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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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5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经费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仪器设备费。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一)分类管理,追踪问效.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将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开放运行费的年度预算及中长期预算,保障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负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科研项目、访问学者经费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及预算合理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科研仪器设备费预算的前期论证、编制与申报。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实行校、院部二级管理模式,学部、院系作为重点实验室依托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及专项经费支出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科研院负责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的上报管理,并负责对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第七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查,建立设备购置计划数据库;按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论证;组织对达到招标要求的设备购置项目进行招标。

第八条审计处负责对专项经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九条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重点实验室、课题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监督、指导重点实验室及课题负责人按项目进度、预算使用专项经费,审查专项经费决算。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编制经费预、决算,并按项目进度和相关要求报送用款计划.第三章开支范围第十一条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如下:(一)开放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费和对外开放共享费:1.日常运行维护费,指维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以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提出专项整治方案如下:一、会风文风专项整治(一)改进文风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研究所及时研究改进文风举措,破除文山会海,所属各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综合办公室认真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印发。

整改工作分工:责任领导:夏萍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责任人:徐文新(二)精简各种会议和活动,注重实效研究所力行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尽可能地减少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够合并的会议一律套开。

严格执行会议申请审批规定,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严格控制开会时间,尽可能利用研究所现有办公场所召开会议,减少会议费用支出。

2013年起,取消每年必办的春节离退休职工聚餐、和与兄弟研究所的联谊活动等。

整改工作分工:责任领导:夏萍、何宏平、张干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科技处责任人:徐文新、袁超(三)重新修订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管理方法按照中科院党组《贯彻落实〈8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2项要求》和两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所实际,所党委先后制定了**地化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穗地化所党字〔2013〕2号)、《2013年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穗地化所党字〔2013〕4号)。

针对院内审计对我所财务工作提出的改进意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地化所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穗地化所财字〔2013〕3号),《**地化所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穗地化所财字〔2013〕4号),《**地化所市内交通费管理暂行规定》(穗地化所财字〔2013〕5号),明确了工作流程,规范了会议、差旅费、交通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近期,综合办公室重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穗地化所办字〔2013〕8号),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晋政办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更好地促进全省科技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科目。

直接费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

直接费用中除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设备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的购置、升级、租赁费用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业务费主要包括资料费、数据或样本采集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印刷出版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会议会务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国内协作费等费用。

劳务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组成员的劳务费用或补助,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费用等其他费用。

(省科技厅负责落实)(二)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

省科技厅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

(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下放预算调剂权。

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

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

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背景和意义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是一项高度关键的审计工作,在当今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实力也在不断提升,而科技资金作为支撑科技创新的重要一环,确保科技资金使用规范和高效使用,成为重要的任务。

因此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合理使用科技资源都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思路和流程一、审计目标的明确科技资金的审计目标应该明确,明确资金的科技性质以及资金的用途,同时需要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制定不同的审计计划和方案。

在审计计划和方案制定时,应该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技术制造人员、研究所负责人、项目主管人员等各方面的职责和关系,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点审计内容的确定审计方案确立后,需要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

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立项申报、资金使用、项目过程管理、绩效考核以及进展报告等多个方面。

根据审计目标的不同,审计内容也需要制定不同的重点,主要包括:1.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达到项目评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2.项目过程管理是否完善,及时跟进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3.成果转化是否有效,创新成果能否加速向市场推广和产业化;三、审计方法和要求的制定针对审计目标和审计内容,需要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法和要求,以确保审计程序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方法侧重于检验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和实际运作情况,主要包括:1.纸质和电子数据核查;2.取证和抽样调查;3.实地检查和现场勘察;4.对账、计算机核算和数据分析。

审计要求则侧重于各个环节的标准制定和要求,包括审计程序和程序规范、核查和调查聚焦问题等。

四、报告和意见形成的制定根据审计方案和审计过程,需要制定审计报告和意见形成的相关规则。

具体包括:1.审计报告的编写要求;2.审计意见的形成方式和要求;3.报告提交的时间和形式。

审计方案的实施为了使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1.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开展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可靠;2.要求相关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3.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实施机密保护措施,确保审计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31•【字号】晋政办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1日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4〕32号)和《山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晋政发〔2015〕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所称科技活动经费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所称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由社会单位和企业支持的科研经费,以及与国外科研组织、机构合作获得的科研经费。

第三条各类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不论其来源渠道,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职责第四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根据分工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控制和监督机制,保障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确保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审计范围包括列入学校科研管理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经费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含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我校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

