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年缴纳配套经费登记表纵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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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博士生拟录取情况表

福州大学博士生拟录取情况表
福州大学博士生拟录取情况表
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名称 物理电子学 信息光电技术 信息光电技术 信息光电技术 物理电子学 信息光电技术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 子学 信息光电技术 研究方向 微纳材料与器件 固体发光与照明 光电材料与器件 光电材料与器件
填表人:
导师姓名 陈惠鹏 杨尊先 郭太良 李福山 考生编号 151120010 151120050 151120051 151120053 141120004 103867111011223 103867111011219 103867111011221 150620003 103867111011227 103867111011230 103867111011228 103867111011222 拟录取考生 姓名 蓝淑琼 刘佳慧 吕珊红 徐中炜 胡长生 杨辉煌 李弘楠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 类别 顺序 非定向 非定向 非定向 非定向 非定向 非定向 定向 定向 非定向 非定向 定向 定向 定向 1 2 3 4 5 6 1 2 1 2 1 候补1 候补2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202.90 190.00 190.00 188.30 265.50 257.25 261.75 260.70 200.60 255.50 253.70 225.95 255.6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初试总分 硕博连读 提前攻博 提前攻博 提前攻博 申请考核 232 237 259 提前攻博 185 252 220 201 总成绩 202.90 190.00 190.00 188.30 265.50 489.25 498.75 519.70 200.60 440.50 505.70 445.95 456.60 备注

福州大学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福州大学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校科技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校领导审核(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注:1、请不要更改表格的整体格式,内部表格的行数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
2、如果打印出的纸质表格不止一页,项目承担单位(各学院或单位)需在纸质表格的所有页面上用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
3、本表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所有签字、盖章手续办妥后,项目负责人、学院(单位)、校计财处、校科技处各执一份。
经费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科目名称及顺序罗列调整前预算调整后预算调整百分比调整后预算调整前预算调整前预算100总计学院单位意见
福州大学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来源(类型)
项目编号
项目总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
所在学院(单位)
调整原因:
调整方案:
经费预算调整方案(需完整列出项目总预算,包含未调整的科目):
经费预算科目(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科目名称及顺序罗列)
调整前预算
调整后预算
调整百分比
(调整后预算—调整前预算)/调整前预算*100%
总计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学院(单位)意见:
经学院项目(预算)调整专题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调整。
单位(盖章)
பைடு நூலகம்学院(单位)领导(签字)年月日
校计财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经费报销指引

经费报销指引

经费报销指南一、原始票据的规范性要求目前,报销可使用的原始票据有三种,分别为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以及校内结算单。

最常见的为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版面费、会务费、培训费等等;后勤集团结算的业务如在超市购买商品、水电费、场地使用费等使用的是校内结算单。

(一)票据的印章要求1、发票: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收据:必须印有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收据使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3、校内结算单:应由校计财处监制并盖有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开票单位名称的不予受理。

(二)票据的内容要求1、无论何种渠道的经费报销,均应提供税务、财政监制或有关行业(如邮政、电信、铁路等)的规范票据方可报销,白条及不规范的票据,审核岗人员可拒绝受理。

☆目前除了铁路部门的票据、公交车车票以及飞机的退票费不属于税务、财政监制的规范票据,其余全部使用规范票据。

2、必须注明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票据单位公章,票据内容必须完整。

☆经济业务内容若为购买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福利商品等较抽象的内容,应附上购买商品的清单。

3、原始票据应保持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金额的大小写必须相符,否则无效。

4、原始票据如有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5、原始票据复印件原则上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二、报销流程步骤一:整理各种原始凭证,对票据进行分类。

差旅费报销的票据以及市内交通费需按鱼鳞状整齐排列粘贴。

步骤二:填写各类报销单,所有报销单均可在计财处下载专区下载,下载后请不要改变报销单格式,自制的报销单计财处不予受理。

☆借款单原为一式三联,通过下载专区下载的为一式两联,均需用复写纸套写;请按内容要求填写好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转账单位账号以及借款人联系电话。

差旅费报销单上补贴以及合计数一栏留会计人员填写。

福州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

福州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

福州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为了实现福州大学建设东南强校的战略目标,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等骨干人才的引进,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一、七类引进人员:第一类两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大师(年龄可适当放宽)、“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第二类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杰出学者、可担任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按一级关键岗位评估;第三类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按关键岗位评估;第四类确需补充师资队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博士后;第五类确需补充师资队伍的博士(年龄在40岁以下);第六类特殊需要人才,具有特别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第七类双聘教授二、引进人员的待遇1、安家费、购房补贴费、科研启动费(税后)购房补贴分八年等额支付。

