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及其对英美心灵哲学的影响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及其对英美心灵哲学的影响作者:王曼来源:《唯实》2010年第12期摘要:当代英美心灵哲学根源于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笛卡尔在古希腊以来哲学土壤的基础上,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确立了心灵哲学的实体二元论立场,而该立场对笛卡尔之后的心灵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克服笛卡尔身心关系理论的固有缺陷,后世心灵哲学家发展出行为主义、物理主义、功能主义、强人工智能等多种哲学路径,然而至今没有一种路径成为业界的共识,其根源在于迄今为止我们对认知和智能的本质缺乏真正的认识。
关键词:心灵哲学;身心二元论;身心关系中图分类号:B151,B503.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12-0043-04在经历了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转向以后,心灵哲学已经成为英美哲学界热烈讨论的一门显学,而对于国内哲学界来说,心灵哲学还只是一门处于起步阶段但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新兴哲学分支。
当代心灵哲学主要根源于笛卡尔的哲学思想,尤其是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笛卡尔所确立的实体二元论立场对心灵哲学的发展影响深远,即便是在今天,仍然是哲学家不可回避和热烈讨论的主题之一。
要想进入心灵哲学的大堂,就必须首先探究笛卡尔的身心关系理论。
一、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思想渊源笛卡尔对身心关系的思考是从对自我意识的思考开始的,他最初的目的是为科学寻找一种绝对确定的基础。
通过普遍怀疑的方法,笛卡尔发现,只有“我在思考”这一事实是确定不疑的,并且据此得出了“我思故我在”的著名结论。
在前笛卡尔时期的哲学史上,虽然没有明确地针对身心关系的论述,但是对自我、意识、思维、自想、自识、反思等主题的思考却是由来已久。
苏格拉底曾将“认识你自己”的神谕理解为认识自身的能力,认为人不能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即便不能确定自己能够干什么,至少应该确定自己不能干什么;人要先有自知之明,才有可能恰当地评价其他的人和物。
在《查密迪斯篇》中,柏拉图对“思索”的概念进行了讨论。
唯心二元论----笛卡尔
马基课的“二元论”的延伸
“我思故我在”-------笛卡尔
笛卡尔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创建系统的“主体性”哲学的思想家。
他创立了唯心主义中的“二元论”。
何为“二元论”,笛卡尔宣称宇宙间共有两种不同形式的真实世界(或称“实体”)。
一种实体称为思想或“灵魂”,另一种则称为“扩延”,或称物质。
思想”与“扩延”虽然都来自上帝,但彼此却没有任何接触。
思想不受物质的影响,反之,物质的变化也不受思想的影响。
在他看来,【我】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世界的存在。
【我】是一个不完满的个体,会有做不到的事情,
而上帝是完满的,是万能的,这可以说是“思想”的实体,它不受外延的限制。
然而,他又认为,思想和外延常相互作用,对笛卡尔而言,理性事实上就是灵魂。
诸如欲望、憎恨等原始的冲动与感情与我们的身体功能关系较为密切,所以与扩延的真实世界的关系也较为密切,世界也是存在的。
但这种二元论归根还是依附于唯心理论的。
想一想,我思的前提是什么?是【我】的存在,而我思的结论又是什么呢?还是【我】的存在。
哲学十一课笛卡尔的二元论
哲学⼗⼀课笛卡尔的⼆元论惊得我⼆元论啦今天说笛卡尔的第⼆个论题:⼆元论01 ⼆元论的起源⼆元论核⼼:物质和精神是分离的。
思想和⾁体是分离的,这个概念古已有之。
我们甚⾄从我们的语⾔中找到,我的⼿,我的⼤脑,仿佛我和⼤脑是分开的,是两个东西。
常见的转世、轮回、穿越,借⼫还魂都体现了⼆元论。
那我们的思在笛卡尔时代,如果说⼀切都是依照⾃然规律来运动,会⾯临⼀些宗教上的问题。
那我们的思想和⾏为是不是也像⾏星运⾏轨道⼀样在⾃然规律下运动呢?如果有科学定律可以规范我们想和⾏为是不是也像⾏星运⾏轨道⼀样在⾃然规律下运动呢?的思想和⾏为,那么宇宙就不都是依照规律运动的,因为⼈的思想可不受宇宙规律的⽀配。
如我们就只是⾁乎乎的机器⼈,⾃由意果整个宇宙都有规律存在,那我们的意识是被制约的。
我们就只是⾁乎乎的机器⼈,⾃由意志是假象。
笛卡尔为了保证⼈的⾃由意志⼜保持⾃然规律,提出了⼆元论,把⼈的⾁体和灵魂进⾏切割。
⼀元论:⾁体是灵魂的载体,灵魂是⾁体的现象。
⼆元论认为⾁是会坏的机器,完全受物理定律⽀配。
但灵魂不是。
灵魂可以⾃由思考,不受物理定律⽀配。
⽽且可以做出反定律事件。
例如⼀个活⼈和⼀个刚刚死了⼀秒的⼫体,零部件上没有差别。
但是⼫体可⽤⽜顿三⼤定律来解释,你踢他⼀脚,移动多远,完全可以⽤物理知识算出来。
但你踢活⼈⼀脚试试,⾮但不会移动,有可能反过来踢你⼀脚。
物理定律⽆法解释这意识对物质有反作⽤。
个现象,这说明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
他认为物质是占领空间笛卡尔对灵魂和⾁体做了⼀个详尽的解释,但不是简单地照搬前⼈。
他认为物质是占领空间的,可以分割成⼀个个更⼩的部分,但意识不⾏。
灵魂、意识不占有空间,所以⽆法分割成更⼩的单位。
⾁体可以五马分⼫,⼤卸⼋块,但灵魂不可能分成0.5个我。
⼈是⼀个⼆元存在。
既会思考,也会占领空间,⾝体就是⼀个物质的笛卡尔的思考结果:⼈是⼀个⼆元存在。
既会思考,也会占领空间,⾝体就是⼀个物质的机器,受物理法则的统治。
论的身体现象学对身心二元论的突破
论的身体现象学对身心二元论的突破一、概述身体现象学,作为一种独特的哲学研究路径,致力于揭示身体经验的本质和意义。
它对于身心二元论的突破,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更深化了我们对身体和心灵的认知。
在身心二元论的传统观念中,身体被视为物质的、被动的存在,而心灵则被看作是精神的、主动的主体。
这种对立和分离导致了我们对身体经验和身体感受的忽视,使得身体在哲学思考中长期处于边缘地位。
身体现象学的出现,为我们打破这种二元对立提供了新的可能。
它强调身体不仅是物质的存在,更是意义和经验的载体。
身体现象学认为,身体经验是我们与世界最直接、最原初的联系方式,是我们感知和理解世界的基础。
通过对身体经验的深入研究,身体现象学揭示了身体与心灵的紧密联系,以及身体在认知、情感和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在身体现象学的视角下,身体不再是被动的物质存在,而是主动的、有意识的、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主体。
这种转变不仅为我们重新认识身体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我们理解身心关系、探索人的本质提供了新的视角。
本文将从身体现象学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其对身心二元论的突破及其重要意义。
1. 介绍身心二元论的历史背景和基本观点身心二元论是一种哲学观点,它主张人的身体和心灵是两个本质不同、相互独立的实体。
这一理论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时代。
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看来,人的灵魂(心灵)是理性和不朽的,而身体则是物质的和可朽的。
他们强调灵魂对身体的支配和超越,认为身体是灵魂的囚笼,只有灵魂才能追求真理和智慧。
随着哲学的发展,身心二元论逐渐成为了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笛卡尔的哲学体系中,身心二元论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展。
笛卡尔认为,人的身体是一个有限的物质实体,而心灵则是一个无限的非物质实体。
他通过“方法论怀疑”的方法,推导出“我思故我在”的命题,强调了心灵的独立性和优先性。
在笛卡尔看来,心灵是第一性的,身体是第二性的,心灵可以脱离身体而存在,而身体则不能脱离心灵。
笛卡尔二元论剖析
笛卡尔二元论1596年3月31日生于法国安德尔-卢瓦尔省的图赖讷拉海(现改名为笛卡尔以纪念这位伟人),1650年2月11日逝世于瑞典斯德哥尔摩。
笛卡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神学家,他对现代数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将几何坐标体系公式化而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
他是二元论唯心主义者的代表,留下名言“我思故我在”(或译为“思考是唯一确定的存在”),提出了“普遍怀疑”的主张,是欧洲近代资产阶级哲学的奠基人之一,黑格尔称他为“现代哲学之父”。
笛卡尔对近、现代西方心灵哲学的影响,人们一般都首推他的心身二元论,认为唯此才使他成为近、现代心灵哲学的开创者。
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表现为两个层面。
一是实体的层面,即心灵实体与物质实体(身体)的对立;一是性质或属性的层面,即心灵的属性“思”与物质的属性“广延”的对立。
他认为,无论在哪一个层面,对立的各方都不能还原为另一方。
这是二元论的基本含义。
也就是说,心灵实体与物质实体、“思”与“广延”是绝对不相同的东西,各自都不能成为对方的根据和解释。
不过,这两个层面在笛卡尔心灵哲学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因为实体的存在是从属性“推”出来的,除了它们的属性外,我们对实体一无所知,所以实体―实体的二元论完全依赖于属性―属性的二元论,依赖于后者的性质和说明。