第二章审计主要类型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签。

按照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经学校审计部门审签后方能上报经费决算的科研项目,审计部门在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审计规定和科研相关政策进行审核签章。

审计部门视情况,可对有关科研项目经济事项进行延伸审计。

第五条学校自主安排的科研经费审计。

主要是指学校审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学校工作重点安排以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的科研经费审计重点,由审计处组织实施审计的科研项目。

第三章审计组织方式第六条科研经费决算审签由学校审计处具体实施。

第七条科研经费年度审计由审计处采取自审,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也可以采取联合校内科研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的方式。

第八条对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之前,按照经费主管部门要求,需要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应将审计报告抄送审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对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审计处对整改情况可进行后续审计。

第四章审计主要内容第十条科研经费决算审签的主要内容:(一)财务决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数字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二)经费支出是否与批复的项目预算一致;(三)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四)有无截留、挪用、挤占、转移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五)其他需列入审计的事项。

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大发〔2015〕19号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09:26 | 发布部门:党办校办| 阅读人数:809北京工业大学文件工大发〔2015〕19号———————————————————————————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经2015年4月1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4月3日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精神,为规范开展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依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印发的《教育内部审计规范》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经费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据国家、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对学校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

旨在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审计范围包括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科研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含纵向科研经费收入和横向科研经费收入)。

第四条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审计中涉及的保密事项,须按照保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计,对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五条科研经费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科研经费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科研经费使用和绩效情况等。

第六条科研经费审计应关注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院系监管责任、校内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等经济管理责任。

《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大财字〔2017〕14号)

《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大财字〔2017〕1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 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文件精神及相关经费管理 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纳入我校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自然科学研究经费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经费。 第三条 学校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均为学校科 研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学院、项目(课题)组”三级科 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 原则进行科研经费管理,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 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负总责,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 作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相关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的职责和权 限如下: (一)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作为学校科研工作的主
②项目预算不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单项预算科目 调整额度 10 万元以上;或者项目预算超过 100 万元,单项调整 金额超过项目(课题)经费 10%,由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提 供预算调整申请及论证材料,学院组织不少于 3 名专家组成的评 审小组进行评审论证,并出具预算调整专家意见,报计划财务处 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整。
湖大财字〔2017〕14 号
关于印发《湖南大学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湖南大学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湖南大学 2017 年 6 月 27 日

2024年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四篇)

2024年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四篇)

2024年学校审计工作计划一、积极推动审计工作转型主动适应新形势,转变审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逐步推行部分审计项目网上公告制度,使审计工作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实现阳光审计。

二、认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报审制度。

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做好西区实验楼、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等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工作;加大修缮工程自审力度。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

三、切实抓好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后勤服务总公司____年度和教学基地管理中心____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根据动物科学学院的委托,切实做好兽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促进兽医院规范管理。

四、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试点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科技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

结合我校实际,会同科研处、财务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试点,逐步积累经验,扩大审计范围,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主动参与有关经济管理活动参与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等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发挥审计在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____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和理论研究,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

注重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客观公正、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七、做好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2024年学校审计工作计划(二)____年学校审计工作要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为促进依法治校,维护校内经济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工作。

科研经费管理审计规定

科研经费管理审计规定

科研经费管理审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旨在完善科研经费管控机制,督促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单位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的全部科研经费,包括科研经费拨款(纵向科研经费)和科研事业收入(横向科研经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经费管理审计是指单位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单位科研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内部管理控制环节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五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与执行、科研经费使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等。

第六条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

重点审计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等环节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

第七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与执行审计。

重点审计预算评审、收支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准确,项目决算是否按照预算执行。

第八条科研经费使用审计。

重点审计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发放、资金支付审签、结余经费使用及结题结账等科研经费支出中关键环节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审计。

重点关注校内各级单位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注重区分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院系的监管责任、校内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等。

第三章审计组织第十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由审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原则上实行计划管理,由科研处提出年度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的初步建议,审计处会同监察处、财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初步建议,提出年度科研经费管理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

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

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方案背景在科技领域的发展中,资金的投入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由于科技资金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容易出现监管不力、投资不规范、资金管理漏洞等问题,影响科技项目的进展和创新成果的转化。

因此,为了保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规范科技项目管理,进行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是非常重要的。

目的科技资金专项审计旨在审查科研项目财务核算情况、项目管理及实施的执行情况、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科技项目开展更规范、有效的管理和运作。

