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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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分级、设备缺陷的处理和记录等。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流程第四条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包括缺陷的发现、缺陷的确认、缺陷的处理和缺陷的记录四个环节。

第五条缺陷的发现可以由运行人员、检修人员、监控系统等渠道发现。

第六条缺陷的确认应由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完成,经过确认后,方可进行缺陷的处理。

第七条缺陷的处理由检修人员负责,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缺陷的记录由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完成,记录应详细、准确,并保存至相关档案。

第三章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分级第九条设备缺陷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紧急缺陷三类。

第十条一般缺陷指对设备影响较小,不会导致设备停运或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缺陷。

第十一条重要缺陷指对设备有一定影响,会导致设备的部分功能失效或降低,需及时处理的缺陷。

第十二条紧急缺陷指对设备有严重影响,会导致设备停运或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缺陷,需立即处理的缺陷。

第十三条缺陷的分级应根据缺陷的性质、严重程度和设备的重要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第十四条缺陷的分级决定应在设备缺陷的确认阶段完成。

第四章设备缺陷的处理第十五条设备缺陷的处理应采取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一般缺陷的处理可以根据设备运行现状和维修计划来进行,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重要缺陷的处理应采取及时停机进行维修的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八条紧急缺陷的处理应采取立即停机进行维修的措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处理缺陷应做好相关的记录,包括缺陷的情况、处理的措施和处理的结果等,并保存至相关档案。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记录第二十条设备缺陷的记录应包括缺陷的发现时间、确认时间、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等。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5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5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

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

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

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____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1)重大缺陷。

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1、生产部职责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缺陷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共同职责,凡因松懈、
失职而造成缺陷扩大甚至导致设备损坏或危及安全运行者,均应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职责者的责任。

2、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包括备用)设备存在着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与经济的异常现象。

3、发现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认真分析,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同时应将
缺陷情况及处理情况记录设备缺陷检修卡和值班日志。

4、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或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防止扩大的应
急措施。

运行人员认为有把握处理的,在征得值班长同意后可自行处理,并应做好记录。

没有把握处理的,切不可乱动,以免损坏设备和引起事故。

设备缺陷不能消除的,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发现设备有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应立即采取防止扩大的应急措施,并立即
向厂汇报。

6、各级领导和检修人员在接到设备故障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尽快消除
缺陷。

凡是一时不能处理的重大缺陷,应召集有关技术人员,研究检修计划。

7、设备缺陷处理后,处理人员应在设备缺陷检修卡上详细记录情况,在值班日志上简单
记录处理情况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有关的注意事项和处理情况。

8、设备缺陷检修卡经生产负责人签字后作技术资料存档。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3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3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变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确保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电网供电的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记录、分析和整改工作。

四、管理流程1. 缺陷发现阶段a. 任何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b. 设备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将设备缺陷记录在缺陷登记册,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2. 缺陷分析阶段a.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评估结果,将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和分级。

b.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分级,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

3. 缺陷整改阶段a.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整改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缺陷的整改工作。

b.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和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4. 缺陷评估阶段a. 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缺陷整改完成后,进行设备缺陷的评估和验收。

b.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评估和验收结果,将设备缺陷的整改情况记录在缺陷登记册中。

五、其他规定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设备缺陷的分析会议,总结和推广管理经验。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缺陷的统计与分析系统,及时掌握设备缺陷的情况。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缺陷的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备管理部门所有,并于颁发后生效。

设备管理部门应将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并确保各级人员的理解和遵守。

以上为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2)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变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

三、管理制度1. 缺陷管理责任(1)变电站设备责任人负责变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巡检、缺陷发现和处理等。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引言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承担电能传输与转换的重要设施。

为确保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减少设备缺陷导致的故障发生率,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介绍,从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目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记录、处置与分析,以便采取相应的修复、改进措施,保障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缺陷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故障率,优化设备维修方案,实现运维成本的有效控制。

3. 内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变电站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各种设备缺陷的定义,并将其按照性质、影响程度等分类,以便于后续的管理与处理。

3.2 缺陷管理的责任界定:明确各级人员在缺陷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权责的分工合理性。

