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人身保险 [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概述]
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目录引言 (3)(一)研究背景及目的意义 (3)1.研究背景 (3)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3)一、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概述 (4)(一)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概述 (4)1.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含义 (4)2、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特点 (4)(二)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产生及发展现状 (5)1、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产生 (5)2、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现状 (6)二、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7)(一)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7)1、缺乏法律的保护 (7)2、缺乏激励机制 (7)3、监管力度不够 (8)(二)保险公司发展业务动力不足 (8)1、保险公司开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成本高 (9)2、供给渠道单一 (10)(三)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低 (10)1、农民的收入不高 (10)2、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认识不足 (11)三、推动我国农民工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的对策 (11)(一)加大政府方面扶持力度 (11)1、制定和完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11)2、从财政上,税收优惠政策上提供支持 (12)3、加强小额人身保险的监管 (12)(二)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开拓市场 (13)1、创新经营模式,降低经营成本。
(13)2、编制农民生命表,创新小额保险产品。
(13)(三)提高农民工参保积极性 (14)1、提高农民收入 (14)2、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 (15)结论 (15)参考文献 (16)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摘要传统的商业保险公司大多数都是针对中高收入人群的,绝大多数农村低收入人群被排除在保险和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实际上,农村低收入者需要更多的保险:他们收入低、风险概率高、抗风险能力弱。
但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根据其保险金额较小、保险费用比较低、投保和理赔手续都比较简单等特点,很快就填补了农村居民低收入群体的保险需求的缺口,对规避农村居民经济生活中的人身保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还是处于探索阶段,发展中存在着很多的制约因素,相关理论研究相对比较薄弱,覆盖面比较低,农村居民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我国首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正式启动
收 入 农 民的 保 险 服 务 。 它是 一 种 目标 、 保 险特 征 的 做 法 。 总 体 而 言 , 险公 但 保 机 制 和 产品 的 结合 体 ,不 能单 纯就 某 司 对农 村 市 场 的 细 分还 不 够 ,特 别 是 个 产 品 名 称 判 断 它 是 否 属 于 小 额 保 针 对 农 村 低 收 入 群 体 的 创 新 不 足 , 主 险范畴。 如 , 例 巴西 的 大众 保 险 尽 管 保 要 是 将 针 对 城 市客 户的 产 品 和 经营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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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少 、 额 低 , 它是 针 对 巴西 全 体 大 式 简单 地 复 制 到 农 村 .导 致 农 村 购 买 保 但 众 ,并 没 有 配 合 针 对 低 收 入 消 费者 的 人 身 保 险 的 主 要 还 是 相 对 富裕 的 农 经 营模 式 .使 该 产 品 能 真 正 传 递 到 低 民 , 从 我 们 起 草 《 知 》 完 成 的 问 这 通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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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 村 小 额 人身 保 险 和 保 险 公 司 . 以 前 开 办 的 农 村 人 身 保 险 有 什 么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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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小额 人 身保 险和 农 村 人 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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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背景介绍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医疗、退休金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人们对于意外事故、疾病治疗等方面的风险承担较大。
为了满足农村人民的保险需求,我国开始推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指针对农村居民推出的一种保险产品,保障范围主要涉及人的身体健康、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身故、残疾等。
小额人身保险保费较低,理赔范围较广,越来越受到农民的青睐。
工作进展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较为单一,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因此,保险产品的保费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为了满足农民的需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与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目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已成为国家政策的一部分。
在全国范围内,各地政府、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积极向农村居民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难点1.产品的认知度和宣传不足农民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认知度还不高,需要提高宣传力度,增加保险知识的普及。
2.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模式有待完善小额人身保险的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还不够完善,需要借鉴其他国家成功保险产品的设计和销售经验。
3.保险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在农村地区,保险公司往往规模较小,缺乏实力和经验,需要完善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的经营模式和能力。
促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途径1.建立健全保险制度和法规体系在制度和法规体系上,应着重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管理和监管,规范保险市场的发展。
2.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保险公司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产品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积极与客户沟通和交流,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了解和把握。