审计范围科技资金专项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项目财务管理审计•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查科技经费的申请、批准、分配和管理流程;•审查科技项目财务核算情况,包括经费的使用、预算执行情况、权益性和准确性等;•审查科技项目合同的履行和收付款情况,保证预算使用与财务核算的合理性;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管理审计•审核科技项目的管理执行情况,包括项目计划制定、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审核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保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对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进行采访,确认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审计方法科技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审计在实地踏勘项目的情况下,对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拜访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了解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情况以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抽样审计科技项目特性较为复杂,对其进行全面审计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和人力,因此采取抽样审计可以更有效地发现问题。

文件审计对科技项目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需审核科研项目的预算使用计划、结算报告、账务凭证和账簿等财务信息,为后续审计提供依据。

审计要求科技资金专项审计的要求主要包括:合法合规性要求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准确性要求审计结果必须完全准确,并尽可能详细地描述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成果转化情况。

保密性要求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项目财务信息的不泄露性。

《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业经学校xx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xx年12月22日(一)科学技术研究部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并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合同执行及经费使用,审核预算调整,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结题结账,配合财务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科研合同约定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

(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审批、采购和登记管理以及实验耗材的采购等。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五)二级学院(部)和校内实体性研究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六)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2.直接费用预算编制要提供编制说明和测算依据,劳务费预算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不设比例限制。

3.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项目负责人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4.间接费用是指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穗教发[2014]96号•【施行日期】2014.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4〕96号)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2014年10月24日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市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市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教育系统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科研课题配套资助项目、市属高校“羊城学者”科研项目、市属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市教育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项目、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教育局委托研究的科研项目及其他各类由市教育局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市教育系统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目标体现在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管理创新,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产出科研成果,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形成研究成果报告、教育教学方案、制作教学案例与视频及公开发表论文、公开出版专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

第四条市教育系统科研项目经费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市财政经费,区、县财政经费,单位自筹经费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经费。

科研专项资金审计方案

科研专项资金审计方案

一、审计目的为确保科研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审计旨在全面检查和评估科研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等方面,以确保科研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规性。

二、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科研专项资金的来源和分配;2. 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情况;3. 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4. 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5. 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6. 科研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三、审计方法1. 文件审查:对科研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包括预算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财务报表等;2. 实地调查:对科研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3. 问卷调查:对科研项目相关人员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其对科研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4. 专家咨询: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5. 数据分析: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科研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量化分析。

四、审计步骤1. 准备阶段:成立审计小组,明确审计任务、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2. 审前调查:收集科研专项资金的相关资料,了解项目背景、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 审计实施:按照审计方法对科研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4.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 后续整改:跟踪督促科研项目实施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审计要求1.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2. 审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3. 审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科研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4.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六、审计期限本次审计期限为自审计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完成之日止。

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在主任会议领导下,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省科技专项资金审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委托省审计厅对全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专题听取省财政厅、科技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汇报,召开科研机构、高新园区、高校、企业座谈会,分赴杭州等5个设区市及下属县(市、区)进行调研,听取当地政府、企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委托6个设区市开展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加大。

2013至2014年,全省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共计399.86亿元,其中2013年191.87亿元,20141/ 9年207.99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15.6%和8.4%。

争取国家科技项目立项支持资金共计49.13亿元,其中2013年25.50亿元,2014年23.63亿元,占全省科技投入总额的13.3%和11.4%。

此外,2013至2014年,创新强省资金共计安排24.30亿元,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23.98亿元。

2014年各级财政科技资金引导和带动全社会投入1470亿元,自2010年起年均增长15.4%。

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共计63.92亿元,2013年30.34亿元,2014年33.58亿元(剔除省级改列市县支出9.81亿元后为23.77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12.3%和10.7%。

其中,省级财政安排科技专项经费2013年为14.08亿元,2014年为16.70亿元。

大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大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大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经济秩序,提高资源利用绩效,服务学校改发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审计工作实际,现指定本方案:一、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内部审计是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从而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促进学校事业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由校长直接领导审计工作,并指定一名校领导协管审计工作;校长和协管校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综合利用审计监督成果。

学校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业务职责范围内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

(三)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学校切实保障审计部门有权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要依法、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

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把好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关学校坚持离任审计、任期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积极推行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落实执行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风廉政建设。

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纵向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规定》(财教〔2011〕434号)、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相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独立或联合承担的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责任制第三条学校是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有分管责任。