3.3 缺陷管理的流程与程序:具体规定缺陷发现、记录、上报、评估、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与程序,确保缺陷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4 缺陷分析与措施改进:对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和减少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影响。

3.5 缺陷数据统计与分析:对缺陷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为设备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和依据。

4. 程序4.1 缺陷发现与记录:各级人员在巡视、检修、维护等工作中,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包括缺陷的性质、位置、描述、发现时间等信息。

4.2 缺陷上报与评估:记录的缺陷应上报至上级,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重要程度和危害程度。

4.3 缺陷处理与修复: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缺陷处理与修复方案,并进行相关的设备维修、更换或改进工作。

4.4 缺陷分析与改进措施:对已处理和修复的缺陷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缺陷再次发生。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变电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供应的持续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

第三条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护保障、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应根据变电站设备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应组建专门的缺陷管理团队,负责缺陷管理工作。

第六条缺陷管理团队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的专职人员组成,具有一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缺陷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修订和完善缺陷管理制度;组织变电站设备缺陷的检测、分析和评定工作;组织缺陷的修复和预防工作;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提高职工对缺陷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三章缺陷的检测、分析和评定第八条变电站设备缺陷的检测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运行状态进行定期检查,以及针对特定设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第九条缺陷的分析应以设备缺陷的类型、原因和严重程度为依据,对缺陷进行分类和评估。

第十条缺陷的评定应根据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将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三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缺陷的修复和预防第十一条对于一般缺陷,应立即进行修复,并在修复后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修复,修复后应进行全面检测和验证,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紧急修复或更换设备,并进行全面检测和验证,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变电站设备缺陷的预防工作应采取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设备更新等措施,减少缺陷的发生。

第五章培训与评估第十五条变电站应定期举办缺陷管理培训,加强职工的缺陷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缺陷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应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生情况、处理情况以及对缺陷管理工作的满意度等。

华能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华能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华能电厂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优化电厂设备运行管理,发挥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保障生产稳定运行。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能电厂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三、缺陷管理流程1.缺陷发现(1)设备运行人员在日常巡检、操作、维护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需要进行缺陷处理时,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

(2)设备维修人员在维护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应当立即通知设备运行人员,停机处理。

2.缺陷确认设备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确认设备存在缺陷,并对缺陷进行详细描述和记录。

确认缺陷后,设备运行人员应当对设备进行停机处理。

3.缺陷分类根据缺陷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对缺陷进行分类,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A类缺陷为重大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B类缺陷为一般缺陷,需在计划维修时处理;C类缺陷为一般缺陷,需持续关注及跟进。

4.缺陷处理(1)A类缺陷:设备运行人员应当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复,并确认处理结果。

(2)B类缺陷:设备运行人员应当在计划维修时处理,维修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计划进行修复,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C类缺陷:设备运行人员应当持续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并定期检查、跟进,确保设备不影响生产运行。

5.缺陷验证设备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对已处理的缺陷进行验证,确认设备已经修复完毕,并恢复正常运行。

6.缺陷记录和报告对所有发现的缺陷,都应当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缺陷的描述、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信息,并在设备管理系统中进行归档保存。

7.缺陷分析和改进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四、责任与义务1.设备运行人员:及时发现并报告缺陷,遵守缺陷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维修人员:及时处理缺陷,按照规定程序维修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设备管理人员:对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缺陷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变电站的设备缺陷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处理,防止设备缺陷对电网运行造成影响,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变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和处理。

三、缺陷的定义缺陷是指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可能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四、缺陷的分类根据缺陷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将缺陷分为A级、B级和C级。

A级缺陷:指可能造成电网停运、大面积用户停电或者带来安全事故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B级缺陷:指可能对电网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电网停运或大面积用户停电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C级缺陷:指对电网运行没有实质影响,但需要及时处理或者在下次检修时修复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五、缺陷的处理1、发现缺陷变电站设备缺陷可以通过日常检查、定期巡视、故障报警、运行记录等方式发现。

2、记录缺陷信息对于发现的缺陷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缺陷类型、缺陷情况、处理意见、处理时间等,可以采用电子记录方式或者纸质记录方式。

