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70上海建工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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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泰禾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0-016号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姜明群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姜明群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将到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任职。

姜明群先生在任职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明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姜明群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伟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伟华先生曾于2010年11月至2016年9月在公司任职,负责审计、资金等工作,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在泰禾投资任职,负责投资、资金、医疗等业务,目前任泰禾投资董事,在泰禾投资无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王伟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伟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王伟华先生的简历王伟华先生,1975年出生,福州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曾任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9月先后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总裁助理兼资金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现提名黄昭仁先生、徐君伦先生和吴念祖先生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被提名人黄昭仁先生、徐君伦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吴念祖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辞职报告范文(五篇)

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辞职报告范文(五篇)

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董事会成员:我写此致辞职报告,对于公司的繁荣发展及其未来发展方向提供洞察和思考。

经过慎重考虑和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在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

下文将详细阐述我辞职的原因和感悟,并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我要表达我对这些年来在公司的工作经验的感激之情。

在任职期间,我有幸能够与一群优秀的同事一起合作,共同见证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和取得的成就。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市值不断攀升,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展。

这些成就都离不开每一个员工的辛勤努力和公司的正确战略决策。

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些作用。

然而,近期公司所面临的一些挑战以及我自身的发展需求,成为了我考虑辞职的主要原因之一。

首先,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受到了一些威胁,新兴的竞争对手不断涌现,并且在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方面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

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这些挑战,但我认为公司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业务拓展方向,以保持市场的竞争优势。

然而,因为我个人的能力和经验限制,我无法为公司提供更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和战略规划。

因此,我认为辞去董事职务,以便公司能够寻找更适合的人才来担任这一重要职位,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更有利。

其次,我也希望通过离开公司来追求个人的发展需求。

作为一名董事,我有责任在公司的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也不能忽视自己个人的成长和前进。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得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但我希望能够更进一步地拓宽自己的视野,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以满足自己更高的职业目标。

通过辞去董事职务,我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自己的个人发展上,追求更高的职业成就。

再次,我认为公司需要一些新鲜的思维和观点来启发和推动创新。

作为一名长期从业者,我也难免会受到一些思维定势和局限性的影响。

因此,我相信公司会受益于新的董事加入,他们能够带来新的想法和观点,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思路。

600170 上海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170   上海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公告编号:临2013-01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5月28日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提名,推荐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相关提名程序,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徐征先生,男,196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杭迎伟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张立新先生,男,1960年4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助理。

刘红忠先生,男,1965年6月出生,博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副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系主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理事。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600170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议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上述两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业内名列前茅,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且收费合理。

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6月届满换届。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

为此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已书面提名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查阅上述候选人履历,我们认为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提名徐君伦先生、黄昭仁先生、吴念祖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署页,无正文)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吴红兵:徐君伦:黄昭仁:2013年6月7日。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1【案件字号】(2020)浙民终44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范启其梅冰伍华红【审理法官】范启其梅冰伍华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朱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朱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朱黎【当事人-公司】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郭浩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浩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浩【代理律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朱黎【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是原审法院认定新天国际尚欠中信国安的案涉借款本金、利息、罚息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证明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原审法院对中信国安起诉主张的事实予以认定,另认定事实如下:2012年2月23日,中信国安与新天国际、上海富越、融鑫公司、新疆中新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及担保协议书》第一条1.4确定“先借先偿、分段计息、不计复利、利随本清"的原则,并约定中信国安提供给新天国际的借款一律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1.5约定上海富越与融鑫公司在其对新天国际认缴的出资比例范围内为对新天国际向中信国安偿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显蓉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显蓉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显蓉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沪01民终81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卫清寻增荣潘春霞【审理法官】侯卫清寻增荣潘春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马显蓉;上海市工联物业公司【当事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马显蓉上海市工联物业公司【当事人-个人】马显蓉【当事人-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工联物业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房绮云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庞立军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房绮云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庞立军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房绮云庞立军【代理律所】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马显蓉;上海市工联物业公司【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地面施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明力新证据关联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根据马显蓉原审中提供的照片所反映的事发时台阶状况,该处第三级台阶的原有水泥面被铲去,导致青砖裸露,但青砖基本平整,未有明显的高低不平,但与上级台阶及地面之间的落差及台阶本身的宽度略有变化。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建工四建公司有无对XX号楼进户门处台阶进行施工?二、若建工四建公司对XX号楼进户门处台阶进行了施工,该施工行为与马显蓉的摔倒受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若施工行为与马显蓉摔倒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工四建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比例如何认定?关于争议焦点一。

