活疫苗;18月龄接种。

二.第二类疫苗
1.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对象是1岁以上水痘易感者。

2.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接种对象是2个月~3岁的婴幼儿。

3.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接种对象是3岁以上的易感者。

4.伤寒Vi多糖疫苗;接种对象是2岁以上的易感者。

三.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的区别
第一类疫苗是儿童基础免疫疫苗,是国家要求必须接种的免费疫苗;第二类疫苗是经济疫苗,是知情·自愿,不强求接种的疫苗。

重新镇头堰村卫生室
2016年第三期。

一类接种疫苗程序

一类接种疫苗程序

一类接种疫苗程序摘要:一、一类接种疫苗的定义和重要性二、一类疫苗的接种程序和时间安排三、一类疫苗的接种注意事项四、特殊情况下的疫苗接种处理五、疫苗接种与公共卫生政策的关系六、公众对一类疫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七、疫苗接种的推广与普及正文: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最有效、最安全、最经济的措施之一。

在我国,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是指由国家免费提供,并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其接种对于维护公众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类疫苗的接种程序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

从出生开始,婴儿就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表接受疫苗接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

这些疫苗的接种旨在保护婴幼儿免受相关传染病的侵害,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在接种一类疫苗时,家长和监护人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包括疫苗的作用、接种程序、可能的副作用等。

2.遵循疫苗接种时间表,按时带孩子接种疫苗。

3.观察孩子在接种疫苗后的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4.孩子在接种疫苗时,如出现过敏等症状,应告知医护人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的疫苗接种方面,如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慢性病的人群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医生,制定合适的疫苗接种方案。

疫苗接种与公共卫生政策密切相关。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疫苗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同时,政府还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一类疫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总之,一类疫苗的接种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公众应充分认识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接种,为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贡献力量。

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

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

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
一、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二、二类疫苗并非可有可无三、二类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
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1、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
1.1、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流感疫苗
1.1.1、大于等于9岁的儿童,接种1针流感疫苗。

1.1.2、6月~9岁(不包含9岁)的儿童:第一次注射的儿童,需要注射2针流感疫苗(至少间隔4周),就相当于基础2针;之前接种过的,接种1针即可,相当于加强针。

1.1.3、接种量:6月-3岁内的儿童,每次注射0.25ml的流感疫苗;大于等于3岁的儿童,每次注射 0.5ml的流感疫苗。

1.1.4、接种时间:最好在流感季出现前。

(流感好发于10月到3月)。

1.2、二类疫苗接种时间表:水痘疫苗
1.2.1、所有年龄在19个月至13岁的易感儿童应在其年满13岁前进行完全接种(两剂疫苗)。

第一剂和“追加”第二剂疫苗的最小间隔时间:12岁以下儿童为3个月,13岁以上为4周。

1.2.2、所有13岁以上无免疫力证据的健康个体,推荐进行常规疫苗接种[2,6]。

两剂单抗原水痘疫苗接种时间应间隔4-8周。

1.2.3、有持续暴露风险者(如日间托儿所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与免疫抑制宿主有家庭内接触者,以及育龄期女性。

2、二类疫苗有哪些
2.1、水痘疫苗。

水痘病毒具有高度传染性,它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空气飞沫传播,因此经常在幼儿园、小学中爆发。

2.2、B型流感嗜血杆菌混合疫苗(HIB疫苗)。

目前世界上已有20多。

预防接种工作规1

预防接种工作规1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1 疫苗分类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1.1 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1.2 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 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1.1 疫苗种类: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以下称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以下称乙肝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脊灰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以下称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称白破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以下称麻疹疫苗,MV)。

2.1.2 免疫程序: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详见表2-1。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注:* 加强免疫;** 复种2.1.3 使用规定2.1.3.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剂次;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

2.1.3.2 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

2.1.3.3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2.1.3.4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2.1.3.5 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

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

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

2.1.3.6 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等。

二类疫苗责任分工表

二类疫苗责任分工表

二类疫苗责任分工表【原创实用版】目录1.二类疫苗的定义和分类2.二类疫苗的责任分工3.二类疫苗的管理和接种情况4.二类疫苗的接种建议和注意事项正文一、二类疫苗的定义和分类二类疫苗,是指在我国疫苗分类管理中属于第二类的疫苗。

这类疫苗主要包括了针对传染病、恶性肿瘤、严重过敏反应等疾病的疫苗。

根据疫苗的性质和接种对象,二类疫苗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针对儿童的常规免疫疫苗,如百日咳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第二类是针对成人或特殊人群的疫苗,如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二、二类疫苗的责任分工在我国,二类疫苗的责任分工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疫苗的生产和供应:疫苗的生产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疫苗生产企业负责,疫苗的供应则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然后分发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

