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员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6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6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

基本职责是: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

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的有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员工职业技能的鉴定管理,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对员工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管理标准1. 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订立•职能部门每年依据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战略目标,订立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鉴定计划应明确鉴定的职业技能范围、鉴定的时间布置、鉴定方式、评估标准等内容,并合理调配资源。

2. 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和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员,构成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鉴定委员会应订立鉴定准则和鉴定流程,确保鉴定过程公平、公正、客观。

•鉴定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方式,包含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综合考核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

3. 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反馈•鉴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包含鉴定成绩和鉴定评语等内容。

•依据鉴定结果,订立个人发展计划,明确员工的职业培训需求和提升方向。

4. 职业技能鉴定结果记录•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鉴定结果档案,包含员工的鉴定成绩、鉴定评语、培训计划和提升效果等。

•鉴定结果档案应妥当保管,并供应给相关部门参考,用于人员选拔、职位晋升等用途。

四、考核标准1. 鉴定成绩评定•鉴定成绩评定将依据员工在鉴定过程中的表现、表述本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鉴定成绩将依据评分制度进行评定,实在评分标准应在鉴定前由鉴定委员会订立。

2. 职业技能提升考核•员工在鉴定后一段时间内,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职业技能提升的考核。

•考核内容将依据个人发展计划确定,并针对提升方向进行评估。

3. 鉴定评价与嘉奖•对于表现优秀、鉴定成绩突出的员工,可予以相应的表扬和嘉奖。

•嘉奖可以包含薪资晋升、职位晋升、资质认定等。

4. 鉴定不合格处理•鉴定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要求进行增补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参加鉴定。

•若多次鉴定仍不合格,职能部门将依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含降低绩效评级、限制晋升等。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模板(3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模板(3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所阅卷制度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

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4、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修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徇私舞弊者要取消其阅卷、考评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处理,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1、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2、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安排有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加鉴定。

3、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徒弟、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模板(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考评员的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评员任职条件与资格认定考评员分为一级考评员和二级考评员。

一级考评员应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级考评员应具有技师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或相近职业的从业经历,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考评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考评员的申报,按照考评员的任职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核,报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参加考评员培训。

考评员培训由市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制度和基本理论,考评员职业道德,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鉴定程序和考评技术。

考评员经市指导中心培训合格后,报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由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资格证书和胸卡。

考评员聘期为三年,聘任期满,由市指导中心综合评价,决定续聘与否。

第三章考评员的组织与使用市指导中心建立健全考评员组织,加强考评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考评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考评员队伍。

市指导中心定期组织考评员进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考评技能。

一级考评员可参加高级技师、技师和高、中、初级技工的考核评定;二级考评员可参加高、中、初级技工的考核评定。

各级考评员可参加岗位资格证书的考核评定。

考评员在同一鉴定所内连续二次从事考评工作后,应主动申请轮换。

考评员与报考人员有近亲属、师生及其他利害关系时,考评员应申请回避。

考评员应服从考评工作安排,因故不能参加考评工作的,应说明原因。

首席考评员由鉴定所从考评组成员中指定一人担任,具体负责考评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监督。

考评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进行考评。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2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2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1.本站由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实施林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本鉴定站在站长领导下,完成鉴定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完成年度总结。

3.鉴定站鉴定前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考试命题、考核、成绩上报、证书办理和发放工作。

4.负责聘用各工种考评员及任命考评组组长工作。

5.负责对技能考核的监理工作。

6.安排考评员参加鉴定指导中心对考评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7.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各种费用收支由站长审批。

8.建立完善的技能鉴定试题题库。

9.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及证书保管等工作档案。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职责1.主持本站职业技能鉴定的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布置年度鉴定任务。

2.审核年度鉴定工作总结。

3.审核鉴定费用的收支工作。

4.主持安排考评员参加培训和鉴定站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副站长职责1.协助站长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职业技能鉴定教材订购,大纲编写工作。

3.主持安排实施性鉴定工作。

4.技能鉴定中负责对考评员的监察和考生纪律检查工作。

5.完成站长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主任职责1.主持完成鉴定站的年度工作总结的撰写。

2.协助站长、副站长完成年度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

3.审核技能鉴定考核试题抽取工作以及试卷印刷工作。

4.审核鉴定材料的准备、鉴定所用仪器工具的准备工作。

5.审核考评员的考评资格。

6.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工作。

五、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员(秘书)职责1.完成与上级鉴定中心的联络工作。

2.负责考生的鉴定成绩录入、证书办理工作。

3.负责考评小组以及考评员考务费用的发放工作。

4.主持鉴定站的各种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

5.安排考核宣传动员,安排考核时间以及下达考核通知工作。

6.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工作。

六、各工种考评组组长职责____组织技能考核试题的命题及检查审核工作。

____组织考评员实施技能操作考核工作。

3.负责各工种组的仪器设备准备、考核材料准备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员工在特定职业领域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能力,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1. 目的和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的所有员工,特别是涉及到专业技能的岗位。

