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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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职责与权益1.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煤矿企业的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负责全面监督、检查与指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定期检查和巡视煤矿生产设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b. 监督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符合相关规定;c. 指导煤矿职工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d.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e. 掌握煤矿安全工作的最新信息和技术,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提出相关建议;f. 执行上级部门对煤矿安全工作的其他任务。

3.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享有以下权益:a. 按规定享受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的待遇和权益;b.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时,享有相应的权威认定和权力执行;c.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和纠正。

三、任命与管理1.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任命应经过层层审核和批准,并由煤矿企业书面通知。

2.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b. 在从事煤矿安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工作经验;c.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d. 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健康状况。

3.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按照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四、考核与奖惩1.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绩效考核应按照煤矿企业的考核制度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安全检查和巡视的频率和效果;b. 安全隐患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c. 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d.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深入程度和调查报告的质量;e. 安全工作信息的及时反馈和建议的提出情况。

2.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培养公司员工对安全的高度关注和责任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订立本《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驻矿安全监管员。

二、工作职责1.驻矿安全监管员是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必需全面负责驻矿区域的安全工作,订立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2.驻矿安全监管员负责研究、订立和修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并进行宣传、解释和执行。

3.驻矿安全监管员要负责订立安全生产目标,订立安全风险评估,并监督、检查和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驻矿安全监管员要负责订立并组织实施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5.驻矿安全监管员要负责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6.驻矿安全监管员要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7.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并依照上级公司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三、管理方法1.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具备肯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安全管理证书,并定期参加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2.驻矿安全监管员要自动了解和掌握国家、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3.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驻矿安全监管员要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安全管理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和评估其执行情况。

5.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6.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处理突发事故的本领和应急响应本领。

7.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8.驻矿安全监管员要乐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竞赛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三篇)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三篇)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煤矿、金矿、石油开采和其他采矿行业的监管人员,负责监管和管理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控制矿山事故风险,制定和完善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金矿、石油开采和其他采矿行业的驻矿安全监管员,以及与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任务是负责矿山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对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矿山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第七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对矿山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并要求矿山立即进行整改。

第八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参与矿山事故调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第九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责任制定和完善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计划。

第十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责任对矿山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检查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责任提供安全生产的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矿山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章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和考核第十二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定期向所在单位上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第十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

第十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泄露国家和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维护矿山安全生产。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指标量化
制定具体、量化的评估指 标,如检查覆盖率、问题 发现率、整改合格率等。
第三方评估
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 效果评估,确保评估结果 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监管问题诊断与改进
STEP 01
问题分类
STEP 02
原因分析
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分类整理,明确问题的性 质和严重程度。
STEP 03
整改措施
完善安全监管制度
体系
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 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确 保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定期评估与修订
定期对安全监管制度进行评估和 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外部环 境的变化,保持制度的时效性和 科学性。
安全监管流程优化
01
梳理安全监管流程
对现有的安全监管流程进行全面 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流程优化提供依据。
制定规范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各级监管人员的信 息报告职责和要求,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 性。
加强信息分析与应用
加强对监管信息的分析与应用,挖掘信息背 后的规律和问题,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有力 支持。
Part
04
监管效果评估与改进
监管效果评估方法
定期评估
对监管员的工作进行定期 评估,包括日常检查、专 项检查和年度评估等。
参与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和培训工作。
工作职责与要求
工作要求 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具备矿山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工作职责与要求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 精神。
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风险意识。
资格与培训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一、岗位介绍驻矿安全监管员是指在矿区内担负安全监管工作的专职员工。

他们的重要职责是检查矿区内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发觉违规行为适时处理并通报上级领导。

他们是矿区安全保障的紧要构成部分,通过订立严格的工作计划和有效的管理方法,确保矿区内的安全风险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

二、工作职责1、订立和实施矿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和矿区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订立矿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其进行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2、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矿区内的生产设备、安全措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适时发觉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建议,订立整改方案,确保矿区内的安全风险得到掌控和降低。

