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合集下载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企业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煤矿、钢铁、电力、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氧、乙炔、喷灯等产生火花或火焰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动火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本规定的内容,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动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准备、设备检验、防护措施等。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作业程序和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现场环境安全,排除潜在的危险和隐患。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方式。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实施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监护,负责安全监督和协调。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处理和疏散。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禁止外人入内。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畅通,以防止爆炸和中毒事故。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种作业行为,通常是指用明火、电火花、磨擦火等燃烧性能的能量源对工业生产中的材料、设备等物品实施热作用,以达到加工、修理、焊接、切割等目的。

但由于工业动火操作涉及油料、液化气体、氧气等易燃爆物质,一不当心就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因此要求必需遵从肯定的安全操作规定,从而保证工业动火作业安全。

下面将介绍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一、工业动火基本概念在订立规定前必需先了解一些概念,从而更清楚明确管理规定:1. 动火许可证:是由安全管理机构对申请者的资质、历史安全记录和现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审核后,发放的工业动火许可证,是工业动火作业的合法凭证。

2. 动火区域:是指进行动火操作的范围,一般而言动火作业区域必需在安全区域内。

3. 较不安全的设备或材料:指在动火作业中显现潜在不安全性较大的设备或物品。

4. 安全责任人:是指在工业动火操作期间负责指挥布置的人员。

5. 告知角色:是指在开始工业动火操作前负责通知工厂其他工人及在场人员的人员。

6. 治安人员:随时检查动火区域,以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二、工业动火操作人员管理规定1. 操作人员的情况:全部参加工业动火操作的人员都必需接受过完整的安全培训,把握安全操作规范,理解事故案例和应急处理方法。

并且医学检验达标后才可以上岗。

2. 作业人员数量:依据动火作业的实在情况,必需保证应有的工作人员数量,以保证安全操作。

3. 代理人员: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委托其他维护和修理人员代理操作,但必需遵守严格的操作规定,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

4. 认定设置:动火操作人员由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认证,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准予开展工业动火操作行为。

5. 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需持有相关的工业动火作业证书,严谨的考试制度,使证书的发放具有科学性牢靠性。

6. 操作规范:动火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把握全部安全标识、标志和指示,确保其操作环节始终在可控范围之内。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二)1. 引言工业动火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需要进行加热、熔化、烧结、焊接、切割等操作而使用明火的行为。

由于工业动火操作涉及到明火使用,如果管理不当会引发火灾事故,给生产和人员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业动火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出2024年工业动火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业安全生产,推动工业发展。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动火、动焊是指进行火种焚烧和进行电焊作业,这种工作过程中会产生明火、高温和火花等危险因素,存在较高的火灾和烟雾毒害风险。

为了确保动火、动焊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关于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全文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动火、动焊作业,保证员工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和烟雾毒害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第二条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一切动火、动焊作业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事动火、动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四条动火、动焊作业应按照火灾危险等级进行区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所有从事动火、动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第六条动火、动焊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未获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进行作业。

第二章动火安全管理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操作。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危险评估,确认作业地点、环境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动火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告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第十条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与火源距离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遮盖措施。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设备。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和消除火源,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消除。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区域禁止存储易燃、易爆、易燃性气体和有毒物品等危险品。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受到火花飞溅和高温辐射的伤害。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烟雾积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其正常工作。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企业内部的工业动火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进行工业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企业员工、外部承包商和访客。

第三条定义1.工业动火:指使用明火、电火花、高温等方式进行热作业、焊接、切割、烘干等活动。

2.动火区域:指规定范围内允许进行工业动火作业的区域。

3.动火设备:指用于进行工业动火作业的设备,包括焊接机、切割机等。

4.动火许可证:指经企业安全部门审核后发放给具备条件的人员,允许其进行工业动火作业的证件。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四条企业责任1.企业应建立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其顺利实施。

2.企业应明确工业动火安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3.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工业动火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保持其正常运作。