2. 鉴定标准和流程:
制定明确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根据不同职业和岗位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确定鉴定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考试、实践操作、作品展示等。

3. 鉴定组织和人员:
指定专门的鉴定组织负责组织和实施技能鉴定工作,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认证。

4. 鉴定结果和认可:
根据鉴定结果,对员工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估,并记录和存档。

将技能鉴定结果与晋升、薪资调整等人事管理相关联,对合格者给予适当的认可和激励。

5. 鉴定周期和再评估:
规定技能鉴定的周期,根据不同职业和岗位的要求,设定适当的再评估周期,确保员工的技能持续更新和提升。

6. 培训和发展:
提供员工技能鉴定前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帮助员工提升技能水平。

同时,根据技能鉴定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7. 反馈和改进:
建立员工技能鉴定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员工对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是企业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工具,它能够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成长,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一、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职业技能的水平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竞争力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二、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与对象(一)范围涵盖各类职业(工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信息技术业等领域的常见职业。

(二)对象1、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

2、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3、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

三、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机构(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鉴定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鉴定考核。

四、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与内容(一)鉴定标准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鉴定标准。

(二)鉴定内容1、理论知识考核,包括职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操作技能考核,考查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一)初级工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岗位培训。

(二)中级工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定年限。

(三)高级工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定年限,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四)技师和高级技师在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还需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技术创新成果等条件。

六、职业技能鉴定的流程(一)报名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鉴定所(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培训对于需要培训的人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

(四)考核按照鉴定标准和内容,分别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

(五)成绩评定由考评人员对考核成绩进行评定,确定是否合格。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的管理,并提高鉴定工作
的质量和效率。

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专家,旨在加强对
专家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得到科学、公正、准确
的进行。

二、专家资格审核
1. 申请成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的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经验。

2. 专家资格审核由鉴定机构负责,审核结果应公示。

三、专家培训
1. 初次成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的人员需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
括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2. 定期进行进修培训,以跟踪最新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方法。

四、专家考核
1.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
和实际操作。

2. 不合格的专家应及时接受再培训,补充专业知识和能力。

五、专家管理
1. 鉴定机构应建立专家管理制度,明确专家的权责和管理流程。

2. 对于表现出色的专家,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

六、监督与评估
1. 鉴定机构应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鉴定结果的
质量和准确性。

2.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作为专家管理的重要参考。

以上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建立
一个健全的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体系,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
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工人队伍的技能水平,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能型人才的成长,满足科研、生产等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的技能进行考试、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国家职业技能初级、国家职业技能中级、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国家职业技能技师和国家职业技能高级技师资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集团公司各控股企业,应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对其下属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规范其下属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集团公司工人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其主要职责为:1、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公司工人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2、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建立健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和办法,并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各下属企业开展相应工作;3、负责集团公司内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师资培训及管理,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组织对特有或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试题编制及题库开发工作;4、负责对申请技能鉴定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报送工作,按计划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及相应证书的申请和管理工作;5、负责协调技能培训的教学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源的建设和合理利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费、鉴定费的预算和管理。

国有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模版

国有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模版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做好企业内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鉴定(考核)站(所),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申报资格条件,对员工进行初级、中级、高级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考核,以及对申报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考核和考评。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细则》的配套文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工。

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责执行机构,负责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和管理。

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五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代表企业行使国家权力,实行站长负责制。

在**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一)根据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司鉴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在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对公司各培训考核场所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站资格条件,做好年检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公司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取证,做好其管理、使用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印制、分发和传递。

对题库中没有试题的工种,经批准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和《规范》)要求命题,并按规定送审。

(五)负责办理全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填写、验印和核发,并做好证书管理工作。

吉林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 JLYT-RL-09-2014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员工素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由中国石油吉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公司员工的技能水平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分初级 /五级、中级 /四级、高级 /三级、技师 /二级、高级技师 /一级)所进行的资格认证活动。

发布日期: 2014 年 4 月 4 日实施日期:2014年4月4日第三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服务公司、服务员工的原则。

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以提高员工技术素质为目的,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与员工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保证鉴定的工作质量,实现鉴定公开、公平、公正,鉴定的结果应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技能水平;(三)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

