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细则(标准版)
“三违”处罚细则
******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处罚细则“三违”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发生事故的祸根。
“三违”不灭,事故不止。
因此,为有效地控制和逐步消灭“三违”,使安全管理走向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三违”分类标准“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根据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对作业人员构成明显威胁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三违”分为、一般“三违”、严重“三违”、特别严重“三违”三个等级。
本细则未涉及的“三违”情节,由安全科认定,并定期补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严重“三违”。
1、违章指挥的。
2、对制止违章和揭发隐瞒事故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3、设备运行中,岗位司机离岗或睡觉的。
4、安全员或有关职能科室领导要求停产,不听劝告的。
5、凡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期间用公物干私活的,除按严重“三违”罚款外,再按公物价值两倍赔偿,价值较大的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罚。
6、凡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损失的,最低按损坏设备价值的1/2进行赔偿。
7、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的。
8、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9、其它类违章行为特别严重的。
二、“三违”处罚:发现“三违”行为,除按以下经济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凡属一般“三违”,罚责任者50—200元。
2、凡属严重“三违”,罚责任者200—500元。
3、凡属特别严重“三违”,罚责任者500—1000元。
4、对重复出现“三违”人员按50%累加罚款。
5、举报“三违”的,经安全科落实后,按“三违”轻重等级给予罚款30%的奖励,多抓多奖。
三、对“三违”人员的教育1、安全科对“三违”情况下达处罚通知单,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由单位负责人到安全科落实。
2、一般“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一天。
3、严重“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三天,写出检查张贴在安全宣传栏内。
4、特别严重“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七天,写出检查张贴在安全宣传栏内。
2023年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
2023年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根据2023年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针对高速公路工程中的三违行为,制定如下处罚细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工程三违行为的定义高速公路工程三违行为是指在高速公路建设、改建、修缮等工程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工程施工标准,违背安全、环保的行为。
第二条:三违行为的分类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三违行为分为一般三违、重大三违和特别重大三违三类。
第三条:一般三违处罚标准对于一般三违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按以下罚款标准进行处罚:1. 违反工程施工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罚款1万元;2. 违反安全防护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轻微事故,罚款5万元;3. 违反环保规定,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罚款3万元;4. 违反用工规定,未按合同约定保障工人权益,罚款2万元;5. 违反质量标准,影响工程质量,罚款2万元。
第四条:重大三违处罚标准对于重大三违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按以下罚款标准进行处罚:1. 违反工程施工标准,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罚款10万元;2. 违反安全防护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中等程度事故,罚款50万元;3. 违反环保规定,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罚款30万元;4. 违反用工规定,未按合同约定保障工人权益,罚款20万元;5. 违反质量标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罚款20万元。
第五条:特别重大三违处罚标准对于特别重大三违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按以下罚款标准进行处罚:1. 违反工程施工标准,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罚款100万元;2. 违反安全防护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重大事故,罚款500万元;3. 违反环保规定,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罚款300万元;4. 违反用工规定,未按合同约定保障工人权益,罚款200万元;5. 违反质量标准,导致工程垮塌或严重质量问题,罚款200万元。
第六条:处罚补充措施除了罚款外,对于重大三违和特别重大三违行为,还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暂停工程施工资格,拒绝参与同类工程项目的竞标和施工;2. 吊销相关人员资质证书,禁止从事相关工程施工活动;3. 追究相应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三违”处罚制度(3篇)
“三违”处罚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方面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于企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轻的单位,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行为。
