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狱减刑最新规定最多减几年
服刑三年最高减刑多少年
服刑三年最高减刑多少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虽然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然后就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但减刑也是有限度的,如果可以任由罪犯减刑减完的话,最开始作出的量刑处罚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达不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那一般来说服刑三年最高减刑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服刑三年最高减刑多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1、减刑的幅度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
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的最大幅度是多少
一、减刑的最大幅度是多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确有悔改并有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重大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确有悔改并有重大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
所以减刑的最大幅度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减刑程序是怎样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三、减刑特征是什么中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2020年监狱减刑新政策
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制度: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减刑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具有以下特征:(一)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了一定刑罚为前提犯罪人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将刑罚付诸执行,即开始了行刑过程。
减刑是一种刑罚变更制度,只有在原判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以后才存在刑罚变更的可能性。
(二)减刑以受刑人有悔罪表现为根据刑罚执行期间,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的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根据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
根据报应刑主义,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任何刑罚都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无论犯罪人在行刑期间表现如何,都不允许减刑。
换言之,减刑的思想与报应刑主义是格格不入的。
而根据教育刑的思想,行刑过程是对受刑人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根据受刑人在行刑期间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可以予以减刑,从而作为对受刑人的悔改表现的一种肯定与鼓励。
因此,减刑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刑事政策理念。
(三)减刑具有一定的限度减刑只是对原判刑罚的一种调整,而不是对原判刑罚的否定。
因此,减刑须有一定的限度,以维护原判刑罚的稳定性。
减刑的限度表明了报应因素对减刑活动的制约性,因而有利于实现惩罚与改造相统一的行刑原则。
减刑的条件:(一)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20年监狱减刑新政策
减刑制度: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减刑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具有以下特征:(一)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了一定刑罚为前提犯罪人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将刑罚付诸执行,即开始了行刑过程。
减刑是一种刑罚变更制度,只有在原判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以后才存在刑罚变更的可能性。
(二)减刑以受刑人有悔罪表现为根据刑罚执行期间,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的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根据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
根据报应刑主义,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任何刑罚都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无论犯罪人在行刑期间表现如何,都不允许减刑。
换言之,减刑的思想与报应刑主义是格格不入的。
而根据教育刑的思想,行刑过程是对受刑人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根据受刑人在行刑期间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可以予以减刑,从而作为对受刑人的悔改表现的一种肯定与鼓励。
因此,减刑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刑事政策理念。
(三)减刑具有一定的限度减刑只是对原判刑罚的一种调整,而不是对原判刑罚的否定。
因此,减刑须有一定的限度,以维护原判刑罚的稳定性。
减刑的限度表明了报应因素对减刑活动的制约性,因而有利于实现惩罚与改造相统一的行刑原则。
减刑的条件:(一)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
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将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了刑法设立减刑制度的宗旨,即通过肯定受刑人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
2020年监狱减刑新政策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监狱减刑一年可以减多少个月的刑期
一、监狱减刑一年可以减多少个月的刑期
监狱减刑一年可以减多少个月的刑期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
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
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
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执行一年半之后才可以第一次减刑,且两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二、监狱减刑申请多久可以批下来
监狱减刑申请提交后1到2个月才能批下来。
一旦法院作出了减刑的裁定,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监狱、检察院和罪犯本人。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监狱减刑
三、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1.对象不同。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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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一、应当减刑的犯罪行为人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后实际刑期的限制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相关知识介绍:
1、减刑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2、无期徒刑刑期的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
一、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以及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1.对象不同。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三、被判三年缓刑四年能减刑吗法律快车提醒您,被判三年缓刑四年不能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监狱里,一般减刑会减多长时间
在监狱⾥,⼀般减刑会减多长时间
减刑是为了⿎励罪犯改过⾃新,⽽减轻罪犯⼀定刑罚的制度。
如果罪犯满⾜减刑条件的,可以提出减刑申请,由⼈民法院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给予减刑。
那么,在监狱⾥,⼀般减刑会减多长时间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
在监狱⾥,⼀般减刑会减多长时间
《最⾼⼈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
1、被判⽆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功表现的,服刑⼆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功表现的,⼀般可以减为⼗⼋年以上⼆⼗年以下;对有重⼤⽴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期徒刑罪犯经过⼀次或⼏次减刑后,实际执⾏刑期,不得少于⼗年,其起始时间应当⾃⽆期徒刑判决确定之⽇起计处算。
⽆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期间⼜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新罪判决确定之⽇起,⼀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2、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三年以上⽅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年以上⽅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功表现的,⼀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功表现的,⼀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有期徒刑;有重⼤⽴功表现的,⼀次减刑不超过⼀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年以上;被判处不满⼗年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年六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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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里面如何减刑
一、在监狱里面如何减刑
在监狱里面减刑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提请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1.对象不同。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三、被判三年缓刑四年能减刑吗
被判三年缓刑四年不能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减刑的限度有多大,一般可以减刑多久
减刑的限度有多大,一般可以减刑多久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
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
减刑针对的是已经在服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通常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后,才能进行减刑。
但具体减刑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
那到底减刑的限度有多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的限度有多大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
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
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
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
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
▲二、减刑的法定程序怎么走▲(一)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这里有几个关键点,主要从以上几点进行理解:1、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书。