3.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在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教育方面,应注重在农村地区广泛推广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用户体验。
结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对于减少农民因意外事故、疾病治疗等方面的风险承担,降低农村居民医疗、治疗等方面的经济负担有积极意义。
2024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024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指为城市和农村居民提供的低保费、高保障的人身保险产品。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乡居民对保险保障的需求逐渐增强。
通过发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可以提升居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居民消费和增加保险业务量,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制度,满足居民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提高居民的风险防范能力。
2. 原则:普及性、低费率、高保障、互惠互利、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措施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导向。
- 扩大保险产品种类,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多样化产品,满足不同居民的保险需求。
- 减税政策,对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实行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降低居民的购买成本。
2. 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公司资金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居民的利益受到保障。
-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风险应对体系,防止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导致居民权益受损。
3. 加强宣传和推广- 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 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推广,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提高城乡居民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和认识。
- 加强保险销售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居民对保险销售人员的信任。
4. 引导金融机构参与- 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通过开设保险专项账户等方式,提供方便的保险购买渠道。
- 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相关金融产品,以满足居民对购买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资金需求。
四、保险产品设计和发展1. 人寿保险- 设计合理的保险金额和保费,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 提供多样化的人寿保险产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保险等,覆盖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收入群体。
2023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023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指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保险保障,旨在通过保险机制,解决城乡居民在人身风险面前的经济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任务。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保险意识薄弱、覆盖面不广、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提高保险机制的效率和公平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率,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人身保险的保障。
2. 扩大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3. 提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 加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教育(1)制定并实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媒体、社区、学校等各种渠道,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险意识和理财观念。
(2)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组织保险公司、专业人才等赴农村开展保险培训,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险认知和参保率。
2. 扩大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1)完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适应不同城乡居民的需求。
推出适合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保险产品。
(2)鼓励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农村产险、健康险扩面试点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3. 提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服务质量(1)推动保险公司提供便捷化的服务,通过线上平台提供快捷的购买、理赔等服务,方便城乡居民参保和享受保障。
(2)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反馈保险信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4. 加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监管(1)加大保险市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保险销售中的违法行为。
202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02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人身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加。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普遍缺乏对人身保险的了解和购买能力。
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保险需求,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并实施202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旨在推动保险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全面的人身保险保障。
该工作方案的目标是:1. 建立健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制度,提供全面的农村保障服务;2. 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农村居民购买适合的人身保险产品;3. 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4. 提高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服务水平和理赔效率,增强农民对保险的信任。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 建立健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制度(1)制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农村居民的保险权益和责任;(2)加强对农村保险公司的监管,确保其资金安全和稳定经营;(3)完善农村保险市场准入机制,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地区,提供多样化的人身保险产品。