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八年(见表2.1)。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带动为原则,根据已有的工作基础,引进人员来校后提出项目申请,给一定比例的预研(科研启动)经费。

在一般情况下,工科取中高线,文科取中低线,理科取中线。

2(1)根据闽人发(2001)136号文件规定,回国高层人才首次确定工资时,可比同类人员高1-2个职务工资档次。

(2)从国内外各地引进的人员及配偶,其工资按福建省人事厅规定办理。

(3)新出站的博士后人员,根据闽人薪[1995]7号文件执行。

经考核符合副教授条件的,可按副高职务标准先发工资。

(4)两院院士、学术大师按特聘教授标准发给校内津贴。

(5)以上二、三类杰出人才,符合特聘教授条件的,经校人才引进工作审核小组批准,可聘为特聘教授,享受特聘教授津贴。

其余者(符合校关键岗位条件)从进校当月起,享受不低于三级关键岗位津贴;直到下一轮关键岗位竞聘为止;其余引进人员,可按学校政策上岗。

(6)引进人员符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某项建设工程对象条件的,可向学校申报,经批准进入建设工程的培养对象,可另享受相应的待遇。

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和科研项目管理等制度改革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使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更加公平、透明。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及国家、省(部)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管理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一)拨款类科研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委、福建省各厅局等政府部门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学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等.(二)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协作、科技开发、提供科技咨询、设计、评价以及其它科研事业收入等经费。

第三条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四条拨款类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包干,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拨款部门对经费管理的要求,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并对主要用途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第六条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应接受财务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审核.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能调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进行调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一)项目经费预算总额调整,应当按照程序报各经费的主管部门批准。

(二)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调整金额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10%的,应按程序报各下达经费的主管部门批准;未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10%的,应报校科研处批准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经费预算调整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经费开支范围第八条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在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管理费等。

博士后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博士后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6.劳务费Βιβλιοθήκη 7.专家咨询费8.委托业务费
合 计
二、个人承诺
1.严格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确保项目质量并按期完成研究工作。
2.认真执行本立项书的经费预算,按照国家和学校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使用经费。
3.若填报失实和违反相关规定,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三、审核意见
(一)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二)所在学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三)人事处意见
人事处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人事处、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博士后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项目编号
不填,空着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手机
电子邮箱
工资号
一、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注:劳务费不超过30%,单位:万元)
经费开支项目
金额
计算根据及理由
1.设备费
(1)设备购置费
(2)试制设备费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福州大学双聘教授聘任暂行规定

福州大学双聘教授聘任暂行规定

福州大学双聘教授聘任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改革教师管理模式,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实现教师资源共享,促进学科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岗范围及聘任条件1、双聘教授(未能全职到校工作)原则上在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点学科和拟申报博士点学科中设置。

2、双聘教授聘任对象为院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且满足我校在该学科设置的一级关键岗位上岗条件。

3、所聘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的岗位工作,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双聘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职责1、双聘教授主要是参与学科博士点建设、申报博士点工作。

2、参与我校共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或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3、指导或合作培养研究生,指导青年骨干教师任课以及教材、专著编写。

4、开展学术交流和举办学术讲座,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5、每年在校内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应在三个月以上。

三、待遇1、双聘教授在聘期内根据不同的任务享受每月5000—10000元的津贴(按实际到校工作时间计算),由学校与用人单位按1:1比例承担。

2、以我校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科研成果津贴。

3、双聘教授到校差旅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但在报销时,应先到人事处备案,登记来校工作时间。

未备案登记者,双聘教授津贴学校部分不予以发放。

4、用人单位按照双聘教授实际到校工作时间,填报《双聘教授津贴申报表》,经人事处审核后发放。

四、聘任程序1、各学院、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推荐学院(单位)聘任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提出拟聘申请,填写《福州大学双聘教授申报表》,并附本人简历、主要成果材料、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等,报人事处审核。

2、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讨论并提出初步意见,经人才引进审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审批。

3、审核批准后,由学校、用人单位及本人三方签定工作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1、双聘教授均纳入学校流动编制。

