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与狄金森“生死”诗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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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与狄金森“生死”诗歌的比较

摘要著名美国诗人惠特曼与狄金森生活在同一时代,但是所作生死主题的诗歌风格与看法却迥异。惠特曼以豪迈大气的风格歌唱生死,认为生死是循环往复的自然进程;而狄金森以内省风格见长,她笔下的生死,痛苦与美好并存。

关键词:沃尔特·惠特曼艾米莉·狄金森生死主题风格看法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与艾米莉·狄

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是两位最著名的美国诗人。由于在诗歌创作上的杰出贡献,他们的名字被一同最先刻在纽约市圣约翰大教堂的“美国诗人之角”。他们是并驾齐驱的美国现代派诗歌先驱,“上承浪漫主义余绪,在部分作品中的表现毋庸讳言;下开现代主义先河,已经得到一致公认(江枫译,译者序)”。作为蜚声美国文坛的诗人,他们都不讲究押韵,“都好像从不曾有人写过诗似的(江枫译,译者序)”。尽管生活在同一时代,且同为传统诗歌革新者,惠特曼与狄金森所作生死主题的诗歌风格与看法却迥异。惠特曼以豪迈大气的风格歌唱生死,认为生死是平等幸福、循环往复的自然进程;狄金森却以浅吟低唱的内省风格见长,她笔下的生死痛苦却无限美好,因为唯有经历生之孤独痛苦,才能获得生之丰饶欢乐,唯有经历死亡之痛,才能走向永生。

二风格篇

美国著名文学史家罗伯特·斯皮勒认为:“到1890年,美国文学未来发展的两条道路已明确地标出:一条是朝着接受自然与事物的本来面目,另一条是内向探索意识、传统、克制以及对形式的关注”(斯皮勒,131)。这论断与惠特曼和狄金森诗歌所展示的风格契合:惠特曼代表第一条道路,狄金森则沿第二条路发展,二人诗风可谓迥异。

1 惠特曼豪迈壮丽的生死之歌

惠特曼经历坎坷丰富,十一岁即开始做勤杂工、学徒、排字工等。作为时代歌手,他接受自然与事物本真的美,歌唱美国人和美国生活,诗风洋溢蓬勃生机与激情。

惠特曼一贯的风格是豪迈大气,“歌唱”二字成为《草叶集》的关键词。他是放歌而行的勇士,其诗气势磅礴,读来令人欢欣鼓舞。在《当紫丁香最近在前院开放》中,他说:“走近来吧,强大的解放者,/如果是这样,你便接受了他们,我高兴地歌唱的死者,/让他们沉默在你那慈爱地浮动的海中,/沐浴在你的,死亡啊,在你的幸福的洪水里。”(李野光译,463)诗人高兴地歌唱死者,也歌唱神圣强大而慈爱的解放者——死亡,因为它带来幸福欢乐。惠特曼希望《草叶集》,“不能被认为主要是一种智慧的或学术性的作品或诗歌,而要更多地看作出自感情和体魄的激烈的叫喊……”(李野光译,908)正是通过这样的激烈叫喊,惠特曼唱出了自我嘹亮的歌曲。

在附编“老年的回声”中,诗人总结道:“我没有怎么努力去学

小鸟婉转歌唱,/我倒醉心于高飞,……/我只希望自由地飞呀,飞得愉快、轻松,而又豪放。”(李野光译,797)的确,醉心放歌高飞的惠特曼做不到婉转歌唱,他充满热情地讴歌美国的民主生活和男男女女。哪怕是在生死这样永恒的哲学问题面前,也初衷不改,以自己豪放自由的风格,愉快轻松地放声高歌。

2 狄金森内省含蓄的生死思考

狄金森隐居家中三十余年,淡泊名利,所做诗歌基本与时事无关。她的诗“是人类生活体验和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里奇认为,在这些方面,“除了莎士比亚以外谁也无法和她媲美”(刘守兰,166)。她在内省中发掘真善美,以凝练的语言、细致的观察、对生活和事物的深刻思考与哲理性探索为主。