2. 加强农民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的培养(1)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和了解;(2)组织农村居民参加保险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能力;(3)合作农村媒体,推出有关保险的宣传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强农民对保险的信任。
3. 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监管(1)完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2)加大对违规销售、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3)制定并实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农民的保险纠纷。
4. 提高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服务水平和理赔效率(1)加强对农村保险代理人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2)建立健全农村保险理赔管理制度,提高理赔效率和便利性;(3)加强与农村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农民的医疗报销比例和保险理赔金额。
202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2篇)
202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逐步增加,农村居民对保险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然而,由于农村居民相对较低的收入水平和保险意识薄弱等问题,导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普及率较低。
因此,制定一项202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率,保障农村居民的人身安全,提升农村居民对风险的防范能力,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1. 提高保险意识,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知识和意义,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险意识和理解。
(2)组织保险公司和相关机构开展宣传活动,向农村居民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他们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2. 创新产品设计,满足农村居民需求(1)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特点,研发和推出简单、易懂、低价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覆盖农村居民的生活、健康、意外等方面的风险。
(2)合理设计保险权益和理赔流程,提高农村居民对保险产品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3. 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参保率(1)鼓励保险公司与农村合作社、村委会等机构合作,共同开展保险销售工作。
通过与这些机构的合作,提高销售渠道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方便农村居民购买保险。
(2)培训和引导村级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提升他们的保险专业知识和销售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者和销售员。
4. 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农民权益(1)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对于不合规的保险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或撤销。
(2)加强对保险销售行为的监督和执法,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和欺诈行为,保护农民权益。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安排1. 设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协调和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的实施。
2. 各级农村保险公司加强组织建设,设立专门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团队,负责产品开发、销售和服务。
3. 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学习活动,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2篇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精选2篇(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是针对农村地区的居民提供的一种保险保障方案,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经济保障,降低他们在意外事故发生时的风险和损失。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的内容:1. 保险产品设计:- 设计符合农村居民需求的低保费、高保额的人身保险产品,如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
- 考虑到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就医条件,设计保险责任和保险赔付方式。
2. 推广宣传:- 通过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 利用农村集市、村委会等场所,进行保险知识讲座和推广活动,提高保险意识和购买率。
3. 销售渠道:- 利用贫困县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这些机构作为销售渠道,推广和销售保险产品。
- 培训和资质认证当地销售人员,提高他们的销售能力和专业知识。
4. 保险理赔:- 设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理赔中心,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理赔服务。
- 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速度,减少理赔成本,确保农村居民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5. 政府支持:- 政府可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或补贴,降低农村居民的保险费用,提高购买保险的积极性。
- 政府还可以加强监管和引导,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这些只是一个大致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具体的实施过程和措施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精选2篇(二)工作方案:1. 社区宣传:通过社区广播、宣传车辆等方式,在农村社区进行人身保险的宣传,向农村居民介绍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和好处,并鼓励他们购买保险。
2. 教育培训:组织人身保险培训班,邀请保险专家和经纪人为农村居民提供人身保险知识和购买技巧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人身保险的理解和认知。
3. 产品定制:了解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设计符合他们需求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如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并确保保费的可承受性。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简介01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简介一、“农小保”是一款什么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下简称“农小保”)是专门针对广大农村和镇区居民特定风险而推出的、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一款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
它是农村普惠金融的组成部分,是一种金融扶贫手段,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业保险。
二、为什么要推行“农小保”推行“农小保”是各级政府为完善现阶段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
