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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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
“八个专题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其思想转化。
一是身份意识教育。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任务以及矫正原则与手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服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
二是制度规范教育。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懂得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对自身改造的重要性,了解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矫正。
三是认罪伏法教育。
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了解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明确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认罪伏法的必要性和标准,真诚悔罪,改恶从善。
四是思想道德教育。
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纠正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以正确的思想去支配行为,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五是法律常识教育。
促使社区服刑人员了解基本法律知识,明确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六是禁毒拒邪教育。
认识毒品危害和邪教本质,树立健康生活理念,筑牢抵制毒品邪教的思想防线,崇尚科学,珍惜生命,拒毒拒邪,促进和谐。
七是心理健康教育。
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心理健康理念,了解心理健康标准以及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增强自我调适能力,重塑健康人格,培养健康心理。
八是政策前途教育。
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国情及国家对解除矫正人员的管理、扶助及各类优惠政策,增强其归属感和重新做人的信心,引导其确立生活目标,以顺利融入家庭、社会。
实现九化工作目标
一是矫正对象接收规范化。
要严格坚持“社区服刑人员在位、法律文书齐全”的人员接收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从派出所移交到司法所。
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应当全部接收。
接收当日与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协议,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告知权利与义务,做好初次谈话。
司法所加强与派出所、法院的联系,避免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
二是人员、经费保障科学化。
司法所长是乡镇(街道)矫正管控社区服刑人员的直接责任人。
每个司法所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抓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超过20人的乡镇(街道)应按20:1的要求招聘司法协管员配合司法所抓社区矫正工作。
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较为科学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机制和矫正对象人头经费保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对象人头经费应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三是矫正方案个性化。
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等有关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并组织实施。
矫正个案内容包括刑罚执行项目、行为矫正项目、心理矫正项目和社会化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矫正方案。
四是帮困扶助人性化。
坚持“重点扶持和适度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
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