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课件夏商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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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 罚”思想
• 西周的统治者仍然利用神权为王权 服务,但他们必需重新解释王权与神权 的关系。 • 神为祖先的理论讲不通了,殷人说 上帝是他们的祖先神,为什么上帝不保 护他们的子孙,为什么要推翻商朝让周 朝进行统治? •
• 为继续讲天命他们修改了商朝的 神权法思想,提出了“以德配天 ”的新的君权神授说。
• 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武王的 弟弟,武王死后辅佐武王之子成王执政, 是我国奴隶社会著名的政治家。因其封 在周(今陕西岐山东北),故称周公或 周公旦(姬旦)。
• 周公早年曾参与武王灭商,亲眼目睹了 殷人对纣王的怨恨,所以,在周初建立 政权过程中头脑一直很冷静。
一、西周的“礼治”思想
• • 西周的礼治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 在西周初期,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 的统治,传说周公曾“制礼作乐”, • 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宗法传统习 惯进行整理,制定成一套以维护宗法等 级制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 制度和礼节仪式。这就是一般所说的礼 或周礼。
二、西周“以德配天”“明德 慎罚”思想
• 他们认为:天、上帝并非哪一个氏族的 祖先,上帝在人间并无亲族,因此并不 能保证把王权永远赋于某些特定的人。 天是大慈大悲的,并且为天下各族所共 有。它只赋予有德行的人以至高无上的 权威。

“天命靡常”,“皇天无亲,惟德是 辅”,过去殷的先王有德,所以天命归 殷,但后来他们不敬德,所以就灭亡了 。
特别强调亲亲
• 亲亲和尊尊既是周礼的基本原则, 也是西周立法的指导。与此相适应 ,孝和忠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 法律规范。由于周礼出自宗法,西 周统治者主要依靠宗法来维系其内 部,所以最重宗法。在亲亲与尊尊 二者中,也特别强调亲亲。
孝乃德之本
•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重尊尊,而是因为亲亲 中的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已含有尊尊 。 • 正由于西周最重宗法,所以,不孝被看成 是“元恶大憝”,罪大恶极,要“刑兹无赦” 。 • 后来,儒家在《孝经》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 提出“孝乃德之本”。不孝是大乱之道,“五 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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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的神权法思想
• 神权法思想早在夏代即已产生。 • 商代: • 《诗经》上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 鸟是一种黑色大鸟,传说简狄吃了玄鸟的蛋生 下了商的祖先契。这样一来,商王成了上帝的 嫡系子孙,因而从血缘上找到了上帝代理人的 合法依据,从而垄断了神权,把神权和王权有 机地统一起来。
夏朝法律概况
• 亲亲是指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
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长 辈),子弟必须孝顺父兄,小宗必 须服从大宗,分封和任命官吏必须 “任人唯亲”,使亲者贵,疏者贱, 并且按嫡长子制相袭下去。

• 尊尊指下级必须服从尊重上级,
特别是作为天下大宗的天子,严 格上下等级秩序,不得僭越,不 得犯上作乱。
• 还有长长-----指小辈必须敬重长 辈 • 男女有别-----指男尊女卑和男女 授受不亲。

• 礼不下庻人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 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各级贵 族根据礼的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 一律不准给予百姓,老百姓只有服 从贵族统治的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 所谓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 向平民和百姓,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不过,奴隶主贵族犯了罪在必要时还 是要用刑的,但通常能够享受各种特权 。如:“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有 赐死而无戮辱”,“公族无宫刑”等。 在诉讼上,有“命夫命妇不躬作狱讼” 。不但如此,很多贵族还享有减免刑罚 的特权。
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宫刑是五刑中仅
• 徒刑 • 流刑
• 《尚书》:太甲即立三年,不明,伊尹 放之于桐。
• 史记: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 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
商朝法律
• “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盘庚说过:“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 也就是斩尽杀绝。
•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庻人”。礼不下庻人 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 的,各级贵族根据礼的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 一律不准给予百姓,老百姓只有服从贵族统治 的义务,而不享有权利。所谓刑不上大夫是说, 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平民和百姓,而不是指向奴 隶主贵族,不过,奴隶主贵族犯了罪在必要时 还是要用刑的,但通常能够享受各种特权。
• (一)强调用常刑正典。反对滥用 刑法,滥杀无辜,认为应当小心谨 慎的治理国家,不要使人们产生怨 恨。
• 《礼记· 曲礼》:“道德仁义,非礼不成; 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 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 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 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 解释并分析。

