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https://img.taocdn.com/s3/m/f2dcb20f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d0.png)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法律实体形式,它允许企业主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同时又能够灵活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填写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填写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填写通知期限)向所有股东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四)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按照表决权比例决定事项。
第十条董事长(一)本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并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董事(一)本公司不设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一)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决策(一)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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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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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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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X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宗旨 : 经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 , 由股东共同出资筹 集资本金 , 建立新的经营机制 , 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 , 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 *****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2个股东出资设立 ,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 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 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 ( 姓名)证件号(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 ********************************* 经营期限 : 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 日期。
第二章 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额、 实缴资本额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为 ** 万元人民 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乙 ************************ 第五条第六条出资额 , 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 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 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 记前,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 , 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 书应载明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 名或者名称、 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 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 , 股东和公司个 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 , 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 , 经公司法定代 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 , 记载股东的姓名、 住所、 出资额 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https://img.taocdn.com/s3/m/9f95ddfe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ec.png)
XX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设置XX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旳,以法律、法规、规章旳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有限企业第四条企业住所: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旳为准)第四章企业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旳所认缴旳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旳,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企业在银行开设旳账户,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旳,应当办理其财产旳转移手续,如不能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旳自己所认缴出资额,依法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企业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置,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第五章企业旳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旳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旳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旳酬劳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旳监事,决定监事旳酬劳事项;(四)审议同意执行董事旳汇报;(五)审议同意监事旳汇报;(六)审议同意企业旳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同意企业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旳方案;(八)对企业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旳人转让出资作出决策;(十)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等事项作出决策;(十一)修改企业章程;(十二)聘任或辞退企业经理。
(十三)企业章程规定旳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旳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旳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新拟简洁式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本
![新拟简洁式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本](https://img.taocdn.com/s3/m/7322654f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e8.png)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新拟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可以简称《企业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企业旳股东不能证明企业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旳财产旳, 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企业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获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企业从事经营活动, 必须遵遵法律、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旳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旳, 以法律、法规、规章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企业旳组织与行为、企业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旳具有法律约束力旳文献, 对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企业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七条、企业名称: 有限企业第八条、企业住所:第九条、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企业(法人投资)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十条、企业经营范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以及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第十一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企业于年月日一次性实缴出资万元, 占注册资本旳%,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旳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旳,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置企业在银行开设旳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旳,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旳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股东各方对企业旳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应以法定验资机构对企业注册资本旳缴付及实收状况出具旳验资汇报为准, 注册资本一经注入不得抽回。
第十五条、企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作为股东出资旳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书由执行董事签发, 企业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个股东,不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个股东,不设董事会)](https://img.taocdn.com/s3/m/7bb60620f242336c1eb95ef4.png)
江西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名称:江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即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第九条股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
执行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x(—或二)人,由股东任命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或者: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或经理,选其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年或长期(此处选其一),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事宜,依照《公司法》规定执行,不作特别约定。
第十七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自经合法程序制定或修改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或盖章:股东:________。
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https://img.taocdn.com/s3/m/cf2dbd5e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c4.png)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为xxxxx。
三、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x元整,分xxxxx股,每股面值为xxxxx元。
四、股东共同行为准则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共同行为准则:1.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伦理准则;2.参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事;3.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4.尽量提高公司的价值并使公司盈利,同时确保公司风险的可控性;5.股东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股东不得出售其股份给第三方,除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另有协议;7.所有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后的xx天内向公司交纳其认购的股份。
五、公司的管理1.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所有权利归属于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将公司的事务管理委托给董事经理。
董事经理由股东会选举出来。
2.董事经理的权力、职责和任期:(1)董事经理行使公司日常管理权利,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和商业谈判。
(2)董事经理的任期为xx年,届满后可以再次当选,也可以以任何方式决定接替或离任。
(3)董事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和业务计划运营公司,制定业务启动计划、预算计划和人员计划。
3.董事经理的义务:(1)董事经理应定期向股东汇报公司的情况,包括经济状况、业务运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等。
(2)董事经理应尽职尽责地管理公司,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3)董事经理拥有全面管理公司的权利,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六、公司财务1.公司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费并按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2.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有能力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
3.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公司的财务文件,并监督和审计公司的资产账户。
七、公司的股权转让1.出售、买入或转让公司的股权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e570a9e94a7302768f99396e.png)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注:此范本适用于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____方一起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居处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记录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1.XXX,货币(或实物、土地利用权、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出资XX万元,于X年X月X日前缴足;2.XXX,货币(或实物、土地利用权、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出资XX万元,于X年X月X日前缴足;3.XXX,货币(或实物、土地利用权、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出资XX万元,于X年X月X日前缴足;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八条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二)选举和改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https://img.taocdn.com/s3/m/19f8003b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7a.png)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全称,应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至永久。
第四条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详细描述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内容)。
第二章股权结构第五条股东名称:公司的股东为以下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列举具体的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的权益按其持股比例分配。
第七条股东出资:股东出资按照其持股比例分配。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董事会:公司不设董事会。
第九条执行董事:公司设置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的职权:执行董事具有以下职权: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2.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3.负责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薪酬和奖励:执行董事的薪酬和奖励由股东会决定,并按照公司利润进行分配。
第四章盈余分配第十二条盈余分配:公司的盈余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三条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由股东会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章程的生效:公司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其他事项:公司经营相关事项,由执行董事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公司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由股东会决定,公司清算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第十九条附件:本章程的附件为(列举附件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可由股东会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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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但委托书中应载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的授权委托人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由股东会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满后,可继续委派,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十)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2人,由股东会委派。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继续委派。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弥补亏损;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十六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公司。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二十九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
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执行董事。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