2.疫苗的流通和配送:疫苗的流通由疫苗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疫苗批发企业负责,疫苗的配送则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3.疫苗的接种和管理:疫苗的接种由指定的接种单位负责,疫苗的管理则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三、二类疫苗的管理和接种情况我国对二类疫苗的管理非常严格,从疫苗的生产、流通、配送、接种到接种后的监测,都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

在接种情况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疫苗接种服务体系,包括常规免疫规划、补充免疫、应急接种等,为人民提供了全面、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

四、二类疫苗的接种建议和注意事项对于二类疫苗的接种,专家建议,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常规疫苗外,还应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接种一些非免疫规划疫苗,以提高身体的免疫力。

在接种二类疫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接种前,要了解疫苗的作用、接种对象、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便正确选择疫苗。

2.接种时,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并遵守接种单位的相关规定。

疫苗免疫程序时间表与接种禁忌症.doc

疫苗免疫程序时间表与接种禁忌症.doc

一、疫苗免疫程序时间表与接种禁忌症疫苗预防疾病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禁忌症出生后 24 小时肌内注射,发热、急性或慢性严内接种第 1 剂,5ug/0.5ml 、乙肝疫苗乙型肝炎重疾病患者、对疫苗1、6 月龄分别接10ug/0.5ml 、成分过敏者种第 2、 3 剂20ug/1ml结核性脑出生 3 个月以内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皮内注射,病、肾炎、心脏病、卡介苗膜炎、粟粒的婴儿或 PPD试0.1ml 湿疹或其它皮肤病及性肺结核验阴性的儿童免疫缺陷者出生后 2、3、 4脊灰减毒小儿麻痹症月龄初免,口服 1 粒,发热、急性传染病患活疫苗 4 周岁加强共 4 者、免疫缺陷者剂出生后 3、 4、5发热及急性传染病百白破疫百日咳、白月龄初免, 1 岁肌内注射,(包括恢复期)患者苗喉、破伤风半至 2 岁加强共0.5ml暂缓注射;有癫痫、4 剂神经系统疾病、惊厥白喉、破伤肌内注射,白破疫苗 6 周岁 1 剂史及有过敏史者风0.5ml麻风疫苗(麻疹疫麻疹、风疹8 月龄 1 剂发热、患严重疾病、苗)皮下注射,急慢性感染、免疫缺麻腮风疫0.5ml 陷者;对新霉素过敏苗(麻腮疫麻疹、腮18-24 月龄 1者。

苗、麻疹疫腺炎、风疹剂苗)发热、急性传染病、乙脑减毒乙型脑炎8 月龄 ,2 周岁共皮下注射,心、肾、肝疾病患者、活疫苗 2 剂0.5ml 有过敏史或癫痫史及免疫缺陷者A 群流脑疫 A 群流行性6-18 月龄共 2 皮下注射,发热、急性传染病、苗脑脊髓膜炎剂(间隔三月)30ug/0.5ml 脑部疾病、肾脏病、A+C流脑疫A 群、C 群流3 周岁 ,6 周岁共皮下注射,心脏病及活动性肺结行性脑脊髓核者,有癫痫、惊厥苗 2 剂100ug/0.5ml膜炎及过敏史者甲肝减毒皮下注射,发热、急性传染病或甲型肝炎18 月龄 1 剂严重疾病患者、免疫活疫苗0.5ml 、1ml缺陷及过敏体质者常见预防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中低度发热,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接种后 2 周局部出现红肿浸润,8-12 周后形成小溃疡,随后结痂,为正常反应,如局部淋巴结肿大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要喂热开水或母乳,发热、恶心、腹泻等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硬结;可有低热、疲倦、头痛等无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一般无反应,少数可出现一过性发热或皮疹,一般 2 天内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可出现一过性发热、一般 2 天内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可有短暂发热、局部压痛,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 72 小时内可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二、接种门诊流程体检登记 ----签知情告知书 ----二类疫苗缴费 ----接种 ----观察 30 分钟三、接种门诊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专为学龄儿童接种)(法定节假日顺延)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 15: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一类疫苗接种要求