第五条员工责任1.员工应遵守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工业动火安全意识。

2.员工在进行工业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设备是否正常,确保动火区域安全。

3.员工在进行工业动火作业时,应戴上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承包商责任1.外部承包商在进行工业动火作业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许可证,并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

2.外部承包商应按照企业的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接受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七条动火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动火设备管理台账,记录动火设备的型号、检修情况和使用人员等信息。

2.动火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

3.企业应对动火设备的存放位置进行分类管理,保证安全使用。

第八条动火区域管理1.企业应划定动火区域,并设置显著的标识和警示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动火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强化工业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区及来我区动火施工的外来施工队伍。

3 职责3.1油田所属其他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审批所属单位在我厂的三级动火申请报告,参与一、二级动火措施的制定和审查,并派专人对动火现场进行监督。

3.2油田所属其他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一、二级动火措施的制定和审查,并派专人到动火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3厂属施工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负责审批四级动火报告;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全、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制定二、三级动火措施、填写动火申请报告,编写应急预案。

3.4施工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监督施工全过程,对现场“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对危及安全的施工责令其停工整顿。

3.5监护人:在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监督现场情况,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的立即责令改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工作时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3.6施工人员:自觉接受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保护具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监护人汇报。

4 工作程序4.1工业动火的管理范围:工业动火包括使用气焊、电焊、铜焊等焊接、切割工具及喷灯、砂轮等工具,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作业和维修油气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

4.2工业动火等级划分:4.2.1一级动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动火。

a)原油储量大于或等于10000 m3的油库、联合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在用油气管线的带压不置换动火;b)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原油罐、大于或等于200 m3液化气储罐、大于或等于1000 m3的成品油或凝析油储罐的本体动火;c)联合站至柳屯油库输油管线,在不停产情况下的动火;d)配气站至油田各矿区或配气站至县级以上单位的属油田资产的输气管线的动火;e)处理井喷事故现场的动火;f)油气处理厂、联合站、油库、轻烃站等生产场所在不停产的情况下,进行大型改造,需油田领导牵头的动火。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通过明火或其他获得的能够引燃物质的火源,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熔化等活动的作业行为。

由于工业动火作业涉及安全风险较高,并且可能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一份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示范草案(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工业动火作业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与工业动火作业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工业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和操作技能,并且在作业前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起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明确各项作业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有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工业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和风险评估,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排查,清除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作业现场无可燃物和易燃气体泄漏。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告知其作业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动火工具和设备应经过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将检查和维护记录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逃生路线,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演练。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动火、动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工厂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动焊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和割、焊设备进行的焊接、切割、铆接、打磨等工作。

第三条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参照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第四条动火、动焊作业应提前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并按照作业方案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动火、动焊作业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动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动火、动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和安全准备。

第七条动火、动焊作业前,需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辅助设备、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并报批相关部门。

第八条动火、动焊作业前,应对作业地点进行现场排查,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动火、动焊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

第十条动火、动焊作业前,需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动火、动焊作业前,需组织力量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动火、动焊作业前,需对危险物品进行储存和分类,确保安全操作。

第三章动火、动焊作业的安全控制和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人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防护用具,穿防护服。

第十五条动火、动焊作业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使用专业焊接、切割、打磨设备,禁止私自改装。

第十七条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如使用防火布、风帘等。

第十八条动火、动焊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设备的灭火性能良好。

2024年安全动火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安全动火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安全动火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由生产、维修车间申报,部门安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二、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三、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一)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四)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五)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六)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四、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

五、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部门安全负责人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单位动火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动火单位安全负责人、动火部位所属单位安全负责人复查后,报公司安全办终审批准。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工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
1. 动火作业前必须确认火源消除、防火措施和应急方案。

2.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教育员工严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火设备和器材。

3. 工作区域必须设立合适的警戒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二、动火作业现场管理:
1. 工作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易燃物品应妥善存放,禁止在危险区域吸烟。