3、订立和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定期订立矿区安全培训计划,对矿区内的员工进行安全学问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以削减和防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4、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协调矿区内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好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矿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订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订立针对矿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响应本领,确保矿区内的人员和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管理方法1、订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订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矿奇馆内各项安全管理得到规范和统一的执行,防备和掌控风险。

2、建立实行有效的考核机制建立实行有效的考核机制,将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业绩与考核结果挂钩,对于表现优秀者予以嘉奖,对于存在违规行为者予以惩罚。

3、加强培训和教育依据矿区内的安全风险情形和工作任务,加强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安全响应本领,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4、完善信息化管理应用信息化技术,对矿区内的安全管理进行实时监测和追溯,让信息化在安全管理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矿区内安全保障的紧要构成部分。

他们通过订立及执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方法,规范矿区安全管理,防备和掌控安全风险,确保矿区内的人员和财产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前言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业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成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矿山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和高风险性给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因此,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驻矿安全监管员作为执行矿山安全监管的主要力量,其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阐述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的范文,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1. 安全生产培训指导驻矿安全监管员负责组织开展驻矿矿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矿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驻矿安全监管员定期对矿山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矿山生产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3. 矿山安全培训驻矿安全监管员负责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包括矿山通风、灭火、救护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事故调查处理驻矿安全监管员负责组织对矿山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驻矿指导意见驻矿安全监管员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包括安全设施改进、安全信号标识的设置等方面的建议,以促进矿山安全管理的不断完善。

二、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1. 岗位背景要求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具备相关矿山安全管理职称或证书,具备较高的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岗位职责明确对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指导、安全生产检查、矿山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和驻矿指导意见等方面,确保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岗位配备规定根据矿山规模和风险等级,确定驻矿安全监管员的配备数量和资质要求,保证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足够数量和专业能力,提高矿山安全监管的水平。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第一篇: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讨论稿)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如下:一、岗位职责(一)工作报告制度。

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天如实填写安全监管日志和《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检查表》,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局安全监管组,每周一和每月3号前书面报送所监管煤矿的周、月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报告和周、月工作小结。

(二)加强现场监管。

加强对所监管煤矿“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0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三)严格工作纪律。

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二、工作职责(一)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对安全监管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并跟踪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落实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作业计划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按有关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情况;(三)监督所驻煤矿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四)监督所驻建设煤矿严格按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组织施工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五)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发现煤矿存在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突水危险、大面积冒顶和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等紧急情况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并向县安全监管局及煤矿包保工作组报告。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模版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模版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模版《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是指由相关安全监管机构派驻矿山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对矿山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的工作。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管权力,保护矿山生产秩序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第二章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第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督矿山企业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达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二)检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指导矿山企业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四)对矿山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五)协助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和安全生产检查,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六)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矿山安全生产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六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坚守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矿山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与矿山企业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驻矿安全监管员的选拔与任职第八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或职称评定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三)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处理能力;(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三年,可以续聘一次,但总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一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在任期间,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模板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模板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驻矿安全监管员。

驻矿安全监管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其职责是维护和促进矿山生产安全,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需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工作经验,并持有国家相关认证证书。

驻矿安全监管员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任命和管理。

第二章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重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2.审查和监督矿山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符合相关要求;3.督促矿山管理人员和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4.核实矿山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有效,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善看法;5.协调矿山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搭配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6.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7.监督矿山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8.参加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帮助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9.统计、分析和报告矿山的安全生产数据,提出改进建议;10.充分发挥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乐观参加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