现行“新农合”、“新农保”基本解决了群众的生病就医问题、缓解了养老压力,但在人身意外伤害和身故保障方面还是空白。
而开展“农小保”就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和抵御各种意外风险的能力。
三、“农小保”推广目标按照省政府“十二五”金融全覆盖规划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农小保”推广方案安排,2016年全市42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30%左右,以后逐年提高参保比例,直到实行全覆盖。
四、“农小保”的主要特点“农小保”具有交费低,保障高,保单通俗易懂,投保、理赔简单等特点。
可以说是花小钱,买平安,防万一,献爱心,体现了“互助共济、团结友爱”的精神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五、“农小保”保什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今年“农小保”实行“5221”承保方案。
凡出生28天至65岁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交费50元,便可享受20000元意外身故保障金,2000元疾病身故保障金,1000元意外住院医疗费用。
六、怎么参加“农小保”参保居民将保费交给村、组干部,每人一份“农小保”条款“告知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以村为单位集体投保,一张保单保全村。
七、“农小保”赔款怎么办理“农小保”赔款实行“一站式”服务。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向所在乡镇(办事处)中国人寿营销服务部报案,也可直接拨打中国人寿随州分公司理赔专线3250186或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9,并按“农小保”条款要求提供相关理赔资料。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现状分析周淑芬? xx-01-16 14:26:37:《农业经济》xx年第9期关键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现状小额人身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小额信贷业务之后又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少、保险金额较小、投保和理赔手续都比较简便,是专门面向低收入农民阶层的保险服务,为农民面临的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一种运行机制。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农村小额保险产品种类涵盖定期寿险、储蓄保险、信贷寿险、意外险和健康保险等领域。
一般传统的保险产品由于保费较高,不适合面向低收入的农民客户销售。
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以风险保障型为主,保费较低且手续简便,比传统保险产品更适合中低收入阶层,在农村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到现在为止,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中低收入的农民提供保障服务的问题。
在广大农村,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小额保险机制率先被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引入。
这些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推进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农村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手段,引起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的高度关注。
为了填补农村保险市场的空白,完善广大农民的风险保障,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于xx年5月成立农村小额保险课题组,着手推动国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经过一年多的调研,于xx年6月保监会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开始在山西等9个中西部省区的县以下农村开展试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标志着小额保险在中国正式启程。
xx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展至19个省区,xx年小额保险覆盖人群超过2000万人。
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键盘上,那些字母仿佛在闪闪发光,等待着我将想法转化为文字。
关于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我已经构思了许久,现在,就让我以最自然、最流畅的方式,将这个方案呈现出来。
一、项目背景与意义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朋友们的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艰苦。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来源。
为此,我们推出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农民朋友们提供一份安全保障,降低意外事故对家庭经济的影响。
二、保险对象与范围1.保险对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
2.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保险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保险金额:根据农民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设定每人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
2.保险费:每人每年保险费为100元,由农民自行承担。
四、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1.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保险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2.除外责任:保险对象因疾病、自杀、犯罪等不属于意外伤害的原因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期限与续保1.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续保: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对象可以申请续保,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六、理赔流程1.报案:保险对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提交材料:报案后,保险对象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理赔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事故证明、残疾证明等。
3.审核理赔: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赔偿条件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4.赔款支付:赔偿金支付给保险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宣传与推广1.利用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二、特点
保费低廉
保险金额较小
保险条款
浅显易懂
Hale Waihona Puke NO.1NO.2 NO.3
投保、理赔手续简易
NO.4
发展宗旨具有 一定公益性
Rural small life insurance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三、发展的必要性
(一)风险需求
意外风险, 21.1% 农民面临的主要风险 其他风险, 6.4%
养老风险, 36.7% 疾病风险, 35.8%
加大宣传是途径
注重宣传方式的创新,如播放 影片和在农村客运车上播放广 播。
LOGO LOGO
双一组
三、发展的必要性
(二)保障措施传统且有限
四、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NO.1
提高农民保障水平
NO.2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NO.3
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五、在我国的开展现状
2012
2011
试点产品从最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扩大 到健康险,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从2008年 的239万人扩大到2011年的近2400万人。
目前我国的发展模式主要有
模式 特点 代表
全村统保模式