2. 动火前必须排除附近可燃气体、液体和粉尘,确保作业安全。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保管和维护。

三、动火作业操作规范:
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2. 动火前必须做好现场防火准备工作,包括清理作业区域、悬挂火焰标志和设置警戒线等。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产生大量火花或明火。

四、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
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可燃物和火源。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火源消除和相关设备安全。

以上是一些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还有可能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差异。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培训教育,保障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024年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证事业部所属公司工业动火施工安全,根据石油石化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公司、部门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部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业动火和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属于工业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4、生产装置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和罐区;6、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外非生产性区域内的作业属于工业用火管理范围。

如:在非生产装置区域预制材料,或在油气站库办公或生活区域内的动火等。

第四条工业动火的分级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工业动火分为四级:1、一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在运行的不小于5000m3原油罐的罐体动火;(3)天然气气柜和不小于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贮罐的动火;(5)直径大于426mm的天然气输送管线、污水管线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6)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7)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动火。

2、二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10000m3的油库、集输泵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小于5000m3的油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的动火;(3)1000-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含油污水泵房的动火;(4)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罐装油台及卸油台的动火;(5)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加热炉、脱水装置、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6)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的动火;(7)炼化生产装置区的分离器、容器、塔器、换热设备及轻油罐、泵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的动火;(8)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9)油罐区防火堤以内的动火;(10)直径小于426mm,大于159mm天然气输送管线、输油管线、污水管线不停输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污水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11)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火;(12)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对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等操作时所进行的火焰使用及其相关操作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有必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下面是针对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机构1.设立动火管理组织机构。

企业应当设立动火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动火管理制度。

2.明确职责分工。

在动火管理组织机构内,应当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及权限。

3.制定工作流程。

制定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以确保每个岗位在工作中都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工作。

二、复查审核1.安全审核。

对动火作业计划、安全方案、安全措施及人员培训等进行审核,确保动火作业能够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2.安全复查。

动火过程中,应当进行安全复查,确定每项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措施1.动火区域划分。

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划分,设立限制区、隔离区和警戒区,确保周围人员不会遭受伤害。

2.防护措施。

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火板、隔热材料、防火涂料等,防止火源扩散,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

3.可燃物储存。

对可燃物的储存应当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可燃物不会受到动火作业的影响而引起爆炸。

四、人员培训1.动火作业人员培训。

企业应当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他们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技术。

在动火前,作业人员必须首先通过培训,取得正式执照。

2.安全教育。

除了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企业还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防范火灾的意识。

五、武备工具1.使用武备工具。

如喷水器、消防器材等,对于可能引发火灾的工业动火作业,必须提供可靠有效的灭火工具,确保扑灭火源及时有效。

2.消防演习。

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提高人员抗灾能力,确保万一火灾事故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火势和减少人员伤亡。

以上是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这些规定有利于确保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减轻危险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5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5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天然气生产、处理、及集输气、甲醇等易燃易爆物质的装置区域、生产场所、容器、管线、设备和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以及加热温度在介质燃点以上的施工作业统称工业动火,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及在生产区域施工的各施工单位。

第二章工业动火等级划分第四条工业动火分三级(一)一级动火一级动火分A、B两类,其中一级A类动火包括: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污油罐、含油醇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的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____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3.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的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动火;4.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____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一级B类动火包括:____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动火;____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二)二级动火⒈天然气脱油、脱水装置、甲醇回收装置、凝析油装置的动火;⒉天然气处理厂内和集输(配)气站内的天然气管线、甲醇管线、含醇污水管线、含油污水管线、含凝析油管线的动火;⒊直径小于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⒋天然气处理厂和集(配)气站(场)内的分离器、换热器、压缩机等盛装和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设备的动火;⒌凡天然气处理厂和集输(配)气站内的排放易燃(可燃)气(液)体的排污管线、天然气管道管件、放空管线上的动火;⒍天然气计量间、阀组间(阀室)、仪表间、污油污水泵房、注醇泵房的动火;⒎各种油罐、污油罐、甲醇储罐、含油污水罐、含醇污水罐及其附件上的动火;⒏甲醇罐区、含醇污水罐区、含油污水罐区等输送易燃(可燃)气(液)体管线上的动火;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包括含易燃可燃液体气体)装卸区及内外设备、管线的动火;⒑井口加热炉及其附件的现场动火。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电弧、高温设备等造成火灾隐患的作业行为。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

