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规范xx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SIETP)项目的实施管理,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根据《xxxx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个性化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以问题发现为牵引、寓教于研的教学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条建立并实施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国家级项目从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的制度,形成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基础,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与管理体系。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 1 -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特制定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制学校全面统筹,学院主体实施,学生独立完成,通过校院两级管理,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校工作: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负责,人员包括教务处、计财处、科技处、产业管理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处、科技园、各学院领导和专家代表,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条件保障,评价学院计划实施效果,评选表彰优秀成果。
学院工作: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聘请相关学科教授组成专家委员会,制定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对项目实施提出建议。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一)申报1. 学院填写《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申报书》,申请参与计划;2。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进行项目立项申报;3。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立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备案;4。
学校负责批准申报学院,监督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资助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遴选出优秀项目作为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资助.(二)评审项目评审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部分:1。
书面评审①项目要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或研究方法创新,实施手段以实验为主;②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有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的科学精神,团队成员结构合理;③选题科学、内容新颖,具有挑战性和前景价值,有助于增强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④项目方案条理清晰,设计合理,方法可行,条件能满足项目要求;⑤预期目标明确。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团队合作、重在过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计划的开展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项目的申报、评定、实施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分类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提倡学生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中取得的成果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立项和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推荐;系部负责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各级别项目。
第八条项目申报主要面向2、3年级在校学生。
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系部之间组队申报。
原则上一名学生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参与学生应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文件昆理工大校教字〔2012〕20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2012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二年五月八日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函〔2011 〕6 号)和《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2 〕84 号)精神,“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一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工作的延续与深化。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参与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参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项或多项具体的任务。
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结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我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的原则是:“以学生特长、兴趣为出发点,体现创新、追求实效”。
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的精神,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推进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深入持久开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环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二五”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的重点项目,也是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计划通过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参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探索并推动以问题和课题为导向和载体的教学模式的建立,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改革,建设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大学生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该计划遵循“注重过程、兴趣驱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服从“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及经费落实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团队(以下简称“国创团”),分别由教师国创团和学生国创团组成,团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教师国创团由相关专家及项目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组成。
负责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动员、组织、实施、指导各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专利申请;支持和协助学校开设与创新创业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等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意见和建议。
云南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学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开展,促进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的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兴趣驱动。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以兴趣驱动,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项目。
(二)自主实践。
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
(三)重在过程。
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提高创业能力。
第三条云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类型包括学校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和学校自主设立的“云南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级创新创业项目”)。
第四条云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目标明确、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创业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云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机构包括“云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云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校团委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加强对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我市高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旨在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深化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激励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打造创新文化,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学校实施“大创计划”,应遵循“依托课程、鼓励创新、突出重点、兴趣驱动、学生为主、注重过程”的原则,依托各实验中心、学生创新实验室、开放实验室或专业社团,以项目为载体,健全组织,规范管理,面向所有本科专业,以重点学科和战略、品牌专业为重点,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与创业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大创计划”项目的开展,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组,对“大创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和验收,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院级“大创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相关学科、课程的项目指南编选,院级项目的申报、评审、运行、验收,向学校推荐校级及以上项目,并协助做好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号)全校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并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为加强该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主题词: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公室年月日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划内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深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深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精神,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深圳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有关领导和学科专家组成。
负责全面统筹和部署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设立秘书处,由教务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和文件、落实经费、组织项目的立项、检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
第四条成立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工作组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秘书组成,组织实施创新创业类课程的开设、项目设立方向指导、企业导师聘请等具体工作.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五条本科生均可申报,但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
第六条项目实施一般周期为1~2年,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第七条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八条由项目负责人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特制定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制学校全面统筹,学院主体实施,学生独立完成,通过校院两级管理,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校工作: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负责,人员包括教务处、计财处、科技处、产业管理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处、科技园、各学院领导和专家代表,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条件保障,评价学院计划实施效果,评选表彰优秀成果。
学院工作:学院成立工作小组,聘请相关学科教授组成专家委员会,制定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对项目实施提出建议。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一)申报1. 学院填写《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申报书》,申请参与计划;2.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进行项目立项申报;3.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立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备案;4. 学校负责批准申报学院,监督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资助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遴选出优秀项目作为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资助。
