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8年级单位预算-上海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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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7.19•【字号】嘉财〔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嘉财〔2023〕2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区级预算部门: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及2024-2026年度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本区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助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可持续性,加强对国家、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一)公共财政原则。

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综合统筹原则。

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加强对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的统筹配置。

(三)量力而行原则。

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6.29•【字号】沪农委〔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8〕167号各区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精神,结合本市农机化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2018-202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6月29日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发展要求,着力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农产品供给提供坚实物质保障;大力推广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

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安排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和崇明区9个区,以及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农业公司、地产农投公司3个市有关单位为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

安排市农科院1个市有关单位为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

上海市财政收入和税收情况(2018年)

上海市财政收入和税收情况(2018年)

亿元 2018年4月 630
135 2018年1月-4月
3011 141
科学技术
亿元 2018年4月
3
-989 2018年1月-4月
1594 377
社会保障和就业 亿元 2018年4月 447
-695 2018年1月-4月
5948
76
医疗卫生
亿元 2018年4月 278
-575 2018年1月-4月
医疗卫生
亿元
四、税收总额
亿元
1、按税种分
增值税
亿元
营业税
亿元
企业所得税 亿元
个人所得税 亿元
2、按行业分
第二产业 亿元
工 业 亿元
第三产业 亿元
一、财政总收入
亿元
中央级收入 亿元
市级收入
亿元
区级收入
38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3666
-445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426
-354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5
1669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568
155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322
186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35403
个人所得税 亿元
2、按行业分
第二产业 亿元
工 业 亿元
第三产业 亿元
一、财政总收入
亿元
中央级收入 亿元
市级收入
亿元
区级收入
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教 育
亿元
科学技术
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亿元

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经济运行分析

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经济运行分析

二、经济运行特点(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全年经济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

地区生产总值(GDP)前三季度可比增长5.2%,上半年可比增长5.3%,一季度可比增长5.2%,增速每季较为平稳。

前三季度第二产业GDP可比增长0.5%,第三产业GDP可比增长8.4%,三产增速快于二产7.9个百分点。

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巩固。

前三季度第三产业GDP为597.35亿元,可比增长8.4%,增速同比加快1.1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GDP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9.8%,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可比增长18.0%,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9.3%,金融业增长5.3%。

从第三产业GDP占全区增加值的比重看,一季度占比为58.6%,二季度累计占比为59.9%,三季度为59.8%,三产占比逐季提升,主要原因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金融业等行业的可比增速较快。

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2018年三季度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41%。

其中,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10%,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下降3.5%,每万元产值能耗下降7.5%。

(二)创新引领转型发展,经济活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

2017年,有研发活动企业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达75.7%,同比提高9.7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GDP比重为3.39%。

2018年1-9月份,宝山区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1.3%,全市排名居中。

新兴业态发展势头良好。

2018年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实全年靠泊次数375艘次,邮轮出入境游客271.56万人次。

“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迅猛,成功集聚云砺科技等互联网企业300多家,1-11月电子商务交易额2907.4亿元,同比增长29.3%。

前三季度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553.18亿元,同比增长7.8%;文化创意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45.53亿元,同比增长17.3%;全年邮轮旅游业实现营业收入113.13亿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沪府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3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本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发挥服务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本市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投入,进一步完善规范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支持对象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

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管理推进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引导资金的申报受理、评估管理、审核批复、监督稽查等工作。

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引导资金项目库管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负责引导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评审小组推荐本行业领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并配合各区做好引导资金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第五条使用范围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沪府办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1日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等,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

二、具体安排(一)学前教育阶段由各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规定。

区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其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指标修订内容(20180626版)