一类疫苗接种要求
乙肝免疫球蛋白
(200IU)
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大小三阳者对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接种1针
肌内注射
预防乙型病毒性
肝炎
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者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一般无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1、本品如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均不可使用。2、制品启用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A+C群流脑疫苗
3周岁加强1针;
1.5岁接种一针做为麻疹疫苗的复种、腮腺炎的初种。6周岁加强一次
皮下注射
预防麻疹、腮腺炎
国家程序内免费
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不得接种。妊娠妇女严禁接种本疫苗。对鸡蛋有过敏史者禁用。
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0天内个别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3、有过敏史或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麻腮风三联减毒活疫苗
1.5岁接种1针做为麻疹疫苗的复种、腮腺炎和风疹的初种。6周岁加强1次
皮下注射
预防麻疹、腮腺炎、风疹
国产麻腮风75.00
进口麻腮风84.00
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妊娠妇女严禁接种本疫苗。妇女怀孕前三个月不宜接种本疫苗。
卡介苗
出生24小时内接种
皮内接种
预防结核
凡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或其他皮肤病者均不予接种。
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要防感染,一般8~12周后结痂。
注意事项: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2、安瓿有裂纹或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3、使用时制品注意避光
肌内注射
预防甲型病毒性肝炎
儿童型
88.00