经营成本低、有效控制风险、 争取基层政府的支持
与政府惠农政策实行无缝对接; 对业务管理要求高 与信贷机构合作,如农信社、 农行等
山西晋中(覆盖率 40%)
联动合作模式
湖北黄梅
信贷保险1+1模 式
贵州
六、发展建议
政府支持是关键:
1、政府引导和组织农民了解 和购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2、税收优惠政策。
•
2009
• 2012年7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 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 宣布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 2009年扩展到十九省(区)
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现状分析
疾病 、死亡和残疾 等特 定风险提供人身保 险保障的一种运行
机额人 身保 险 在我 国的发 展 过程
( )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生背景 一 小 额人身保险在我国的出现 ,从某种 意义上讲, 府的 是政
一
步增强。
二、我 国农 村 小额人 身保 险 的发展现 状
( 一)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概况 目前, 我 国农村保 险市场上 已有二十余款小额 人身保 险
我 国 中西部 8 区 4 2 省 3 个行 政村开 展 了农 民基 本人身 风险 以
及对 保险保 障需求的调 查 ,随后下发 试点方案 , 励符合试 鼓
外 险和 健康 保险 等领 域 。一般 传统 的保 险产 品 由于保 费较 力度 。截止到 2 0 年底 ,全 国农 村人 口为 72 8 人 ,农村 O9 18 万 高 ,不适合面 向低 收入 的农 民客户销售 。而小 额人身保险产 人 口占全国总人 口的比重为 5 4%。国家统计局 最新数据显 31
试 点农村 小额人 身保险 ,标志着小 额保 险在 中国正式启程 。 中央 号召 ,指出保 险业 不仅要为发达地 区 、优势产业和先 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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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体 服 务 ,也要 为 欠发 达地 区 、困难 行 业和 低收 入群 众服 务 。2 0 年初 ,为进一 步推动保险服务 的普惠性 ,保监会对 08
小额 人身保险是小额金融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继小 额信 2 0 年试 点范围迅速扩展 至 l个省 区 ,2 1 09 9 00年小额保险覆盖
贷业务 之后又一种有效 的金 融扶贫手段 。农村小额 人身保险 人群超过 2 0 万人 。短 短几年时间 ,小额保险在我国得到了 00 保 费少 、保险金额较小 、投保和理赔手续都 比较简便 ,是专 快速 的发 展 ,中国保险业对小 额保险的认识也 目益加深 ,渐
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家福
一、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二、“农家福”系列产品国寿农家福A: 每人年交保费60元, 意外伤害保险2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4000元;国寿农家福B:每人年交保费30元, 意外伤害保额10000元、意外医疗保额1000元;国寿农家福C:每人年交保费50元, 意外伤害保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额2000元;国寿农家福D: 每人年交保费100元, 意外伤害保额30000元、意外医疗保额4000元。
三、保险期间和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
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的标准。
四、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
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二)的规定,每次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202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202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人身保险需求逐渐增加。
然而,目前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险意识不足、保险产品匮乏、保费支付困难等。
因此,制定202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旨在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提升农民的风险保障能力。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202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的实施,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普及和发展,提高农民的风险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2.原则:(1)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运作。
加强政府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政策引导和监管,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行业参与农村人身保险市场。
(2)小额保险,风险可承受。
制定适应农村实际情况的小额保险产品,确保农民能够承受得起保费,并获得合理的保障。
(3)普及教育,提升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加他们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认知和认可度。
三、推进措施1.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1)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经营原则和监管要求。
(2)加大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鼓励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2.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1)制定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农民普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知识和意义。
(2)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保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教育他们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和理性消费。
3.开发适应农村实际的小额保险产品(1)根据农民的需求和风险特点,研发和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如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家庭责任险等。
(2)合理定价,确保保费水平符合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增加小额保险产品的可负担性。
4.简化理赔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1)简化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理赔手续和流程,提高农民的理赔便利性和速度。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
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提供经济保障。
本文将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定义、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的是在农村地区为农民提供的人身
保险服务。
这一保险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因意外伤残或身故所导致的经济困境。
通过购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从而减轻意外带来的损失。
然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保险机构的覆盖范围有限,导致许多农民无法获得保险保障。
其次,保险费用相对较高,部分农民难以承担。
同时,农村居民缺乏保险知识和保险观念,不愿购买保险产品。
为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需要扩大保
险机构的覆盖范围,加大推广力度,提高农民的保险参与率。