2. 罚款: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单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惩罚和警示。
3. 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如果企事业单位严重违法违规,危及安全和环境,可以暂扣、吊销相关的许可证照,限制其经营活动。
4. 模拟事故演练或技术培训:对于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知识不足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要求其进行模拟事故演练或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
5.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处罚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程序由执法部门制定并执行,目的是保护公共安全、环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使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遵守各项规定。
“三违”处罚制度(2)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在中国,这一制度主要应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高风险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
根据“三违”处罚制度,一般将违规行为分为三个等级:轻微违法、一般违法和重大违法。
对于不同等级的违法行为,所对应的处罚力度也不同。
轻微违法一般会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一般违法则会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惩罚措施;重大违法则可能面临比较严厉的处罚,如撤销执照、吊销营业资格等。
此外,在企业中,还通常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管机制和处罚制度,以加强对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和惩罚。
这些制度旨在维护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法律法规的遵守,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三违”处罚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治,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三违”处罚制度(3)是指对安全生产中的三大违法行为(即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处罚的制度。
三违行为处罚细则(最终稿)
⑹*指挥手指挥途中离开岗位不连续进行指挥完成货码起落整个过程的;
⑺*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指挥的;
⑻自卸车作业,站在驾驶室顶上指挥作业的。
100
100
200
200
150
1~2
1~2
2~3
2~3
1~2
6.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⑶无特殊原因提前下班。
100
1~2
---
1~2
2.2
作业(上班)过程中:
⑴违反规定睡觉的;
⑵有打闹、玩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情形的。
100
---
2.3*
作业前四小时或作业过程中饮酒的。
200
2~3
2.4
在码头区骑自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⑴双手离把;⑵载人;⑶用手拖工具车;⑷相互追逐打闹;⑸扶肩并行;⑹攀扶各种机械车辆溜行;⑺仓库内骑自行车;⑻撑伞、手提或肩扛它物等容易导致事故的其它不安全的骑车行为。
⑻*使用夹木机叠折装卸汽车无封闭作业现场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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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3
6.16
驳船作业、汽车作业有下列情况的:
包装货装驳、装车不分层次,有十字包、竖放、屈放、侧放的;堆叠不整齐、不成行成线的。
50
1~2
6.17*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货物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⑷货物堆叠没有按规定留足墙距、柱距、堆距、消防通道的;
⑸露天库场堆叠货物没有做好垫盖、捆绑的;
“三违”处罚细则
爆破工没有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盖上锁。
罚爆破工200元
73
装药、联线、处理瞎炮时电雷管脚线不按规定扭结成短路。
罚违章者100元
74
裸露爆破。
罚施工单位500元,罚违章者200元。
75
炮眼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罚爆破工100元
76
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机道维护时,不执行防止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开机伤人的措施。
罚施工单位500元、跟班队长200元。
32
移架时,移架区有人工作或停留或强行穿越。
罚移架工100元,有强行穿越人员时罚本人300元.
33
不按规定坚持向采空区注氮,预防自然发火。
“罚业务部室、施工单位各500元,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各50元。
34
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业务部室500元。
98
停风地点不撤人或无风作业。
罚施工单位1000元,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查看1年。
99
风筒风门跑风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0
人为损坏风筒.
罚责任人100元,并赔偿。
101
风筒距迎头不符合规定。
罚施工单位200元。
102
局部通风机无人负责管理或无管理牌。
罚队300元。
130
井下密闭施工不符合要求,出现漏风等意外情况.
罚施工单位500元。
131
放炮不使用水泥炮。
罚施工单位300元,罚放炮员100元。
132
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巷帮,洒水降尘。
罚施工单位200元,罚降尘工50元。
133
不按规定进行个体防护.