疫苗与免疫程序

疫苗与免疫程序

不足:免疫原性低,需与佐剂合用。
亚单位疫苗(组分疫苗)
基因重组疫苗
利用现代基因工程技术将有效的特异性抗原基因插入易于增殖的载体,在载体增殖时可表达有效特异性抗原,取之作为疫苗。如基因工程乙肝疫苗。
疫苗使用
检查疫苗,接种疫苗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1
按性质分 — 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组分疫苗、重组基因工程疫苗等。
2
按剂型分 — 液体、冻干疫苗
3
按使用方法分 — 注射用、划痕用、口服用
6
疫苗分类
是用弱毒、但免疫原性强的病原微生物及代谢产物,经培养繁殖,或接种于动物、鸡胚、组织、细胞生长繁殖后制成的疫苗。
已丧失其致病力,但仍保留一定的剩余毒力、免疫原性和繁殖能力。
01
根据疾病流行强度及危害程度
02
疫苗接种反应与发病的危险性
03
确保群体高水平的免疫水平
04
儿童监护人自愿
权衡利弊,予以确定
接种禁忌症
掌握禁忌症原则:
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儿童,一般不予接种
免疫缺陷者,应视为“绝对禁忌症”
正在发热者,应暂缓接种(除一般的呼吸道感染外,发热可能是某种疾病的先兆)
04
反应及处理
本品很少有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微痛,24小时内即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用前摇匀。 安瓿破裂、有摇不散块状物时不得使用。 应备有肾上腺素,以防偶有过敏反应发生时使用。
保存:于2—8℃下避光保存,严防冻结。
甲肝疫苗
禁忌:身体不适,腋温超过37.5℃者;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免疫缺陷症和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孕妇或过敏体质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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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可以中、低度发热或注射部位微痛、红肿,可自行缓解
进口重组(酵母)乙肝疫苗
乙型病毒性肝炎
3岁以下(包括3岁)使用儿童剂量,3岁以上使用成人剂量,按0、1、6月程序接种
肌内注射10ug(儿童);20ug(成人)
对疫苗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或前一次接种后有超敏反应者禁用,严重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暂缓接种
局部疼痛、发红、肿胀;全身偶有疲乏、发热、不适、头晕、恶心、呕吐、流感样症状等。一般可自行缓解
皮下注射,
发热、急性传染病、脑部疾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下肺结核者、有癫痫史、惊厥史及有过敏史者
可有短暂发热、局部压痛,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A+C流脑疫苗
A群、C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3周岁、6周岁共2剂
皮下注射,
甲肝减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
18月龄1剂
肌内注射,、1ml
发热、急性传染病或严重疾病患者,免疫缺陷及过敏体质者
一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疫苗
预防疾病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接种禁忌症
常见预防接种反应及接种注意事项
乙肝疫苗
乙型肝炎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1/6月龄分别接种第2/3剂
肌内注射
10ug/
20ug/1ml
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患者,对疫苗成分过分者
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中度发热,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硬结,可有低热、疲倦、头痛等无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白破疫苗
白喉、破伤风
6周岁1剂
肌内注射
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麻疹、风疹
8月龄1剂
皮下注射,
发热、患严重疾病,急慢性感染,免疫缺陷者,对新霉素过敏者
一般无反应,少数可出现一过性发热或皮疹,一般2天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系统性肺炎球菌感染
2岁以上高危人群
皮下或肌肉注射
对疫苗中某种成分过敏者禁用,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推迟接种
注射部位一过性疼痛、红斑、硬结、水肿。偶有发热
水痘疫苗
水痘、带状疱疹
1~12岁的健康儿童接种1剂;13岁及以上的个体接种2剂,间隔6~10周
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甲型病毒性肝炎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首剂于选定日期接种1剂疫苗,1个月及6个月后接种第2、3剂疫苗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成人用量()儿童用量()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月龄肌内注射,3、4月龄,4周岁口服
发热,急性严重疾病患者,免疫缺陷病
服苗前、后半个小时内不应喂热开水或母乳,发热、恶心、腹泻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百白破疫苗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出生后3、4、5月龄初免,1岁半至2岁加强共4剂
肌内注射
发热及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患者暂缓注射,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惊厥史及有过敏史者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麻疹、腮腺炎、风疹
18-24月龄1剂
皮下注射,
乙脑减毒活疫苗
乙型脑炎
8月龄,2周共2剂
皮下注射,
发热、急性传染病、心、肾、肝疾病患者,有过敏史或癫痫史及免疫缺陷者
可出现一过性发热,一般2天内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A群流脑疫苗
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8-18月龄共2剂(间隔三月)
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7钟肺炎球菌血清型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3、4、5月龄初免,12~15月龄加强1剂;7~11月婴儿初免2剂,第3剂12月龄后接种;12~23月龄接种2剂;24月龄~5岁儿童接种1剂
婴儿的大腿前外侧肌或儿童的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对疫苗任一成分过敏者,或对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注射部位红肿。硬结/肿胀,疼痛触痛;全身可有发热、食欲减退、呕吐、腹泻、疲倦、睡眠中断等
疫苗复溶后用于肌肉注射或深度皮下注射
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及既往接种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后有过敏症状者禁用,患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推迟接种
接种48小时内局部发红、肿胀和疼痛,发热、食欲不振、烦躁不安,呕吐及异常哭闹,必要时对症治疗
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所致的腹泻
2月龄~3周岁婴幼儿,每年应服一次
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和相关疾病6月龄至5周岁的EV7 Nhomakorabea病毒易感者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硫酸卡那霉素(人二倍体EV71灭活疫苗)/庆大霉素(vero细胞EV71灭活疫苗)过敏者。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严重慢性疾病、严重的过敏体质者禁用
局部疼痛、发红、肿胀、硬结,食欲不振/厌食、烦躁/易惹怒、腹泻、恶心呕吐、嗜睡乏力。严重者对症处理
上臂三角肌皮下注射
对新霉素全身超敏的个体、细胞免疫功能缺陷的个体、妊娠期妇女禁用,急性发热个体推迟接种
轻微皮疹、发热、头痛、疲劳等,一般可自行缓解
进口甲型肝炎灭活疫苗(儿童)
甲型病毒性肝炎
18个月~18岁儿童和青少年,初免1针,6~12个月后加强1针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
对疫苗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或前一次接种后有过敏反应者禁用,严重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暂缓注射
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72小时内可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疫苗
预防疾病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接种禁忌症
常见预防接种反应及接种注意事项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疾病
2-6月龄内接种3剂,6~12月龄接种2剂,间隔1个月,第二年或18月龄时加强1剂;1~5岁未接种过的儿童应接种1剂,
局部疼痛、发红和肿胀;全身可有头痛、恶心、呕吐、发热和食欲下降,一般可自行缓解
国产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甲型病毒性肝炎
18个月~15岁使用儿童剂量;初免接种1剂,间隔6个月加强免疫1剂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儿童);(成人)
患有肝炎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发热性疾病患者推迟接种
注射后偶有局部疼痛、红肿、硬结,全身可有头痛、发热、恶心等,一般可自行缓解
直接喂服3ml
身体不适、发热,腋温°C以上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患者,免疫缺陷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禁用
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等轻微反应,多为一过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国产乙肝疫苗
乙型病毒性肝炎
按0、1、6月程序接种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患有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过敏体质者禁用,对酵母成分过敏者禁用重组酵母乙肝疫苗
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成人和2岁以上儿童
肌肉或皮下注射
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对疫苗成分过敏者,以前接种本疫苗出现过重度不良反应者禁用,高热或急性感染期推迟接种
局部疼痛,肿胀、发红和发热,全身可有头痛、呕吐、易惹怒、疲劳和食欲减退。严重者对症
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
卡介苗
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
出生后尽快接种,12月龄内完成1剂
皮内注射,
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或其他皮肤及免疫缺陷者
接种后2周局部出现红肿浸润,8-12周后形成小溃疡,随后结痂,为正常发应,如局部淋巴结肿大形成脓肿应及时诊治
脊髓灰质炎疫苗
小儿麻痹症
出生后2、3、4月龄接初免,4周岁加强共4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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