在周礼所确立的全部制度规范 礼仪中,始终贯穿着两个根本原则, 即“亲亲”和“尊尊”。
• 2.颠越不恭:这是盘庚向臣民宣布的, 颠是狂,越是逾,指狂妄放肆不尊礼法。 • 3.暂遇奸宄:暂读为渐(jian)——诈 欺也,遇读为(yú),奸邪也。奸宄, 犯法作乱。 • 盘庚说过:“我乃劓、殄灭之无遗 育”。也就是斩尽杀绝。
• (二)刑名 • 商代正式确立了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 (奴隶制五刑) • 汉书。董仲舒传:殷人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 •

与这套制度相适应,西周在政治 法律思想上所实行的就是以“亲亲”、 “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 礼在商时已有,甲骨文上记载了商 祭祀祖先上帝的仪式, 象征豆盘盛玉, 用以祭祀祖先和上帝以示诚敬。殷人认 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鬼神的赐福和 保佑。

到了西周,随着宗法思想不断发展, 宗法制度更加系统化,礼发展成为以维 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礼制”。礼的 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政治、军事、教育、 司法、行政、宗教、祭祀、婚姻家庭、 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其中不少规范具 有法的性质,以它为根据在司法实践中 进行断案,后来儒家创始人孔子把这套 统治方法概括为“礼治”。
• 现如今,周朝有德,所以天命归周,如 此这般,西周奴隶主便用这种“以德配 天”的说教,把殷人手中的天夺了回来, 并为他们新的君权授说提供了理论依据, 以德为媒介,把王权和族权联系在一起, 从而得到上天的保佑。
德的中心内容
• 德的中心内容是保民,重视老百姓 的力量,强调敬天保民。
明德慎罚
• 与此同时,在法律领域中,他们提 出了“明德慎罚”的方针,主张德 刑并用,反对专任刑罚. • 周公这一刑法思想包含以下可贵 内容:
商朝法律
• 商代规定了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商朝的婚姻继承制度
• 在形式上是一夫一妻制,实际是一夫一 妻多妾制。
• 甲骨文上记:高宗武丁除元配外,还有 六十四妾。 • 王位继承上:兄终弟及 父死子继
商朝的司法制度
• • • • • • • 司法机关 1.中央 司寇 正、史 2.地方 分畿内和畿外两种。 畿内:士、蒙士。