于是,在笛卡尔那里,实体―实体的二元论只有存在象征的意义,没有实质叙事的意义;或者说,它只是一个二元维度的符号,而它的实质内涵是以属性―属性的二元论体现的。
如果心灵与身体、思想与广延是互不相干的,那么如何理解活生生的、既有思想又有身体的人。
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人的心和身是不是结合在一起的;第二,心和身何者代表了人的本质。
这两个问题是互相联系的,笛卡尔都给出了回答。
他认为,虽然心和身是绝对有别的两种东西,但它们常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从而构成了有生命的“人”。
当我们谈到一个人,既可以指他的身体,也可以指他的思想或灵魂,但作为其本质的,则是后者。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号:**********姓名:***笛卡尔生活在欧洲思想大变革的时代新的科学成果和新的解释方法对笛卡尔的思想及其研究兴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生理实验来揭示心灵(Mind)产生原因并进而解释一切自然现象,但当时科学的发展状况使得笛卡尔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而宗教迫害也使他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只能以隐晦的语言出版自己的学术著作他的二元论哲学正是这一背景的必然产物。
心身关系,也就是人的心理和生理的关系。
一直就是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是因为它不仅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交汇点,而且对它的回答也区分了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所以哲学史上各个哲学派别对这个问题都必然要作出解答。
虽然在古代就存在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是当时的理论论证却十分的简单甚至说是粗糙,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
所以直到近代哲学,特别是从笛卡尔开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才有了鲜明完整的理论形态。
我们可以从黑格尔的一段话中体味到笛卡儿在个问题乃至哲史上的重要性:“从笛卡尔起,我们踏入了一种独立的哲学。
这种哲学明白它自己是独立地从理性而来的,自我意识是真理的主要环节”,其实相同的结论我们也不难从其他后来伟大的哲学家那里得到。
近代哲学中,笛卡尔第一次提出了身心二元论的系统理论,他将世界明确地分成不同性质、各自独立的实体。
而他的二元论门根结底是人的二元论,世界的二元性也是在人身上体现出来的,因为只有人才有灵魂,才有精神,只有在人这个物种身上才能体现出灵魂与身体两个方面的区别。
笛卡尔把实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物质实体, 一类是心灵实体。
物质实体的本质是广延, 而心灵实体的本质是意识或思维。
物质实体和心灵实体具有不同的性质: 物质实体是无限可分的, 心灵实体是不可分割的; 物质实体是可以毁灭的, 心灵实体是不可毁灭的; 物质实体要遵循物理学规律, 是被决定的, 而心灵实体具有自由意志, 是自由的; 物质实体只有通过人的感官形成感知经验才能被构建起来, 是被间接地知道的, 而个体具有直接通达心灵实体的优越通道, 因而心灵实体是被间接地知道的。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摘要:
一、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概述
二、身心二元论的主要观点
三、身心二元论的哲学意义
四、身心二元论的现代思考
正文:
一、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概述
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是他哲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认为身体和心灵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实体。
身体是物质的,具有空间和时间的属性;心灵则是非物质的,不占据空间,没有时间的限制。
身体和心灵各自独立存在,但它们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
二、身心二元论的主要观点
1.身体和心灵是两种不同的实体:身体是物质实体,遵循物理规律;心灵是非物质实体,遵循心理规律。
2.身体和心灵相互影响:身体的活动会影响心灵,心灵的活动也会影响身体。
例如,身体的感觉会影响心灵的认知,心灵的想法可以引导身体的行动。
3.心灵是主导:虽然身体和心灵相互影响,但心灵在整个互动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
心灵可以控制身体,但身体无法控制心灵。
三、身心二元论的哲学意义
1.为心灵独立存在提供了哲学依据:身心二元论认为心灵是非物质的,不依赖于身体存在,这为心灵独立存在提供了哲学依据。
2.为心灵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身心二元论将心灵与身体分开,为研究心灵的活动规律提供了理论基础。
3.对现代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身心二元论为西方哲学的“心- 身问题”提供了一种解答思路,对现代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身心二元论的现代思考
虽然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在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在现代科学发展的背景下,这一理论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一些学者提出身心一体论,认为身体和心灵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元论名词解释
二元论名词解释二元论是认为多样性世界有两个不分先后、彼此独立、平行存在和发展的本原的哲学学说。
这种学说的典型形式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在17世纪提出的"心物二元论",即世界存在着两个实体,一个是只有广延而不能思维的"物质实体",另一个是只能思维而不具广延的"精神实体",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各自独立存在和发展,谁也不影响和决定谁。
(二)任何将宇宙或某种东西分为两个独立部分的观点。
如古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的善-恶二元论,柏拉图的理念-事物二元论,康德的本体-现象二元论,以及有些伦理学所认为的在事实陈述与价值判断之间存在着一种无法缩小差别的二元论。
二元论名词概念二元论的概念是很晚才提出的;二元论的观点自古希腊就存在,其典型代表是柏拉图。
主张世界有意识和物质两个独立本原的哲学学说,强调物质和精神是同等公平地存在的。
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意识和物质两个实体。
二元论实质上坚持意识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
它和一元论相对立。
哲学史上典型的二元论者是17世纪法国哲学家R.笛卡尔。
他认为,意识和物质是两种绝对不同的实体,意识的本质在于思想,物质的本质在于广袤;物质不能思想,意识不会广袤;二者彼此完全独立,不能由一个决定或派生另一个。
事实上两者都存在着差别。
哲学史上还有一些哲学家的思想体系中包含有二元论的因素。
如17世纪荷兰的斯宾诺莎即有与二元论相对的一元论之说:"神"即自然化身,它是世界的唯一实体,驱动"自然法则",强调物质第一,它是根本存在,精神其次,物质不存在精神也不存在。
其学说被称为"斯宾诺莎的上帝",对十八世纪法国唯物论者和德国的启蒙运动有着颇大的影响,同时也促使了唯心到唯物,宗教到科学的自然派过度。
二元论把物质的派生物精神当作完全脱离物质而独立的东西,因而不能科学地解决世界的本源问题。
同时,由于它违背了科学所证明的基本事实,故也不能真正将物质与精神绝对独立的原则贯彻到底。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1. 什么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笛卡尔身心二元论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提出的一种哲学观点,它认为人的身体和心灵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彼此独立存在。
笛卡尔将身体视为物质的,可见的,可测量的实体,而将心灵视为非物质的,不可见的,不可测量的实体。
他认为身体是属于物质世界的,而心灵则属于精神世界的。
2.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起源和背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一书中。
这本书于1641年出版,是笛卡尔对哲学问题的思考和探索的总结。
在这本书中,笛卡尔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怀疑主义观点,并运用怀疑主义的方法对知识的基础进行了重新思考。
在怀疑主义的基础上,笛卡尔开始怀疑外界的一切事物,包括自己的身体。
他认为,我们的感觉和感知可能是虚假的,不能作为确定真实存在的依据。
然而,他发现即使怀疑一切,他自己的思维却是不可否认的存在。
于是,他得出了“我思故我在”的结论,即思维是唯一不容置疑的存在。
