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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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一、导出党员名册及党员登记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党组织机构树中党支部名称——点击【导出名册】【导出登记表】,分支部导出数据,留存备案。

注:跨省转接组织关系的需在系统中导出《党员登记表》,操作如下:【党员信息管理】——点击学生姓名——点击导出《党员登记表》。

(打印登记表时可设置“将工作表调整为1页”)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省内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右侧【转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选择姓名前“”,【下一步】——转接类型选择“2省(系统内)转接”,注意不要勾选“转到系统外”——点击去往单位右侧“”图标,输入接收的目标党组织(具体党支部)名称(可输入关键字,系统进行模糊匹配)——点击【查询】,选择目标党组织——选择党费交至时间(系统自动弹出,点击选择即可)——“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党员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通讯地址(如: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xx学院或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xx学院,下同)——“转接原因”选择“2入学或毕业”——“邮编”按校区实际填写——点击右上角【生成转接路径】——再次核对党员信息及介绍信内容——点击右上角【确认发起】,待学校党委审批后接收单位审批、接收。

(二)跨省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右侧【转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选择姓名前“”,【下一步】——转接类型选择“1跨省(系统)转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组织关系转入省份——手工输入接收的目标党组织名称(要确保接收党支部信息完整)——选择党费交至时间(系统自动弹出,点击选择即可)——“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党员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通讯地址——“邮编”按校区实际填写——“转接原因”统一选择“2入学或毕业”——点击右上角【生成转接路径】——再次核对党员信息及介绍信内容——点击右上角【确认发起】,待学校党委审批。

党员转接操作步骤

党员转接操作步骤

党员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员(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一、前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是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组织关系维护和调整的一种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涉及到党员权益、组织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入另一个党支部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请党员正式提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转入党支部的意愿和理由。

申请书应当真实、合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评议审查申请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后,需要进行评议审查。

评议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党员个人品行、党组织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评议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通过个人面谈、征询意见等途径了解申请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 党组织讨论在评议审查的基础上,所在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进行组织讨论。

党组织讨论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和自愿性,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担当精神。

4. 党委审批经党组织讨论后,所在党委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评议审查结果和党组织讨论情况,即党内审查结论,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审批结果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将审批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5. 确认中共党组织关系申请人在收到所在党委审批意见后,立即与转入党支部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转出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党组织联系方式转至转入党支部,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 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人按照规定,参加转入党支部的入党介绍、培训等工作,并在完成转入手续后,正式转入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过程。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

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公司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职党员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

新录用党员入职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由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由其统一到园区办理接转手续。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党组织关系接转指南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区外转接区内转接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以上三类人员具体收缴基数以每月的应发工资为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一、党员关系转入(一)企业离退休党员和大学生党员所在企业、学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中共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二)退伍军人所在部队的师一级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中共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或招考、聘用(三)外地流动党员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中共成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工作、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二、党员关系转出(一)街道、乡镇范围内的。

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党支部开出党员证明信→街道、乡镇党(工)委开出介绍信→接收社区(村)党支部。

(二)在街道、乡镇范围外的。

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党支部开出党员证明信→街道、乡镇党(工)委开出介绍信→中共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党组织。

三、转移办法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1)复转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父母、配偶户口在本辖区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的街道党工委。

(2)就地安置的易地安置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社区(或村)党组织。

如何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如何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如何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广义的党员组织关系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内)证明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要转移的是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不同于个人的党员档案材料。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以前,部分学生党员毕业后公务员考试通过,入伍、到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考研、个人升迁、提拔,但因为未按照程序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个人事业上的被动。

所以,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

二、近年来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中出现的问题1、部分毕业班预备党员,未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也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结果造成未能按时讨论转正问题,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2、部分毕业生党员,在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结果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

3、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时不重视,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该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给本人工作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所以,毕业生党员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即弄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

4、介绍信丢失或损毁。

介绍信一旦丢失或损毁,党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

学院党委对丢失或损毁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如在有效期内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组织部给予补办一次,原介绍信作废。