• 但最根本的是亲亲、尊尊。 • 亲亲是宗法原则,尊尊是等级原则 。亲亲父为首,旨在维护家长制。 尊尊君为首,旨在维护君主制。二 者都是为维护、巩固宗法等级制服 务的。 •
孝和忠
• 正是从这两个原则出发,周礼在伦 理道德上特别强调孝和忠。在当时 宗法等级制度下,亲和尊往往二位 一体,因此,孝和忠往往结合在一 起,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 ,也就是下级忠于上级。
军法
• 《尚书 · 甘誓》中记载了一条我国最早的 一条军法 • 夏禹的儿子启在讨伐有扈氏时:“天用 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 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 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 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 在左边的不好好向左打,在右边的不好 好向右打,驾车的人不能使马走正道, 服从命令的要在祭祀时予以奖赏,不服 从命令的不但本人丧命,还要把你们的 儿子杀掉。
商朝立法概况
• 法律形式和主要法律
• 商王的命令(诰、训、誓) :“听予一 人之作猷,惟予一人有佚罚” • 习惯 • 占卜的结果 卜辞 把占卜的结果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称 为卜辞。
成文法律
汤刑
官刑
• 《汤刑》是商代的成文刑书,也是商代法律的 泛称。 • 《左传》记: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 史书记,商代后期祖甲二十四年又重作汤刑。 对原法进行修订。
• 《礼记· 大传》:一曰亲亲;二曰尊尊。 《礼记· 大传》: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 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 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 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 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 礼俗刑然后乐。 • 解释并分析。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
•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刑不 上大夫”,“礼不下庻人”。
行政法
• 夏朝《政典》中有一条“先时 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 时是天时,计算四时节气时, 早于天时或晚于天时都要杀无 赦。
经济法
• 夏时已有了较完备的经济法规,史记记, “自虞、夏时贡赋备矣”。
• 《孟子》:夏后氏五十而贡。 (以五十亩为计量单位缴税)
商朝法律概况
• 商朝是我国奴隶制发展较为充分和典型 的时期。 • 《荀子》:“刑名从商” • 《论语》:‘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 也’
断案原则
• 1、邮罚丽于事。 • 2.附从轻,赦从重。
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西周的“礼治”和“明德慎罚” 思想 一、西周的“礼治”思想 二、“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 周公:姓姬名旦,周 文王之子,武王的弟 弟,武王死后辅佐武 王之子成王执政,是 我国奴隶社会著名的 政治家。因其封在周 (今陕西岐山北)故 称周公或周公旦(姬 旦)。
• 炮烙之法、醢(九侯) 、脯 (鄂侯)、剖心 、族刑 刳(剖)、剔(分解骨肉)
• 商代死刑的种类很多,处刑很随意。 • 史书上记商纣王“重刑辟”,有
• 炮烙之法,就是用油脂涂在铜柱上,下 燃炭火,令罪人在上面走,走不到一半 就掉在炭火中烧死;
• 醢:(hǎi)把人剁成肉酱; • 脯:(fǚ)把人做成肉干; • 剖心:《史记。殷本记》记,比干强谏纣,纣 王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 心。 • 族刑:死刑中最重的刑,商汤在伐夏时怕部下 不服从命令,威胁说,如果不从命,不仅本人 处死,子女也不放过:“尔不从誓言,予则孥 戮汝,罔有攸赦。”盘庚说过:“我乃劓殄灭 之无遗育”。也就是斩尽杀绝。
肉刑
• 为受刑人的标志。 • 《尚书》:臣下不匡,其刑墨。 •
墨刑有称黥刑,是在罪人的面上或额头刺字,再染上墨,作
与人的人格、尊严密切相关,因此劓刑较墨刑为重。
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鼻子是人体的重要器官,而且
• 剕刑也作刖刑,指砍去受刑人足的重刑。 • 《水经注》:纣乃于此斮胫而视其髓。 • • 次于死刑的酷刑,一般适用于较重的犯罪人,宫刑在中国历史上 流传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夏商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 第二节 夏商的神权法思想 夏商法律制度概况
• 尚书:“有夏服(受)天命,有殷受天 命”
• 尚书:夏禹的儿子启在讨伐有扈氏时: “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 礼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 成汤在攻打夏桀时:有夏多罪,天命殛 之。
• 卜辞 把占卜的结果刻在龟甲或兽骨上 称为卜辞。
• 《官刑》是商代惩治官吏犯罪、违法与失职行 为的专门法律,带有行政法规性质:“制官刑 以儆于有位。”
商朝法律
• 商朝的刑法 • (一)罪名 • 盘庚在迁都时宣布: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 , 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 • 1.不吉不迪: 2.颠越不恭 3.暂遇奸宄 • 1.不吉不迪:这是商王盘庚在准备往殷迁都 时宣布的。“乃有不吉不迪”,吉是善,迪是 道。意思是说如果你们的行为不善,不按我指 出的正道办事,我就要惩罚你们。
• 关于夏朝法律,古文献称为《禹刑》。 • 夏代虽然以习惯法为主,因为他们 去原始社会不远。但在长期的司法实践 中也积累了不少案例,汇成所谓“夏刑 三千条”。
• 夏代由于争战较多,统治者比较重视军 法,不服军命是严重的犯罪。
• 据研究,我国古代兵刑不分,有“大刑 用甲兵”之说。东汉末年班固作《汉书》 时,把兵事放在刑志中,士是司法官, 但在最初时士是军事长官,不服军命是 严重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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