以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国家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做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科学,方式、内容、程序规范;(四)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

实行鉴定中心和所属鉴定站(考评基地)两级管理,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第五条经集团公司批准,吉林油田公司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冠名为“中国石油吉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在公司人事处,下设四个鉴定站(考评基地),分别是中国石油吉林综合职业技能鉴定站、中国石油吉林井下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中国石油吉林采油集输职业技能鉴定站和中国石油吉林供水供热职业技能鉴定站。

中国石油吉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下负责管理吉林油田公司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鉴定站(考评基地)和各直属单位的培训、考核部门具体实施。

神东煤炭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适应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神华集团公司技术工种岗位员工职业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神华集团公司技术工种岗位员工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业务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估和认定,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员工进行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定。

第三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依据是《国家职业标准》和公司特有工种《职业技术等级标准》.第四条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一由神东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管理,员工个人未经批准自行参加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公司不予承认。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神华神东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是由神华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申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第八条鉴定站下设职业技能鉴定科,配备专职人员。

鉴定站聘用若干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兼职为主).第九条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在指导中心和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鉴定站是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机构,其基本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落实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参加指导中心组织的业务活动;(二)负责公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鉴定,参与组织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评审工作;(三)负责拟订鉴定实施办法、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技能鉴定场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管理;(五)协同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六)在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公司鉴定工种的鉴定标准及配套教材、试题库的开发建设等工作;(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八)负责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九)在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负责本单位考评员管理工作;(十)参与本单位的职工技能等级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水平,保障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固定场所、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和考试、评定用品;(二)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教育、考试、评定、管理等人员,有职业技能鉴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三)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进行操作,确保评定公正、准确的质量;(四)具有一定的管理、服务能力,人员机构合理、规范;(五)依法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登记注册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执业证书。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素质,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透明性;(三)以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标准鉴定被评鉴人;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流程职业技能鉴定流程分为以下五个环节:(一)鉴定申请、报名环节:由鉴定申请人或其单位或组织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二)准考证发放环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鉴定申请人发放准考证;(三)职业技能鉴定环节: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评鉴,评鉴结果以成绩单的形式向鉴定申请人通报;(四)评定环节: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鉴定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监督管理环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在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贯彻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质量。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结论的效力职业技能鉴定结论的效力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职业技能鉴定结论对鉴定申请人或被评鉴人职业技能的鉴定准确性、公正性、透明性、合法性具有约束力;(二)职业技能鉴定结论对行政机关、用人单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开展相关管理活动具有依据,对有关管理决定具有指导意义。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主要举措。

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拓宽就业空间的有效途径,也是应用型高校适应新形势、确保高质量、办出新特色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我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障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推行多证书教育制度,进一步促进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提高,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为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学校经XXX批准,设有直属于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XXX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XXX主管教学副校长任所长,是我校统一组织全校师生或其他社会人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唯一单位。

学校职业培训与鉴定指导委员会指导其工作的开展。

鉴定所具体职责有:1.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收集各二级学院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统一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和新增工种项目。

3.负责制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年度职业培训和鉴定计划,监督和检查各二级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4.组织并统一管理实施全校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职业等级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校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全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信息收集与发布;组织职业技能考评员进行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负责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完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为提高我矿职工的职业技术业务水平,提高我矿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我矿职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按照《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煤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鉴定工种、鉴定等级及教材目录(见附表1)(二)、报名条件现从事上述职业工种的职工,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豫工信人﹝2011﹞265号文件中《河南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具体申报条件如下:1、初级工:实(见)习期满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

2、中级工: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证书满3年。

3、高级工: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证书满3年。

4、根据鹤煤劳﹝2011﹞605号文件(附件1)划分的相近工种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三年者可申报新工种的中级工,取得原工种中级工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申报新工种同级别的鉴定。

三、鉴定收费标准根据豫计收费[2003]230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1、报名费:5元。

2、鉴定费:初级工160元、中级工180元、高级工220元。

四、注意事项1、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将通知精神贯彻到有关区队、班组及个人。

2、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由各单位劳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技术等级及从事本岗位的工龄证明进行严格审查。

填写《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个人信息部分如实填写,有原技术等级证书的要填写完整。

3、报名时提交本人原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将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清晰可见)并裁剪成和身份证大小规格的粘贴在备案表背面上半部分,信息部分朝外。