三违细则(最终版)
“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及处罚细则第一一般处罚原则一、一般“三违”行为给予警告、罚款(50至200元)等处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决定是否进行检查通报、帮教培训;严重“三违”行给予罚款(300元以上包括300元)、通报批评、停工帮教培训等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认识态度决定是否进行停工反省。
二、每人每月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一般“三违”行为的,视为严重“三违”行为,严格按照严重“三违”行为进行处理;每季度出现三次以上严重“三违”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可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理。
第二具体的“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及处罚规定一、通常性“三违”行为(一)严重“三违”行为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全科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罚款300元)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罚款1000元)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罚款500元)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罚款1000元)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罚款1000元)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罚款500元)7.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罚款500元)8.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罚款300元)9.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罚款500元)10.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罚款300元)11.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罚款1000元)12.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罚款1000元)13.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罚款500元)14.当班的爆破员、安全员、班组长、火工品领退押运保安未在火工品出入井登记表上签字的。
(罚款300元)15.未执行斜巷运输“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制度的。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员工的行为,提高职工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维护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职工和其他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处罚细则所称“三违”是指主观恶意、严重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迟到、早退、旷工、私自离岗等;2. 违反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 违反单位规定的财务制度,涉嫌贪污、贿赂、挪用资金等;4. 违反单位规定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如严重失职、懒散或不作为;5. 不听从有关上级和领导的合法命令,拒不履行职责等;6. 违反法律法规,有碰瓷、偷税漏税、偷工减料、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财产等行为。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本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处罚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处罚第六条对于轻微的三违行为,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 警告:书面口头警告,记录违纪事实和处理措施,告诫其改正错误;2. 扣工资:依照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暂扣当月工资一定比例。
第七条对于较为严重的三违行为,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 记过:书面鉴定,记录违纪事实,同时影响晋升、转岗等;2. 停职: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享受工资和其他待遇,以警示他人。
第八条对于特别严重的三违行为,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不得再聘用;2. 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处罚措施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不局限于本处罚细则所列。
第三章程序第十条对于发现的三违行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发现:上级、同事、群众或巡视组等发现三违行为后,应立即向单位纪检机构或其他指定部门报告;2. 调查:纪检机构或其他指定部门负责协调调查,搜集证据,核实违纪事实;3.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参照本处罚细则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4. 通报:对于处罚决定内容较重要的三违行为,将予以通报,公开示范。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某高速公路工程三违处罚细则范本一、违反安全操作规定1.在施工过程中不戴安全帽的,将被罚款5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2.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将被罚款10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3.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施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且禁止进入工地继续工作。
4.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临时交通标志设置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否则工程部将终止合作。
二、不守规章制度1.违反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将被罚款1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2.随意更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3.擅自调动乙方人员或设备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4.不按监理要求提供施工日志或隐瞒施工问题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
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1.违反施工现场环保要求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2.未按要求处理工地产生的废弃物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3.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和噪音污染的,将被罚款4000元,并责令整改。