第三章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方法第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方法如下: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布置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对其进行定期的工作检查和评估;3.在矿山设立安全监管员办公室或工作岗位,为其供应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装备;4.组织布置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业务本领;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驻矿安全监管员需定时完成工作任务;6.对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进行巡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建立健全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发其乐观性和创造性;8.供应必需的信息技术支持,提升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9.注意保护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10.对表现突出的驻矿安全监管员进行嘉奖和晋升,树立模范。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本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本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的安全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规范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驻矿安全监管员。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坚持依法执勤,担当监管职责,忠实履行职责,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守国家秘密,依法行使职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六条驻矿安全监管员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 定期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3. 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4. 参与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5. 监督矿山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灾害事故防治工作,确保矿山周围环境的安全;6. 积极参与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建设,完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八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根据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二章人员要求第十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矿业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2. 具备矿山安全监理工程师职称或者矿山工程注册岩土工程师职称;3. 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通过国家认可的矿山安全监管员资格考试;4. 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无不适合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疾病或者残疾;5.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6.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适合从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不良嗜好。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作为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1. 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包括矿山的设备、设施、材料和操作工艺等的安全性检查,以及矿山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2. 监督和检查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3. 监督和检查矿山现场环境的安全状况,包括通风、排水、照明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以及矿区的大气、噪声、灰尘等环境污染情况。

4. 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矿山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对矿山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职工的个人安全。

6.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任务,如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参与专项安全检查等。

二、管理办法1. 编制和完善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规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并及时更新和修订。

2. 制定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矿山的特点和安全管理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检查计划,并及时安排实施。

3. 加强安全监管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技能和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交流,定期组织安全考核和复审。

4. 定期召开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并监督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

5. 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处理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矿山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6. 加强与矿山负责人和职工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答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矿山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7. 高效履行职责,工作中要认真细致,主动负责,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事故,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8. 建立和完善安全督导和考核机制,对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2024年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的聘用、培训和使用管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向本县内的各类乡镇煤矿派驻矿安监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乡镇煤矿驻矿安监员以煤矿矿井(包括基建矿井)为单位进行派驻。

每个矿井派驻____人,其中包括基建矿井。

第四条县安监局负责全县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对其实施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驻矿安监员由县安监局直接领导,独立行驶职权,其行为对县安监局负责。

驻矿安监员必须接受县安监局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第五条选拔驻矿安监员应实行选拔制度,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驻矿安监员经招聘考试合格录用后,县安监局负责组织驻矿安监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试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安监局考核测评,符合条件签订正式聘用。

驻矿安监员被聘用后,其工资及劳保、人事关系由派驻煤矿负责。

被派驻煤矿单位应当为驻矿安监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驻矿安监员应符合以下素质要求:(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敢于同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作斗争;(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能熟练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三)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且从事煤矿井下实际工作五年以上;(四)有较丰富的煤矿安全工作经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驻矿安监员工作;(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依法进行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七条驻矿安监员就所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向县安监局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经常深入所驻煤矿井下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定期向县安监局汇报,重大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二)参加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所驻煤矿通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三)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监督煤矿对上级下达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设;(四)监督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执行采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煤矿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五)监督所驻煤矿法人代表、经营者、矿长依法保证安全投入的提取和使用;(六)监督所驻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七)监督所驻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八)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相关人员,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九)驻矿安监员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____天,随时掌握所驻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定期向县安监局报告情况,重大情况须立即报告。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方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我企业各矿山的驻矿安全监管员。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是指由企业派驻到矿山进行安全监管工作的员工。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必需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乐观履行职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第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如下:(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监督检查矿山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及时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三)订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四)组织开展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参加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演练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六)收集、整理和报送矿山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并及时上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七)帮助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九)协调矿山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发展;(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任务。

第三章管理方法第六条驻矿安全监管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职责要求,对矿山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二)要求矿山各部门、单位及个人搭配安全监管工作,供应相关资料和情况;(三)依法办事,行使相关法律给予的权力。

第七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保守国家和企业机密,确保不泄露相关信息;(二)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乐观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绝提高自身专业本领;(四)加强自身安全防护,确保工作期间的个人安全。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本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本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及其他工作的执法人员,负责在煤矿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第四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遵守《煤矿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国家、集体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忠诚履行岗位职责,依法执行监管任务,保证公正、透明,不徇私、不徇情,依法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涉及煤矿商业秘密。