由于目睹许多亲朋死亡,且住所离墓地不远,常见到送葬场景,生死问题成为狄金森探讨的重点。在《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中,死亡被赋予人格,化身有礼貌的绅士来接她,死亡之路悠闲又舒适。19世纪的弱女子,以无限睿智与大气,如此淡定地看待生死,不能不令人叹服。狄金森也有这样的思绪:“假如我不再送来玫瑰/在某个欢庆的时节,/那一定是因为,我已被/召往玫瑰之外的世界—/假如我不再说起/我心蕊忆念的名字—/那一定是因为,死神的纤指/轻轻捂住了我唇边的絮语!”(周建新译,66)玫瑰是爱与美的化身,诗人表示假如有一天不再送来玫瑰、不再说起忆念的名字,那是因为死神召走了”我”。看似平静的设想中,隐藏着怎样热烈的爱与念啊:只要活着一天,就不会停止!

狄金森擅长颇具韵律、简练老道的表达:“太阳不断下落,下落,却仍然/不见午后的色彩—/……双脚不断困倦,困倦,却仍然/有我的手指清醒—/……我现在还能看到—/它正在死去,我也一样。”(江枫译,259)诗人冷静地将死亡到来时清醒、机械的感觉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将写作的形式与内容合二为一——文字的不断重复与死亡所带来的机械麻木感得到统一。

有时,狄金森会呈现一幅静谧的水墨画:“她躺着仿佛在做游戏/她的生命已一跃而去—……/她欢快的双臂,半垂—/好像玩累了犯困—……/会跳舞的眼睛,半睁—/好像他们的主人/还在挤弄着/同你,开玩笑——。”(江枫译,129)一切已静止,生命已逝去。主人公曾如此活泼可爱,现在却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这静中有动的画面,令人无限惋惜:死亡带走鲜活的生命,只留下静止的躯壳。

狄金森关乎生死的诗篇林林总总,体现多方面的思考与感悟,但核心风格基本不变:诗人总是以沉稳的态度,娓娓道来生生死死那点事。在她眼中,一切无需喧哗,哪怕关乎生死。

三生死观篇

1 惠特曼的生死循环

惠特曼认为死亡不是结束,而是为重生做准备,死与生是循环往复的自然进程,其实质是和谐统一的。正所谓:“死为生之续,生为死之继,生乃死之所倚,死乃生之所伏”(王祖友,86)。

诗人写道:“我知道我是不死的,我知道我的环形轨迹不是木匠

的圆规所能画成!”(李野光译,67)生死是自然之约,遵循固有的环形轨迹,不受任何人所制。“啊,我如今明白了,生命就像白天那样并不能向我展示全体,/我明白了,我还得等待那些将由死亡展示出来的东西。”(李野光译,616)生命永远在流动,生非全部,唯有统一生死,才会完满。

在《自己之歌》中(李野光译,53),惠特曼写道:“那些最小的幼芽说明实际上没有什么死亡,/即使有过,它也只引导生命前进,……/至于你,尸体,我想你是很好的肥料,但这并不叫我厌恶,至于你,/生命,我认为你是许多次死亡的残余,/在这以前我自己无疑已死过一万次。”(李野光译,115)深受爱默生影响的惠特曼笃信个人主义与自然主义,他认为没有真正的死亡。如果被称为“死亡”的生命形式出现,那是为了引导生命前进。而尸体,为其他生物提供了好肥料。只有对生无限热爱,才会期待重生而无惧于死,这样的生死观反映出诗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对个人生活的热情。惠特曼也有如下的诗句:“有人认为出生是幸运的事吗?/我赶快去告诉他或她,死去也一样幸运……/一切都像我自己一样是不朽而无穷的。”(李野光译,53)他直面一切,接受一切,认为生与死都是幸运、不朽而无穷的。在诗人的生死循环统一观中,死与生相依相生,带来新生命、新循环。《自己之歌》的最后,诗人说:“我将我自己馈赠给秽土,让它生长在我所爱的草丛里,/如果你想再得到我,请到你的鞋后跟底下去寻觅。”(李野光译,118)回归到泥土中去,再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生命的物质形态正是如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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