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指标修订内容(20180626版)
3.填报范围: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体卫艺司建议)
基表
综表(已统计)
综表
高综112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总计)
1123、1124、1125(共4张表式同1122)
共4张
4
增加“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和剧场”指标统计
1.体卫艺司来函“关于拟将高校博物馆和艺术场馆相关情况纳入高校事业发展统计的请示”
高教
基础
基表
1.填报说明:心理辅导室:是指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的专门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2.修订方法:在基础基112表的第32行增加“心理辅导室”,“有、无”选项,表中其他编号顺延
2.修订方法:在基础基112表的第34、35、36、37行增加“校园足球场”,其中“11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5人制足球场”,单位为“个”,表中其他编号顺延
3.填报范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
4.执行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2012年行业标准
基表1
综表4
综表
基础综5241基础教育学校卫生、通电情况(总计)、
共7张综表修订
高教
基表
1.填报说明:校园足球场:指建在校园内,按相关建设标准建设的专门用于足球运动训练、比赛、健身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场地至少包括比赛区域(划线区)和缓冲区,其中比赛区(划线区)11人制足球场的一般不小于90*45米,七人制足球场一般不小于60*40米,五人制足球场一般不小于25*15米;缓冲区为边和底线外各1米。
2.修订方法:在中职基112表21加“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有、无”选项,表中其他编号顺延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田发1周琛影2(1.上海理工大学200093..东华大学200051)摘要: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演变根植于分税制改革实践中,主基调是通过财力的频繁调整来寻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确保区级公共服务财政能力,而对事权清晰划分缺乏实质性进展。

立足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财税发展新环境,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取向,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改革可细化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单,促进市、区财权与财政事权动态匹配,优化市对区的转移支付机制。

关键词: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财权配置中图分类号:F812.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309(2021)04-0065-010"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顶层设计刻画出如何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权事权,确保各级政府的财力与财政事权相匹配,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

上海较早启动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市级财政支出责任,并对市区财权配置和财力分配进行相应改革,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

但当前市、区财权与事权仍呈现出不协调性,亟待全面评估财权事权划分效应,抓准问题症结,顺应“十四五”时期财政体制取向来设计市、区两级政府财权配置与事权划分的改革方案,促进财权事权相匹配,为上海建立健全的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一、文献梳理国外关于政府间财权事权划分的研究文献主要贯穿于财政分权理论发展中。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中,Musgrave(1959)、Tresch(1981)等考察政府事权在不同层级政府间的配置及相应的财政资源分配+Shah(1994)归纳了典型市场国家政府间事权划分,明确财产税作为地方公共服务融资的主要来源;/10-ahi(1998)提出了政府间事权及税收划分的12条基本原则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融合了激励相容与机制设计,Mckinnon(1997)、Weingast(2009)等认为财政分权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提供选民所期望的公共服务,但同时也会引发地方间财力差距扩大和公共服务非均衡发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规发〔2018〕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规发〔2018〕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规发〔201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18年7月19日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市审计条例》及《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沪府办发〔2017〕5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浦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依法对按照国家和本区有关规定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的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区审计局对应当审计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确定项目(法人)单位(含代建单位,下同)为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第四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进行分阶段、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第五条区审计局在组织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时,可以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资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第六条区审计局在实施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时,可以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由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小学五育评估指数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小学五育评估指数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小学五育评估指数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9.19•【字号】浦教德〔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小学五育评估指数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发院、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会计结算中心,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中职校:现将《浦东新区中小学五育评估指数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2024年9月19日浦东新区中小学五育评估指数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浦东教育现代化2035》以及《浦东新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开展科学教育、美育、体育健康、德育评估指数,实施分类评价,并给予相应经费补贴,有效促进学校五育发展,构建了全面发展育人教育体系,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为提升指数评价的发展性、综合性和赋能性,促进全区中小学“五育并举”工作,现对上一轮指数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具体办法如下:一、补贴对象(一)各评估指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局属公办学校(各指数单列);(二)布局有市(区)级学生艺术团分团的局属公办学校;(三)布局有上海市二线运动队项目的局属公办学校;(四)布局有区级及以上体育特色、重点项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局属公办学校;(五)承担局交办的年度重点“五育”相关项目的局属公办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报工作说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报工作说明

