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及权利归属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有分为两种,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就是创作著作的人。
在著作权主体中,作者属于第一著作权主体或原始著作权主体,作者对于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具有不可剥夺性。
例如:张某犯罪后被判刑,剥夺了政治权利,并进行了劳动改造,但其依然对其创作的作品具有著作权。
1、公民,公民创作出了一部作品,那么公民当然可以是著作权的主体。
另外一种则是作者通过合同,向他人转让部分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其被转让者具有该作品的部分著作权。
2、外国人创作的作品如果第一次是在中国发表的话,那么该外国人在中国享有著作权,即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我国著作权主体。
3、由法人、非法人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主持、创作的作品,那么该法人、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即成为著作权主体。
4、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具体情形很多,如已经去世的作家把作品赠送给国家的,国家接受的,国家此时成为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就是由著作权主体创作出来的作品,包括的范围较广,有文学领域的,有科学领域的,有艺术领域的等等,主要包括以这些形式创作出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等作品:文字类的作品;口述类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艺术类作品;美术、建筑类作品;摄影类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的软件类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类作品。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软件授权书规定
一、总则1. 为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软件授权行为,维护软件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产品授权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3. 本规定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4. 本规定所称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 本规定所称授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将其软件产品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二、授权主体与客体1. 授权主体: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
2. 授权客体:软件著作权人拥有的软件产品。
三、授权形式1. 授权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普通授权:软件著作权人将其软件产品授权给他人使用,不限制使用范围和方式。
(2)独占授权:软件著作权人将其软件产品授权给他人使用,授权期间,他人不得将该软件产品再授权给第三方。
(3)非独占授权:软件著作权人将其软件产品授权给他人使用,授权期间,他人可以将其再授权给第三方。
(4)时间授权:软件著作权人将其软件产品授权给他人使用,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计算。
四、授权内容1.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软件的使用权:授权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软件。
(2)软件的复制权:授权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复制软件。
(3)软件的修改权:授权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对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4)软件的传播权:授权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传播软件。
2. 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五、授权期限1. 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计算,授权期限届满,授权自动终止。
2. 授权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也可以约定为不固定期限。
六、授权费用1. 授权费用由授权双方协商确定。
2. 授权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七、保密条款1. 授权双方应当对授权内容、授权期限、授权费用等保密事项进行保密。
2. 未经授权方同意,不得泄露授权内容。
八、违约责任1. 授权方未按约定提供软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中的一种,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重点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软件知识产权的定义在深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软件知识产权的定义。
软件知识产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正是这些权益的保护,确保了软件创新的动力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法律1. 著作权法在我国,软件著作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该法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以及相应的程序文档。
只有获得了软件著作权,软件的使用、复制、发布等行为才需要经过版权所有人的许可。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软件的网络传播是当前的主流形式,因此保护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著作权法》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未经版权所有人允许,在互联网上传播软件将构成侵权,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软件专利保护的法律软件创新的保护不能局限于著作权,还需要借助专利制度的保护。
软件专利是指对软件技术方案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软件专利的保护范围和申请程序,即软件必须具有技术性,而且在技术上有所改进或者在解决特定问题上具有显著进步。
四、软件商标保护的法律软件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法来进行的。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能够有效区分同类软件产品。
根据我国《商标法》,著名软件产品可以申请注册软件商标,并享有对该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五、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1. 创新研发奖励政策为鼓励软件创新研发,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
企业如果在软件创新研发方面取得了成果,可以享受各项奖励政策,进一步促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
2. 加强法律执法力度为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登记招投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招投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
招标采购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我国保护著作权,它实际上是一种知识产权。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一些招标采购的活动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包括一些著作权方面的作品,他主要的课题是作品。
很多人想了解软件著作权登记招投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招投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
▲二、其他A.招标采购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
主要包括三种:一是文字作品。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等文字作品、项目经理完成的工作报告等,都会享有著作权。
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文字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二是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三是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B.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从事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在建设T 程活动中,有许多作品属于单位作品。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往往就是单位作品。
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些作品属于职务作品。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在形式上的区别在于,单位作品的作者是单位,而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个人。
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
– 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 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 为目的; – 第四,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 作品的出处; – 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 作 者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创作人。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 力活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作者的情况是指: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作品的作者,应当根据作品上的署名。如 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作者。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 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的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 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 2. 3. 4. 5. 6.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 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游戏、办公软件、安全防护和金融应用等。