4.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四、违反质量标准要求1.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更换材料。
2.施工使用的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更换设备。
3.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五、危险动作违反安全操作规范1.施工人员无证操作车辆或设备的,将被罚款3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2.违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警示事项的,将被罚款4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3.故意破坏、损坏工地设施的,将被罚款50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
以上是对某高速公路工程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范本,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警告、停工、整改等措施的综合处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环保达到相关要求。
三违处罚细则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演礼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细则一、采掘部分(一)严重“三违”1、进入煤帮构顶作业未设专人观察的责任者‘2、违章进入采空区者;3、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施工措施的主要责任者;4、工作面空顶作业或者超控顶作业的责任者或组织者;5、工作面有冒顶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强行作业者;6、锚杆、锚索的预紧力和锚杆的扭矩达不到设计要求,又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责任者;7、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堵塞严重而继续生产者;8、掘进巷道打注锚杆不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者;9、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责任者;10、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责任者;11、综采工作面割煤过程中从煤壁侧进入工作面者;12、在煤仓上口作业未系保险带者;13、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
(二)一般“三违”14、单体液压柱支设时,相邻支柱间未设防倒装臵者;15、回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操作者;16、采煤工作面出现一架失效支架,不能有效支撑顶板,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处理者;17、煤壁伞岩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者;18、没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进入煤壁作业者;19、工作面调架时不按规定支护顶板者;20、巷道支护损坏未及时修复者;21、采掘工作面支护前未进行敲帮问顶者;22、未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者;23、工作面任意割顶、割底者;24、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责任者;25、炮掘架棚工作面未按规定设臵防崩倒装臵的责任者;26、工作面连续出现三架漏液或失效的超前支柱而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者;27、超前回棚、回柱的作业者;28、放顶不按规程规定操作者;29、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距离超过规程规定,而没有及时永久支护者;30、锚杆、锚索间排距和角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31、利用顶帮永久支护锚杆起吊设备、材料的责任者;32、未闭锁溜子进入煤帮作业者;33、未停机而在工作面端头回柱或者移动端头支架的作业者;34、喷浆料配比不符合作业规程的执行者;35、液压支架手把未及时复位者;36、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架间空顶距离超过规定或液压支架距煤柱距离超过规定,没有采取支护的措施者;37、掘进巷道未按规定铺、联网者。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三违”是指煤矿生产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管理行为。
为了规范煤矿生产秩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环境,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处罚依据1.1 《煤矿安全规程》1.2 《煤矿安全生产法》1.3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二、“三违”行为的具体定义2.1 违章指挥:包括未经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调整作业工艺、设备、工序等。
2.2 违章操作:包括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违章操作设备、违章作业等。
2.3 违章管理:包括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三、处罚措施3.1 警告处罚:对轻微“三违”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3.2 罚款处罚:对较为严重的“三违”行为给予罚款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3.3 停产整顿:对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停产整顿处罚,并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责任追究4.1 矿长负责制: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矿长负责制,明确矿长对“三违”行为的监督管理责任。
4.2 部门协作: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等应加强协作,对“三违”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整改。
4.3 领导责任追究:对煤矿企业领导层在“三违”行为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宣传教育5.1 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2 宣传倡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导广大从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5.3 安全文化建设: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第一”成为煤矿企业的共识和行动指南。