超出有效期的,组织部不予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及相关要求

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及相关要求

办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及相关要求一、党员档案的转移及相关要求1、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可以自带,也可以由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转交学生处放到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起,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2、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不必自带,由党委组织部转给学生处放到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起,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3、自带档案材料的预备党员,凭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二级院(系)党总支办理。

4、预备党员领取档案材料时,应由毕业生党员个人亲自签领并携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

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要长期保管好《预备党员领取档案材料签领表》(备查用)。

5、自带档案材料的预备党员,在毕业生离校后,将档案交给所转到新的党支部。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向新的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并交转正申请书。

6、各二级院(系)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到组织部(办公楼611室)领取《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封条》。

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要用封条加封,并在封条边盖党总支印章。

在加封前要填好《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应该填写的考察意见(每季度一次)。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①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

2、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认真组织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

信息表中的个人信息、组织关系转移的去向、具体去向,需经毕业生本人签字认可。

《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经二级院(系)党总支汇总审核无误后,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学校党委组织部laode851@邮箱。

3、党委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党员信息表》中的信息,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党委及下属各党支部。

2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保证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程序。

3 术语和定义3.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3.2 12371党建信息平台:网址,是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大力推进的一个党建信息平台,是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工具和服务平台。

同时该平台具备党务管理、信息发布、学习培训、社会动员四大功能,为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提供网上党费管理、网上组织关系接转、网上党员精确管理、网上教育培训、网上信息发布等全方位网上服务。

4 职责4.1 公司党委:负责认真核查上级党组织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接转的申请,凡符合要求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长期(6个月以上)借调到···公司的员工及劳务派遣工、党员信息完整)按规定转入公司;认真复核下属各党支部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接转的申请,凡符合要求的(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返回原单位的借调人员或劳务派遣工、党员信息完整、目的支部明确)按规定转出公司。

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室为日常办公部门。

4.2 党支部:负责对公司党委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转入的申请办理接收手续;认真审核党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提出的转出组织关系申请,凡符合要求的(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返回原单位的借调人员或劳务派遣工、党员信息完整、目的支部明确)按规定提交公司党委转接。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程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部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开具单位印章枣骑缝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组织关系接转具体程序:各地之间组织关系接转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以本市组织关系接转为例,除一般程序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可分为三个主要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或有效党籍材料)、接转组织关系依据。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

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印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

组织关系介绍信重点要素为抬头、党员大致信息、去向、党费缴纳时限、介绍信有效期、迁出关系时间,相对容易出现错误的为抬头和去向。

在此以抬头和去向为例具体阐述:1、县级市外组织关系接转:抬头需开至县处级党委组织部(案例:学生党员毕业组织关系欲迁回户籍地,学校抬头直接开至镇乡街道党委,在此阐明,高等学院党委基本为县处级单位党委,但不可以跨区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非隶属关系基层党委,简单直白的讲,就是你对该党委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怎么可以“遥控”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再由当地组织部迁至基层党委,经村级党组织决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迁入。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一、导出党员名册及党员登记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党组织机构树中党支部名称——点击【导出名册】【导出登记表】,分支部导出数据,留存备案。

注:跨省转接组织关系的需在系统中导出《党员登记表》,操作如下:【党员信息管理】——点击学生姓名——点击导出《党员登记表》。

(打印登记表时可设置“将工作表调整为1页”)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省内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右侧【转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选择姓名前“”,【下一步】——转接类型选择“2省(系统内)转接”,注意不要勾选“转到系统外”——点击去往单位右侧“”图标,输入接收的目标党组织(具体党支部)名称(可输入关键字,系统进行模糊匹配)——点击【查询】,选择目标党组织——选择党费交至时间(系统自动弹出,点击选择即可)——“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党员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通讯地址(如: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xx学院或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xx学院,下同)——“转接原因”选择“2入学或毕业”——“邮编”按校区实际填写——点击右上角【生成转接路径】——再次核对党员信息及介绍信内容——点击右上角【确认发起】,待学校党委审批后接收单位审批、接收。