因此,软件的版权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只有保障软件的版权,才能促进软件的发展和创新。
本文将从软件版权的概念、法律保护和实际应用等方面探讨软件版权的重要性。
一、软件版权的概念软件版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所拥有的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在计算机技术领域内,对计算机软件能够表达的程序和数据所享有的权利,也可以称之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版权是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一种权利,软件作者或拥有者通过软件版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软件版权的产生是因为软件作为一种创造性作品,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的形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之一。
有了软件版权,软件的作者或拥有者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侵害。
二、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软件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著作权登记的目的是确立软件著作权人的身份和著作权的内容,并为将来的侵权案件提供证据。
著作权登记可以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进行。
2、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是对软件版权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著作权法规定了软件作者或拥有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作品进行自由使用、复制、公开表演、发行、展览和修改等权利。
此外,著作权法还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例如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修改等,对软件著作权进行了法律保护。
3、技术保护措施技术保护措施是针对软件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
技术保护措施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对软件进行保护,例如数字版权管理和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
如果有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而破解技术保护措施,就属于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三、软件版权的实际应用软件版权的保护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行业共识。
中级经济师 知识产权 考点整理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点整理(实用版)目录1.什么是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的种类3.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点整理正文知识产权,英文为 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意为知识 (财产) 所有权或者智慧 (财产) 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其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
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种类包括: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2.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分为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和企业登记;3.作品著作权 (版权):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质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它并非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不能适用专利法保护;5.商标: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考点整理:1.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和法律特征;2.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授权;3.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和保护;4.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和维权;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和应用;6.商标权的申请、审查和保护;7.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8.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及其应用;9.知识产权战略及其在经济中的作用;10.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地域范围取决于软件产生的地域和国家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软件代码的编写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其保护范围不受地域限制。
但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和保护程度可能因国家而异。
在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该法,软件著作权包括对软件代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同时,中国政府也与多个国家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录像条约》,这些条约也适用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可能受到一些限制。
例如,一些特定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工具软件等可能受到特定的地域限制或适用法律限制。
此外,一些国际组织或地区也可能有特定的软件使用规定和限制。
在跨国软件项目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和保护可能更加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者需要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和知识产权政策,以确保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性和保护范围。
此外,开发者还需要考虑软件的使用许可、授权协议、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以确保软件的合法分发和使用。
总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地域范围取决于软件产生的地域和国家法律规定。
开发者需要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以确保软件的合法开发、使用和保护。
同时,开发者还需要与相关方协商和签订合适的法律文件,以确保软件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知识产权专家,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和具体的建议。
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⑷国家 国家可以通过接受赠与、遗赠或者依法征购、 国家可以通过接受赠与、遗赠或者依法征购、收归国有而成 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⑸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一般通过以下途径: 一般通过以下途径: 软件首先是在我国境内发行; 软件首先是在我国境内发行; 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 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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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⒈软件著作权的主体 软件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人。 软件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人。 ⑴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权利能力的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权利能力的人。 自然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取得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自然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取得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自行独立开发软件; 自行独立开发软件; 委托他人开发软件,约定著作权归自己享有; 委托他人开发软件,约定著作权归自己享有; 通过转让的途径取得软件著作财产权主体资格; 通过转让的途径取得软件著作财产权主体资格; 通过继承的途径取得软件著作财产权主体资格。 通过继承的途径取得软件著作财产权主体资格。 ⑵ 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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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概述 软件著作权概述
张员。工作期间,根 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微机管理员 据公司的业务开发了空运出口业务系统,并由公司使用。 据公司的业务开发了空运出口业务系统,并由公司使用。 张某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张某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取 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软件名称是“ 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是“空 运出口业务系统V1.0 V1.0”,著作权人为张某。 运出口业务系统V1.0 ,著作权人为张某。 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的著作权属于谁? 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的著作权属于谁? V1.0的著作权属于谁 张某获取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是否可以撤消? 张某获取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是否可以撤消?
