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1-Z 993.2-201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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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天---BMS发展趋势

刘新天---BMS发展趋势

BMS的功能趋于完善,性能障诊断 信息交互 绝缘检测功能 均衡功能 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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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强化
【 EMC标准】
对EMC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电磁辐射抗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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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充电接口最高额定电压,最高额定电压从不 超过750V修改为不超过1000V。增加了充电接口 额定电流80A和200A
调整了充电连接过程中触头耦合顺序,在连接界面 示意图中增加了电子锁止装置

3、充电相关标准: GBT GBT GBT GBT 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234.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对充电系统本身要求控制更精细、耐滥 用性更强!
新增供电接口和车辆接口的功能性说明; 新增接口温度监控、锁紧装置等要求; 新增接触电流等要求; 新增供电设备过载和短路保护要求; 新增交流充电和直流充电的急停要求。 增加了额定电压工作电压(优选值)1000V(DC)以 及工作电流(优选值)10A(AC)、80A(DC)和200A (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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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安全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基本原则:公共平台仅抽样采集车辆数据,不对车辆下发任何修改指 令,均由企业平台进行处理。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
能力验证
新能源汽车
数据实时传输
企业监测平台
指令下发
1、终端更新、参数设置等指令 2、抽样开启、关闭等调用指令
建议采用双链路传输模式,确保抽样时企业链路的保持。
16
数据补发
4.2.5 数据补发 当通信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采集的实时数据存储到本地存储介质中,等 待通信恢复正常后进行实时数据的补发,补发数据及方式应符合GB/T 32960.3—2016的相关要求。
GB/T 32960 -2016 要点解读
汇报人:刘 鹏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标准起草组 2016年11月
GB/T 32960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车载 终端
第三部分:通信 协议及数据格式
监测体系架构与功能 说明
终端功能要求与技术 条件
平台、终端的通信协 议、数据内容与格式
该内容上报方式为非实时传输数据,而是触发数据,一般以 人工上报为主,应由公共平台进行开放的接口或程序,便于 企业上报。
8
公共平台要求
(1)整车企业信息维护与审核; (2)故障与报警的处置措施、处置进度和处置结果上报; (3)具备车辆运行数据、故障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功能; (4)与上一级公共平台的信息上报功能。
11
存储数据可加密。
完整性
准确性
不可否 认性
车辆数据的采集、解析、存储均应 完整、准确,保证数据的可追溯。
存储、上报内容即视为 认可数据,不可否认
12
1 • 日期与时间 2 • 数据采集 3 • 数据存储 4 • 数据传输 5 • 数据补发 6 • 注册与激活 7 • 独立运行功能 8 • 远程控制功能

DB11_Z 993.3——2013

DB11_Z 993.3——2013

ICS 35.240.60L 67 DB11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 993.3—201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Part3:Communication protocol and data format ofvehicle terminal2013- 06 - 21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协议结构 (2)5 通信连接 (2)6 数据包结构和定义 (5)7 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部分字段定义 (16)前言DB11/Z 99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5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车载终端;——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规范及数据格式;——第5部分:服务和管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DB11/Z 993的第3部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汉森电信有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奇点新源国际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试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试验方法A.1概述本附录规范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测试方法,测试内容包括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文档核查和测试样件信息安全功能验证。

A.2车载终端信息安全测试样件要求A.2.1时区校准车载终端测试样件应确定时区为:UTC+08:00北京,并校准。

A.2.2配套技术文档车载终端测试样件应配套如下辅助技术文档:a)车载终端接口定义文档;b)车载终端安全启动可信根存储区域访问方法和地址范围文档;c)车载终端安全规则更新扩展方案文档;d)车载终端安全事件日志记录规则文档;e)车载终端日志存储区域和地址范围文档;f)车载终端系统高危漏洞处置方案文档。

A.2.3配套测试材料车载终端测试样件应配套如下辅助测试材料:a)车载终端系统镜像;b)车载终端Bootloader程序;c)车载终端远程升级安装包。

A.3车载终端信息安全测试环境A.3.1硬件测试环境车载终端信息安全硬件测试的拓扑结构,如图A.1所示:图A.1车载终端信息安全硬件测试示意图A.3.2通信测试环境车载终端信息安全通信测试和验证的拓扑结构,如图A.2所示:图A.2车载终端信息安全通信测试示意图A.3.3软件测试环境车载终端信息安全软件测试和验证的拓扑结构,如图A.3所示:图A.3车载终端信息安全软件测试示意图A.4车载终端信息安全测试A.4.1车载终端硬件信息安全测试应通过如下方法检测车载终端的硬件信息安全并满足4.2.2.1要求:a)拆解被测样件设备外壳,取出PCB板,将PCB板放大至少5倍,观察PCB板,检查是否存在可以非法对芯片进行访问或者更改芯片功能的隐蔽接口;b)检查是否有存在暴露在PCB板上的JTAG接口、USB接口、UART接口、SPI接口等调试接口,并使用测试工具尝试获取调试权限。