结语: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出台和执行,对于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稳定有序。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由于生产环境复杂,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秩序,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处罚对象1.1 煤矿生产单位: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各类煤矿生产单位。
1.2 煤矿从业人员:包括矿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在煤矿从事工作的人员。
1.3 煤矿相关部门:包括煤矿监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
二、“三违”行为定义2.1 违章作业:指煤矿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2.2 违规操作:指煤矿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
2.3 违章管理:指煤矿相关部门在监管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失职等行为,导致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处罚措施3.1 警告处罚:对首次发现“三违”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赋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
3.2 罚款处罚:对多次发生“三违”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具体情况赋予相应罚款,并要求整改。
3.3 停产整顿:对严重违反规定、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可以采取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四、处罚标准4.1 根据“三违”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处罚的严重程度。
4.2 考虑到煤矿安全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处罚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4.3 处罚标准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公正,不得滥用职权或者违法操作。
五、监督执行5.1 建立健全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 加强对煤矿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
5.3 定期对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结语: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煤矿生产秩序、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惩罚细则“三违”是指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消防安全和违反环保规定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这些“三违”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三违”惩罚细则是特别必要的。
一、违反工作纪律1. 未经批准私自调休:首次将作出口头警告,再次实施将进行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将受到罚款并扣除相应的失薪。
2. 迟到早退:首次将被警告,再次将被降级或调薪。
假如频繁迟到早退将被开除。
3. 缺勤:不请假擅自离岗或旷工,首次将受到严格警告,再次违约将受到降级或调薪,第三次将被开除。
4. 懈怠:工作中无精打采、办事不力,首次将受到书面警告,再次实施将被降级。
5. 与同事发生争持:将被警告。
假如无法解决冲突,将会被调离工作岗位。
二、违反消防安全1.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首次将停工整改,并面临罚款。
假如无法整改,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2. 在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将停工整改,并面临罚款。
假如无法整改,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3. 未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电箱等设备:首次将面临警告,再次将停工整改,并面临罚款和严重的责任。
4. 进行不安全作业:首次将停工整改,并受到严重的警告。
假如频繁显现此类违规行为,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环保规定1. 未在规定的时间清理垃圾:首次将受到警告并罚款。
假如频繁违反,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2. 擅自排污:首次将受到警告并罚款。
假如无法严格限制污水排放,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3. 未适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首次将面临警告,并进行整改。
假如无法严格遵守规定,将会被注销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1.以上惩罚措施重要是针对个人,对于企业如显现违规,将有更严格的惩罚措施。
2.本惩罚细则中的实在规定随时都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3.以上惩罚措施是以个人为单位,对于团队、部门以及全体员工来说,将依照集体惩罚的原则进行。
在企业中建立科学、严格的“三违”惩罚细则,不仅有利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正常运转,还有利于规范员工各方面的行为和工作纪律。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制定本《三违处罚细则》,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人员。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经确认的三违行为,本细则将依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严肃处理,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及处罚第六条对于三违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将其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以下分别对三种三违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第一节轻微三违行为第七条轻微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轻微违反行为。
第八条对于轻微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提醒教育:对于初犯,可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的方式,提醒员工合规行事。
2. 双向告知:对于多次轻微违规的员工,除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外,还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双向告知,并在公司内部通告违纪事项。
第九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轻微三违行为两次及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警告并在工资上进行相应扣减。