下面将就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包括作业的对象、范围、方法等。

其次,要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与地点,避免和其他作业冲突。

另外,还需评估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与权限,并明确相关人员的配备要求。

最后,还需要组织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二、动火作业的设备和工具要求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首先,所有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必须设置明确的通风设备,确保动火作业现场空气流通,减少火灾的扩散风险。

同时,要设置可燃物存放区域,确保可燃物远离动火现场,避免引发火灾。

三、动火作业人员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经验。

首先,必须持有相应的动火证书,证明其具备进行动火作业的能力。

其次,要对动火作业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另外,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安全鞋等,确保人身安全。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严禁个人行为与规定不符,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四、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

首先,必须进行现场防火检查,清理易燃物品,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

其次,要限制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确保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入。

另外,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引起注意。

最后,要做好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动火作业后的处理工作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明火、明火工具或者产生明火危险的设备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四条公司负有对动火作业进行管理的责任,公司领导层负有最终决策和管理的权限。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责任人是指负责动火作业的活动组织、实施、安全保障和事故应急处理的人员。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动火作业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二)组织动火作业前的安全会议;(三)制定并告知作业人员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四)组织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五)确保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六)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包括动火作业责任人和具体作业人员。

第九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和作业责任人的指示,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具体作业人员在执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全程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单人作业,必须有其他人员在旁进行配合和监督。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范围和过程;(二)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三)查验和维护动火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四)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五)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协调;(六)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培训。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下列措施进行安全控制:(一)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程序和工艺流程,指导作业人员的操作;(二)确保作业现场周围的安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三)避免与易燃材料和可燃物接触,并确保现场清洁无杂物;(四)使用合格、正规的动火设备和工具,并进行检验和维护;(五)使用防爆电器和工具,防止点火时发生爆炸事故;(六)提供工作人员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耐高温的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护目镜等;(七)确保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八)设置便捷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定期进行演练;(九)严禁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十)拉起相应的安全警戒线,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工业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

第二章动火人员管理一、动火岗位设置动火作业单位应根据生产过程的需要,合理设置动火岗位。

动火岗位应设有动火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

动火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动火作业技能和安全防护常识。

二、动火人员资质认证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资质认证。

动火作业资质认证应定期更新,并且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动火作业准备一、动火作业前准备动火负责人应在动火作业前,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通过会议或通知的方式告知动火作业人员。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

二、动火作业场所准备动火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物品摆放应规范。

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存储库或箱柜中,严禁存放于动火作业场所。

动火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三、动火作业人员着装和防护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并配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特殊情况下需要穿戴防化服的,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穿戴,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实施一、动火操作规程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仔细阅读和熟悉相关的动火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在动火过程中,应根据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火源管理和防护措施。

二、动火现场监督动火负责人应组织专人对动火现场进行实时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导致火灾的危险因素。

对于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或操作,应立即制止并迅速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章动火作业结束一、动火作业检查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火源已被彻底堵截,并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1.动火管理的范围1.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打磨、喷沙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动火的审批2.1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钱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2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

2.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3.1动火前应整体考虑,如有威胁到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3.2动火前应备好灭火器材。

3.3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____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____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3.3动火现场5m之内应达到无易燃物,动火器具设施应摆放规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3.4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3.5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佩戴安全带。

3.6动火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

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动火。

3.7动火完毕,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3.8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存放。