A.4.2车载终端固件信息安全测试A.4.2.1概述基于硬件实现安全启动时应按照A.4.2.2、A.4.2.3和A.4.2.4进行车载终端固件信息安全测试;基于软件实现安全启动时应按照A.4.2.4和A.4.2.5进行车载终端固件信息安全测试,并满足4.2.2.2要求。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批准发布DB11T 201-2013等4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关于批准发布DB11T 201-2013等4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
DB11/T 975-2013
冷水机组节能监测
2013-6-21
2013-10-1
21.
DB11/T 976-2013
用能单位能效对标指南
2013-6-21
2013-10-1
22.
DB11/T 977-2013
非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导则
2013-6-21
2013-10-1
23.
DB11/T 978-2013
2013-10-1
15.
DB11/T 494.12-2013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12部分:劳务派遣
DB11/T 494.6-2007
2013-6-21
2013-10-1
16.
DB11/T 495-201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DB11/T 495-2007
2013-6-21
2013-10-1
DB11/T 494.2-2007
2013-6-21
2013-10-1
7.
DB11/T 494.4-2013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4部分:信息网络服务
DB11/T 494.7-2007
2013-6-21
2013-10-1
8.
DB11/T 494.5-2013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5部分:高级人才寻访
DB11/T 494.9-2007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3年标字第7号[总第132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40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28日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系统装调与测试 项目二 车载终端的装调与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协同系统装调与测试 项目二 车载终端的装调与应用

三、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下面主要介绍车载终端功能要求,其他具体细节可查阅该标准文档。
时间和日期
01
02
数据采集
数据存储
03
04
数据传输
数据补发
05
06
注册与激活
独立运行
07
08
远程控制
四、车载终端的典型外形
目前,车载终端主要有两种形态: 一种是单体式车载终端,独立于其他部件; 另一种是 集成式车载终端,是将车载终端功能和车机等进行集成设计。 下面重点介绍第一种形态,即 单体式车载终端。
<100ms
WAN 打开(关闭) Wi-Fi 打开(关闭)
关机状态
<200ms <200ms
六、车载终端的组成
蜂窝通信模块
eSIM 卡
微处理器(MPU)
微控制器(MCU)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定位
模块 CAN收发器
车载终端的 组成
备用电池
存储器
安全芯片(SE) 加速度传感器 (G-Sensor) USB接口
1. 培养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 2. 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
一、车载终端的相关概念
1.车载终端的定义
V2X技术是采用先进的无线通信和新一代互联网 等技术,实现车与各交通要素的直接交互,综合
2.车载终端的应用
车载终端是安装在汽车上,采集和实保现存碰整车撞及预系警统、部安全预防及通车报载、终辅端主助要驾借驶助等对周边环境的感知、对障碍物及危
实时时钟(RTC)模块 V2X 通信模块
任务准备
一、工具设备介绍
子任务模块 车载终端实物功能认知
设备及工具 车载终端
任务准备
二、实操预演

纯电动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纯电动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纯电动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Battery Electric Taxicab Operating(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车载储能系统 (1)3.2 电动出租小客车 (1)3.3 车载储能系统能量补充模式 (2)4 缩略语 (2)5运营车辆要求 (2)5.1 基本要求 (2)5.2 车辆装置 (3)5.3 车身 (3)5.4 车内环境 (4)6运营设备要求 (4)6.1运营设备 (4)6.2装配要求 (4)6.3功能要求 (4)7检测要求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纯电动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出租小客车运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及运营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增、更新的纯电动出租小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4094.2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T 18384(所有部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 1838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18386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制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GB/T 18487(所有部分)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 22485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8382-201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31498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GB/T 31467.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2960.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QC/T 897-2011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DB11/T 223-2015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DB11/T 862 电动汽车识别标志3 术语和定义GB/T 19596、GB/T 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第部分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第部分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第部分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1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ICSDB11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 XXXX—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electricity supply and assurance for electric vehicle: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off-board charger征求意见稿- XX - XX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2020年4月19日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构成 (2)5 参数 (2)6 要求 (2)7 试验方法 (7)8 标志与标识 (14)9 安装要求 (14)I2020年4月19日前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 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建议和意见,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单位: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参与起草单位: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参与起草人:II2020年4月19日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1 范围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非车载充电机的基本构成、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标识和安装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非车载充电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3 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5 冲击振动试验方法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Fc:振动(正弦)12020年4月19日。