3、分级处理根据缺陷的分类,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A级缺陷要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行,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直至排除隐患。

B级缺陷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设备部门,并根据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C级缺陷要记录相关信息,纳入下次检修计划或者合适的时机进行处理。

4、处理结果的确认对于A级和B级缺陷的处理要进行现场验证和测试,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认。

六、预防措施为避免变电站设备缺陷的出现,应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对于常见的缺陷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七、责任分工为确保缺陷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处理,各相关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相应的工作,具体如下:设备部门:负责设备的分类管理、日常检修和相应缺陷的处理工作。

运维部门:负责日常巡视和运行记录的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设备缺陷并向设备部门报告。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建议:1. 缺陷报告:员工应及时报告发现的设备缺陷,包括设备自身故障、设备运行异常等,并详细描述缺陷情况。

2. 缺陷登记:设立缺陷登记表,记录设备缺陷的基本信息,包括发现日期、缺陷描述、影响范围等。

3. 缺陷评估:由专业人员对报告的设备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4. 缺陷处理:根据缺陷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维修、更换设备、调整运行参数等。

5. 缺陷跟踪:对已处理的缺陷进行跟踪,确认处理措施的有效性,避免类似缺陷的再次发生。

6. 缺陷记录和分析:对设备缺陷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设备维护和管理提供参考。

7.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设备缺陷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故障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8.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潜在的缺陷并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9.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对设备缺陷造成的突发情况进行灵活应对,最大程度减少影响。

10. 不断改进:根据经验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提高设备缺陷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发电站运行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转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内容:1.缺陷识别:a) 运营人员应定期对发电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报告。

b) 运营人员应设立缺陷报告制度,将发现的设备缺陷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管理层。

2.缺陷评估:a) 管理层应对收到的设备缺陷报告进行评估,判断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b) 管理层应设立缺陷评估标准,根据标准确定缺陷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缺陷处理:a) 一般情况下,管理层应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修复或调整。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随着变电站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电网设备的不断更新,设备缺陷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保证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制度背景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基于变电站设备缺陷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随着电网设备老化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变电站设备的可靠性逐渐下降,设备缺陷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增加。

一旦发生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设备故障,进而引发事故,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二、制度目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确保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和处理,从而保障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和电网的安全稳定。

三、制度内容1. 设备缺陷的分类和级别划分: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和级别划分,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和管理。

2. 设备缺陷的检测与监测:建立设备缺陷的检测与监测机制,包括定期巡视、设备状态监测和异常报警等手段,确保设备缺陷能够及时被发现和记录。

3. 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制定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明确设备缺陷的上报、审核、处理和跟踪等环节,确保设备缺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4. 缺陷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对设备缺陷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设备缺陷的发生规律和影响因素,为后续的设备改进和管理提供依据。

5. 缺陷处理结果的评估和反馈:对设备缺陷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设备缺陷得到有效处理,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同类缺陷的再次发生。

6. 部门协同和责任落实:明确各相关部门在设备缺陷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部门间的协同机制,确保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制度实施为了确保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培训和教育:对变电站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设备缺陷管理意识和能力。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缺陷,保障变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变电站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变电站内各种设备的缺陷管理、维护及修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

2. 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好设备缺陷的登记、汇总、分析和处理工作。

4.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视和检查,确保设备没有隐患。

5. 设备管理人员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制定应对措施。

四、设备缺陷的识别和分类1. 设备缺陷可分为两类:一是严重缺陷,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的;二是一般缺陷,对设备运行无直接影响的。

2. 设备缺陷的识别应由设备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不同缺陷等级进行分类。

3. 设备缺陷的分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保设备缺陷不漏报、不误报。

五、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1. 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应分为预防性维护和故障维修两个阶段。

2. 预防性维护包括设备巡视和检查等,用于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

3. 故障维修包括设备故障后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能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4. 在处理设备缺陷时,应按照预先制定的维护方案和维修方案进行,并及时更新记录。

六、设备缺陷的记录和报告1. 设备管理人员在处理设备缺陷时,应及时记录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2. 设备缺陷的记录应存档备查,以便今后出现类似问题时可以查阅资料。