预算评审系统说明
建立系统的原因: 1.有效存储和使用的数据需要 2.衔接预算库和财政项目库的需要 3.提高评审效率的需要 4.有效评价的需要
预算评审系统说明
角色及功能: 责任处室——浏览、填报、初审、汇总 申报单位——填报、修改 财务处——浏览、审核、汇总 财资中心——浏览、审核、推送 评审专家——浏览、评审 中介机构——浏览、汇总
(常用评审方式:会议评审、申报单位答辩、实地评审、通讯评审)
出具评审报告、意见反馈函、反馈各子项目修改意见
(通过、不通过、不予评议)
申报文本常见问题
问题
1、项目计划、实施内容与经费预算不匹配 2、延续性项目前期基础及建设成果表述不充分 3、经费预算细化程度不够 4、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日常费用 5、绩效目标不清晰 6、计算错误及前后不一致 7、项目区分度不高
委本部专项经费开支的限制性规定
3.项目经费项目中一律不得列支和提取管理费。 4.项目执行单位不允许转拨项目经费。直属事业单位申请的项目, 必须是在事业单位工作职能范围内由该单位直接承接的项目。 5.项目经费不得列支通讯费、加班餐费、加班交通费、加班补贴等。 6.未经批准,项目经费不得列支奖金、奖品、礼品、纪念品等。 7.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日常办公经费及通用设备。
建议
1、熟悉经费管理规定 2、加强校级统筹 3、厘清专项经费和内涵经费的关系 4、注意收集和补充支撑材料
2019年度申报表修改说明
1.表一信息的修改 体现项目的延续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年度填写 2.绩效表的修改 根据财政要求统一,也是填表的难点 3.明细表的修改 根据申报单位要求加实施内容,下分列具体费用,是预算审 核的重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 申报工作说明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08•【字号】沪财教〔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强化项目单位法人责任制,提升项目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服务能力,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现就《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简化预算编制内容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

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除设备费外,其他开支科目无需单独填列明细表格。

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按照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分类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二、提升管理效率,扩大项目单位预算调整权直接费用中除新增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劳务费预算总额调增外,预算调整权限全部下放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承担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沪教委职〔201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2号),2009年本市继续开展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

经各中等职业学校选拔、推荐,“星光计划”组委会审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批准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王通等500名学生获得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每人1000元。