3.9动火结束,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3.10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动火期间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指定代理人。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建筑、工程、设备等场所和设施进行动火作业时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动火许可制度: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动火许可,动火作业人员需具备动火操作证。

2. 动火区域划分:根据火源的性质和作业环境特点,将动火区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工业生产中进行动火作业时,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规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

以下是一般性的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1. 动火许可制度: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申请动火许可,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2. 动火审批程序:动火作业前必须明确动火责任人,编制动火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经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

3. 动火作业人员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经验,并持有有效的动火操作证书。

4. 动火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周围区域的火源隔离和防护,以防止火灾扩大。

5. 动火用具和设备要求:动火作业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动火用具和设备,并及时检修和维护。

6. 动火材料储存安全:动火材料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7. 动火作业期间的监控和检查: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随时的监控和检查,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

8. 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和整理: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留下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工艺特点进行补充。

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2)《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法规,旨在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根据《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1. 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审批: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批,并对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评估。

3. 动火作业人员: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

4. 动火作业环境安全: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动火作业的相关安全要求,如保持通风良好、消防设施完善等。

5. 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对动火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5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5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1.凡在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危险性场所动火、动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规定。

2.动火、动焊前必须经过单位申请,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批准。

3.动火、动焊作业必须措施完善有效,手续齐全,经过批准。

4.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书者,不得上岗动火、动焊。

5.在容器内工作没有规定电压的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动火、动焊。

6.未经领导同意,任何部门人员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动火、动焊。

7.动火、动焊前应彻底清理被焊接的设备或管路,对有可能残留危险物品的设备或管路应进行化学处理。

如无法确认是否处理彻底时,应进行预烧处理,预烧时,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8.对接触危险品的设备及其有金属连接的一切设备进行焊接时应使用气焊,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如因工艺需要不能拆卸又必须使用电焊时,应经过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并在被焊接的设备与其他设备之间采取可靠的绝缘或防止杂散电流扩散的措施。

9.在氧气管路上动火时,必须绝对切断氧气;在煤气管上动火,确认煤气后方可动火。

10.动火、动焊作业期间应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2)动火、动焊是指在施工、维修、装修等过程中使用明火或焊接设备进行热作业的工作。

由于动火、动焊作业对人员和环境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份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动火、动焊作业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火、动焊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动火、动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进出动火、动焊现场的资格要求1. 从事动火、动焊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或资格。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电火花、高热源等形式进行的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由于工业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和高温等火灾危险因素,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动火作业前要进行安全评估。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火源安全、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方案。

2. 动火作业必须取得许可。

对于涉及到危险品、易燃物等的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动火许可证。

3.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确的安全隔离带,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以防止火灾发生,并能及时控制火势。

4.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人负责。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

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火工作服、防火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6.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7. 妥善管理动火工具和设备。

对于使用的焊机、切割设备等动火工具和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8. 进行动火后,必须进行安全复查。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复查,确保火源被完全灭掉,现场没有明火和其他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和执行。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始终是第一要务,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严肃处理。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____《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____《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430-77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保证事业部所属公司工业动火施工安全,根据石油石化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公司、部门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部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业动火和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属于工业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4、生产装置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和罐区;6、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外非生产性区域内的作业属于工业用火管理范围。

如:在非生产装置区域预制材料,或在油气站库办公或生活区域内的动火等。

第四条工业动火的分级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工业动火分为四级:1、一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在运行的不小于5000m3原油罐的罐体动火;(3)天然气气柜和不小于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贮罐的动火;(5)直径大于426mm的天然气输送管线、污水管线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6)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7)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动火。