3. 设备管理人员在处理重要设备缺陷时,应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七、设备缺陷的改进和总结1.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并及时有效地处理设备缺陷,减少对发电站正常运行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涵盖设备缺陷的报告、记录、分析、处理、整改和评估等方面。

三、定义1. 设备缺陷: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损坏、失效等问题。

2. 缺陷报告:指发电站员工在发现设备缺陷后向上级报告的过程。

3. 缺陷记录:指对设备缺陷进行详细记录的过程,包括缺陷的性质、发现时间、处理过程等。

4. 缺陷分析:指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找出造成缺陷的原因和责任。

5. 缺陷处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和修复的过程。

6. 缺陷整改:指对设备缺陷进行彻底修复的过程。

7. 缺陷评估:指对设备缺陷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的过程。

四、缺陷报告流程1. 发现缺陷:任何发电站员工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2. 缺陷报告:发电站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方式将设备缺陷详细地报告给上级。

3. 上级接收报告:上级收到缺陷报告后应及时进行确认,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缺陷记录管理1. 缺陷记录表:发电站应建立缺陷记录表格,对设备缺陷进行详细记录。

2. 缺陷记录要求:缺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缺陷的性质、发现时间、报告人员、处理人员、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等。

3. 缺陷记录保存:缺陷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便于日后的分析和查阅。

六、缺陷分析和处理1. 缺陷分析:发电站应对设备缺陷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找出造成缺陷的原因和责任。

2. 缺陷处理:发电站应根据缺陷分析的结果,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七、缺陷整改和评估1. 缺陷整改:发电站应对设备缺陷进行彻底的整改,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 缺陷评估:发电站应对设备缺陷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缺陷处理措施。

八、责任追究机制1. 缺陷责任追究:发电站应建立设备缺陷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设备缺陷导致的事故和损失进行责任追究。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和设备寿命,保障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内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三、缺陷管理责任1. 水电站领导层有责任要重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加强对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 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缺陷排查、记录和整改工作。

3. 运行人员要主动参与设备缺陷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积极提出改进建议。

四、缺陷排查1. 设备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水电站内的设备进行缺陷排查,发现缺陷要及时记录并报告。

2. 运行人员在日常巡视和操作中,也要对设备进行缺陷排查,及时报告发现的缺陷。

3. 定期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缺陷。

五、缺陷记录1.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台账,对每一处设备缺陷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发现时间、具体位置、缺陷类型等。

2. 在设备缺陷整改过程中,要及时更新缺陷记录,记录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3. 缺陷记录应当保存备查,以备查询和分析。

六、缺陷整改1. 设备管理部门要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评估,确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 设备缺陷整改工作要按照整改计划,按时按质完成。

3. 在整改过程中,要及时沟通,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七、缺陷分析1. 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总结缺陷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对于某一设备反复出现的缺陷,要及时启动设备更新或更换计划,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在设备缺陷分析的基础上,要及时修订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提高设备的可维护性。

八、缺陷报告1. 设备管理部门要对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领导层和相关部门上报,明确整改方案。

2. 设备缺陷排查工作中,如果发现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要立即上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3. 设备缺陷整改完成后,要上报整改结果,经审批后方可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九、督查督办1.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缺陷整改督查制度,对设备缺陷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督查。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变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保障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质量,提高变电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变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包括缺陷的发现、报告、整改和跟踪。

三、缺陷分类1. 设备故障: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或损坏,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2. 设备缺陷:设备本身存在设计、制造或安装方面的缺陷,可能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

3. 设备老化:设备长期运行或环境影响导致设备老化,造成设备性能下降或故障。

4. 设备维护不良: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或不到位,导致设备出现隐患或故障。

5. 其他:其他导致设备缺陷的原因。

四、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变电站工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记录缺陷相关信息,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

2. 报告缺陷: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或专责人员报告设备缺陷情况,并提供详细的缺陷描述和影响程度。

3. 整改缺陷:相关部门应根据缺陷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并设定整改时限。

4. 跟踪缺陷:领导或专责人员应定期跟踪缺陷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汇报。

五、责任分工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部门执行。

2. 专责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调查、评估和整改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运维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设备缺陷。