其次,可以针对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制定差异化的保费政策,降低农民购买保险的负担。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保险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观念。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对农村居民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提供人身安全和经济保障,帮助农民应对意外风险。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制度的研究与推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机制,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
总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农村居民具有重要意义。
在推广和发展过程中,我们应积
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提高农民对保险的参与度,实现农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经济保障。
小额人身保险保障低收入人群意外伤害 填补新农合意外保障的空白
对低保、低收入、五保、残疾等民政救助对象,如自愿申请加入互助会,其会费则由万顷沙镇政府支付,申请人可免费获得会员资格。
其中,村民们缴纳的100元会费中有18元由政府统一交给保险公司,购买小额保险,而另外的82元则是保障累计最高赔付15万元的35种重大疾病。
小额保险补充“新农合”
小额人身保险保障低收入人群意外伤害 填补新农合意外保障的空白
七十几岁的梁奶奶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场突然的火灾带走了她70多岁老伴的生命。5月27日的凌晨,南沙区万顷沙镇一村民家中因电路短路,房屋内堆积了大量木材导致房屋突然发生火灾,正在睡梦当中的石大爷没能及时逃出,不幸在这场火灾中离开了人世。回忆至此,梁奶奶望着远方,默默擦着眼泪。
“现在广州市郊区大都参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在新农合保障的基础上,不少村民的意外保障成了空白地带。”
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廖耀恒介绍,“新农合在大病和医疗报销上给村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不少报销比例都可以达到70%,但是相较而言,不少村民的意外安全成了保障的空白点。在农村,电动车、摩托车都是大量普遍存在的,其实有相当大的风险。不仅如此,现在还有不少非本地的外来打工人员,他们的意外安全也是相当值得关注的。”专家指出,年轻劳动力应当成为投保的主力军。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小额保险项目本身是保本微利,如果不是有政府组织进行投保,每人18元的保费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是成本高而且征集过程慢,所以不少险企以谨慎的态度来看待这一成本高且分散性的业务。”
小额人身保险
产品介绍
小额保险(万顷沙)的保障内容包括了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有不同的费率和保障。据介绍,小额保险系列产品涵盖了意外、交通意外、重疾、医疗、疾病身故等,具体按方案给予优惠费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17•【文号】保监发[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6月12日,实施日期:2012年6月12日)废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47号)各寿险公司,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保监局: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国际经验表明,在广大农村,单纯依靠提供小额信贷和储蓄工具这些金融支持手段还不足以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印度、孟加拉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根据其农村人口缺乏保险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地区引入小额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解决农村人口保障的一种有效手段,引起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
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险业积极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农村的保险覆盖面还很有限,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随着社会各界对保险业服务低收入人群的认识不断深化,保险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对保险服务低收入人群在服务网络、经营模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这些都为我国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三篇)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指为城乡居民提供保障个人人身风险的小额保险产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个人风险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因此,本方案旨在满足城乡居民对小额人身保险的保障需求,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1. 完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体系(1)研发不同类型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满足不同居民的保险需求。
(2)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明确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责任和赔付标准,保证保险产品的公平和透明性。
(3)提供多样化的保险选择方式,包括线上售卖、线下渠道销售、移动应用等,方便居民购买和理赔。
2. 加强宣传和教育(1)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小额人身保险的认知度和了解度。
(2)推动小额人身保险的普及和推广,鼓励居民参与保险,增强自我保障意识。
(3)组织培训班和讲座,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3. 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小额人身保险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审查和监管,保障居民的权益。
(2)完善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防范业务风险。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小额人身保险的纠纷和投诉,维护市场秩序。
4. 加强合作与创新(1)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创新销售和服务模式,提高客户体验。
(2)培育小额人身保险创新企业,支持他们研发新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方式。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和创新。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1. 逐步完善小额人身保险法律法规,明确小额人身保险的监管机构和相关政策。
2. 建立小额人身保险登记和备案制度,保障保险产品的合规性和市场透明度。
3. 加强对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审查和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销售行为。
4. 加大对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和理解。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首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政策性保险,是我乡民生工程的重点工作之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提高了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了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
一、工作思路20**年,在总结过去两年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市政府关于20**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20**年“新农小”目标为:全乡新增覆盖率30%,即全乡完成1200户,保费收入达到12000万元(各村参保户数见附件)。