4、照片(照片背面要填写姓名)按花名册(初、中、高)顺序填写和排列。

5、为了减少申报人员的负担,如本人有教材(刊号相符)可选择不予购买,但保证人手一册。

二、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鉴定工种及等级1、鉴定工种:A类:机修钳工、维修电工、车工、锻造工、电焊工、管道工、铆工、刨工、镗工、天车工、铸造工、钻工、铣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汽股份管理制度---- ★----广州公司蓝领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2015年8月x日发布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引用文件 (2)4术语和定义 (2)5职责 (2)6管理内容和规定 (2)7业务/管理流程 (4)8记录 (4)9评审与更改 (5)10附则 (5)11附件 (5)附件一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 (6)附件二技能鉴定考核表 (7)附件三技能鉴定报名表 (8)附件四技能鉴定流程 (9)1目的为规范员工技能等级管理,引导员工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线技能类岗位、生产管理部特种设备操作、保全岗位及质量控制部检验、试验、和计量岗位。

3引用文件BMM.OP.150101.041.02.2014 BMM.OP.150101.005.03.20144术语和定义 4.1技能鉴定能力,区分技能等级。

4.2技能等级证达到相应技能等级由公司内部发放的证件。

获得初级工(含)以上证件员工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4.3高级技师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高级技师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高级工 或以上职业资格。

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 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 并能够提出建设性建 议;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4.4技师高中、中专学历,8年以上专业工龄;高技、大专以上学历, 5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技师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能熟练运用综合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能组织指导、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并能够提出建设性建议。

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

4.5高级工初中以上学历,5年以上专业工龄;高技、大专以上学历, 2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高级工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中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能熟练独立运用技能和专门技能处理较为复杂的工作;进行品质改善活动和作业指导。

能够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4.6中级工初中以上学历,1年以上专业工龄,通过公司中级工考评审核,持有本工种中级工或以 上职业资格。

能熟练运用技能独立完成本岗位的常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进行品质BMM.OP.150105.005.02.2014 广州公司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管理办法 指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鉴定工作, 考评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以鉴定员工是否具备上岗广州公司岗位管理办法 广州公司培训管理办法指通过本岗位技能等级鉴定后,改善活动和作业指导。

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

4.7初级工初中以上学历,完成岗位培训后,经考评审核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的常规工作。

满足岗位技能需求。

持有本工种初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5职责5.1综合管理部5.1.1负责公司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5.1.2负责公司级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组织工作。

5.1.3负责组织各部门、分厂制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

5.1.4负责为技能鉴定达到初级工以上的员工制发“技能等级证”。

5.1.5负责技能等级证的登记、更改、补换等管理。

5.1.6负责汇总各部门、分厂技能人员等级名册资料,建立台账。

5.2各部门、分厂5.2.1负责本部门、分厂员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培训课件开发、课程授课及课程评估。

5.2.2负责制定本部门、分厂内技能人员等级鉴定标准。

5.2.3负责本部门、分厂技能鉴定的组织、执行,包括试题设计、监考、评分、评价结果公示等工作。

5.2.4负责在鉴定工作完成后汇总鉴定材料,并向综合管理部报送。

5.2.5提供本部门、分厂技能鉴定等级达到初级工以上员工的资料,包括考核记录、相片等。

5.3技能鉴定委员会5.3.1负责审批各部门、分厂提报的技能人员等级评价标准。

5.3.2负责审批技能人员等级评价结果,评聘公司高级技师、技师。

5.4技能鉴定评审组5.4.1配合综合管理部做好鉴定相关工作,包括审核本部门所属工种考核内容、方式、试题、评分标准以及鉴定结果等6管理内容和规定6.1技能鉴定管理组织6.1.1技能鉴定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门协管领导以及四大分厂、生产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委员由综合管理部、四大分厂、生产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生产技术部的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员担任。

技术专家为持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艺技术管理人员,高技能人员为本工种高级工以上人员,具体人选由各部门推荐,综合管理部审核,人力资源协管领导审批。

6.1.2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方法技能鉴定委员会为公司技能鉴定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委员会以专题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主任主持。

相关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授权其他可承担此项工作的人员代理参会。

其他相关人员视需要参加会议。

1)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报相关工作议题,委员会进行讨论决策。

2)委员会以主任负责制为议事准则,如遇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主任做出裁决。

6.1.3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技能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技能鉴定的组织准备等工作及会务安排,并负责组织执行委员会相关决议。