4. 领导层:负责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监督检查1. 公司领导应定期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相关部门应配合监督部门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法律责任1. 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设备缺陷未及时整改,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恶意隐瞒设备缺陷或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定后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完好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发、输、变、配电设备及设施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缺陷及时处理、安全第一、节能减排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应认真履行设备缺陷管理职责,做好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分类、处理和跟踪工作。

第二章缺陷定义与分类第五条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的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六条设备缺陷按性质和轻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1. 紧急缺陷:指设备已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 重大缺陷:指设备存在较严重问题,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在短期内消除的缺陷。

3. 一般缺陷: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异常,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三章缺陷管理职责第七条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设立设备缺陷管理组织,负责本企业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站(所)应设立设备缺陷管理小组,具体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分类、处理和跟踪工作。

第十条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设备缺陷管理职责。

第四章缺陷发现与报告第十一条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报告设备缺陷管理小组。

第十二条对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管理小组接到缺陷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根据缺陷等级和处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缺陷分类与处理第十四条设备缺陷管理小组应对报告的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并制定处理方案。

第十五条紧急缺陷应立即上报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和企业设备缺陷管理部门,并组织力量尽快处理。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____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____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____%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变电站设备运行安全和高效,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设备缺陷而设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缺陷管理流程:明确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记录、整改和评估的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清晰明确。

2. 缺陷报告与记录:规定设备缺陷的报告要求、报告方式和报告内容,以及缺陷记录的方式、内容和保存期限,并规定相关责任人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值班员和维护人员要严细认真监控和巡查设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设备缺陷消除在萌芽之前,确保设备健康运行。

2.运行单位发现缺陷,由站长对缺陷进行定性后,记入缺陷记录,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对发现的设备缺陷,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站长要及时安排予以“消缺”,如暂时不能处理而又涉及停电才能处理的,要作好有计划的维修“消缺”工作。

4.对危及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发现后,要立即向站长报告,由站长研究方案,技术安全部主管人员作出停电或不停电处理尽快解决,并作好记录,涉及停电处理,要向公司领导和技术安全部报告。

5.由于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报告站长,将缺陷处理完后再恢复送电,作好记录并向技术安全部写出事故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运行和维护人员在处理设备缺陷时,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7.由于值班员和维护人员在监控巡查设备中不认真造成设备缺陷事故者或者由于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在消除设备缺陷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作出贡献者,要按照事故奖罚制度给予处罚或奖励。

8.缺陷记录填写使用统一表格。

9.缺陷分类的原则D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月度计划检修处理的缺陷。

10.一般缺陷每月上报一次,以便安排处理。

11.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月度生产计划中去。

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12.一般缺陷年度消除率应达到85%及以上。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水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篇一: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运行人员发现各类缺陷由发现人进行缺陷登记,其他人员(检修、试验、保护等)发现的缺陷主值指定值班人员进行缺陷登录;二、一般缺陷应经值班负责人鉴定定性。

严重、危急缺陷应经站长或技术员鉴定定性;三、严重、危急性缺陷,分类后应立即用电话通知有关单位,同时报上级部门;四、站内每月月底前将本月缺陷上报上级部门;五、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主值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注明处理结果并签名;六、检修后设备缺陷仍未消除,工作负责人应在“设备工作记录”上注明缺陷未消的原因;七、对设备缺陷自行闭环管理:发现缺陷——缺陷记录——运行工作记录——上报缺陷——消除缺陷——设备工作记录——缺陷管理;八、设备缺陷处理期限,危急缺陷不超过24小时。

一般缺陷不超过7天,轻微缺陷不超过一个月。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

年度综合消除率应在85%以上,严重危急缺陷消除应达100%;九、防误闭锁装置存在的影响单一回路正常操作的缺陷应定为严重缺陷,影响两条及以上回路正常操作的缺陷应定为危急缺陷;篇二: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线路和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

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线路、设备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1)一般缺陷:指线路、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2)重大缺陷:指线路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3)紧急缺陷:指线路、设备缺陷直接影响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威胁人身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供电所、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证变电站设备运行的安全与稳定,对设备缺陷进行有序管理的一种规章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缺陷报告与记录:规定变电站工作人员在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缺陷的描述、发现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2. 缺陷分级与评估: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级和评估,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确定处理的优先级。