在此基础上,笛卡尔开始思考身体和思维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身体是物质的,可见的,可测量的实体,而思维是非物质的,不可见的,不可测量的实体。
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彼此独立存在。
3.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核心观点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核心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3.1 身体是物质的,思维是非物质的笛卡尔认为,身体是物质的实体,它可以通过感官来感知和测量。
而思维则是非物质的实体,它不能通过感官来感知和测量。
思维是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思考和感知都发生在思维中。
3.2 身体和思维是彼此独立的存在笛卡尔认为,身体和思维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彼此独立存在。
身体是物质的,受到物质世界的影响;而思维是非物质的,不受物质世界的影响。
我们可以想象身体和思维完全分离的情况,即身体存在而思维不存在,或者思维存在而身体不存在。
3.3 思维可以独立于身体存在笛卡尔认为,思维可以独立于身体存在。
即使身体死亡,思维仍然可以存在。
他提出了“幻想之地”(Cogito)的概念,认为思维是一种独立于身体的存在,它可以在幻想之地中自由地思考和感知。
2021笛卡尔“心物二元论”主张的“实在的区分”范文2
2021笛卡尔“心物二元论”主张的“实在的区分”范文 我们通常所谓"心物二元论"或者"心物区分"学说①可以说是笛卡尔哲学中影响最大、最受争议同时也是遭到最多误解的理论之一.简而言之,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或者"心物区分"学说并没有简单地宣称心灵与物体是不同的,而是主张这两者之间是"实在的区分".然而,我们对于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或者"心物区分"学说的研究,尤其是对"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的研究,仍然不充分.因此,我期望对"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进行基于文本的重新梳理会有助于推动笛卡尔哲学乃至整个早期近代哲学的研究.这也是我的这篇文章的写作目的. 关于笛卡尔的"实在的区分"的研究,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什么是笛卡尔的"实在的区分"?第二,笛卡尔怎样证明心物之间的"实在的区分"?"实在的区分"这一概念给心物区分证明带来了什么样的困难?第三,为什么笛卡尔要提出并且坚持心灵与物体之间的"实在的区分"? (一) "实在的区分"并不是笛卡尔所独创的一个术语,事实上,经院-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中早就有了这样的概念.在《第一哲学沉思》的第一组反驳中,荷兰的基督教神学家卡特鲁斯就曾经援引了晚期经院哲学家邓·司各特的"区分"学说来批评笛卡尔对这个术语的用法.根据卡特鲁斯的转述,邓·司各特提出了三类"区分":"实在的区分"、"概念的区分"以及"形式的或对象的区分".首先,如果两个东西能够实际上脱离彼此而存在,那么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就是"实在的区分".比如,我现在手边的水笔和笔帽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实在的区分"的两个东西,因为尽管它们可以合在一起被当作一支笔,但两者在实际上可以分开存在.其次,如果两个东西只是在概念上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那么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就是"概念的区分".比如,山与谷就只是具有"概念的区分"的两个东西而已,因为尽管我们能够在思想中将两者分开,但实际上并不单独存在着没有谷的山或者没有山的谷.最后,在司各特看来,如果一个东西能够脱离另一个东西而被知觉,那么这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就是"形式的或对象的区分",这一区分介于"实在的区分"与"概念的区分"之间.司各特举例说,上帝的正义与他的仁慈就属于这类区分,因为我们能够脱离上帝的仁慈而分明地理解他的正义,也能够脱离他的正义而分明地理解他的仁慈,但是,我们并不会由此得出推论说,上帝的仁慈与他的正义能够因此而脱离彼此独立存在.他说: 这两者的形式的概念是有所区分的,先于任何理智的运作,因此,一个是不同于另一个的.然而,并不能因此说,因为正义与仁慈能够脱离彼此而被构想,它们就因此能够分离地存在.(DunsScotus,O pus O xoniense 1. 8. 4,转引自《第一哲学沉思》第一组反驳,CSM II 72 - 3,ATVII 100①). 总之,在晚期经院哲学家司各特那里,两个东西具有实在的区分当且仅当这两个东西能够在实际上脱离彼此而存在;换句话说,"实在的区分"就是实际上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的两个东西之间的区分. 然而,笛卡尔并不同意晚期经院哲学,尤其是司各特对"实在的区分"的用法.尽管他沿用了"实在的区分"这个经院哲学的术语,但是(一如他经常所做的那样)他赋予了这个术语以新的含义.他分别在《第一哲学沉思》中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以及《哲学原理》中提出了他自己的一套不同于经院哲学的"区分"学说,并且也由此提出了他自己的关于"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的用法.接下来,我将分别对这两处文本进行分析和阐释. 首先,根据笛卡尔的实体-样态的形而上学框架,我将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中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中关于"区分"所做的论述分为如下三种情况来说明: 第一种情况涉及的是样态与样态之间的关系,笛卡尔把这种关系称为"样态的区分".这种区分"只应用于不完全的存在物"(《第一哲学沉思》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CSMII 85,AT VII 120),也就是说,只应用于实体的样态.在笛卡尔看来,这种区分就是司各特所说的"形式的或对象的区分",因为我们通常都能够脱离一个实体的样态而清楚分明地知觉到这个实体的另一种样态.笛卡尔举例说,某个物体的运动与它的形状都是这个物体的样态,我们能够脱离这个物体的形状而分明地理解这个物体的运动,反之,我们也能够脱离这个物体的运动而分明地理解它的形状,因此它们两者之间的区分就属于样态的区分. 第二种情况涉及的是实体与样态之间的关系,笛卡尔把这种关系也归属于"样态的区分".在笛卡尔看来,我们是无法脱离某个实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这个实体的某种样态的.他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第一个例子是关于物体的,他认为,我们无法脱离一个物体来完全地理解这个物体的运动,同样地,我们也无法脱离这个物体而完全地理解这个物体的形状.第二个例子则是关于人的,他说,我们既不可能脱离了正义的人而理解正义,也不可能脱离仁慈的人而理解仁慈.需要注意的是,笛卡尔在例子中所用的"理解"一词的含义是指清楚分明的知觉,有时候他会用"完全的理解"(《第一哲学沉思》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CSMII 86,AT VII 120)一词来特别强调这种知觉的清楚分明.因为,也许有人会反驳说,我完全可以脱离某个实体而理解这个实体的某个样态,比如脱离一个物体而理解这个物体的运动.对此,笛卡尔无疑会答复说,你的这种理解并不是"完全的理解",即,不是清楚分明的理解或知觉. 第三种情况涉及的是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笛卡尔认为,我们完全能够脱离一个实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实体.笛卡尔将这种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区分称为"实在的区分". 总之,从笛卡尔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可以得出,他对"实在的区分"这一术语的理解与运用完全不同于他那个时代的经院哲学的通常用法.在笛卡尔看来,两个东西具有实在的区分当且仅当我们能够把这两个东西理解为不同的实体;换句话说,"实在的区分"就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之间的区分. 其次,笛卡尔在《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的第60 至62 节中,还提出了一套更加细致的"区分"学说.根据他的实体-样态本体论框架,他将所有的"区分"分为三类:实在的区分、样态的区分以及概念的区分.他的这一区分在形式上类似于邓·司各特所做的区分,但在含义上则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类区分,即"实在的区分",就是存在于实体之间的区分.笛卡尔说"实在的区分仅仅存在于两个或更多的实体之间"(《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0 节,CSM I 213,AT VIIIA 28) .