DB11_Z 993.2——2013

DB11_Z 993.2——2013

ICS43.040.01T 35 DB11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 993.2—201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Part2:Vehicle terminal2013-06-21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功能 (2)5 要求 (3)6 试验方法 (5)7 安装要求 (9)前言DB11/Z 99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5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车载终端;——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规范及数据格式;——第5部分:服务和管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DB11/Z 993的第2部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奇点新源国际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亿能通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汉森电信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卫振林、关伟、毕军、孙逢春、王震坡、刘鹏、马继辉、黄爱玲、李宝文、赵鹏、朱健、王圣学、陈平、尹颖、赵汝亮、逄淑波、刘永、文锋、叶华春、曹红杰、李立。

II引言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国科办函高【2011】322号)中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加强示范运行车辆的安全监控,加强对动力电池工作状态和车辆运行状态的监控,建立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事故紧急处理机制,特制定本文件。

公告书之低速电动汽车公告目录

公告书之低速电动汽车公告目录

低速电动汽车公告目录【篇一:盘点国内各地低速电动汽车合法上路的政策】2015年12月28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在京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

在交流充电部分,禁止采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直通电缆加普通家用插头的连接方式;针对大于16安培的充电方式强制要求在车辆插座和供电插座安装电子锁和温度传感器,防止带电拉弧及过热引起的设备损坏和火灾等事故.随着国家能源战略部署的完善,新能源汽车的质与量都得到了较大的飞跃。

面对市场环境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两个派系,高速电动汽车和低速电动汽车,分别满足大城市交通和三四线城市及农村通勤,他们既是统一的也是对立的。

随着矛盾的突显,政府的干预就显得有必要了,这才有了后来的多省市相续出台保护低速电动汽车的政策,与其说低速电动汽车赢得了市场,还不如说市场赢得了用户。

为此本文盘点了下截止2015年6月份,电动汽车可以合法上路政策的省份。

1、福建:国内第一个全省范围内低俗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的地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工本费及安全的技术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在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内热传,该文件批复同意了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申请核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办理和检验相关收费的函,并明确了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工本费和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

这意味着福建成为国内第一个全省范围内低速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的地区。

2、四川:中国第一个将扶持低速电动汽车明确写进省级文件的地区2015年3月31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

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开展清理,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电动低速汽车,成为全中国第一个将扶持低速电动汽车明确写进省级文件的地区。

3、河南:洛阳、驻马店试行方法在洛阳、驻马店等地区先后试行之后,2014年12月27日下午,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源召开。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_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及数据格式讲解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_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及数据格式讲解

DB11/T ****—2012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及数据格式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 monitoring for electric vehicles Part4:Protocol specifications and data format of exchange platform(送审稿)ICS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目次目次 (1)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4 协议结构 (4)5 通信连接 (4)6 数据包结构和定义 (11)7 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 (12)附录A (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的参与起草人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及数据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监控和服务平台与接入平台间的通信协议,描述了用于平台交换的协议格式和数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监控和服务平台与接入平台间之间的通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735 道路车辆识别代号(VIN)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 198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DB11/Z 801-2011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动力蓄电池包编码DB**/* ***-2012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 ***-2012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GB/T 1959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供电系统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供电系统
注:总负荷=所有用电负荷容量的总和×负载率×同时率。
7.2.3 当充电站的供电容量大于 100kVA 时,照明、监控、办公等站用电宜设置专用变压器。 7.2.4 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1000kVA。 7.2.5 安装在室内或地下的变压器宜采用浇注式干式变压器。 7.3 电气设计 7.3.1 充电站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53 的要求;高压配电部分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60 的要求;低压配电部分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54 的要求。 7.3.2 供电系统 10kV 侧母线的接线方式可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 7.3.3 当照明、监控、办公等站用电与充电设备共用一台变压器时,不宜与充电设备在同一段母线上。 7.3.4 10kV 侧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带熔断器的负荷开关。
标称电压 kV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 奇次 0.38 10 5 4 4 3.2 各次谐波电压含有率 % 偶次 2 1.6
8.1.3 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 2%,短时不应超过 4%。 8.1.4 频率偏差限值为士 0.2Hz。 8.2 充电站对电能质量的影响 充电站在公用电网接入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8.2.1 功率因数应达到 0.95 以上。
8.2.3 充电站在电网公共连接点引起的闪变值应不超过 GB/T 12326-2008 中 5.2.2 规定的限值。 8.2.4 充电站向电网公共连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方均根值)不应超过表 3 中规定的允许值。当 电网公共连接点处的最小短路容量不同于基准短路容量时, 表 3 中的谐波电流允许值的换算见附录 A.1。 当同一公共连接点连接有不止充电站一个用户时, 充电站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此充电站 的协议容量与其公共连接点的供电设备容量之比进行分配。分配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2。 表3 注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采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17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QC/T838-2010
5.1.3.1绝缘、5.2.1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
18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GB/T 32694-2016
3
电动汽车安全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GB/T18384.1-2015
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5.2污染度暂不执行;
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18384.2-2015
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18384.3-2015
6.3.3电容耦合暂不执行;
7.2B(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9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24549-2009
4
电磁场辐射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GB/T18387-2008
5
电动汽车操纵件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4094.2-2005
6
电动汽车仪表
电动汽车用仪表
GB/T19836-2005
4.2电磁兼容试验结合GB/T 18387-2008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4部分:一致性测试-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4部分:一致性测试-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4部分:一致性测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的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车辆至平台间的通信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32960.1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32960.2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GB/T32960.3—XXXX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3术语和定义GB/T19596、GB/T32960.1、GB/T32960.2、GB/T3296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测试端平台Test platform进行数据交互时,作为测试数据接收方的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