三、保险费及保险金额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每一家庭交保险费100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7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500元,疾病死亡保险金额2500元。
每一家庭最多投保3份,多投无效(未成年人死亡总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四、工作保障(一)工作经费。
中国人寿**县支公司按乡镇实际缴纳保险费的8%进行结算,其中村经办人员5%,乡镇相关工作人员3%。
(二)目标任务奖。
完成指导目标任务的乡镇,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的2%进行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对超额部分追加2%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政府成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周辉为组长,乡监察室主任胡琼芳为副组长,劳保站站长何永平、劳保协理员郑丹为成员、具体推进相关工作。
各村要在每一个行政村指定一名协管员,配合中国人寿**乡支公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户、普及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提高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覆盖面。
采取召开村组会、入户宣讲、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开辟专栏、制作黑板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突出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增强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投保,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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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概述
【摘要】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关注解决农民的保障问题。
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
保险,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对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满足广大农民保险保障需求,对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定义、特征、概况等五个方面概括介绍了我国现阶段农村小额保险的基本情况。
【关键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正文】
一、小额保险的定义
关于小额保险的权威定义有两种一是根据国际贫困扶助协商组织(CGAP)的界定,小额保险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人群,依照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所涉及成本按比例定期收取一定的小额保费,旨在帮助中低收入人群规避某些风险的保险;二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关于小额保险的定义是依据公认的保险惯例(包括保险核心原则)运营的,由多种不同实体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险。
综合上述两家国际权威组织给出的关于小额保险的定义,中国保监会在起草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中做出了自己的界定小额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
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
上述几种定义虽然表述方式有所不同,但关于小额保险的核心内涵却是一致的,即小额保险是一种在成本、期限、保障范围和供给机制方面适用于中低收入群体的风险分担产品,是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手段
二、小额人身保险的特征
发展宗旨具有一定公益性特征。
发展小额保险的宗旨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规避某些特定风险,特别是危及基本生活的风险,例如重大疾病开支、意外伤残、家庭财产的损失等,因而具有一定公益性特征。
承保和赔付具有低成本、低保障特征。
小额保险赔偿和支付的水平较低,仅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为标准。
产品供给主体具有多样性。
小额保险的供给主体不仅包括商业保险组织、互助保险组织、自保组织,还包括非政府组织、民间互助组织等。
保障对象具有特殊性。
小额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不包括无法负担保费的赤贫阶层。
我国保监会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
小额保险针对特定风险
与一般的商业保险相比,小额保险更关注于发生频率较高且一旦发生会危及低收入者基本生存的风险,所涉及的范围相对于传统保险来说比较狭窄,某些发生频率非常低的风险不在小额保险保障范围之内。
在低收入群体所关注的风险中,疾病、死亡、残疾、财产损失等居于前列,而这正是小额保险所关注和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
三、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概况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
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17日正式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
险试点方案》的通知,表明我国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始起步, 2008年8月保监会策划和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批准中国人寿等四家保障公司在河南,广西、山西等九个省、自治区部分农村开展小额保险试点;2009年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增加其覆盖面。
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为农民提供保障金额近1700亿元。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产品类型
2008年8月12日,正式推出9款农村小额保险产品,这些产品全部为保障型险种,其中7 款为人身意外险,2款为定期寿险。
产品设计也体现了服务低收人农户的特点保费低廉,费率比市场现行类似产品低:20%左右;保障适度,保额在1万到5万元之间,保单通俗,农户容易理解。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运作模式
我国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一是对于居住地集中,或同属某个村组或组织的客户,可采用团体方式承保。
如果以个人保险方式承保,保险公司可以只向客户提供简单的保险凭证;
二是借助与低收人人群有日常经济往来的小额金融机构、农产品零售商等,
使小额保险产品的销售附加在已经存在的交易上,从而降低管理成本和一些费用支出;
三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保险售后服务与保险公司合作机构的业务流程有效整合,使合作机构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简化索赔程序,加快赔付进度;
四是在有条件的试点地区,保险公司通过各种公益组织机构、个人,或者农民所属团体机构,为农民购买小额保险提供保费资助,迅速扩大小额保险覆盖面。
政策支持
目前保监会提供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降低小额人身保险的成本上。
通过减免其保险监管费,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放宽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格的限制,鼓励业务模式创新,降低保险公司在销售和培训方面的成本;鼓励保险公司把小额保险的销售与农民日生活联系密切的各种服务连接起来,以降低管理成本。
此外,对于在试点地区销售的小额保险产品,允许保险公司在准备金评估利率不高于5%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预定利率,增加公司在产品设计方面的灵活性;并且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同时,对参与试点的公司给予适当保护,增强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长期经营、精耕细作的信心。
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