第二节一般三违行为第十条一般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一般违反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工作会、部门会等适当的场合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入员工档案。
2. 记过处分:对于情节较重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3. 停薪留职:对于情节严重,但不构成开除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停薪留职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停止发放工资一段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一般三违行为两次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严重警告或停薪留职直至解雇的处罚。
第三节严重三违行为第十三条严重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行为。
“三违”处罚细则范文
“三违”处罚细则范文《三违》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及员工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及其员工。
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使员工了解本处罚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处罚细则的目的是依法管理和处罚违法违纪行为,促使企业及其员工依法办事,规范行为。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和处罚制度,确保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处理和处罚。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第五条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违反企业的章程、规章制度的行为;(三)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四)其他与企业运营和员工行为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据本处罚细则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条企业在认定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听证、调查取证等程序。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第八条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一)口头警告,警示当事人并告诫其不得再次违法违纪;(二)书面警告,并在档案中做好记载;(三)扣发工资或奖金;(四)降职或调岗;(五)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六)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违纪情况,权衡处罚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处罚时,企业应当依法主动向劳动部门报告,并按照劳动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与复议第十一条对于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申诉或复议。
第十二条申诉和复议的程序及时限,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处罚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四条本处罚细则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处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三违》处罚细则的一份范文,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以便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员工行为。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
“三违”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岗位工作行为,促进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在岗、离岗、休假期间,以及外出、出差期间的行为。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尊重单位的权威,执行上级的指示。
第四条本处罚细则所称“三违”包括严重违纪、严重违规和严重渎职。
第五条三违行为将根据其严重程度,依照本处罚细则中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严重违纪第六条严重违纪包括以下行为:(一)对上级言行不敬,违背上级指示或指使,干扰管理秩序;(二)对同事进行侮辱、诽谤,伤害他人自尊心;(三)在公开场合发表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四)酗酒、赌博、吸毒或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行为;(五)盗窃、侵占公司财产或其他员工财物;(六)破坏公司设备,故意损害公司利益;(七)散布谣言,破坏公司团结稳定的言论;(八)违反法律法规,使公司蒙受严重法律责任。
第七条严重违纪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轻度违纪情节处以严重警告或降级处理;(二)中等违纪情节处以撤职处理或停职检查;(三)严重违纪情节处以解聘处理或禁用相关权限。
第三章严重违规第八条严重违规包括以下行为:(一)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谋取私利;(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腐败行为;(三)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故意虚报、隐瞒财务信息;(四)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五)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私人活动,损害公司利益;(六)违反公司的招聘、晋升制度,操纵职位或评定程序。
第九条严重违规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轻度违规情节处以严重警告或扣减工资处理;(二)中等违规情节处以减少奖金或停职检查处理;(三)严重违规情节处以解聘处理或降低职位等级。
第四章严重渎职第十条严重渎职包括以下行为:(一)拒绝履行上级指示,故意懈怠或不作为;(二)违反职业道德,不负责任或漠视工作职责;(三)无故缺勤、旷工,或迟到、早退到严重程度;(四)不按规定使用工作工具,导致工作受阻;(五)违反岗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违”认定及罚款标准
贵州宏和矿业有限公司洒坪乡洒坪煤矿三违认定及处罚标准(讨论稿)一、违章认定标准及危害(一)采煤口违章认定标准(18条)严重违章(9条)1、无措施或不按措施用溜子、皮带运大料的危害:用溜子或皮带运大料时,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易顶倒支架或顶伤人员,造成事故。
2、超前支护连续二条悬臂梁没有支柱的危害:连续二条悬臂梁没有支柱,其悬梁不能支撑顶板压力,易发生冒顶事故。
3、不执行先支后回制度的危害:不执行先支后回,易发生冒顶事故。
4、工作面超前支护长度不够的危害:一般工作面超前压力集中区在面前20m之内,若是超前支护不到位就会造成出口压垮,行人、通风受阻。
5、超前支护连续出现3棵失效支柱的危害:有失效支柱就有冒顶的危险,连续出现三棵支柱失效就会出现较大面积空顶,易造成冒顶事故。
6、空顶作业的危害:空顶作业就可能冒顶,易出现顶板事故。
7、顶板控制不力而在本区域工作的危害:顶板控制不力,易造成局部冒顶事故8、运煤机机头、机尾不按规定固定的危害:机头、机尾不按规定固定,机头、机尾易撬起,发生事故。
9、违反规程、规定、制度等,经分析属于严重违章的一般违章(9条)1、处理支架接顶时无人监护的危害:无人监护,支架工只顾操作,没有精力观察顶板等其它事项。