2、二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10000m3的油库、集输泵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小于5000m3的油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的动火;(3)1000-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含油污水泵房的动火;(4)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罐装油台及卸油台的动火;(5)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加热炉、脱水装置、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6)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的动火;(7)炼化生产装置区的分离器、容器、塔器、换热设备及轻油罐、泵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的动火;(8)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9)油罐区防火堤以内的动火;(10)直径小于426mm,大于159mm天然气输送管线、输油管线、污水管线不停输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污水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11)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火;(12)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3、三级动火(1)原油储量不大于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不大于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原油及污水泵房的动火;(3)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4)油气井井口处动火;(5)输油(气)干线穿微孔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6)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7)制作和防腐作业,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动火;(8)直径小于159mm输油(气)、污水管线不停输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污水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

4、四级动火(1)在天然气集输站(场)、集输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的动火;(2)除一、二、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第五条工业动火方案的制定1、一级动火。

由事业部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负责,施工项目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安全等管理部门,深入动火现场调查、商讨,制定出动火方案及安全措施,最后由施工单位形成工业动火方案书面材料。

2、二级动火。

由施工项目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安全等管理部门,深入动火现场调查、商讨,制定出动火方案及安全措施,最后由施工单位形成工业动火方案书面材料。

3、三级动火。

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安全等管理部门及相关生产人员参加,深入动火现场调查、商讨,制定出动火方案及安全措施。

4、四级动火。

由动火施工的部门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参加,深入动火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出动火方案及安全措施。

第六条工业动火的审批权限1、一级动火。

由施工动火单位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附施工动火方案),所属公司审查后上报事业部主管安全的领导,经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主管技术的总工批准,或由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2、二级动火。

由施工动火单位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必要时附施工动火方案),经相关负责部门审核,报事业部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查,由主管领导批准。

3、三级动火。

由施工动火单位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经相关负责部门、安全部门审核,报事业部所属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批准。

4、四级动火。

由施工动火单位填写《工业动火申请报告》,经事业部所属公司相关负责部门审核,报安全部门审查,由负责部门批准。

第七条工业动火申请报告的管理1、《工业动火申请报告》由各级领导、部门签字后,必须盖单位行政公章。

2、三级以上《工业动火申请报告》由安全环保部、相关生产部门、消防部门、动火施工单位各备案一份;三级动火报告由安全环保部、相关生产部门、动火施工单位各备案一份;四级动火报告由负责部门、动火施工单位各备案一份。

3、《工业动火申请报告》是动火施工的依据,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代签,并妥善保管。

4、《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八条各级工业动火报告签发及时间限制1、工业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工业动火申请报告》。

2、一份《工业动火申请报告》只限一处动火,严禁一份报告上出现两处以上动火点。

3、一级动火《工业动火申请报告》有效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工业动火申请报告》有效时间不得超过3天;三、四级动火《工业动火申请报告》有效时间不得超过5天。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

第九条工业动火的基本原则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

凡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动火和用火,一律禁止。

对节假日中必须要动的动火,按特殊动火处理,并须由当日值班的公司领导审批。

3、装置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至装置外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4、进设备内部动火,必须办理特殊施工作业许可证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第十条工业动火的有关规定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

执行没有批准的申请报告书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动火监护人员要求(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看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熟知应急预案,具备消防知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做到持证上岗。

(3)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4)动火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3、动火监督人员要求(1)动火监督人员应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动火监督人员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动火监督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4)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申请报告书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5)动火监督时要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动火完工后,动火监督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4、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有权随时检查动火情况,如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可能发生危险时,可收回动火报告并停止动火,根据违章情节对有关单位及人员严肃处理。

5、机具要求(1)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要求。

(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

6、用火界限划分:(1)新建项目需要动火时,由施工单位(外来施工单位参照外部施工单位工业动火及用火管理规定)提出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指派监护人。

(2)动火点在装置以外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有威胁时,该装置所在单位要会签,必要时加派监护人。

7、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动火要认真进行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将分析数据填人《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中,分析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的存根上,以备审查和落实动火措施。

8、施工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工业动火申请报告》,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9、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及管区规定:(1)机动车辆进人生产区域和罐区作业,必须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所管辖区域单位指定行车路线,检查防火措施落实,并进行登记经所管辖区域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