6.1.4技能鉴定考核评审组技能鉴定专业评审组是技能鉴定工作的执行机构。

分为冲焊涂总四大专业厂评审组、质量控制部评审组以及生产管理部评审组。

各评审组组长由部门领导担任,四大专业厂副组长由运营保障科科长担任,质量控制部、生产管理部副组长由部门有评价需求岗位的科长担任。

组员由对应工种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员以及工艺技术相关人员担任,人数为5或7人,具体人选由评审组组长选定,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2岗位培训6.2.1各单位根据生产工艺及作业流程,划分具体的生产作业岗位,并依据各岗位的作业内容、工艺要求、流程标准以及其他岗位上岗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制定岗位培训教材及开展培训。

6.2.2各单位对本单位未取得技能等级证的员工(包括新入职和转岗员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岗位培训及初级工等级评价。

对已取得技能等级证的员工,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岗位技能培训。

6.2.3岗位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或现场培训。

6.3技能等级考评6.3.1技能评价维度专业知识和技能:本工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作业规程:员工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步骤。

节拍及产品质量:员工所在岗位生产节拍及产品质量要求。

授课及带徒:员工是否具备的授课及带徒能力。

除上述以外,包括岗位安全、岗位工序不良问题认识、岗位工序异常联络流程、非常规工作应对、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

定新入职或转岗员工技能等级,但首次鉴定核定等级以高级工为限,不得核定为技师或以上6.3.2技能鉴定周期首次鉴定:对新入职或转岗员工,用人单位需于三个月内对其组织一次技能鉴定,以核定新入职或转岗员工技能等级,但首次鉴定核定等级以高级工为限,不得核定为技师或以上等级。

定期鉴定:对于符合各技能等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员工,公司每年组织技能鉴定工作,原则上为每年10月,具体时间综合管理部将根据鉴定需要提前另行安排通知。

633技能鉴定内容及标准6.3.3.1鉴定内容为笔试、实操及工作绩效。

笔试主要为员工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各部门、分厂拟定考试题库,综合管理部组织闭卷考试。

实操鉴定内容由各部门、分厂根据评价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工作绩效由个人绩效等级兑换成分数,其中S级=100分,A级=90分,B级=75分,C级=65分,D级=50分。

6.3.3.2首次鉴定员工个人总成绩书面考试成绩X 实际操作成绩X6.3.3.3定期鉴定员工个人总成绩书面考试成绩X 实际操作成绩X 个人绩效等级对应分X6.3.3.4通过标准首次鉴定: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不低于60分,实操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70分视为通过该等级鉴定。

定期鉴定:绩效等级C级(含)以上,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不低于60分,实操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70分视为通过该等级鉴定。

6.4鉴定结果应用6.4.1经鉴定确认技能等级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制发《技能等级证》,并依据《广州公司技能员工技能提升激励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6.4.2技师聘用6.4.2.1经鉴定取得技师或以上等级的技能员工,由技能鉴定委员会聘为公司技师或高级技师,并颁发聘用证书,聘用期为三年。

642.2员工获聘技师或高级技师期间可向公司申请或由公司指派技术攻关课题,公司给予人、财、物的支持。

642.3技师(含)以上的员工在聘任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考评,考评通过予以续聘。

未获续聘,但其承担的技术攻关课题仍未结题者,可根据其承担的技术攻关课题予以短期聘用,短期聘用以课题结题时间为限。

642.4特殊聘用,对于未达到资格条件,但技能水平突出,获得国家技术专利或其他省级以上技能技术奖励的员工,予以专案特殊聘用。

6.4.3经公司技能鉴定达到相应等级但未取得对应国家职业资格的员工,以鉴定等级聘用。

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员工。

6.4.4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但未通过公司对应等级技能鉴定的员工,不享受相应待遇。

6.4.5技能鉴定未达到初级工技能水平的员工,视为暂未达到岗位胜任要求,需重新接受相关培训及鉴定,二次鉴定仍未达到要求者,公司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调整后技能鉴定仍未达要求的员工,公司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6.4.6技能鉴定结果经部门评审组组长及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在本部门(分厂)范围内公示(三天)。

公示期间员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直接上级书面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反映视为无效。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公示异议的调查核实。

6.4.7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需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对于复评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技能等级降一级聘用。

6.5技能人员管理6.5.1技能人员有以下情形者,降一级聘用a、季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含)以上b、季度内旷工达一天(含)以上c、经复评达不到对应技能等级要求d、技师及以上员工年度内无承担技术攻关课题e、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f、出现严重质量或安全事故属主要责任人6.5.2因6.5.1降级聘用者,自降级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原技能等级鉴定。

6.5.3各等级技能人员应争取于三年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若本等级人员超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优先留用。

6.6技能等级证件的使用6.6.1各单位完成技能鉴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管理部提报各等级技能人员花名册以及相关人员照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