3. 处理措施与责任追究:制定详细的设备缺陷处理流程,规定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制度,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和有效地处理。

4. 缺陷修复与验证:规定变电站在修复设备缺陷后,需要进行验证测试,确认设备修复的效果和稳定性,并做好相关记录。

5. 缺陷统计与分析: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与分析,了解设备缺陷的发生趋势和主要原因,为设备维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 缺陷预防与改进:结合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变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措施,预防设备缺陷的发生,提高变电站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通过建立完善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和修复效率,降低设备运行风险,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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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保障小型发电站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稳定,提高设备的维护保养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指设备在投运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损坏、失效或性能降低等问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型发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处理设备缺陷,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动态管理、全员参与。

第六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二)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巡检、维护和维修工作;(三)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四)检测单位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二章设备缺陷发现与登记第七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发现分为主动发现和被动发现。

第八条主动发现指设备巡检、设备维护和设备保养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

第九条被动发现指设备故障报警、设备突然停机等情况下发现的设备缺陷。

第十条主动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如下:(一)运维人员在巡检、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后,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标记和封锁设备;(二)运维人员填写设备缺陷登记表,并上报项目经理;(三)项目经理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安排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被动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如下:(一)设备故障报警或设备突然停机后,使用人员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标记和封锁设备;(二)使用人员填写设备缺陷登记表,并上报项目经理;(三)项目经理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安排维修工作。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与追踪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的流程如下:(一)项目经理与运维人员一起分析设备缺陷的原因,并制定处理方案;(二)运维人员按照处理方案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三)运维人员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并上报项目经理;(四)项目经理根据设备维修记录评估设备维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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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XX电站设备管理工作,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定义、分类和处理时限要求
2.1 缺陷: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

这些异常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站的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2.2 缺陷按照其性质或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1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电站的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强迫停运、电站失电、火灾等事故者。

紧急缺陷对人身、设备、电站乃至电网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消缺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继续发展并降低风险等级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从运行方式考虑要求紧急消除的,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和电站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但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类障碍或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2.3 一般缺陷:尚能坚持运行,不危及设备、人身和电站安全,
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但存在有碍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的缺陷。

2.3 设备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又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2.3.1 A类缺陷: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缺陷。

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2.3.2 B类缺陷:因材料备品不全等原因,暂不能处理,但在一周内能够消除的缺陷。

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7天。

2.3.3 C类缺陷:设备运行中无法处理,只能在设备停机检修期间消除的缺陷。

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180天。

C类缺陷应申请利用低谷停机消缺或纳入大修更改计划管理,在发现缺陷后的第一次停机检修时消除。

2.4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细分为A、B、C类缺陷,紧急缺陷不再细分。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消缺时间按细分为A、B、C类缺陷后的消缺时间执行。

2.5 设备缺陷“三率”定义
2.5.1 消缺率:当月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统计缺陷个
数之比的百分数。

2.5.2 消缺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
统计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2.5.3 缺陷重复率:当月内处理后重复出现的缺陷个数与该
月中处理过的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3 管理规定
3.1 A类缺陷是指不用停机、停电,可迅速组织解决的零星缺陷。

3.2 B类缺陷是指需要配合停机或停电才能解决的设备缺陷,这类缺陷通过与调度联系,利用系统低谷之机或改变运行方式后,临时安排检修才能消除。

如系统无法安排,且对安全生产暂无严重威胁者,可纳入小修计划解决。

3.3 C类缺陷是指历史性的老、大、难缺陷或因备品备件供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缺陷,这类缺陷需由公司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技术措施,列入大修计划予以解决。

3.4 运行各班组和中控室须设立设备缺陷记录簿,作好设备缺陷的原始记录,当班值班负责人负责管理和记录。

3.5 运行各班组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入缺陷记录簿和交接班记录本内,同时向当班值长报告,由于技术难度大或一时无法处理的缺陷,当班值长应及时向电站负责人员报告。

3.6 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签字,并注明“已消除”及消除时间,并注明缺陷情况。