他还进一步提出了认识"实在的区分"的条件,那就是:"仅仅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能够脱离一个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我们能够知觉到两个实体是实在的区分的"(《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60节,CSM I 213,AT VIIIA 28).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说,任一实体都与其他任何实体具有实在的区分.上帝与任何个别的物体以及任何个别的心灵之间都具有实在的区分;同样地,任何一个个别的物体与任何的实体(包括上帝、任何心灵以及任何其他个别的物体)之间具有实在的区分;任何一个心灵也同样地与任何其他实体(包括上帝、任何物体以及任何其他的心灵)都具有实在的区分.因此说,在这个意义上,心灵与物体之间具有实在的区分. 第二类区分,即"样态的区分",包含两种情况:存在于实体与这个实体的样态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样态的区分1)以及存在于同一实体的不同样态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样态的区分2).关于样态的区分1,笛卡尔说"仅仅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能够脱离我们所不同于一个实体的那个样态而清楚地知觉这个实体,反过来,我们不能够脱离这个实体而理解这个样态---第一类样态的区分能够被认识"(《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1 节,CSM I 214,AT VIIIA 29).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举例说,个别的物体与它的运动具有样态的区分1,肯定或回忆与心灵之间也具有样态的区分1.需要强调的是,样态的区分1存在于实体与这个实体的样态之间;如果考虑的是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的样态之间的区分,笛卡尔说,"称这类区分为实在的区分而不是样态的区分似乎更加恰当"(《哲学原理》 第一部分第61节,CSM I 214,AT VIIIA 30).关于样态的区分2,笛卡尔这样说道"我们能够脱离一个样态而知道另一个,并且反之亦然,但是我们不能脱离它们所附着的实体而理解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61节,CSM I 214,AT VIIIA 29).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举例说,一块石头的形状与这块石头的运动之间就具有样态的区分2.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样态的区分2存在于同一实体的样态之间;如果考虑的是一个实体的样态与另一个实体的样态的区分的话,这类区分应当属于实在的区分. 第三类区分,即"概念的区分",也包含两种情况:存在于一个实体与这个实体不可或缺的属性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概念的区分1)以及存在于同一实体的不同的不可或缺的属性之间的区分(以下简称为概念的区分2).所谓不可或缺的属性就是:如果一个实体没有这些属性,那么这个实体就是不可知的.一言以蔽之,一个东西的不可或缺的属性就是这个东西的本性或本质.关于概念的区分1,笛卡尔说,"如果我们将上述所说的属性从一个实体中排除出去,那么我们没有能力形成一个关于这个实体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2 节,CSM I 214,AT VIIIA 30),从这一点我们能够认识到概念的区分1.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举例说,一个实体与它的绵延仅仅具有概念的区分1.在第 63 节中,笛卡尔进一步指出,心灵(即思想的实体)与思想(即心灵的本性)之间的区分,以及物体(即广延的实体)与广延(即物体的本性)之间的区分,也都只是概念的区分1.关于概念的区分2,笛卡尔说,"如果我们将一个属性与另一属性分开,那么我们没有能力知觉到关于这两个属性之间的任意一个属性的观念"(《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2 节,CSM I 214,ATVIIIA 30),从这一点我们能够认识到概念的区分2.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在法文版中举例说,一个物体的广延与这个物体的可分性之间仅仅是概念的区分2,而且这两个属性与这个物体的区分也只是概念的区分1. 此外,关于概念的区分还需要说明一点,在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中(《第一哲学沉思》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CSMII85 - 6,AT VII 120 - 1),笛卡尔只提到了"实在的区分"与"样态的区分",而没有提到"概念的区分";或者说,在那里,他将"样态的区分"与"概念的区分"合并在了一起来处理.在《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62 节中,笛卡尔表示他完全清楚自己过去说过些什么,他说他曾经将"概念的区分"与"样态的区分"放在了一起处理,但那仅仅是因为"那里不是一个适合仔细区分这两类区分的地方;只要将两者与实在的区分区别开来,对于我的目的来说就足够了"(《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62 节,CSM I 215,AT VIIIA 30) . 总之,从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关于"区分"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出,同他在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中的说法一样,在他看来,"实在的区分"就是存在于不同实体之间的区分;不过,不同的是,笛卡尔在这里更加细致地指出,这一"实在的区分"不仅仅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之间的区分,而且还是两个不同的实体的样态之间的区分. 综上所述,笛卡尔提出了一套不同于经院哲学的独特的"区分"学说.在经院哲学那里,"实在的区分"只能应用于实际上能够分离地存在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上;而在笛卡尔那里,"实在的区分"则应用于不同的实体之间关系上,而并不要求这两个不同的实体在现实中能够分离地存在. (二) 在依据文本阐明了笛卡尔的"实在的区分"的含义之后,我们现在可以开始着手处理我一开始所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了.在这一小节中,我将首先回答"实在的区分这一概念给心物区分证明带来了什么样的困难"这个问题. 笛卡尔在不同时期、在不同文本以及同一文本的不同地方都对心灵与物体的实在区分做出了证明,可以说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笛卡尔的心物区分证明,并且同一证明也存在着的一些不同版本.①出于主题与篇幅的考虑,我并不打算在这里细致地分析和考察这些不同的证明以及证明的不同版本,我只打算先考察笛卡尔在第六沉思中所做出的证明,来表明"实在的区分"这个特殊的概念为这一证明所带来的理论上的困难. 一般来说,笛卡尔最着名也最经常被讨论的心物区分证明是在第六沉思中提出的. 首先,我知道,凡是我清楚分明地理解的任何东西,上帝都能够把它创造得完全符合我对它的理解.因此,我能够脱离一个东西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东西,这一事实就足以使我确定这两个东西是有所区分的,因为它们至少能够被上帝所分离开来.至于产生这样的分离需要哪种力量,这个问题并不影响这两个东西是有所区分的这一判断.因而,仅仅知道我存在并且同时看到除了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之外绝对没有任何东西属于我的本性或本质,我就能够正确地推论出我的本质只在于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诚然,我也许具有(或者,可以预见到是,我确实具有)一个身体,它非常紧密地与我结合在一起.但是,一方面,我具有一个关于我自己的清楚分明的观念,我只是一个思想的且无广延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具有一个关于物体/身体的分明的观念,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且不思想的东西.因此,可以确定的是,我< 即,我的灵魂,由于它我才是我所是>②是实在地区分于我的身体,并且没有它也能够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笛卡尔的所有沉思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并且他往往无差别地交替地使用"我"与"心灵"①,因此,我认为在某些地方用"心灵"来替代"我"或者"我自己"是可行的.从上述引文中,我们可以归结出一个十分简略的笛卡尔的心物区分证明的模型: 1.我有一个关于心灵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即,它是一个思想的而非广延的东西,也就是说,心灵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思想. 2.我有一个关于物体的清楚分明的观念,即,它是一个广延的而不思想的东西,也就是说,物体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广延. 3.由 1、2 得,我能够清楚分明地理解到心灵与物体的本性或本质是完全不同的;并且,我能够脱离物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心灵并且我也能够脱离心灵而清楚分明地理解物体. 