希望获奖学生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将来服务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希望各区县教育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继续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更多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附件: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奖学金通知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月26日印发(共印200份)附件:2009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王通徐超戴雯洁张家宝尹依文朱林宋超章晓东丁白桦江晨俊杜海婷张敏肖永成张文渊朱晓君陆金凤严耿庄华张轶珮孙智刘喆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崔诗韵朱杰王玮冬林潮金伟平高泽健金钟贇钟敬庄林家惠胡六一戚婉静陈君杨晓燕何婉红沈丽峰朱兰妙上海市戏剧院附属戏曲学校贺梓原王心怡谭莉张馨悦刘丽楠张娟师昳琼裘凯文张莉陈洪军上海市金山食品工业学校施舒婕黄维依吴佳丽上海工商信息学校郑倩倩张丽莲赵云峰谢文海朱董叶亮张嵩钱建锋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龙鑫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邓家康王源张霞赵李存沈羽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陆夏斌钱超朱翰梦陈琪琦杨士亮丁野刘双王婷婷龚蕾高鑫磊张明龙樊彪朱娜顾珺劼曹琳佩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宣辉王丹珍严成家黄顾问杨旭峰上海市竖河职业技术学校陆影株杨桢桢倪天荣陈义东倪玉庆沈杰沈佳瀛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钱孝蓉谢佳琪张毅杰柳慧子茅菲郑磊王敏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张歆砚毛经纬曹晶晶徐慧杰吴骏张鑫汉伍雅乐上海市燎原中等专业学校沈柯磊吕荣嫔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任启明梅强李琬玉李芮芮赵乃莹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卢璐郑婷周洁代茂卉中华职业学校徐维冯晨光方浩群张杨明毛玄甫林正飞俞弘洁顾程昊上海市震旦中等专业学校戴嘉玲李嫣婷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叶音李子玮雷思羽王羽天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叶东堂乔嵘汪佳俊吕文杰魏丽敏俞杰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陈志勇水晶王蓉晨周兴圆关丽君毛湘莲唐王欢刘文博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周峰杨怡严晓洁符昌雄孔雨舟陶思蓓上海市远东芭蕾舞学校陈卓研赵俊雄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滕陈烨胡晓菁鲍雪莹郭明月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石智超王盛洋刘光磊张磊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陶蕴峰杨斌方翎周杰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姜懿俊周文文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金欢张庆锋胡程宏赵旭婷陈双双刘明明袁晓龙上海市松江区新桥职业技术学校罗凤鸣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陈添文周紫薇黄殷雯王雍珲闵弘蕾沈辉杨华李岷奇曹佳佳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石晓蕾李享彭雪青高云净董迎月邬许樱丁佳曹金龙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翁美玲张兆玲禹露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李溢管文琪祝成鹏上海市新陆职业技术学校唐小彤张燕静宋雅雯杨燕婷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张蕾宓玺婷方敏慎皮端利康乃欣徐婧陈惜韵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刘其添周恩惠时雯娟薛诗颖许诺刘琳琳戚一鸣吴骁周上海市农业学校侯佳上海市房地产学校李海贝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凌欣鑫王锦婷靳然陆世佳沈聪赵逸云杨徐斐郭仲旻姜敏华天麒钱国俊唐豪洲陆韵菲苏之琦朱逸奇茅翔升刘伟华郑书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李绕马诗韵李婷婷沈洁徐静王利灵孙悦蔡晓峰张晓炜张幼敏上海市卫生学校徐静芬张奕蓓王舒婷张俊莉雷云黄巧龄黄云霞张晓菁郭耀萍唐倩岚上海市医药学校方伊颖王骏峰朱悦悦张晓青张敏薛晨陆欣怡袁铭姗郁欢慧徐佳怡茹晓庆上海市药剂学校朱晓宇庄天凤上海港湾学校钱明君李阳王敏萱上海海运学校熊志刚龚浩上海市商业学校曾雪骏史倩文金泽浩毛仁超王盛李佳蔚庄诚卢艳周菁吴雯婷朱慧宇王媛媛胡浩刘贝妮张申婕王叶羚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张玉婷闫静悦李悦珏徐佳茅奇林思嘉姚佳慧严洁羚杨旻磊严佳怡沈伟樑杨曼陈思思诸以婕蔡欣楠邱婉琳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张文祥黄迎春庄臣沈师豪陆婷王晶梁闻斐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陈斌牛样赵云轩孙万铭刘峥麟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许飞马建兵黄莉郑栩栋余国巧董燕娜朱雅琴徐侃丁越许强蔡斯苑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刘雯妮黄丽萍袁剑辉严鑫彤陈鑫杰上海市交通学校徐佳伟褚华麒丁叶严玮斌魏鹏旭唐婷婷陈倩仪陆嘉杰蒋晓炜张峰束磊睿祁纯纯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李华明陈军姚雪彬高斌吴文豪李斌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华晓伟忻凯磊殷佳骏黄健孙喆明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顾凤婷卫驰超凌卿万淑纯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陈梦媛上海市时代工业学校成欣刚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柯孝琴徐璞石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梁君邓丽英奚文洁杜伟瑛李萍萍卢燕程洁荣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浦奕王梓骁周政余勇欣谢文翔邓雅蓓唐鸣杰沈颂阳林大俊李平然上海科技管理学校王骐冬张海涛刘海萍朱文玥孔安颉徐蕾任艺峰鲁哲秦天一陆婷婷董旭上海市贸易学校张淇泓沈文陈依菲郑皆明陈士涛周鹏飞何彦峰周翔上海市园林学校肖霞顾韵嘉上海市司法学校庞远洁黄恩霖上海市环境学校金沁赟倪君怡吴玲弟张祺葛运上海市物资学校王佳陈霞刘超陈莹中华新侨中等专业学校马玉婷钱骏毅上海电子工业学校管越黄国强陆余嘉上海市应用科技学校徐国庆彭存粮上海市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杨睿琦唐靖奇袁竹董志明李露赵婕雯金汉迪何雨伦徐琰颜子淇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杨光陈泓璇韩珂卓彦君何思昊王晶王自超徐文奇沈可依杨超君上海市马戏学校孙磊徐逸李晚馨龚家华朱海月郭阳朱峰舒旭张雨薇何梦娜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中专部刘畅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章乱齐畅畅戴丹婷张亚鲁杨光普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吴婷婷朱晨桃陈新丽余领时亮上海电力工业学校钟鸣李志炜陶儒丞高涵九洲现代艺术职业技术学校沈佳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曹俊王君炜柯烈刘亚振季浩华李强项志勇高超上海广电电子学校陈潘玲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胡正羚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叶琦玮郭吴平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许江朋范玲朱娜丁新玉陈化成孙阳上海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关伟席海燕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陶贻磊方波陈丽荣汤丽丽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乔盛张新朋白世祥上海船厂技工学校吴永举徐鸿儒祝功威李楠常允禄杨建强。