软件开发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软件开发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探讨引言在现代软件开发领域,知识产权(IP)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软件开发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直接关系到开发方和委托方的权益。
因此,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是立项、开发及后期维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法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等。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知识产权主要涉及到软件的源代码、设计文档、用户界面等。
二、软件开发合同的基本结构软件开发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目的:明确软件开发的范围及目标。
2. 双方权利义务:详细列出开发方与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3. 交付物及验收标准:规定开发成果的交付时间、内容及验收方式。
4. 知识产权归属:明确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5. 保密条款: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与技术信息。
6. 违约责任:约定合同违约的后果及赔偿标准。
三、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主要内容1. 合同签署前的预期在签署软件开发合同之前,双方需明确各自对知识产权的期望,尤其是在开发完成后知识产权的使用和转让的具体事宜。
2. 明确产权归属合同中应以清晰的条款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委托方拥有:通常适用于委托方提供详细需求,所有开发成果归委托方所有。
- 开发方拥有:若开发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了自有的技术及工具,部分成果可归其所有。
- 共享:双方可约定对于特定成果进行共享,通常需设定详细的使用范围及条件。
3. 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尊重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开发方应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这通常需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审查与合法性确认。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在合同中还应明确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商标注册:如果软件有独特名称或标识,应及时注册商标,以保护品牌。
- 著作权登记:通过著作权登记,增强对软件源代码及相关文件的法律保护。
(完整word版)电大知识产权04任务0005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20 分。
). 李某设计的计算机软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其著作权保护期为。
A. 10年B. 20年C. 25年D. 50年.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之日起产生。
A. 登记注册B. 创作完成C. 发表D. 发表并登记注册. 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A. 直接B. 间接C. 参与D. 指导.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A.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20年B.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30年C.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40年D.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A.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B. 作品原件的所有人C. 国家D. 出版者. 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A. 为10年B. 为20年C. 为50年D. 不受限制.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享有。
A. 作者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 作者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有D. 双方约定.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A. 10B.C. 30D. 50.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A.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B. 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C. 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不支付报酬D.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0.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权利的保护期为年。
A. 10B. 20C. 25D. 50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20 分。
). 李某设计的计算机软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其著作权保护期为。
A. 10年B. 20年C. 25年D. 50年.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之日起产生。
A. 登记注册B. 创作完成C. 发表D. 发表并登记注册. 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29民法之著作权(09年司考三大本分段学习)
一、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一般不能继承、转让,也不能被非法剥夺或成为强制执行中的执行标的。
(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
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儿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表现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2.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表现为“明示约定:,也可表现为“默示推定”;
3.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即各方都为作
品的完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如共同创作的小说、绘画等,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Love your employees, he will love your business a hundredfol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导读: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
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
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法规,软件著作权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
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
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第二是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第三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第4章 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戏 曲 作 品
口 述 作 品
文 字 作 品
品 分 为
类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的
条 将 文 学 、 艺
这 一 趋 势
该 法
体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国 正现 视行 了《 著著 作作 权权
4.1.4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 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 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4.3.5软件的登记管理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 事项的初步证明
4.3.6侵犯行为及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下列行为属 于侵权行为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
1982年,又正式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 正当利用及其他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迄今为止,采 用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如突尼斯、玻利维亚、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尼亚等国 家。值得注意的是,1989年生效的英国著作权法按《伯尔 尼公约》规定的标准与范围,在第169条中对民间文学艺 术作品给予了保护
作品是一种以语言、文字、符号、数字、色彩、 音符、线条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则、顺序和结 构编排组合而成的、表达作者某种思想、情感、 立场、观点、方法、见解等内容的形式
作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思想内容,另一个是 表现形式
4.1.2作品的条件
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形式条件, 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所谓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 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 图、用户手册等
知识产权法_第三章_著作权的客体
达利版的“蒙娜丽莎”是作品吗?