4.凡是我清楚分明地理解的任何东西,上帝都能够把它创造得完全符合我对它的理解(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 5.由 4 得,我能够脱离一个东西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东西,这一事实就足以使我确定这两个东西是有所区分的. 6.由 3、5 得,心灵与物体是有所区分的. 7.心灵与物体是实在区分的. 对于我所归结出的这个初步的心物区分证明的模型,我简单地分析一下:首先,既然前提1 与前提 2都涉及到"清楚分明的观念"这个概念,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术语在笛卡尔那里的含义.笛卡尔曾经在《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45 节中解释了他所说的"清楚分明的观念"的含义.他分别解释了什么样的观念是"清楚的"以及什么样的观念是"分明的".一方面,对于"清楚的观念",笛卡尔提出说"我称一个知觉是'清楚的',当这个知觉呈现于专注的心灵之前并被它所把握"(《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45 节,CSM I 207,ATVIIIA 22) .让我们以视觉来类比说明,一个视力正常的人,当他把他的双目(视觉器官)聚焦并且锁定于一个对象的时候,他所获得的关于这个对象的视觉观念(感觉观念)就是"清楚的";类似地,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当他把他的理智(理智器官)聚焦并且锁定于一个对象的时候,他所获得的关于这个对象的观念(理智观念)也是"清楚的".另一方面,笛卡尔又提出说"我称一个知觉为'分明的',当这个知觉不但是清楚的,而且这个知觉之中所包含的所有东西全都是清楚的,从而使之极大地区分于所有其他知觉"(《哲学原理》第一部分第 45 节,CSM I 207 -8,AT VIIIA 22).也就是说,当一个观念不但是清楚的,而且当我们把所有不属于这个观念的东西都从中排除出去的时候,我们所获得的这个观念就是"分明的". 因此,前提1 的意思就是说,当我将我的理智聚焦锁定在"我"或我的心灵的时候,我就会获得一个关于心灵的清楚的观念;此外,我理解到"我"或者说心灵是一个思想的东西,它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思想,也就是说,我把任何不属于心灵的本性或本质的东西(比如广延)都从中排除出去了,因此,我也就获得了关于心灵的分明的观念.而这也就是笛卡尔在第二沉思中所做的工作. 同样地,前提2 的意思就是说,当我将我的理智聚焦锁定在一个物体的时候,我就会获得一个关于物体的清楚的观念;此外,我理解到物体是一个广延的东西,它的本性或本质仅仅在于广延,也就是说,我把任何不属于物体的本性或本质的东西(比如思想)都从中排除出去了,因此,我也就获得了关于物体的分明的观念.而这也就是笛卡尔在第二沉思的"蜂蜡论证"、第五沉思以及第六沉思前半部分中所做的工作. 既然根据前提1 与前提 2,我的关于心灵与物体的观念不但是"清楚的"而且更是"分明的",这就意味着:我能够清楚分明地理解到心灵与物体的本性或本质是完全不同的;我能够脱离物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心灵,同时我也能够脱离心灵而清楚分明地理解物体,这就是上述模型中由 1、2 推论出的 3. 再来看上述模型中的4,它是我称作为"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的一种表述.笛卡尔在第三沉思的一开始就直接抛出了这条原则,即:"凡是我非常清楚分明地知觉到的都是真的"(《第一哲学沉思》第三沉思,CSM II 24,AT VII 35),但是,他并没有像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草率地并且未加证明地确立了这条原则.恰恰相反,笛卡尔花了大量的笔墨来证明这条原则,自第三沉思开始一直到第五沉思的结尾,他所做的工作可以说都是为了证明这条原则.关于这条原则的证明以及相关的问题都是非常有趣同时又十分复杂的,学界长期以来都一直对此争论不休,我在这里并不打算对此展开讨论.一言以蔽之,在笛卡尔看来,上帝存在且上帝不是个骗子这一事实就能够保证清楚分明的观念为真.因为,反过来,如果上帝给予我们的清楚分明的观念(不论他是直接地将这些观念放在我们的心灵之中,还是间接地给予了我们获得清楚分明的观念的官能)不是真的,那么他就是在骗人,而这在笛卡尔看来是荒谬的.更为糟糕的是,即使上帝给予我们的清楚分明的观念是错误的,那么我们也永远不能够发现这一点.因此,不论哪种情况,我们都不得不相信清楚分明的观念为真.现在我们可以说,"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并不是一个笛卡尔草率提出的未加证明的断言,而是在笛卡尔理论体系内有着十分强力的理性证明与支持的;不过,请注意"在笛卡尔理论体系内"这一限定,因为如果上帝不存在或者上帝可以是个骗子,那么上述原则就会失效,笛卡尔的其他所有基于此的证明也都会毁于一旦. 最后,前提1 与前提 2 已经论证了 3,即"我能够脱离物体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心灵,反之,我也能够脱离心灵而清楚分明地理解物体";而凭借 4,即"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我们又可以推论出 5,即"如果我能够脱离一个东西而清楚分明地理解另一个,那么这个东西必定是与另一东西有所区分的";因此,我们能够得出结论 6,即"心灵是与物体有所区分的".通过以上帝作为保证的"清楚分明的观念之保真原则",笛卡尔完成了从观念到事实的推论. 对于1-6 的证明,我觉得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点,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了,那就是只有在笛卡尔自己的理论框架内看,这个心物区分证明才具有绝对的确定性,一旦这个框架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从框架之外来评价它的话,那么这个证明自然无法成立,其结论也会失效.第二点,就是笛卡尔对心物区分的主张始终强调的是心灵与物体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他从来没有宣称过两者实际上能够脱离彼此而存在,哪怕是凭借着上帝的威能,笛卡尔也仅仅是从心物区分的逻辑上的与知识论上的可能性推理到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而已.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从1 到 6,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第六沉思的心物区分证明中,他能够证明的仅仅是心灵与物体是有所区分.然而,正如我在文章一开头所强调的那样,以及我引用的段落中的粗体所表明的那样,笛卡尔并没有仅仅主张心物间有所区分,而是坚持心灵与物体之间是"实在的区分"的.那么,笛卡尔是如何从上述模型中的结论 6 进一步地推论出 7 的呢? 根据前面第一节的分析可知,在笛卡尔看来,"实在的区分"指的是不同实体之间的区分,它只能够用于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关系之上.因此,如果笛卡尔想要证明心灵与物体是实在区分的,那么他就必须不但证明心灵与物体是有所区分的,而且还必须进一步证明心灵是实体并且物体也是实体.换句话说,如果笛卡尔要从6 出发得到结论 7,那么他就必须证明心灵与物体都是实体.而按照《第一哲学沉思》的证明思路和策略,笛卡尔是无法证明这一点的.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中的这个"心物实在区分"证明一经提出,与他同时代的一些哲学家们就立刻发现了这一证明中的上述问题,即,笛卡尔在那里只能够证明心灵与物体有所区分,而无法证明两者具有实在的区分,或者说,心灵与物体是两种不同的实体. 比如,在第一组反驳中,卡特鲁斯就批评笛卡尔将"关于所谓的灵魂与物体之间的区分的证明似乎建立在两者能够脱离彼此而被分明地构想这一基础之上"(《第一哲学沉思》第一组反驳,CSMII 72,AT VII 100).他举例说,我们能够脱离上帝的仁慈来理解上帝的正义,反之亦然;但是,在卡特鲁斯看来,显然上帝的仁慈与上帝的正义并不因此就具有实在的区分. 又比如,在第五组反驳中,伽桑狄也对此提出质疑.伽桑狄用笛卡尔喜欢用的三角形的例子来说明他的反驳."三角形的最长边对着最大角"是三角形的一个性质,"三角形内角和等于两个直角之和"是三角形的另一个性质,在他看来,人自然能够脱离三角形的一个性质而去理解三角形的另一个性质. 但是,他质疑道,难道这就意味着"上帝能够将前一个性质与后一个性质分离开,或者使这个性质独立于三角形而存在?"(《第一哲学沉思》第五组反驳,CSMII 232,AT VII 334 - 5)此外,在第六组反驳的最后一条反驳(即第十条反驳)中,同卡特鲁斯与伽桑狄一样,这组反驳的反驳者们也对此提出了批评.他们提出了一个类似于第一组反驳与答辩中讨论过的例子来说明他们的质疑. 当我们思考上帝的仁慈时,我们并没有所思考的正义,换句话说,我们能够脱离了上帝的正义而理解上帝的仁慈;当我们思考上帝的存在时,我们也没有在思考圣子或者圣灵,换句话说,我们能够脱离圣子与圣灵而理解上帝的存在.但是,我们难道能够因此而认为上帝的仁慈与它的正义是区分开来并且能够分离地存在的吗?我们难道能够因此而。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
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简答笛卡尔是17世纪欧洲著名哲学家和数学家,他以其对身心关系的思考而著名。
他提出了身心二元论,即认为人的身体和思想是两个不同的实体。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进行简单的概述和解析。
1. 身心二元论的背景与思考笛卡尔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观察到人类的思想和身体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差异。