上海2018年级单位预算-宋庆龄幼儿园

上海2018年级单位预算-宋庆龄幼儿园

上海市2018年市级单位预算预算单位:宋庆龄幼儿园目 录一、单位主要职能二、单位机构设置三、名词解释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五、单位预算表1. 2018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 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3.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4.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6.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7.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8.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宋庆龄幼儿园主要职能宋庆龄幼儿园是1991年成立的、以孙中山夫人、已故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女士命名的幼托机构。

主要职能包括:1.对幼儿园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身心和谐发展。

宋庆龄幼儿园机构设置宋庆龄幼儿园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保育组、园长室、科研室、财务室、医务室、信息技术室、营养室、安全保卫室。

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2018年,全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保持了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总体进展顺利。

一、综合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趋同。

2018年,全区实现增加值2362.7亿元,可比增长6.2%。

其中,第二产业实现1609.5亿元,可比增长4.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4%,第三产业实现750.0亿元,可比增长10.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9.6%。

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趋于协同,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0.1:68.1:31.8。

财政总收入增速与去年持平。

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015.5亿元,同比增长9.5%,增幅与去年持平。

中央级和市级收入分别实现528.1亿元和217.5亿元,同比增长12.6%和5.4%。

实现属地财政总收入850.3亿元,同比增长9.0%,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4.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9亿元,同比增长7.0%,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3.2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依旧侧重民生。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5亿元,同比增长5.6%。

其中,“十一类”民生支出311.2亿元,同比增长4.6%,占全区财政支出的79.5%,比重长期维持在80%上下。

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全年实现税收总收入978.6亿元,同比增长10.2%,较去年同期小幅回落0.6个百分点。

属地税收总收入813.4亿元,同比增长9.8%。

单位数量增幅%税收总收入亿元978.6 10.2 (一)按企业类型分#私营税收亿元237.8 16.0涉外税收亿元491.4 9.7个体税收亿元34.5 -19.6 股份制税收亿元204.6 12.4 (二)按行业分#工业亿元465.8 11.1商业亿元174.6 19.1服务业亿元151.8 -1.1房地产业亿元114.1 6.5产业转型动力明显增强。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浦教人〔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局属各教育单位:现将《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2024年5月29日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为响应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发展需求,推动浦东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布署培养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突出、发展动力强、层次多元的优秀教师梯队,助力浦东新区教育人才高地建设,根据《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教师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围绕当前基础教育改革重难点,加强优秀教师培训整体规划与梯队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和优师培养长效机制打造“浦东样本”。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设“三个梯队”(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区教育新秀),搭建“两大平台”(区名师基地、区学科工作坊),整体构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体系。

通过该体系的有效运作,持续发现、遴选、培养优秀教师,完成浦东教育人才“十百千万”培养目标。

在各级各类层面发挥优秀教师作用,产出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带动区域教师队伍整体蓬勃发展、教育质量内涵提升。

三、工作举措(一)三个梯队1.加强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遴选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实践、善于综合育人、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在区级及以上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成为区学科带头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1.09
•【字号】沪教委办〔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
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办〔2024〕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徐府发规〔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徐府发规〔2018〕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3月28日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15号)、《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沪府发〔2015〕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需要全部或部分使用区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主要包括:(一)水利、交通、城市公用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住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公益性项目;(三)社区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四)区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项目。

维修维护类工程项目、土地储备项目参照执行。

政府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市级财政专款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

第三条投资安排原则政府投资安排应符合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根据量入为出、确保必需、突出重点的统筹平衡原则,遵循决策科学、审批规范、资金可控和责任可究的管理要求,有利于履行政府服务职能,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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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8年市级单位预算预算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五、单位预算表
1. 2018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8.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主要职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
一、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参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市教委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负责市教委机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工作。

负责“上海教育”网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内网应用平台以及市教委机关处室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保障和支持工作。

二、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协助做好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基础建设和系统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管理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应用项目开发工作。

(二)指导本市各区县教育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上海市基础教育“校校通”网络建设、管理以及应用项目的统筹、规划、开发工作。

(三)推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信息化建设与发展。

三、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工作,总结和推广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

负责拟定和实施本市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教育信息数据交换体系。

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市教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业务培训,提供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负责收集、处理、分析有关教育管理信息,建立教育信息和数据统计资源数据库,为市教委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六、完成市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机构设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技术服务部和信息化管理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预算支出总额为5,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8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8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教育支出”科目4,9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福利费等。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和医疗统筹经费等。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65万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1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7.6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预算中,本单位共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4400.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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