3.2测试注册Test register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提供平台和车辆静态信息,用于平台和车辆身份验证的过程。

3.3空值率Null value rate(NVR)测试数据中数据单元为空的比例。

注:一条数据中一个或者多个数据单元为空,统计为一条空值数据。

3.4异常值率Abnormal value rate(AVR)测试数据中数据单元异常值的比例。

注:一条数据中一个或者多个数据单元异常,统计为一条异常数据。

3.5无效值率Invalid value rate(LVR)测试数据中数据单元无效值的比例。

注:一条数据中一个或者多个数据单元无效,统计为一条无效数据。

3.6丢包率Packet loss rate(PLR)测试数据中数据传输丢失的比例。

3.7数据一致性对比Data consistency comparison车辆自身数据与测试端平台接收数据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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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040.01T 35 DB11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 993.2—201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Part2:Vehicle terminal2013-06-21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功能 (2)5 要求 (3)6 试验方法 (5)7 安装要求 (9)前言DB11/Z 99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5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车载终端;——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规范及数据格式;——第5部分:服务和管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DB11/Z 993的第2部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奇点新源国际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亿能通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汉森电信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卫振林、关伟、毕军、孙逢春、王震坡、刘鹏、马继辉、黄爱玲、李宝文、赵鹏、朱健、王圣学、陈平、尹颖、赵汝亮、逄淑波、刘永、文锋、叶华春、曹红杰、李立。

II引言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国科办函高【2011】322号)中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加强示范运行车辆的安全监控,加强对动力电池工作状态和车辆运行状态的监控,建立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事故紧急处理机制,特制定本文件。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1 范围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车载终端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以及运输存储安装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车辆运行和停车充电两种工况下对车辆与动力蓄电池进行服务与管理的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A:低温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B:高温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 和导则:振动(正弦)GB/T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GB/T 17619-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受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951-2005 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GB/T 21437.2-2008 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 417.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QC/T 420 汽车用熔断器QC/T 730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DB11/Z ***.1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11/Z ***.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3 术语和定义GB/T 19596、DB11/Z ***-20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件 firmware运行在车载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入式软件。

3.2DB11/Z 993.2—20132 注册 register车载终端连接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时进行身份识别的过程。

4 功能4.1 自检车载终端应在通电开始工作时,通过信号灯、显示屏或声音表示当前主要状态。

4.2 信息获取车载终端应能实时获取动力蓄电池状态、整车状态、车辆位置等状态信息以及状态信息的变化事件。

4.3 信息存储4.3.1 车载终端应以年、月、日、时、分、秒的形式,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一定的数据结构保存在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中。

4.3.2 车载终端应能够完成360h的本地数据存储。

4.3.3 当空间存储满时,车载终端应具备本地存储数据的自动覆盖功能。

4.4 信息上报4.4.1 车载终端应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记录并上报信息;车载终端应能根据外部紧急事件及时记录并上报信息。

