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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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单击此处输入合同编号

城市名称市项目名称+租赁范围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项目名称: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单击此处输入项目地点

甲方:单击此处输入甲方名称

乙方:单击此处输入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单击此处输入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座落于单击此处输入物业名称的单击此处输入物业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租赁物业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第一条租赁物业坐落于单击此处输入物业名称。租赁物业的范围:单击此处输入物业,其所处具体位置详见《租赁物业位置示意图》(附件一)中以红线标出的范围,附图并不显示租赁物业的面积大小。

第二条甲方出租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单击此处输入面积平方米,实用面积(套内面积)为单击此处输入面积平方米(如政府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租赁物业用于单击此处输入物业用途。

第二章租赁物业交付、期限和退还

第四条交付

甲方应于交付日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进场装修。

1、交付日

交付日为: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若需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交付标准

甲方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附件二。

3、交付方式及责任承担。

乙方应在交付日前办理接收手续。除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从约定交付之日起,视为该房屋已经交付。乙方应从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房屋管理人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缴交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乙方逾期15天不办理接收手续,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赁押金及各项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若甲方推迟交付,装修期按物业实际交付日期顺延。

第五条期限

第六条

1.租期:共单击此处输入时间。起租日:单击此处输入日期,租赁期限从起租日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共月。

2.装修期:从交付日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乙方在约定的装修期入场装修。

装修期内乙方免交租金,但需支付装修保证金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装修管理费(不含水电费),装修管理费按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共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装修期内乙方支付因装修产生的水电费,遵守甲方对物业装修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将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清运。

3.开业日:单击此处输入日期。乙方必须在开业日起开始营业,若逾天仍未进行营业,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没收租赁保证金及各项保证金。

第七条租赁物业的退还

1.租赁期限届满日之前,甲乙双方未就续租达成协议而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因故提前解除、终止时,双方根据本条款约定办理有关租赁物业的退还事宜。

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甲方给予乙方日的搬迁宽限期,宽限期内乙方按照上月标准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宽限期到期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业正式退还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单击此处输入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单击此处输入时间天,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本租赁物业。如甲方决定自行收回本租赁物业,而本租赁物业内留有乙方的任何可移动的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决定挪动或不挪动本租赁物业内的物品,或将本租赁物业恢复至提供给乙方时的状况,恢复原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同时,甲方亦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清除、清理、挪动前述物品和将本租赁物业恢复至提供给乙方时的状况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除甲方违约提前收回该物业外,在其他情况下乙方搬离本租赁物业,均不得要求甲方偿还其所付出的任何必要费用(包括内装修、购买附属设施和

各种设备等的费用),亦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搬迁费、腾退费等。因此直接或间接对本租赁物业以外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租赁物业范围内所有乙方所属的可移动的商品、存货、家装、家具、物料、设备设施、除硬装以外的软装配饰或其它任何属于乙方的财产和物品以及所有属于乙方的标识撤离租赁物业,并将租赁物业按退还当时现状交还甲方,同时乙方保证租赁物业在退还时具备正常使用功能。乙方在移走上述设备、装饰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破坏租赁物业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自然损耗的除外)。如确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相应赔偿。乙方所属的镶嵌在承租物业内的管线、灯具及其他固定装修在甲方同意后可免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4.甲方所属的设施、设备、及租赁场所上的固定装修,乙方不得拆除、损坏,并使这些设备保持良好、清洁和适租状态。

5.乙方退还租赁物业时,甲方验收完毕后,双方签署书面交接单,乙方将本租赁物业的所有钥匙交还甲方。

第三章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租金

1.乙方应当自起租日起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若面积有调整,则月租金相应调整)按下述标准向甲方支付固定租金。(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政府部门收取的款项以及其他费用。)

注:租赁年度是指租赁期限内自起租日的日历日起至次年起租日的日历日前一天止的自然年度,如起租日的日历日为9月30日,则租赁年度指当年9月30日至次年9月29日。

2.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支付租金后日内甲方开具发票。

租金汇款至下列帐号:

单位名称:单击此处输入单位名称

开户行:单击此处输入开户行

帐号:单击此处输入银行账号

第九条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算,收费标准为: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平方米/月,计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月。(若面积有调整,则物业管理费相应调整。)

2.物业管理费是指公共区域的照明、保洁、绿化、保安,客货梯的用电、维护,中央空调的用电、维护和推广费用,具体见《物业管理合同》。乙方签定本租赁合同时必须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服从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其制定的管理合同,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的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押金和水电保证金。

(1)租赁押金: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整(大写: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整)。

(2)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整(大写:单击此处输入

金额元整)。

(3)水电保证金: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整(大写:单击此处输入金额元

整)。

2.如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遭受损失,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来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押金不足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同时,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扣除押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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