他思考了人类的感知、思维和身体行为三个层面,并开始怀疑这些层面是否存在某种联系。
2. 身体与思想的本质笛卡尔认为,身体与思想具有不同的本质。
身体是物质的,可以通过感官来感知和观察,而思想是非物质的,不可见和无法用感官捕捉。
他认为思想是人的自我意识和理性的表现,与身体的物质性不同。
3. 联系与互动尽管笛卡尔主张身体和思想之间存在差异,但他并不否认它们之间的联系与互动。
他认为,身体作为思想的外壳,通过感官向思想提供信息,而思想也通过指令和控制身体的行动。
因此,身体和思想在日常生活中紧密联系并相互影响。
4. 身心关系的难题虽然笛卡尔提出了身心二元论,但他并未解决身心关系的问题。
他的理论未能解释“我是谁”的核心问题。
他认为思想是独立于身体的存在,但却未能解释思想如何与身体连接,以及身体如何影响思想。
5. 后续研究与争议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引发了后续哲学家和科学家对身心关系的深入研究与争议。
有些学者认同身心二元论,认为身体和思想是彼此独立的实体;而另一些学者则持批判态度,主张身体和思想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6. 当代视角与综合论述在当代哲学和心理学领域,对身心关系的研究越来越多地倾向于综合论述。
许多学者认为身体和思想相互作用,并以不同的方式相互影响。
他们认为身体和思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无法简单地用二元论来界定。
总结起来,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是他对于人类身体和思想关系的思考与观点。
尽管存在一些局限性,但这一理论为后续学者对身心关系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对于这个复杂的议题,我们需要持续的思考和探索,以进一步理解和解释身心关系之谜。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作业”学号:1404122025姓名:王娅静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我思故我在至高的形而上在时间的拐弯处你的影子无处不在穿越过世纪的尘埃因为一种思想你的光芒一路照耀在人类精神的花园你是一片长青的叶子“I think therefore I am”来自哲学的呓语谁的声音如梭在每一个交叉的路口智者如此说第一次看到这首诗,就被“I think therefore I am” 这句话震撼。
也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
从此,我知道了有个哲学家叫做笛卡尔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浅浅低吟:“I think therefore I am”。
也会像他一样问自己一些问题:你是如何知道,你的身体是存在的呢?你又是如何知道,你周围的人和物是存在的呢?笛卡尔就曾经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人和动物以及机器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显而易见的是,我们都有物质客体,但是不同的是,人类的本质并非是物质的,而这个本质,你可以说是寄存在身体里的,但却和身体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便是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
笛卡尔认为意识和肉体是两种完全不同且互相独立的基本存在。
这种类型的思想来源于一系列理性思考的演绎。
意识和肉体间的区别是由他们完全不同的性质所决定的,也就是“思”和“广延”。
在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后面几个章节中笛卡尔提出意识和肉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这是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基本观点。
所有的物理运动和反映都可以用机械力学的定律来解释,而人类思维的活动是无法用机械力学定律来解释的,人类的活动有物理性的一面又有精神性的一面,于是人类至少是由两种不同的存在(基本实在)构成的。
笛卡尔称这两种基本存在是意识与肉体。
从笛卡尔的第二个沉思我们可以得知意识一种思考的状态,所以,所有的意识的性质都是思考的:感觉、情绪、理解。
而物质的本质是广延的,如:形状、大小、位移、颜色等,简而言之就是占据着空间。
西方哲学身心关系
西方哲学身心关系
身心关系是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话题,主要探讨身体与心灵、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关系。
在西方哲学中,身心关系通常涉及到两个主要的观点:一是身心二元论,二是身心同一论。
身心二元论认为身体和心灵是两个独立的实体,心灵不是身体的一部分,而是与身体分离的存在。
这种观点认为,心灵具有不依赖于身体的本质,而身体只是心灵的载体或容器。
身心二元论的代表人物包括柏拉图、笛卡尔等。
身心同一论则认为身体和心灵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
这种观点认为,身体和心灵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身心同一论的代表人物包括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和法国哲学家勒内·笛卡尔等。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也有一些哲学家提出了对身心关系的不同看法。
例如,现象学家胡塞尔认为,身体和心灵是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身体是心灵的载体和表现形式。
而法国哲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则认为,身体和心灵是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即“知觉体”。
总的来说,身心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话题,不同的哲学家对其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
它涉及到哲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对于我们理解人类自身和世界有着重要的意义。
试论身心二元论与心理学发展之缘
试论身心二元论与心理学发展之缘作者:梁浩来源:《江苏理工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摘要:笛卡尔身心二元论自确立以来,一直对人们的思想产生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身心二元论是心理学独立的基础。
身心二元论贯穿心理学发展的整个历史,虽然心理学家们都想摆脱,但是其一直没有真正成功过。
身心二元论陷入困境,引发了具身认知研究的新趋势。
身心二元论思想还会一直伴随着人们的研究之路,如何超越身心二元论,真正实现科学意义上的“身心一体”,还需要心理学家们不断的努力。
關键词:身心二元论;具身认知;心理学中图分类号:B8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94(2018)02-0103-05身心关系作为西方哲学家长期关注的问题,其不仅一直活跃在哲学领域当中,也因心理学来源于哲学,所以与心理学也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虽然哲学思想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但是身心关系一直是其重要的研究主题,也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心理学的发展。
其中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对心理学的影响可能是最大的,从某些角度甚至可以说其贯穿了心理学发展的全程,尤其是从冯特确立科学心理学以来。
1 身心二元论:心理学独立之基础在西方的传统哲学中,身心关系一直被认为是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再到柏拉图这些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在他们的研究中,无一不涉及到身心关系这个命题。
尤其是柏拉图,其认为“灵魂”只是承载在我们的身体之上,在区分理性世界和感性世界的时候,其延伸的部分就是灵魂和身体,二者的关系是理性和欲望的关系。
到了中世纪,奥古斯丁认为身体是“灵魂”的坟墓,只有肉体灭亡了,灵魂才能回到天国,获得真正的知识。
[1]受到前人哲学思想中关于身心对立的影响,近代思想家笛卡尔通过“怀疑一切”论证了身心二元论的合理性。
身心二元论指的就是“身”和“心”是独立的,互不依赖,二者分别代表不同的实体,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
笛卡尔对其论证是从合理怀疑开始的,他认为人们可以怀疑所有的物理世界,包括自己的身体,但是却不能怀疑作为怀疑过程的“我”的存在。
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
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
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认为,人是由“心灵”和“肉体”两部分所组成。
这种二元论的根本论据是超自然预设不可证伪。
首先,笛卡尔通过论证上帝的存在,不仅保证了我们的观念和知识的真实可靠性,而且也在本体论上成为整个世界(包括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由以确立的逻辑基点。