第六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信息安全意识。

第二章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任职资格和培训考核第七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煤矿安全监管相关专业知识和执法职业能力;(二)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三)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具备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明。

第八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从业前应当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具体培训和考核内容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第九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进入煤矿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并依法向煤矿负责人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第十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对煤矿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对煤矿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对煤矿现场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做好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章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对煤矿的安全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任职、工作职责、权力和管理。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是指被安排在煤矿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得有不适合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职业行为。

第六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接受煤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依法办事,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任职和工作职责第七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任职要求:具备高等学历或达到同等学历,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熟悉煤矿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第八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一)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执行。

(二)检查煤矿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上报。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协调煤矿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对外联络。

(五)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煤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七)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利:(一)进入煤矿企事业单位的各个区域和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要求煤矿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三)要求煤矿企事业单位配合实施安全措施和整改措施。

(四)参与煤矿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评审。

(五)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煤矿企事业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等措施。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和要求。

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范本

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范本

驻煤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内驻矿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以确保煤矿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职责和权力1. 驻矿安全监督员是煤矿安全监督的重要力量,负责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 驻矿安全监督员有权对煤矿的安全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查。

3. 驻矿安全监督员有权对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进行监督和评估。

4. 驻矿安全监督员有权向煤矿管理部门提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意见,并要求煤矿管理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 驻矿安全监督员有权对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和操作进行检查和纠正。

6. 驻矿安全监督员有权处罚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并能够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工作要求1. 驻矿安全监督员应具有相关安全监督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和管理知识。

2. 驻矿安全监督员应做到公正、严格,对待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处理要坚决果断。

3. 驻矿安全监督员应主动与煤矿管理人员、工人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开展。

4. 驻矿安全监督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5. 驻矿安全监督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维护煤矿的安全和稳定。

四、工作流程及标准1. 每天上班前,驻矿安全监督员应查看煤矿的安全生产设施是否完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2. 驻矿安全监督员应不定期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驻矿安全监督员可以适时组织安全演习和培训,提高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驻矿安全监督员要经常与煤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了解煤矿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5. 驻矿安全监督员发现安全事故或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煤矿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五、考核和奖惩1. 驻矿安全监督员的工作绩效将由煤矿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其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2. 根据考核结果,煤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驻矿安全监督员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模版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模版

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全面监督和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职责和权限1.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煤矿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2)负责组织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负责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4)负责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5)负责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要求接受检查和评估。

2.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权限包括:(1)有权要求煤矿进行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及时解决安全问题;(2)有权检查煤矿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3)有权对煤矿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4)有权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5)有权对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和汇总。

三、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1.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煤矿安全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2)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4)具备独立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选拔程序:(1)煤矿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人选;(2)通过面试、考核和资格审查等程序选拔合适的人员;(3)确定合格人员后,进行岗前培训,熟悉相关制度和规定。

四、考核和奖惩1.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合格者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培训和交流1.煤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灾害事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三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三篇)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矿山企业中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其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针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一、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对矿山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2.切实负责矿山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包括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3.组织开展矿山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4.负责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相应的安全改进措施,并跟进落实;5.监督各项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6.定期向矿山企业的领导层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层决策提供参考意见;7.建立并维护矿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矿山生产安全状况和预警信息。

二、管理办法:1.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2.根据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3.设立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奖惩机制,对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4.建立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驻矿安全监管员与矿山企业其他岗位之间的合作和协作;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文件和制度体系,明确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权限和责任范围;6.定期进行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7.建立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可以充分发挥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作用,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2篇)

2024年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2篇)

2024年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系由矿山安全监察机构选派至各矿山,专职负责安全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驻矿安全监管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完成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专业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依法享有监督、检查、调查、处罚等职权,并承担职务稳定性保障,旨在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定期评估其工作绩效,并组织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活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驻矿安全监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矿山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其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2. 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设备、工艺流程及安全环境(如有毒有害气体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3. 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4. 及时发现并调查矿山企业的事故隐患,跟踪事故处理情况,提出整改建议;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矿山安全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并编制事故分析报告;6. 定期向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提交工作报告,反映矿山及职工的安全生产状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确保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不泄露。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八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严格遵守《矿工安全生产规程》等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滥用职权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驻矿安全监管员需定期向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汇报工作,真实反映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针对违法违规行为,驻矿安全监管员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发出书面警告,并通报相关部门;2. 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 必要时,可暂停矿山企业的相关业务或项目。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文

