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科技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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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学生会科技部规章制度
科技部是学生会面向广大学生的一扇窗口,能增强同学们的动手能力及思维创新能力。为更好的展开工作,我部拟定了以下章程。
第一章总则
科技部是在团总支领导下,隶属于学生会,并全力支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科技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八名
第三章部门职责
(一):组织各种与科技实践有关的活动,并参加各种竞赛;
(二):开展科技知识大普查活动,提高学生的科技知识等水平;
(三):加强各系学生会科技部的联系与交流。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四):完成团总支学生会交与的其他工作;
(五):配合、帮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部长工作职责
(一):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工作制度;
(二):组织召开部门例会;
(三):及时与主席团以及其他各个部门交流学习;
(四):及时了解部门成员思想及生活动态,加强部门团结;
(五):配合主席团完成内外相关工作;
干事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部门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执行部门决议,支持部门工作,认真高效地完成分配的任务;
(二):准时参加部门活动和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活动负责人要制定计划书,经部长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四章:规章制度
a:考勤:占50%。
(1)根据每次会议考勤、值班考勤和活动考勤等出勤情况进行审核。
(2)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5%。
(3)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2%,迟到两次者按缺席一次计算。
(4)请假:大型活动、会议请假写书面请假条由部长批准备案,其他出勤请假由本部门部长批准。
b:工作评价:占50%。
(1)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负责、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20%)
(2)工作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个人工作能力较好,对工作力争做到准确、高效。(10%)
(3)工作业绩:根据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以评定。(10%)
(4)团结协助能力:根据本人在每次组织活动中的工作情况和与他人协同配合完成工作的情况加以评定。(10%)
C:处罚制度:
本则共分三级: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辞退。
(1)口头警告:在学期内,各类缺勤之和达两次或迟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或工作不得力者予以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在口头警告下达之后,仍无故继续缺勤达三次或迟到严重或工作不得力者,予以书面警告。给予书面警告的学生会成员,可视情况轻重对其继续考察一个月。考察期满以后,工作仍未得到改观的,予以免职。书面警告的学干取消本学年在学生会的评优资格。(3)辞退:
1)学生会科技部成员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予以免职;
2)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者,予以免职;
3)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不工作者,予以免职;
4)考试有作弊者,受到院级、系级处分者予以立即免职;
5)有酗酒闹事、打架、严重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者,予以立即免职;
6)学生会内、部门内各类缺勤之和达四次者予以免职;
7)学干如考试中有不及格科目,予以免职;如因特殊情况需继续留任的,必须上报书面材料且通过审核批准。
8)在工作中有重大错误者及违纪情况特别严重者,给予免职;
9)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含60分)者,给予免职;
10)以上各项未涉及内容,由学生会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后给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