4.4.2 车载终端的注册及信息上报应符合DB11/Z 993.3—2013的要求。

4.5 定位车载终端应能提供经度、纬度和高程等定位信息。

精度要求应满足:a)水平定位精度不应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应大于30m,差分定位精度(可选):1m~5m;b)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Hz;c)定位时间:1)冷启动:从系统加电运行到实现捕获时间不应超过120s;2)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应小于10s。

4.6 参数远程设置车载终端应能通过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远程设置参数。

参数主要包括:数据上报时间间隔、数据本地存储时间间隔、上报服务器IP地址和端口号。

4.7 实时时钟与时钟同步4.7.1 车载终端应具备实时时钟、日期功能,采用卫星授时方式同步时钟。

4.7.2 车载终端的实时时钟应采用北京时间。

4.7.3 车载终端应能连续24h记录数据,记录时间的允许误差为±5s以内。

4.8 固件升级车载终端的固件升级应为本地升级和远程升级两种方式。

DB11/Z 993.2—2013 4.9 通信功能要求车载终端应能支持基于GPRS、TD-SCDMA、WCDMA和CDMA2000等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一种通信模式。

4.10 工作状态及报警指示4.10.1 车载终端应具备电源、卫星定位和无线通信状态等工作状态指示功能。

4.10.2 当主供电电源和通信模块发生故障时,车载终端应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或声音自动发出报警提示。

4.11 语音播报车载终端可扩展不需要驾驶员手动操作的语音设备,提供语音定制播报功能。

5 要求5.1 外观5.1.1 车载终端表面应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锈蚀、霉斑等缺陷;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或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

5.1.2 车载终端的按键和接口等部位应有文字、图形等标识,并满足以下要求:a)标志应耐久、醒目;b)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使用其他文字,但应保证中文在其他文字的上面(或左面)。

5.2 环境要求5.2.1 工作温度工作温度:-30℃~+70℃。

5.2.2 贮存温度贮存温度:-40℃~+85℃。

5.2.3 机械环境适应性车载终端在承受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中6.5试验方法规定的振动试验、冲击试验等机械环境试验后,结构应无永久性变形、零部件应无损坏,电气应无故障,紧固部件应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应无接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等应保持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5.2.4 湿热车载终端应能承受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5%非冷凝、试验周期为48h的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后车载终端各项功能应正常。

5.3 电气部件要求5.3.1 电源车载终端应由车辆电源为其供电。

当无法获得车辆电源时,应由终端内备用可充电电池供电,备用DB11/Z 993.2—2013电池支持正常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5.3.2 连接线车载终端的连接线性能应符合QC/T 730的相关要求;连接线颜色应符合GB/T 19056的要求。

车载终端内连接线应布置整齐,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应有序编扎。

电源转接导线上应串联熔断器,熔断器性能应符合QC/T 420的相关要求。

5.3.3 插接器车载终端的插接器应符合QC/T 417.1的相关要求,连接器插头两端的颜色应一致,两个以上非通用接口应有明显标识,插头不应互换。

5.4 电气性能5.4.1 电源电压的适应性车载终端电源电压适应性应符合JT/T 794-2011中6.4.1.2的要求。

5.4.2 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车载终端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应符合JT/T 794-2011中6.4.1.3的要求。

5.4.3 耐电源过电压性能车载终端耐电源过电压性能应符合JT/T 794-2011中6.4.1.4的要求。

5.4.4 断电保护性能当车载终端断电时,应能保存断电前采集的数据。

5.5 防护等级车载终端主机的防护等级应符合QC/T 413中IP54的要求。

5.6 电磁兼容性5.6.1 瞬态抗扰性车载终端的瞬态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 21437.2-2008表A.1中Ⅳ级或表A.2中Ⅳ级的要求。

5.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车载终端的静电放电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 19951-2005表B.1中Ⅱ级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的要求。

5.6.3 大电流注入抗扰度车载终端的大电流注入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 17619-1998表1中的要求。

5.6.4 自由场抗扰度车载终端的自由场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 17619-1998表1中的要求。

5.6.5 无线电抗扰度车载终端的无线电骚扰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 18655-2010第4章中的要求。

4DB11/Z 993.2—2013 5.7 可靠性车载终端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应小于6000h。

5.8 其他车载终端不应影响车辆及车载设备的正常使用。

6 试验方法6.1 试验条件6.1.1 外部环境除另行规定外,试验应在如下条件下进行:a)温度:15℃~35℃;b)相对湿度:25%~75%;c)大气压力:86kPa~106kPa;d)供电电源为标称电源电压。

6.1.2 电压施加于车载终端的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95%~105%范围内。

6.1.3 卫星信号除另行规定外,利用空中实际的卫星定位信号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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