他认为上帝作为一个绝对实体,它创造了两个相对实体,即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
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正是由于上帝才保证了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存在和并行。
其次,笛卡尔按照几何学的演绎方法去论证:因为上帝是一个具有十分伟大能力的东西,而一个具有十分伟大能力的东西可以创造出天地以及世间万物,因此我们只要证明了上帝的存在,也就证明了上帝所创造的一切事物的存在。
因此,笛卡尔的这种心物二元论认为人的身体和灵魂是两个独立的实体,与唯物主义强调“一个人的肉体就是它的全部”这种论据相对立。
笛卡尔哲学原理
笛卡尔哲学原理笛卡尔是17世纪法国哲学家,他被誉为现代哲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哲学原理对于现代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思想贯穿于认识论、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等多个领域。
在笛卡尔的哲学体系中,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观点,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我思故我在”和“心灵-身体二元论”。
首先,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是他哲学思想的核心之一。
在他的《第一哲学沉思》中,笛卡尔通过怀疑一切来寻求确定的知识,最终得出了这一结论。
他认为,即使一切都可能是虚假的,但思考的存在却是不容置疑的。
因为只有思考者才能怀疑,所以“我思故我在”成为了他确定存在的唯一真理。
这一理论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了认识论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其次,笛卡尔的心灵-身体二元论也是他的重要哲学原理之一。
他认为,人的本质是精神和物质的二元结构,精神属于思维和意识,而物质则是外部世界的物质形态。
他坚持认为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实体,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
这一理论对后来的哲学和心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引发了许多关于心灵和身体关系的争论。
此外,笛卡尔的方法论也是他哲学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主张用怀疑的态度来对待一切,只有通过怀疑才能找到确定的知识。
他提出了“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即通过分解问题来寻求答案,然后再将各个部分综合起来。
这一方法论对于后世的科学哲学和方法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科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持。
总的来说,笛卡尔的哲学原理在现代哲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他的“我思故我在”、“心灵-身体二元论”和方法论等思想,不仅对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后世的哲学和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通过对笛卡尔哲学原理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现代哲学的发展脉络,也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世界。
因此,笛卡尔的哲学原理不仅具有历史意义,更具有当代意义,对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认识世界方式都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二元论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
二元论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摘要:在心灵哲学的众多问题中,身心问题常被认为是心灵哲学的本体论问题。
人有心灵的存在吗?如果有,它是一种实体还是一种属性?心灵和身体之间能否相互作用?这些都属于身心问题需要讨论的范畴。
在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中,有一种理论叫做二元论。
根据应用范围可以将二元论划分为不同种类,其中笛卡尔的“实体二元论”开创了对于身心问题更为现代化的思考角度,但也产生了许多困境,而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身心如何进行互动。
本文从二元论的历史开始,对其主要困境及后人于这种主要困境的典型解决方案进行阐述。
关键词:二元论;身体;心灵;相互作用二元论分为谓词二元论、实体二元论和属性二元论。
谓词二元论认为在我们的语言中有两种本质上不同的谓词:物理谓词和心理谓词。
而在描述世界的过程中,心理学或心理谓语的作用至关重要,它们不能被还原为物理谓词。
属性二元论认为世界上有两种本质上不同的属性:物理属性和心灵属性。
物理性质包括大小、重量、形状、颜色、通过空间和时间的运动等,所有人都能直接观察或可以使用工具观测到它们。
心灵属性则涉及到与这些典型物理对象不同的意识和意向性,包括知觉经验、情感经验、信仰、欲望等等,人类的特征就在于他们的身体同时具有物理属性和心灵属性。
而实体二元论经常被称为"笛卡尔二元论",也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
心灵哲学二元论的产生和发展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
1.二元论的演变历史在心灵哲学二元论中心灵与身体相对应,但在不同时代心灵的不同方面一直是哲学家们关注的中心。
在《裴多篇》中柏拉图认为,肉体只是短暂的存在,是“形式”的不完美复制品,永恒的“形式”才是真正的实体。
而由于身体的囚禁,人类的灵魂无法到达“形式”所在的区域。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形式”是存在于事物中的事物本性和性质,物质如何表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形式,形式是真正的实体,而灵魂就是身体的一种形式。
托马斯阿奎那则认为灵魂、智力和形式都是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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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号:**********姓名:***笛卡尔生活在欧洲思想大变革的时代新的科学成果和新的解释方法对笛卡尔的思想及其研究兴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生理实验来揭示心灵(Mind)产生原因并进而解释一切自然现象,但当时科学的发展状况使得笛卡尔不可能完成这一任务,而宗教迫害也使他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只能以隐晦的语言出版自己的学术著作他的二元论哲学正是这一背景的必然产物。
心身关系,也就是人的心理和生理的关系。
一直就是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是因为它不仅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交汇点,而且对它的回答也区分了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所以哲学史上各个哲学派别对这个问题都必然要作出解答。
虽然在古代就存在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是当时的理论论证却十分的简单甚至说是粗糙,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
所以直到近代哲学,特别是从笛卡尔开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才有了鲜明完整的理论形态。
我们可以从黑格尔的一段话中体味到笛卡儿在个问题乃至哲史上的重要性:“从笛卡尔起,我们踏入了一种独立的哲学。
这种哲学明白它自己是独立地从理性而来的,自我意识是真理的主要环节”,其实相同的结论我们也不难从其他后来伟大的哲学家那里得到。
近代哲学中,笛卡尔第一次提出了身心二元论的系统理论,他将世界明确地分成不同性质、各自独立的实体。
而他的二元论门根结底是人的二元论,世界的二元性也是在人身上体现出来的,因为只有人才有灵魂,才有精神,只有在人这个物种身上才能体现出灵魂与身体两个方面的区别。
笛卡尔把实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物质实体, 一类是心灵实体。
物质实体的本质是广延, 而心灵实体的本质是意识或思维。
物质实体和心灵实体具有不同的性质: 物质实体是无限可分的, 心灵实体是不可分割的; 物质实体是可以毁灭的, 心灵实体是不可毁灭的; 物质实体要遵循物理学规律, 是被决定的, 而心灵实体具有自由意志, 是自由的; 物质实体只有通过人的感官形成感知经验才能被构建起来, 是被间接地知道的, 而个体具有直接通达心灵实体的优越通道, 因而心灵实体是被间接地知道的。