(二)跨省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右侧【转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选择姓名前“”,【下一步】——转接类型选择“1跨省(系统)转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组织关系转入省份——手工输入接收的目标党组织名称(要确保接收党支部信息完整)——选择党费交至时间(系统自动弹出,点击选择即可)——“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党员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通讯地址——“邮编”按校区实际填写——“转接原因”统一选择“2入学或毕业”——点击右上角【生成转接路径】——再次核对党员信息及介绍信内容——点击右上角【确认发起】,待学校党委审批。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说明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转移对象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的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

三、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一)转出办理程序1.组织关系转移到省直所属各部、委、厅、局单位:凭学校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章)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 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市属单位: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3. 组织关系转移到本(外)市的街道、社区: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区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再持区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转移手续完成,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工作部。

4. 组织关系转移到农村(乡、镇、村):凭党委工作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直机关工委章),在有效期内到其转出地址相应的“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换信手续。

党员转进转出办事流程

党员转进转出办事流程

组织办党员转进转出办事流程一、转移办法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材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1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员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党支部应特别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过程中的手续问题,避免发生党员漏管现象。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受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1.入党申请
若有党员欲转入党支部管理,首先应当向原所在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并由支部党委审批。

2.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申请
当党员的入党申请通过后,将由原所在支部开始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申请,并向所在党委报批转出。

3.转入支部登记
转出党支部将党员的组织关系申请书与党费缴纳情况及党员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后,将其交由转入支部登记,由转入支部向党委报备转入以及注册入党登记,并宣讲新党员颁发入党志愿书暨宣誓仪式。

4.报纸登记
转入支部完成党员转移工作后,将党员的转移情况及公示书交由上级党委备案,并将宣讲新党员记录由上级党委报给本地基层媒体,发表特殊登记通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是党员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且繁琐的环节,要按照规定手续完成转移流程,并注意保留党员转录会宣讲、党费缴
纳等有效证明以备万一。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指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所在党组织的关系的一项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和实际影响,它可以保证党员的团结统一,促进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一、申请转移党员在需要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向原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转移原因以及申请的目的地党组织信息等内容。

申请书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并附上个人签名。

二、审查与批准原党组织在收到党员的转移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是对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党纪政纪的良好性。

审查结果应书面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告知审查通过与否的决定。

通过审查的申请,原党组织应将审查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对转移申请进行再审查,确保程序的公正与规范。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即可进行下一步的手续。

三、转任通知上级党组织收到批准后的转移申请后,应立即将转移的党组织关系通知到目的地党组织。

通知内容应包括党员的基本情况、转移原因、原党组织的意见等。

同时,还应将党员的个人档案以及相关材料一并转寄给目的地党组织。

四、接收与登记目的地党组织收到转任通知后,应及时接收党员并进行登记工作。

接收时应核对党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党籍状况等,确保党员的信息准确无误。

在登记过程中,目的地党组织应将党员的转移时间、来源党组织等信息填写到党组织关系转接台账中,确保转移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转接函发放目的地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登记完成后,应向党员发放转接函。

转接函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证明文件,它包含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时间、目的地党组织等内容。

党员应妥善保管转接函,以备参加组织生活和参政议政等活动时使用。

六、宣布公示组织关系转移产生效力后,目的地党组织应及时宣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事项。

公示内容应包括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原因、公示期限等。

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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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党组织关系转入
一、服务对象:
高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的中共党员。

二、转入程序:
党员固定在高新区内某个地方和单位长达6个月以上的,须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并由工委组织部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

三、所需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应写明中共昆
明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2、行政介绍信劳动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3、进入企业的人员还需出具企业的人事代理合同。

四、办理时间:
每星期二、四全天
五、办理地点:
昆明高新区火炬大厦1009室
六、联系电话:8355255
党组织关系转出
一、服务对象:
高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的中共党员。

二、办理程序:
党员应在所在支部将党费缴至转移当月,直接到工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三、所需材料:
1、调动通知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2、非公企业转出人员还须持有接收单位同意接收本人组织关系
的接收函;
3、党费证。

四、办理时间:
每星期二、四全天
五、办理地点:
昆明高新区火炬大厦1009室
六、联系电话:83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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