2、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跟机移架的危害:不及时缩小空顶距,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和面前因空顶时间长易造成冒顶。
3、工作面超前支护防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危害:防倒措施不到位就会出现倒柱,可能会伤及人员。
4、超前支护支柱连续2棵初撑力不足的危害:初撑力不足就会造成顶板下沉,顶板易因压力大而破碎。
5、液压系统有3处漏液不及时处理的危害:有漏液就会使液压压力降低,达不到额定压力,造成支架初撑力不足。
6、工作面调整支架时无人监护的危害:无人监护,支架工只顾操作,没有精力观察顶板等其它事项。
7、拉架时站位不当的危害:易造成意外伤害8、超前支护段足顶不实的危害:足顶不实,不接顶就不能支护顶板,可出现旷顶。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____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____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____元。
二、违章作业(一)民爆物品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____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____元,操作者罚款____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
(二)通风系统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____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____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____元。
(三)采掘作业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____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____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达拉特旗高头窑李五兴煤矿“三违”处罚细则职工除了违反规章制度外,以下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违反“三违”行为均受到以下罚款:1.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不到位的罚款500元;2.安全重点部位检查记录不详的罚款500元;3.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1000元;4.对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不进行检查,盲目作业的罚款200元;5.班前不做生产、安全传达或交接班记录不全的罚款200元;6.上岗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防砸鞋、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反光服)的罚款100元;7.违反劳动纪律(班中睡觉、干私活、玩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藏岗)的罚款100元;8.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9.在非指定地点就餐的罚款100元10.不按右侧通行规则行驶的罚款100元11.在爆破和禁止烟火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的,及携带手机、对讲机的罚款200元;12.带亲戚朋友进入作业现场参观的罚款100元13.无证上岗作业的罚款100元;14.不按规程规定上下设备的罚款100元;15.无故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的罚款200元;16.交接班司机不按交接班规定执行的罚款100元;17.发现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不制止的罚款200元;18.不设防火设施或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罚款100元;19.设备、车辆上消防器材、安全设施不齐全的罚款100元;20.酒后操驾设备车辆的罚款500元;21.交给非操作人员驾驶设备、机动车辆的罚款200元;22.驾驶车辆工程设备超速、违章超车的罚款200元;23.驾驶室超员的罚款200元;24.在运输道路上随意停车或上下人的罚款200元;25.启动车辆不瞭望、不鸣笛的罚款100元;26.车辆溜车启动及下坡空挡滑行的罚款100元;27.车辆和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挖机回转半径之内的(WK-10B 作业半径为25米、WK-4B作业半径为14米)罚款200元;28.除维修人员外,工程车辆搭乘其他人员的罚款200元;29.作业中,特种车辆、工程设备外部平台站人的罚款200元;30.车辆工程设备转弯不打转向灯的罚款100元;31.操驾带病设备、车辆的罚款200元;32.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设备、车辆的罚款100元;33.自卸卡车举斗运行的罚款200元;34.不按顺序排队、抢装车的罚款200元;35.等候装车时随意停车或车距小于15米的罚款100元36.运行中车辆前后车距小于30米或冰雪泥泞道路下坡车距小于50米的罚款200元;37.空车未让重车的、下坡车未让上坡车的;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交叉路口右未让左的;有让路条件未让无让路条件的罚款200元;38.内燃设备燃油吸空、缺水或缺附属油的罚款200元;39.卡车在运输道路上行驶时未避让正在作业的工程机械设备的罚款100元;40.用生产车辆和工程设备作交通工具的罚款100元;41.卡车在倒车和装车时,司机将其身体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的罚款100元;42.用明火烤车启动(未有防范措施)的罚款100元;43.进铲装车不进行呼唤应答的罚款100元;44.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在车体前后未采取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45.卡车高速倒车冲撞安全挡墙的罚款500元;46.卡车未按指定地点装载、乱排乱卸的罚款500元;47.卡车未按从右边驶近、向左转弯进入装卸地点的罚款200元;48.卡车与推土机配合作业,前后距离小于20米或左右距离小于7米的,卸载时卡车与卡车之间的距离小于3米的罚款200元;49.安全挡墙不合格的罚款500元;50.推土机平行坡顶线行走时,距坡顶线小于3米的,作业时与坡顶线夹角小于40°的罚款200元;51.推土机不作业时,未停放在安全地带的罚款200元;52.推土机清理挖掘机工作面时,未鸣笛示意,也未取得挖掘机司机的同意进入工作面或清理完毕后,未鸣笛就退让挖掘机作业半径之外的罚款100元;53.卡车或挖掘机鸣笛示意推土机清理工作面时,推土机司机拒不执行的罚款100元;54.当重载卡车在运输道路上掉块影响运行的,相关人员要求平路机清理时,不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55.尘土大,洒水车未及时洒水的或冬季在坡道、弯道处冰雪滑未及时处理或洒水过多而致使车辆打滑的罚款500元;56.在作业平盘或运输道上未作安全挡墙的罚款500元57.挖机勺斗未举起,卡车提前倒入的罚款200元;58.挖掘机装车刮碰车体、高吊勺斗装车或装车时砸坏反光镜和在卡车司机室及在其他工程设备上回转的罚款200元;59.挖掘机操作运转时,勺斗提升碰天轮、下降碰履带板和悬臂根部的罚款200元;60.挖机、钻机行走时,无人监护的罚款200元;61.挖掘机、钻机、勾机三条腿作业的罚款500元;62.挖掘机在运转时人员随意上下的罚款200元;63.在搬运化学物品时,未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的罚款500元;64.在放完炮之后,未清理杂物的罚款200元;65.装卸、押运火药人员携带火柴和打火机等发火物品的罚款300元;66.炸药、雷管同车装运的罚款500元;67.卸炸药时无爆破人员监护的罚款300元;68.载火药的车辆在车库或其他地方随意停放的罚款200元;69.