2、双聘教授一个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聘任期满,如工作需要,双方协商同意报学校批准后可以续聘。

纵向科研经费劳务费开支规定汇总表

纵向科研经费劳务费开支规定汇总表
粤财工【2009】166号
可开支人工费。
13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经费
4203***
粤科基字【2006】1号
可支付经单位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用工
劳务费;承担者可根据实际参与工作天
数和工作量提取生活补贴,不直接参加
项目研究的人员不得提取补贴,生活补
贴总额最多只能占项目总经费的20%。
1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纵向科研经费劳务费开支规定汇总表


经费类别
项目编号
管理办法
劳务费开支规定
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专项资金
316****
财教【2009】173号
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
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
3191***
教社科【2006】2号
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以及非
课题组成员、科研辅助人员。
士后,一般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
4123***
财教【2007】30号
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
和其它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重大项
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的5%,其它项目
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严格按照
批复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12
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
资金
4202***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经费
4103***
财教【2002】64号
支付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
士后,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经批
准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4

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科研处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处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
主管校长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
注:项目任务书(或立项文件)复印件随申请表提交。 该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科研处各留存一份。
年月日
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申请人 项目名称 下达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纵向 有 划拨经费
单位
年月日
万元
下达时间 年 月,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项目级别 □国家级 □市厅级
省部级 □学校重点

申请学校配套经费 万元
经费使用预算
用途
金额(万元)
用途
金额(万元)
1.采购仪器设备
6.论文发表
2.办公用品
7.评审鉴定费
3.会议差旅费
8.其他
4.测试加工费
经费使用预算用途可根据项目需要更Biblioteka 或增减。5.资料费合

申请人对经费使用的承诺: 本人自愿严格遵守省、学校关于科研经费和财务制度相关文件的各项规定,
保证科研经费能安全、合理的使用。如有违背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调 查处理。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2018年高明简历(福州大学)

2018年高明简历(福州大学)

高明,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社科处处长,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福建省高校智库“福建绿色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福州大学“政策科学与政府管理创新”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科研团队党员先锋团队创建示范点”负责人,福建教育评估专家。

在环境与资源管理、环保产业方面发表了相关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中文期刊论文和SCI/ISTP/ISSHP/EI外文论文33篇、《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全文转载8篇,出版专著2部、合著3部;组建以环境治理及其产业为核心的研究团队,在《中国管理科学》、《经济管理》、《经济学家》、《科研管理》等重要期刊发表了大量论文,在国内转载率较高,形成了一定的学术影响。

“十一五”以来主持完成国家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重点和重大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等纵向项目20项;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研究中心、省农办、省环保厅以及市、县(区)完成横向课题研究9项。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福建发展研究奖1项,全国“挑战杯”科技竞赛指导三等奖1项,荣获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指导的博士生、硕士生5人次在国家、省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奖。

近三年有多篇环境治理与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的资政建言报告分别得到省级以上领
导肯定性的批示,并得到相关部门应用落实;有多篇专题报告被国家部委和省委内参刊
物刊发;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媒体发表文章和访谈。

福州大学横向项目经费预算表

福州大学横向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名称:
合作单位:
(若合作单位未要求预算控制,则由学院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备注:1、预算应明确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费及委托业务费。

2、预算中应明确项目骨干成员,仅在编在岗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可领取奖励与绩效,仅在编在岗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在计财处有工资号的长期聘用人员成员可领取业务与条件改善费。

3、预算中的“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会议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可突破三项支出的预算总额。

“固定资产购置费,人员费、劳务费与咨询费,业务与条件改善费”支出一般不超过预算额度。

4、额度:管理费:校5%、学院5%;奖励与绩效与人员费、劳务费与专家咨询费总额不超过60%(其中奖励与绩效部分:技术转让项目(知识产权转化)50%,其它项目30%);业务与条件改善费不超过15%。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项目组留存,一份与签署完成的技术合同一起提交科技开发部合同科。

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体制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学校科研竞争力和服务海西能力,根据国家、省(部)有关财经法规,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或合作项目提供的研究经费、学校为各级政府部门科研项目提供的配套资金和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政府部门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学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项目并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科研经费及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民间基金会、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学校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科研经费.第四条学校取得的科研经费,不论其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五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是科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经费中列支的预算应用于科研业务费、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等合理支出,主要包括: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文献检索查新费、设计试验费、会议调研费、科技成果鉴定与验收费、人员费、管理费等。