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设备、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及学院(系、所)(以下统称院系)、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第四条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是学校纵向科研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校科研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科研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审核预算调整、大宗材料和外协加工、科研协作费的拨付等重大支出,提供纵向科研项目结题信息,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科研人员学习国家有关部委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指导并审核项目负责人编制纵向科研经费预算,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学校有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在项目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科学、合理地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审查纵向科研经费决算报告,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结题审计。

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ok3w_ads( “ s004 ” );ok3w_ads( “ s005 );篇一:专项审计报告样本XXXXXXXX X X公司X X年XX月X X a至XX年XX月X X a承担“ X X ”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审讣报告目录一、审计报告二、已审项LI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1(项LI经费投入情况明细表2(项LI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3(项LI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差异明细表4(购路、试制、改造设备费用及设备租赁费明细表5(材料费用明细表6(测试化验加工费用明细表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明细表8(其他经费支出明细表9.项LI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明细表10.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附注三、执业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页码审计报告审计编号ABC公司: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 X单位(以下简称ABC公司)XX年X X月X X日至X X 年XX月XXB承担“ XX”项Ll(以下简称项H)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项LI财务执行情况包括本项U的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经济U标的执行情况。

项LI 财务执行悄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已山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讣准则、深圳市科技匸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本项LI真实、合法、完整的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是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丄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讣准则以及深圳市科技匸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深圳市科技计划项H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业网: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报项LI指南、科技项LI合同书等)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的问题及对策一、高校科研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科研经费监督机制欠完善高校的科研课题数量及经费总额是衡量高校科研实力的重要依据,许多高校为了鼓励教师参与科研,在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上往往较宽松,普遍存在对科研工作重争取项目个数及项目经费、轻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及使用效益问题。

现阶段各高校普遍实行课题组制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课题组负责项目的选择及设计工作;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合同管理;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下拨及核算工作。

从各职能部门的分工来看,职责似乎是明确的,但各部门均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缺乏通盘考虑和全局观念。

2.科研经费的预算支出数与实际支出数不相符按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规定,项目立项时须有细致的预算,需在预算中明确列明材料、测试、合作等项目费用的明细金额,但现实情况是,科研项目立项时一般只有一个概括的研究思路或研究方向,尚没有明确的支出构成,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全凭拍脑袋、想当然。

3.科研经费支出核算不完整,经费使用欠规范(1)支出核算不完整。

目前各高校对教师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往往较为宽松。

高校为支持科研,在相关学科建设中的投入或资助通常以重点学科建设或校级课题形式单独核算,相关支出未能反映在科研项目支出中;高校提供的科研用水、电、气等费用,办公和实验设备的购置和使用费等,多数未单独进行计量收费,通常采用按一定比例计提的方式核算,以致科研项目的核算成本并不完整。

(2)私用与公用未明确界定。

高校现行核算体制是对科研经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财务部门在实际核算中只对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会计审核,而对所报课题经费的真实性、私用与公用难以界定。

大量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劳务费、专家费、交通费、招待费等支出在科研项目支出中占有较大比重,实际工作中招待费、油费、电脑耗材等发票较容易取得,以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的现象经常发生。

4.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差(1)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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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在研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工作说明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的通知》(粤教审函[、在研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具体说明如下:一、目的意义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在研以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及其它科研相关经费。

2、专项审计的科研经费类别学校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校级预算课题、院级预算课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经费(由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确定)及各级教育、学科、人才、医疗的科研相关经费(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承担任务的具体情况自查上报)。

3、专项审计的科研经费时限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经费,必要时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4、专项审计的方式首先科研经费负责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其次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在各二级单位自查基础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总,组织二级单位之间互查,最后在学校层面上进行集中审查。

重点检查的内容有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机制运行管理等五个方面。

三、方法步骤1、组织动员和部署工作阶段(7.15-7.31日)学校召开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工作布置会,传达教育部科研经费管理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
计的通知》(粤教审函[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发现问题统计表》、《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表》、《立项的科研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4、5、6),并于9月10日前将表格纸质和电子版(包括收集的经费负责人自查表格)报送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办公室(科技处)。

4、二级单位互查阶段(9.11-9.南方医科大学二级单位互查调查表》至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办公室。

10月10日前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完成《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表》等相关表格至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办公室。

10月科研经费管理自查发现问题统计表5、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表6、立项的科研项目基本情况表7、科研经费专项审计二级单位互查发现问题统计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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