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范文一、概述驻矿安全监管员是指在矿山企业内专门负责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加强对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和权力1. 负责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 负责指导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意见;3. 监督矿山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4. 开展对驻矿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5. 协调解决矿山企业内部的安全问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6. 监督矿山企业的事故报告、处理及后续工作的落实情况;7. 掌握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管理要求1. 合格性要求(1) 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资格考试;(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3) 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培训要求(1)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监管水平;(2)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了解矿山行业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3)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熟练掌握矿山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管理方法。

3. 工作要求(1)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力履行工作,做到公正、客观、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2)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3) 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加强与矿山企业的沟通,协调解决安全问题,推动矿山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监督与考核1. 监督机制(1)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2) 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记录和检查报告应进行备案,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考核制度(1)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驻矿安全监管员进行绩效评估;(2) 考核内容包括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3) 对考核合格的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驻矿安全监管员,应给予相应的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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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515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
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
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工作报告制度。

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天如实填写安全监管日志和《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检查表》,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局安全监管组,每周一和每月3号前书面报送所监管煤矿的周、月安全生
产情况评估报告和周、月工作小结。

(二)加强现场监管。

加强对所监管煤矿“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0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三)严格工作纪律。

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二、工作职责
(一)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和
对安全监管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并跟踪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落实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作业计划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按有关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四)监督所驻建设煤矿严格按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组织施工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五)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发现煤矿存在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突水危险、大面积冒顶和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规定》执行等紧急情况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并向县安全监管局及煤矿包保工作组报告。

(六)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七)严格检查所驻煤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

认真检查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矿级领导入井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在井下交接班、是否有现场交接记录,检查矿灯、自救器发放及入井检身记录等。

(八)检查所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是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责任人、措施、质量、资金、完成时限“五到位”)。

(九)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建设。

(十)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按《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现场验收前探情况,并在煤矿前探钻杆现场清点验收登记册上签署意见,对未实施“前探”的煤矿一律不允许有任何掘进作业。

(十一)对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管理的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四位一体”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十二)监督所驻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
控、以风定产”的原则,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发现煤矿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传感器失真等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应立即撤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责令煤矿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煤安局。

(十三)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
(十四)及时制止煤矿“三违”现象的发生,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负责每天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并填写“警示牌”,全面记录各级监督检查人员对煤矿的工作检查,并监督煤矿落实整改指令内容。

加强对煤矿“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
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及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和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完成县安全监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一)每天必须参加所驻煤矿的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阅所驻煤矿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规定;
(四)有义务帮助和引导所驻煤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促进煤矿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强化
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请销假及其它管理办法
(一)所有请假人员,不论请假时间长短,按请假程序批准同意后,均需本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分片监管组长说明请假情况。

1、请假1天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煤矿监管组负责人签批,并由请假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站长,请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能离矿。

假满后及时电话告知局办公室和监管组、乡镇(区)安监站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2天及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片监管组负责人审查同意,并报煤安局领导审签同意后,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安排代班后,方可离矿,请假人要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

3、请假超期回矿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凡一个季度内查出2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并在县局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

待岗期间仍有不假行为的,予以解聘。

一年内出现两次待岗的,予以解聘。

(二)各驻矿安全监管员在矿工作期间或请假离矿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若请假到达手机无信号的地方,要将联系方式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作好记录。

凡是手机关机或设置移动“小秘书”呼叫转移,以及其他原因联系不上的,一次扣工资及津贴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3次(含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的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造成后果,依法追究机关责任。

(三)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工作期间,凡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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