(二)评审项目评审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部分:1.书面评审①项目要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或研究方法创新,实施手段以实验为主;②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有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的科学精神,团队成员结构合理;③选题科学、内容新颖,具有挑战性和前景价值,有助于增强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④项目方案条理清晰,设计合理,方法可行,条件能满足项目要求;⑤预期目标明确。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大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参与科研项目、体验创业,培养创新、创业、创造能力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的建设,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健康发展,加快培养学生的“三创”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开展实施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以及创业实践的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兴趣,增强教师和学生间的合作交流,在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
三、建设项目根据我校现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1.国家级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省级项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3.校级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生自主选题项目、学生研究计划、百步梯攀登计划、大学生创新基地项目。
具体项目名称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四、组织结构1.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科学技术处(社科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创业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教育部文件制定和调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主要政策措施;审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基金的使用情况;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等事宜。
xx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7〕xxx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的精神,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推进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深入持久开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环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二五”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的重点项目,也是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计划通过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参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探索并推动以问题和课题为导向和载体的教学模式的建立,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改革,建设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大学生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该计划遵循“注重过程、兴趣驱动、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服从“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及经费落实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团队(以下简称“国创团”),分别由教师国创团和学生国创团组成,团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教师国创团由相关专家及项目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组成。
负责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提出论证意见;动员、组织、实施、指导各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专利申请;支持和协助学校开设与创新创业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等课程;提出其他咨询意见和建议。
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级,分别是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院级项目的管理办法由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自行制定。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指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指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团队中的每个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和模拟企业运行进行验证实践,撰写出创业报告。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鼓励创新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具有创新性和实践训练作用的研究、设计、制作、创作、策划、调研、创业类项目。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遴选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主持新项目。
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宜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第七条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
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创业团队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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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 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鲁教高函〔2019〕9 号)等文件 精神,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绩效,结合 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4.项目依托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实行网上 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
二、组织机构 1.为保障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 工作、学生工作、团委、招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 成员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学 生工作处、团委、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合作发展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主 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的组织协调、材料的最终审核、备案及上报等工作。创新创业学 院负责大学生创新类项目的评审推荐、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结 题验收等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由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
三、项目申请与立项 1.项目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申请 者必须学业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强、对科学研究、 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 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 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 6 人。鼓励学科交叉融 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每个项目不超 过 2 名指导教师。 2.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 书》(见附件 1、2、3),申请的项目必须有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 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般同时最多只能指导 2 项省级及以 上项目。如果指导项目能顺利结题,在次年指导项目可以再增加 1 项。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
6.项目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的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遴选并排序 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 4) 连同申请书,按照项目类别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 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的项目。 四、项目实施 1.项目经教育部评审通过后正式实施。项目实施分为一年期 和二年期两种,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接到审批立项通 知后,应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 项目的顺利完成。 2.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实施的规定 时间,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 5),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高校负责组织中期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增加、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 人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报告,经学校审核,报省教育厅
3Leabharlann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 行评审推荐,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4.项目申报范围:专业性研究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 实践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科学研究与实践项目。
5.项目选题要求:创新性强、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 究或实施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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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 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 验)的成果, 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 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学校每年立项资助一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带动全校学生开展研究型学习和自主性研究,形成良 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 持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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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成员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部分专业教师组成,负责研 究审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 宣传动员、指导教师配备、各级各类项目初步遴选推荐及进展追 踪检查、日常管理等工作。
3.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 由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和学 院各推荐 2 名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 师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创新创业学院统筹管理,每年一届。学生 层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委员会,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通知、材料整理等事务性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具体指导, 每年一届。
一、原则与分类 1.我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激发热情、 增强意识、培养精神、提升素质”为目标,以“面向全体、贯穿 全程、立足专业、分类实施”为基本原则。参与创新项目的学生 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 完成项目的设计、实验、管理等工作。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学 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并注重创新创业成果。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 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 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 件 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 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 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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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无必要的原因和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信息。 4.指导教师负责审阅项目内容,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
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查研究结果等。 5.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