建工四建公司2018年9月14日的施工日记记载现场施工情况包括东区进户门口踏步粉刷;根据建工四建公司的陈述,其施工作业范围是XX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包括对室外台阶进行辅助性平铺修复;马显蓉提供的照片及证人证言反映出,建工四建公司进场后对XX号楼进户门处第三级台阶进行了施工,事发前已铲掉了台阶的水泥表面,故一审判决综合双方的证据,认定建工四建公司事发前对XX号楼进户门处台阶进行了施工导致第三级台阶青砖裸露,该认定具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撑,本院予以赞同。

股市停复牌公告_公告_

股市停复牌公告_公告_

股市停复牌公告近期沪深两市有哪些停复牌的公告?股市的消息不容错过,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停复牌的公告,提供给大家参阅。

股市停复牌公告范文一上海建工拟募资约13亿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上海建工(600170)3月25日晚间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4.46元/股的价格向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9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股票于 20xx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预案显示,上海建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合计不超过 4827人,其中,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监高人员分别为董事徐征、杭迎伟、张立新,监事何士林、施正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锦胜、房庆强、汤伟、叶卫东、卞家骏、朱忠明、秦宝华、蔡国强、龚剑、尹克定、李胜等共 16 人,合计认购不低于 2500 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1.89%。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

上海建工此次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规模为 1422亿元,负债总额为1183.98 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83.26%。

公司表示,偿还部分贷款后,筹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现金净流量。

控股股东策划重大事项上海物贸28日起停牌上海物贸(600822)3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正在酝酿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xx 年 3 月 28 日起停牌。

拓普集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28日起停牌拓普集团(601689)3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xx 年 3 月 28 日起停牌。

哈空调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 28日起停牌3月25日,哈空调(600202)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动,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xx年3月28日起停牌。

嘉凯城董事长边华才辞职

嘉凯城董事长边华才辞职

嘉凯城董事长边华才辞职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住宅》
【年(卷),期】2015(0)11
【摘要】11月4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拟采取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总页数】1页(P88-88)
【关键词】董事长;房地产;上海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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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分:监事离职公告

上海北分:监事离职公告

证券代码:872002 证券简称:上海北分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北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离职公告
一、离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21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监事(黄建忠)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

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本次离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离职原因
个人原因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就任前,黄建忠先生仍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黄建忠先生在其申请离职前,已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妥善交接,故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辞职报告
上海北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上海建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建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170 公司简称:上海建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无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00320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

600320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B股编号:临 2020-018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鸿文先生的书面辞呈。

张鸿文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

张鸿文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张鸿文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

张鸿文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

张鸿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张鸿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红珍、周静等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红珍、周静等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红珍、周静等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20)苏04民终44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耿华东龙孝云熊艳【审理法官】耿华东龙孝云熊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红珍;周静;施月全【当事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红珍周静施月全【当事人-个人】刘红珍周静施月全【当事人-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罗华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罗华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罗华【代理律所】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刘红珍;周静;施月全【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合同地面施工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当事人的陈述第三人共同诉讼新证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事故发生在道路施工作业场所,事发路段施工单位为上诉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道路尚未验收开通,亦未交付使用,上诉人对其施工的事发道路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其在道路上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了安全隐患,存在过错。

周明清2019年9月16日19时许驾驶电动三轮车,进入事发路段撞上水泥墩致死,上诉人在工程交付前未尽到安全防护义务,与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00170上海建工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600170上海建工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公告编号:临2021-077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涉案的金额:3.62亿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项目业主淮安恒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恒悦置业”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12月23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粤0112民初43526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