福州大学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福州大学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福州大学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申请者申请材料清单:
(1)《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5)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

(6)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并提供境外导师推荐信。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及管理

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及管理

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观念
➢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关键是理顺学校、导师和学 生之间的关系。理顺这一关系的核心,就是明确导 师的责、权、利关系,强化导师责任意识。
➢ 改革培养机制,就是要增加导师培养研究生的成本 分担,督促导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加强对研究生的指 导,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改革研究生导师制度
目前在校 博士生
69
422 306
79 216 135 931 386 275 2819
2008年 博导
17
81
35
11
32
29 250 57
34 546
2011年
18
90
48
9
40
31 300 105 53
694
目前博士生导师数已达到694人 (其中理工医科405硕导,人文社科289硕导)
各学科博士生与博导分布情况
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目前我校研究生导师分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 师。
其中,博士生导师实行选聘分离。即先取得资格 (博导资格遴选或确认),再进行上岗聘任(招 生资格确认)。
硕士生导师选聘合一,直接进行招生资格确认。
申请博士生指导导师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治学态度严谨;
2008春季 8673 300% 2129
2011秋季 10300 18.76% 2819
博士生 增长率
— 1603%
279%
32.4%
非学历 硕士生
— 408
5516
6271
非学历 增长率
— —
1252%
13.69%

福州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横向项目合作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学校“激励创新,加强联合,突出重点,促进转化,服务社会”的科技工作方针,规范横向项目合作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横向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闽财教〔2013〕45号)和《福建省关于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闽政办〔2014〕1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横向经费管理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校一级预决算、二级财务管理,实行分项核算,采用预算管理。

横向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对横向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横向经费使用以合同优先为原则,合同有约定或有预算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大学教职工及各单位(含学院、科研机构、校内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从事横向合作项目活动所获得的经费。

第二章横向项目合同管理第四条横向项目合同是指学校与各有关机构、单位及个人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专业技术培训、政府购买及外包服务项目)等活动所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以及开展与产学研活动相关的共建(捐建等)合同(协议)等,所取得的经费收入为横向经费。

第五条横向项目需签订项目合作合同。

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规范的合同文本拟稿并签字,由校科技开发部进行审核后代表学校统一对外签订,盖“福州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完成后由科技开发部登记立项,符合条件的由科技开发部统一到技术合同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手续,经费完税后纳入科技开发部财务统一核算。

第六条横向项目合同分为五类:即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共建(捐建)合同(协议)。

第三章横向经费的分配第七条横向经费分配比例及流程(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项目经费(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经费(三)共建(捐建)项目按合同约定分配,合同未约定的按上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经费类的规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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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年缴纳配套经费登记表(纵向经费)
学院名称(公章):日期:
注:1. 配套经费按实际招生数计算,此次登记表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登记,有剩余配套经费将返还回原账户,金额不足的请补交。

2.此表由学院教学干事统一填写;如博士生导师为配套经费转账账户项目负责人,则“项目负责人签字”栏由博士生导师签字。

3.此表一式三份由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之后交研究生院研招办汇总,并提交计财处作为配套经费转账依据。

4.博导配套经费卡号:0480004837(计财处卡号)。

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经办人签字:研究生院经办人签字:
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年缴纳配套经费登记表(纵向经费)
学院名称(公章):日期:
注:1. 配套经费按实际招生数计算,此次登记表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登记,有剩余配套经费将返还回原账户,金额不足的请补交。

2.此表由学院教学干事统一填写;如博士生导师为配套经费转账账户项目负责人,则“项目负责人签字”栏由博士生导师签字。

3.此表一式三份由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之后交研究生院研招办汇总,并提交计财处作为配套经费转账依据。

4.博导配套经费卡号:0480004837(计财处卡号)。

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经办人签字:研究生院经办人签字:
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年缴纳配套经费登记表(纵向经费)
学院名称(公章):日期:
注:1. 配套经费按实际招生数计算,此次登记表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登记,有剩余配套经费将返还回原账户,金额不足的请补交。

2.此表由学院教学干事统一填写;如博士生导师为配套经费转账账户项目负责人,则“项目负责人签字”栏由博士生导师签字。

3.此表一式三份由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之后交研究生院研招办汇总,并提交计财处作为配套经费转账依据。

4.博导配套经费卡号:0480004837(计财处卡号)。

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经办人签字:研究生院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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