2、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机关是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监狱。
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依据。
3、减刑建议书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能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二)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减刑的条件最高年限是多少
减刑的条件最高年限是多少减刑是由法律规定的一种对罪犯刑期的减轻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刑的条件是不同的。
而减刑的最高年限,通常是由刑法规定或审判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断和认定的。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在内,减刑的最高年限一般不会超过原判决刑期的一半。
这意味着,如果罪犯获得了减刑,他们服刑的时间最多只能减少原判决刑期的一半。
例如,如果某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即使他符合减刑条件,也只能减少五年的刑期。
如果罪犯本身已经服刑了五年,那么他可以提前释放。
减刑的最高年限不仅仅是由刑法规定的,还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这些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罪犯的表现和改造情况、社会和家庭背景等。
根据这些因素,法院或监狱管理机构将会判断罪犯是否应当获得减刑、减刑的年限和方式等条件。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减刑的最高年限可能会有所改变。
例如,在一些紧急或紧急状态下,政府可能会发布减刑政策来减轻监狱的过度拥挤和缓解监狱的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减刑的最高年限可能会有所增加,以便更多的罪犯能够获得减刑的机会,并有更多的空间和资源提高他们的改造情况和结构。
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减刑的最高年限都是由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共同决定的。
而与减刑相关的各种法律规定和决策,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罪犯的刑期、改造质量和社会安全状况。
因此,要加强对减刑政策的研究和探索,提高减刑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以实现刑罚的有效性和社会安全的提升。
减刑是一种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做出积极表现、接受改造教育和顺从监狱管理的权利。
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可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提出减刑申请,而获得减刑的机会。
减刑政策对罪犯的积极性和改造质量有着深远的影响。
减刑可能给予罪犯再次回到社会的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像正常公民一样生活并充分参与社会发展。
而同时,减刑也需要考虑到社会安全的维护,避免给社会造成潜在的不安和危害。
因此,针对不同的罪行和刑期,减刑的条件和最高年限会有所变化。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什么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补充规定如下:第一条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
第二条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
第三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二、减刑可以减多少年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规定,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比原来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
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
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我国《刑法》对减刑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情形作了详细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犯罪行为人,予以应当减刑的决定。
而在减刑的限制方面主要是对其刑期的限制。
下面小编就告诉大家减刑的刑期限制具体是怎样的。
▲一、应当减刑的犯罪行为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的限制是怎样的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相关知识介绍:▲1、减刑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2、无期徒刑刑期的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对减刑刑期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证犯罪分子能够实际服刑一段时间。
原判刑罚不同的,在减刑的时候具体的刑期也是不同的。
其中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而要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减刑最多减多少
You have to make friends with people who dare to accuse you of your shortcomings, criticize you face to face, and stay away from people who flatter your shortcomings and who have been joking about you!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减刑最多减多少导读: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获得减刑后的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原有刑期的一半。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最高的减刑不可以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两年后可以提出减刑,减刑的区间往往是在18-20年有期徒刑之间。
减刑最多减多少要视具体的罪名而定。
法律会给予犯罪分子改过的机会,在监狱中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良好的认罪态度、改错态度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就算已经得到判决,也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刑期减免的,具体的方式多种,包括假释、减刑等。
今天主要来讨论减刑的问题,人们可能会有疑惑,减刑制度的存在看似很容易让犯罪分子逃脱刑罚,毕竟刑期是有限的,减着减着可能就没了,然而并非如此,减刑是存在着一定上限的,而且获得减刑也是有一定条件的。
先明确一下有机会获得减刑的罪名,并非所有罪名所有刑期都可以获得减刑,对于特别恶劣的犯罪是不存在减除刑罚的例外的,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可以获得减刑的犯罪分子就包括那些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
当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名是可以获得减刑时,就要看是否值得获得减刑。
在中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获取减刑的事由有两种,一个是有良好悔改表现,另一个则是有重大立功表现。
重大立功表现有六种,具体包括阻止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有重大发明创新、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日常生活中舍己救人和对国家有重大贡献。
如果都满足以上的减刑条件,就可以考虑减刑,减刑需要先上交减刑建议书至人民法院,一般提出机关是刑罚的执行机关,而人民法院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必须是中级以上,法院受理以后,会组织形成合议庭审议,审议通过的话就可以予以减刑,这种经由法院判决是否对犯罪分子予以一定的减刑的程序,这在《刑法》第79条中有明确规定。
犯人被判十年最多能减刑几年
一、减刑的幅度(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适用原则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无期徒刑减刑后是多少年
一、无期徒刑减刑后是多少年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刑后
二、无期徒刑减刑后服刑多久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无期徒刑在我国刑法在第七十八条中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第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第二,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也就是说无期徒刑实际服刑期在最低为十三年,上不设限。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多少年
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但是必须执行完最低服刑期限制,不得无限制减刑。
对减刑的刑期有何规定
减刑是我国刑法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有立功表现或悔改表现时减轻原判刑罚执行时间的一种规定。
为保持判决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应严肃掌握减刑。
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应自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前已执行的刑期不予折抵;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的,刑期应自原判刑罚之日起计算,已执行的部分应计算在减刑后刑期内。
到底对罪犯减刑最多能减多少
到底对罪犯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只要符合条件,那都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
不过减刑归减刑,每次减刑的时候也不会减太多,否则最开始对罪犯量刑处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那到底对罪犯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减刑最多能减多少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3、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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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狱减刑最新规定最多减几年
罪犯虽然犯罪了被判刑了,但是在监狱里面也是有机会能够减刑假释,关键是看他们能否积极的应对减刑假释。
在2017年监狱减刑的最新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了最多可以减几年。
以下2017年监狱减刑最新规定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最新减刑标准规定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适用减刑需把握以下条件
1、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刑都可以适用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中舍己救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为了维护刑罚的严肃性,保证执行的效果,减刑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减刑以后的刑期计算方法
第一,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
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第二,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
刑期之内。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
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
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
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
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
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
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
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