若无备品备件等其它原因一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记入历史缺陷记录薄,待该历史缺陷消除后,应在历史缺陷消缺栏内填写具体的缺陷处理情况及签字。

3.7 登记缺陷记录簿时应注意前后对应,不要重复登记,登记时应用词准确,按规定使用双重编号。

3.8 发现重大设备缺陷者,经鉴定后报公司对其进行表彰。

4 职责
4.1 电站负责人
4.2.1电站负责人是本单位生产设备缺陷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督促设备缺陷的处理,每月对缺陷异常进行汇总分析、考核等工作。

4.2.2 组织制定或审查重大复杂、疑难缺陷的消除方案和组织验收工作。

4.2.3 负责向公司汇报重大复杂、疑难缺陷,若发现电站自身不能消除的缺陷,电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制定临时解决措施。

4.2值长
4.2.1 督促运行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必要时对设备进行特殊检查。

4.2.2 发现无法及时消除或影响机组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缺陷,应及时报告电站负责人。

4.2.3 在运行或备用机组中出现设备缺陷,需要紧急消除者,当值值班长除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安全措施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电站负责人,由电站负责人视情况向公司安生部汇报。

4.2.4 值班长应督促本班人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对所发现的重大缺陷,应亲自进行鉴定性检查后,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

4.2.5 值班长需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性,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监视缺陷的发展情况。

对重大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站负责人报告,特别重大的缺陷还需要及时向调度申报。

4.2.6 值班长每天应到主控室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4.2.7 对运行人员发现的A类设备缺陷进行检查、核实,并在当值运行人员的配合下及时消除,工作时必须办理相关工作许可手续。

4.2.8 对运行人员发现的B类设备缺陷,根据电站负责人提出的技术措施和处理意见,按要求在办理工作票后,在电站负责人的指导下及时消除处理。

4.2.9 事故处理可不要工作票,但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工作。

5 工作内容、要求和程序
5.1 缺陷报告
5.1.1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及时报告运行当班值长,当班值长应做好现场记录和交代。

缺陷发现人员按要求填写缺陷记录薄,并将缺陷的发现、汇报过程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薄内。

5.1.2 发现设备缺陷后,当班值长及时组织分析,确定缺陷类别。

5.1.3 当班值长根据缺陷类别,及时组织人员消缺,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扩大。

不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站负责人报告5.1.4 发现重大及以上缺陷,电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安生部报告。

5.1.5 凡可能会影响机组正常运行和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及以上缺陷,在征得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及时向电力调度部门汇报。

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2 缺陷处理
5.2.1值长在接到运行人员设备缺陷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消
缺,不能处理的缺陷在不影响机组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下,经电站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记入历史缺陷记录薄。

5.2.2 缺陷处理应填用工作票,经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后方可工作。

5.2.3 设备缺陷处理完成时限一般规定: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及时处理,一般缺陷不超过24 小时。

5.2.4 缺陷处理时如需购买备品配件,电站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公司采购。

5.2.5 对一时难以处理的缺陷,应由电站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经组织分析、讨论,制定消缺方案。

如处理方案需要改变设备原状,必须报公司批准。

5.2.6 缺陷处理前应采取相应的运行和检修控制措施。

5.3 缺陷处理验收
5.3.1 缺陷处理后,应由当值值班长进行现场验收,以检查、确认缺陷已消除;重大设备缺陷及疑难缺陷,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5.3.2 缺陷处理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缺陷原因、消缺措施、处理结果等,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简要注明。

5.4 历史缺陷管理
5.4.1 若发现由于备件等原因不能处理的缺陷,应记入历史缺陷记录薄内,电站负责人应每月检查一次历史缺陷记录,并对各条记录进行分析。

6 处罚
6.1 运行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未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或发现缺陷未
及时汇报值班负责人进行登记,每次处罚100元。

6.2 运行值班负责人未将设备缺陷及时记入缺陷记录薄或未将缺陷记录报当班值长,每次处罚50元。

6.3 值长未按时检查缺陷记录薄,导致缺陷未及时消除,每次处罚50元。

7 附则
7.1本规定由XX负责解释。

7.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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