本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相关协议,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结算工程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36,150.1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与理由2019年11月27日,被告与原告就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首期A-4~A-6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签订《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首期A-4~A-6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续又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和委托工程书。

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依约履行施工义务,根据案涉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约定,被告应付原告进度款及相关奖励共计39,920.06万元。

截止目前,被告仅支付了16,197.53万元,且未与原告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拖欠金额达23,722.53万元,并已造成案涉工程于2021年8月15日停工。

经原告核算,案涉工程的结算金额为51,508.01万元,扣除被告已付款16,197.53万元,被告还须支付原告工程结算款35,310.48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就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项目建设工程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上海建工高管辞职原因

上海建工高管辞职原因

上海建工高管辞职原因
上海建工高管辞职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可能,具体原因往往是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复杂因素综合考虑。

1. 职业发展:高管可能认为自己在该公司的职业发展空间已经有限,希望寻找更好的机会和挑战。

2. 工作压力:高管可能觉得自己所处的职位带来了过多的工作压力,无法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3. 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可能发生了重大战略调整,需要进行管理层的重组或者高管层的轮岗,导致某些高管辞职。

4. 薪酬待遇:高管可能对自己的薪酬待遇不满意,希望能找到更高的薪酬水平。

5. 合作关系:与上级、同事或下属等的合作关系可能出现问题,导致高管选择离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传媒行业周报系列2020年第45周:快手开启港交所IPO,社交平台发力营销电商

传媒行业周报系列2020年第45周:快手开启港交所IPO,社交平台发力营销电商

快手开启港交所IPO,社交平台发力营销电商传媒行业周报系列2020年第45周►市场行情回顾本周(2020.11.2-2020.11.6)上证指数上涨2.72%,沪深300指数上涨4.05%,创业板指数上涨2.91%。

SW传媒指数上涨1.94%,跑输创业板指数0.97pct,在申万一级28个行业涨跌幅排名中位列第21。

►传媒行业数据截至2020年11月6日,院线电影排名前三为《金刚川》《我和我的家乡》和《数码宝贝大冒险:最后的进化》,网播电影排名前三为《八佰》《海大鱼》和《小妇人》;影视剧集排名前三为《瞄准》《使徒行者3》和《棋魂》;综艺排名前三分别为《演员请就位第二季》《我们的歌第二季》和《说唱新世代》;iOS游戏热玩榜前三为《王者荣耀》《三国志(战略版)》和《梦幻西游》;安卓游戏热玩榜前三为《王者荣耀》《原神》和《明日方舟》。

►核心观点本周,快手递交招股说明书,预计字节跳动将紧随其后。

随着互联网行业进入下半场存量竞争阶段,短视频依靠其流量黑洞及以机器学习、大数据等技术为基础的精准分发能力,能够充分深挖垂类细分需求,预计短视频行业还将迸发出多样化的商业模式,满足用户更为丰富的需求。

此外,近期TikTok与加拿大电商服务平台Shopify达成合作,使商家可借助TikTok的“可购物”短视频广告吸引客户;实际上,Facebook早在今年五月已宣布新功能“Facebook商店”,不断布局社交电商领域。

各类社交平台与电商的不断合作,有可能以流量优势为电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投资建议我们持续关注5G技术驱动下传媒互联网行业的模式变革,包括超高清大屏、影视内容、电商平台等领域的投资机会,持续强烈推荐两只“买入”评级股票:影视版权运营龙头捷成股份、买量跨境电商B2C龙头吉宏股份。

我们看好影视行业复苏带来的投资布局机会,看好具有重大影视题材锻造能力的内容制作商在Q4消费旺季的票房市场空间,受益标的包括华谊兄弟、北京文化、中国电影、光线传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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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公告编号:临2020-078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张立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年龄原因,张立新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张立新先生辞职生效,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将依照《公司章程》,尽快按规定补选新任董事。

公司对张立新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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