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妇女社会地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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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性社会地位问题
人文学院 08传播2班 2008061236 2010年6月5日,日本首相菅直人任命野田佳彦担任新内阁财务大臣。这只是众多关于日本女性新闻中的一则。有很多人诧异于今日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竟然提到到这么高的水平了。日本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在二战以后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在日本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还远远没有实现。
问题表现为几个方面,为日本女性受教育程度,就业现状,家庭现状等等。日本女性的受教育程度虽然在二战之后有了提高,但是日本女性所接受的精英教育,指的是名牌大学(如东京大学)之类的精英院校的教育尤其少。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的女生总数占总学生人数的7%和8&,这个比例是相当相当低的。由于精英教育的甚少接受直接导致日本女性的工作层次相对男性来说较低。据调查, 2008 年, 25~ 54岁日本女性的就业率仅为67%, 比瑞典和挪
威等国低15%。与同年龄的日本男性就业率( 93% )相比也差距明显。日本妇女就业相对困难, 特别是女大学生和有未成年子女的妇女最
不受欢迎, 原因是前者很快就会结婚, 而后者需要照顾孩子。很多日本企业还经常以结婚和生育子女为由解雇妇女, 迫使她们离开工作
岗位。还有,虽然60年代以后,日本女性开始不止维系家庭的责任,而是走向社会岗位,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依旧妇女还是应该负责家里大小事务的,丈夫去上班,依旧要恭敬地将丈夫送至门口,回
家也要先准备好饭菜。说的好听一些这是传统的妇女做法,但另一面也就反应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并不是男女平等的。
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并不是一两天形成的,而是千年的历史积淀
下来的,有着深刻的历史形成原因。自日本传统家族制度形成起, 妇女便被置于家庭和社会的最底层。日本家族制度本身决定了妇女一生“三界无家”的命运。所谓“三界无家”, 即女人降生人世后, 由父母抚养, 其家是父母的; 长大成人出嫁后, 其家是丈夫的; 丈夫死后, 家是儿子的。所以在家从父, 既嫁从夫, 夫死从子是她们一生必须遵守的准则, 女人一生的宗旨只有两个字: 服从。明治维新后, 启蒙思想家们批判儒家女子道德, 把一夫一妻制之下与男子具有同等
权利、在教育子女方面颇有见识的西欧的女性作为理想的母亲的形象, 提出造就在人格上与丈夫平等、具备足够的教育子女的教养与知识的母亲是社会的重要任务。二战结束后,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再加上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迫使日本人开始重新审视女性在这个社会中的地位。在劳动力资源缺少的情况下,动用女性的劳动力资源是很重要的一条解决路径。在经济上女性获得了一些独立自主权,相对的政治方面的权利等等都有相应的完善。在此过程中女性获得了参政权,并且得到了法律方面的保障。但是尽管是这样,历史毕竟不是电脑。不能将过往的观念等等吸取而加上新的观念和思想。历史是继承的,是对过去的不断纠正和改善。从过去一直延承下来的观点一直束缚着日本人,即使在现代的相对民主的社会,日本的女性也不是完完全全的拥有和男人一样的地位。
日本女性的的社会地位低的问题是由多方面因素组成的。其中包括现代日本人的思想看法,国家的法律体制两个大点。分别从感性和理性层面共同组成了日本女性社会地位普遍低下的社会问题。
首先是日本人的思想问题。如上文所说,日本产生这个问题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日本封建专制时期留下的余毒。在日本人的脑海中就根深蒂固地有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认为女子就是应该持家而不应该在外工作。而现代日本在教育方面虽然有了改善,但是由于女子接受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限,甚少有能接受本国和外国先进精英教育的人。所以她们的思想其实还是传统的,在有了一些改善之举,比如说外出工作等等,但是至于做饭,倒垃圾,送丈夫出门等等。她们并不认为这是不平等的表现,而觉得是正常的举动。也没有女性因为要给丈夫做饭而感到自己的平等权利受到损害的。受这种自然的“大男子主义”思想支配,女性根本没有意识去反抗。这种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所改变。而男子在婚姻家庭生活方面还是占在主动和支配地位。这些事思想方面的。
第二是日本的法律。二战之前日本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维系在日本式儒教型的贤妻良母式的女性观众,所以法律也相对的对女性束缚比较多。二战以后,1946 年日本制定了新的和平宪法,1947 年又制定了新的民法,日本的各项法律和法规都在性别平等的大前提下得到修正,增加了具体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规定,日本女性的法律地位从此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使妇女由战前的“无权”状态变成战后与男子“平权”的状态,家长的权威削弱了,女性的法律地位提高了。在女
性的社会保障方面,日本政府1985 年日本政府参加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91 年又重新修订了1987 年制定的2000 年男女平等的“新国内行动规划”。为了将妇女政策与政策落实统一起来,日本于1994 年将1975年设立的“妇女政策规划促进本部”改名为“男女共同参与促进本部”,并在总理府设立了男女共同参与办公室。这些都是日本为了保障女性权益而做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一直压抑着的日本女性。日本女性的劳动参加率等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2 年、1997 年厚生省就结婚和生养孩子问题对已婚妻子进行了第10 次、第11 次全国性调查,结果显示1992 年赞成结婚后为了家庭牺牲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生活方式的人占47.6%,5 年后下降为34.7%(胡澎, 2002:321)。1975 年日本女性的劳动力参与率是35.3%, 1997 年则上升为50.4%。1997 年日本连续就业女性达到60%,就业女性中已婚的占66.5%。上述变化表明,婚后辞职回家已不是许多日本女性的选择,连续就业和婚后再就业的女性不断增加。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还有很大一部分日本女性的选择仍然是传统的选择,这表明,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法律法规还要在可能的范围里更好的完善。
针对以上说的种种原因,日本在解决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问题时有一些主要的方法。
抓问题要抓根本,在思想和制度的交汇点其实是教育体制。历史是不能改变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那么能做的就是从现在开始注入一种新的思想,慢慢地去影响,渗透,改变历史留给我们非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