笛卡尔在《沉思录》中写道:在认识灵魂不灭之前, 要求的第一个和主要的东西是给灵魂做成一个清楚、明白的概念:这在这里已经做到了。
除此之外, 还要求知道我们所清楚, 分明领会的一切东西, 本来就是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真实。
凡是清楚、分明的灵魂为不同实体性的东西, 就像领会精神不同于物体那样, 实际上都是分属不同实体的, 他们之间是实在有别的。
可见,笛卡尔是按照自己的几何学方式首先从确定无误的前提进行推论的。
在笛卡尔看来, 与物质相比, 精神才是最坚实的基础, 因为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我在思考’更加确定无疑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 在笛卡尔所处的时代, 奥古斯丁神学统治着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 笛卡尔本人在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时, 也要为神学准备一个位置。
他在《沉思录》中《致巴黎神学院院长和圣师们》的文章中一再强调, 他是在给不信仰神的异教徒讲述在神的指引下如何认识人类知识的图景。
但就笛卡尔本人的意图来说,精神、灵魂是第一位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我在思考是唯一的确定无疑的知识。
笛卡尔的二元论主要谈的是物质实体、心灵实体以及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之所以给神准备一个位置, 是为了迎合当时的宗教气氛。
一、身心二元论的基本思想1、身心作为对立实体而存在笛卡尔关于实体的定义足:“能自己存在而其存在不需要别的事物的一种事物山。
”他说,严格地说,只有上帝才是不依赖于任何东西的存在,上帝是唯一的实体。
虽然他的形而上学仍然把最高实体归于上帝,但上帝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虚位”。
当他说心灵和物质都要依靠上帝而存在时,他只是顺从传统的观念而已,并没有给予进一步的说明和论证。
笛专尔认为,“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的事物都来怀疑一次,凡可怀疑的,我们也都应当认为是虚妄的。
”思想可以怀疑外在对象,也可以怀疑思想之内的对象,但却不能怀疑自身。
“我”就是怀疑活动的主体,这样由于想到我在怀疑,可以确定的知道作为怀疑主体的“我”是存在的。
笛专尔这里所说的“我”是一个思想的主体。
他解释道:“严格的说,我只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也就是说我只是一个心灵,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
”这个“我”是超越形体的,因为“我”完全可以想象自己没有形体,不能摄取营养和走路,但却无论如何不能想象“我”没有思想。
通过普遍的怀疑之后,就得出了我思故我在。
那么这个“我”到底是什么呢?笛卡儿认为我首先就是一个思维。
他说:“我究竟是什么呢?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
而什么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呢?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
”也就是说,我的存在就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且思维自身具有最基本的直观的明证性,简单来说,这个我思就是一个意识的活动,而笛卡儿肯定的也就是这种意识活动自身,他认为不管我们想什么,不管我们想的内容是对还是错,这个活动本身足直观和明证的。
他说,正因为我明确知道我存在,而同时除了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我又看不到任何其他的东西必然属于我的本性或本质,所以我恰当的断言,我的本质只在于如下事实: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或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就是思想。
他认为思想的主体和反思的主体是同一个主体,主体就是实体。
“我思”和“我在”之“我”是同一个实体。
“我思故我在”中的“故”表示的也不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本质和实体之间的必然联系。
从逻辑上来说,“故”也不表示从已知到未知的推理,“我思”是该实体的本质,“我在”是该实体的存在。
他认为人们只能通过属性来认识实体,每一个实体都有一个特殊的属性,这就是它的本质。
从自我的思想活动,我们可以得到自我必然存在的结论。
2、身体作为实体在本体论上存在因为只有人才有灵魂,所以只有在人这个物种身上能体现出者的结合。
那么笛卡尔是如何确定物质事物的存在的呢?笛卡尔在抬出上帝后就接着说:“我们不能怀疑,我们所有的每一种知觉都是有异乎我们心灵的一种物象来的;因为,我们没有能力使自己经验一种知觉而不经验另一种知觉,而每一种知觉都是完全依靠那个触动我们感官的对象的”。
那这个触动我们的对象是什么呢?是上帝吗?但在他那里,上帝只不过是为了顺从传统而虚设的东西。
所以这个对象应该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是具有长、宽、高的物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既然这个东西不是上帝,那么这个对象存在或者说这个广袤的实体,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实体。
笛卡尔在论证心灵实体是借助的是思维功能,在论述物质实体时,就只能借助于想象功能,“我心里的想象功能,我从经验中看到,当我考虑物质的东西足我就是用这个功能能够让我相信物质的东西存在的,因为当我仔细考虑什么是想象时,我看出它不认识功能对向它直接呈现的物体的某种运用,因而这个物体是存在的。
”笛卡尔当初论证心灵实体存在时通过普遍的怀疑,得出“我”这个实体的存在,对周围的世界、我的身体,甚至是清楚明白的数学观念都进行了怀疑,那么我们想象的东西是真的吗?笛卡尔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他并没有解决这一个矛盾,他所做的就是将上帝搬出来,“因为毫无疑问,凡是我能领会的清楚明白的东西,上帝都有能力产生出来,而且我从没有断定过他对什么东两由于我不能很好地领会就做不出来。
”由此可见,他借助上帝的力量来保证物质实体的存在,好像在这里上帝也不是形同虚设,而是在必要的时候替他圆场的。
三、身心二元论的困境自然非常明白、非常显著地告诉我,我有一个肉体,“当我感觉痛苦的时候,它就不舒服;当我感觉饿或渴的时候,它就需要吃和喝。
”这应该是真实的。
这些痛、饿、渴的感觉告诉我,“我不仅住在我的肉体里,就像一个舵手住在他的船上一样,而除此之外,我和它非常紧密的连接在一起,融合、掺混得像一个整体一样地同它结合在一起。
因为,假如不是这样,那么当我的肉体受了伤的时候,我,这个仅仅是一个在思维的我,就不会因此感觉到疼,而只会用理智去知觉这个伤,就如同一个舵手用视觉去查看是不是在他的船上有什么东西坏了一样;当我的肉体需要饮食的时候,我就会直截了当的认识了这件事,用不着饥渴的模糊感觉告诉我。
因为事实上,所有这些饥、渴、疼等等感觉不过是思维的某些模糊方式,他们是来自并且取决于精神与肉体的联合,就像混合起来一样。
”由此可见,灵魂和身体是浑然一体的,只要身体受了伤,我立即就会感觉到疼痛,不要任何中介,并且饿、渴、痛等感觉本身就是肉体和灵魂联合的结果。
既然精神和物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这二者怎么会有一致性,如何结合在一起呢?他有解释到:“精神并不直接受到肉体各个部分的感染,它仅仅从大脑或者甚至大脑的一个最小的部分之一,即行使他们称之为共同感官这种功能的那一部分受到感染,每当那一部分以同样方式感受时,就使精神感觉到同一的东西。
”这样看来,他的学说又成了一种身心交感说,与他的身心二元论理论是不相容的。
既然灵魂和身体是两个性质上根本不同的实体,灵魂没有任何质量,没有任何形状,在空间中不占据任何位置,那么它怎么能够对我的身体产生因果的影响的呢?通常空间中的物质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而运行的,我们不可能从虚无中产生物体的运动。
精神如果既无质量也无能量,怎么能够对物质的躯体产生影响呢?笛卡尔为了说明异质的精神怎样推动肉体,它从哪里获得的动力等问题,就进一步发挥了“元精”的思想。
他说:“即使在我们人里边,直接是外部肢体运动的并不是精神,而仅仅是精神规定的那个我们称作“元精”得非常稀薄的液体的流动,这种液体不断从心脏通过大脑流向肌肉,它是我们肢体一切运动的原因,并常常引起许多不同的运动,并同样引起一些而不是另一些运动”。
这表明“元精”是精神推动肉体的工具。
为了说明精神与肉体相结合并相互作用,笛卡尔提出了“松果腺”理论。
他说:“虽然灵魂与整个身体相结合,然而在身体之中的某一部分,灵魂在那里比任何部分更显著的发挥它的功能……这就是大脑最里面的那一部分,即以某种方式悬于脑管之上的腺体(通过这个脑管,在前腔的元精和后腔的元精之上,己经产生了联络,一直在这个小腺体中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反过来,在元精的路径中发生了一些微小的变化就可以给这个腺体的运动带来很大的变化。
”他说的这个小腺体从解剖学的角度来看就是松果腺。
精神和肉体就是通过松果腺来相互作用的。
二、身心二元论的困境由笛卡尔确立的这种主客、身心二元论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但是由此而造成的困惑也一直烦扰着人类。
笛卡尔把物质、身体和广延联系在一起,而把精神、心灵和思维联系在一起,切断了思维同身体的联系,减少了认识过程对身体的依赖,这对于弘扬人类的理性,抵消宗教神性的影响是有效的,但是一个只有广延没有思维的物理化身体同一个只有思维没有广延的缥缈心灵怎样才能实现交互作用呢?这就是几百年来持续困扰学人的所谓“身心关系”问题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