使用爆炸性物品或油类作为引火物的罚款500元;70.运输火工品车辆无明显标志或无关人员搭乘的罚款100元;71.爆破时无警戒标志和警戒人员的罚款200元;72.起重臂下站人或在吊悬挂的活动件下方作业的罚款200元;73.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不拿电缆钩子移动带电电缆的罚款100元;74.用其他设备拖、拉、拽、运电缆的罚款100元;75.无矿内通行证驾驶机动车辆的罚款200元;76.不按规定铺设电缆的罚款200元;77.电缆横跨道路未设标志的罚款200元;78.停送电不和矿调度联系的罚款200元;79.停送电不挂标志牌或无人监护的罚款200元;80.电工使用未按规定检验的安全用具的罚款200元;81.操作电压设备时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不站在绝缘台上的罚款200元;82.使用绝缘性能差或漏电的电焊、手电钻、手砂轮的罚款200元;83.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的罚款100元;8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绝缘破坏、外壳无可靠接地的罚款100元;85.高空作业人员无安全保护设施的罚款200元;86.擅自拆除或废弃安全设施的罚款100元87.在高低压架线下方进行检修吊装作业或特殊情况下未采取防范措施的罚款200元;88.电工在检修高压设备时无人监护的罚款200元;89.焊工在易燃、易爆危险品附近或库房内擅自作业的罚款200元;90.焊工不带手套或在潮湿地点焊接不穿绝缘鞋的罚款100元;91.在焊接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安全距离不够的罚款200元;92.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混装、混放的罚款200元;93.使用无安全防护罩的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的罚款200元;94.穿凉鞋(拖鞋),裙子上班的罚款100元;95.上班期间不按规定佩戴对讲机的,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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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细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三违”处罚细则(标准版)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
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300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0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1000元。
二、违章作业
(一)民爆物品
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100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200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500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300元,操作者罚款100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200元。
(二)通风系统
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0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50
元。
(三)采掘作业
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100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100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2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200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100元。
6、采空区或禁止入内的巷道,无明显警示标志,对本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7、天井、溜井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带,一次罚款100元。
8、所有凿岩未采用湿式作业,每人罚款100元。
(四)机电设备
1、线路乱拉、裸露、明口,每发现一处对该车间主任或队长罚款50元。
2、作业面不按规定使用低压变压器,对该队长罚款200元。
3、低压变压器安装不规范,不打接地线一处对该队长罚款50元。
4、各种开关接线不符合要求,对该队长罚款100元。
5、主运输巷道、掘进、采矿工作面,照明不充足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6、线路与风管、铁管、铁梯接触一处对该队队长罚款50元。
7、机电设备、检修停送电,违反规定程序,不办理工作票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机修、电工组长各罚款100元。
8、违反用电规定,私自使用电炉者罚车间主任100元。
9、气氧焊工操作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不达安全距离(小于3米),使用前、后不妥善存放,对操作者各罚款50元。
(五)提升、运输
(1)斜井运输
1、酒后入坑和出入坑未签到,对本人罚款50元,对代班长、检身工罚款100元。
2、斜井阻车器、挡车门不正常使用,一次对操作者罚款50元。
3、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者,罚款50元,对车间分管领导罚款100元。
4、摘挂钩人员对连接装置(插销、连环等)安全系数超过规定范围使用,不及时更换,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车间分管领导罚款100元。
5、绞车司机不按规定检查钢丝绳、过卷装置和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对存在问题不解决处理,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6、蹬车、扒车罚款200元。
7、铲车、农用车未按装废气净化装置,罚款200元
(2)竖井运输
1、竖井乘罐人员超一人对检身工罚款50元。
2、罐笼防坠试验,每月做一次不脱钩试验,并有详细记录,缺
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3、绞车钢丝绳使用超过安全系数规定不及时更换,对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4、井口与井下电话不通,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5、摇台或门帘不能正常使用,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六)劳动保护、防护及其它
1、所有上岗工作不穿工作衣罚款50元。
2、下井工人及坑口一破不戴安全帽,各岗位女工不戴工作帽,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
4、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罚款100元。
5、钻工作业不佩戴防尘口罩,罚款50元。
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一次罚款50元,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7、分公司工伤事故报表、CO、测风报表在每月20号前报安全部,一项未报,罚安全科长100元。
三、违反劳动纪律
1、上班期间脱岗、串岗罚款50元。
2、上班时间穿拖鞋、坦胸露背罚款50元。
3、上班喝酒、睡觉、看书、读报、干私活、精力不集中,罚款100元。
4、井下或重点设备危险场所烧电炉,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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