三、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然规定只有具备“独创性”
的劳动成果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对 “独创性”中“创”的高度却没有作出任何规定。
明确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独创性”中“创”的高度,
仍然是立法者面临的现实任务。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并非指“首创”或 “独一无二”。
案例:朱志强诉耐克公司案
朱志强的“火柴棍小人”: 耐克的“黑棍小人”
耐克的“黑棍小人”VS 朱志强的“火柴棍小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跳舞的小人”
二、“独创性”中的“创”
(一)对“独创性”是否包含“智力创造”要求的 不同理解 英美法系国家: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 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 “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 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 大陆法系国家:放弃“额头流汗”原则,要 求一定高度的智力创造水准。
建筑工程设计图和建筑作品是何种关系?
(八)计算机软件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
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问题与思考】 1、思考: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征是什么?作
品独创性的含义是什么? 2、我国著作权法应怎样确定独创性的标准。 3、论述MTV的法律属性 4、计算机软件为作品如何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先软件的著作权,因为这完全可能是软件编制 者针对某一特定功能进行独立创作的结果
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一)事实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四、官方正式文件
法律、法规、政府决议、决定、命令、法院判决等具有立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著作权这个范围有⼏个分类,不管是影视作品还是⼀些⽂章等等,都是属于著作权,⽽且在⽹络上⾯流通的很多⽂章都是已经被授了权的,但是有个别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为,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也应尽⼀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作品产⽣于⽂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字作品、⼝述作品、⾳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的分类⽅法,我国著作权法采⽤这种分类⽅法。
2、按照创作⼈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然⼈作品、法⼈作品、⾮法⼈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委托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形式,是为了保护作品的创作人或者是著作权人的权益。
在著作权领域,存在着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本文将针对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深入探讨。
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指的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
在法律的规定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作家创作了一本小说,那么这本小说的著作权主体就是这位作家。
当然,如果这位作家是在某个公司工作的,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可能著作权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其实,著作权主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有所不同的。
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法人团体和组织也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主体。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机构等组织的知识产权。
因为某些作品的创作可能是由公司或团体的员工完成的,如果将著作权主体局限于个人,将无法保护这些作品的权益。
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
客体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比如文字、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软件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一首歌曲、一幅画、一本小说、一个软件程序都可以被视为著作权的客体。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的客体应该是原创性的,即满足了独创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客体必须是作品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而不是简单的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
这是保护著作权主体权益的基本原则。
此外,著作权的客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
不同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以及是否需要登记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在跨国著作权保护中,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和登记。
结语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是著作权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可以是个人、公司、机构等;著作权的客体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可以是文字、音乐、绘画、软件等各种表达方式。
保护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权益,有助于鼓励创作和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著作权产品的特征主要有三点,⼀是,这个作品要是思想的实体产物,⼆是,它必须是独⼀⽆⼆的,三是,该作品要属于⽂学的范畴。
下⾯我们就来了解下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字作品⼆、⼝述作品三、⾳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七、⼯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九、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民间⽂学艺术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呢1、依法禁⽌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政法规和其他200第⼋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的内容⽽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的作品。
此处“禁⽌”必须作严格理解,作品因内容不当⽽被传播媒介拒绝采⽤,不属此列,电影、电视剧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也不是被“禁⽌”,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2、⽴法、⾏政和司法性质的⽂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法、⾏政、司法性质的⽂件,及其官⽅正式译⽂都不适⽤著作权法保护。
其⽬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规范公民的社会⾏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时事新闻。
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著作权法保护。
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学等则适⽤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数表、通⽤表格及公式。
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般常识性特点,属于⼈类改造⾃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所专有,故不适⽤《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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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简称软件著作权,又叫版权,企业或个人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源程序、游戏或者APP免被别人抄袭盗版,即便被人盗版抄袭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来看看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及其权利归属。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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