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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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燕山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燕山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科学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素质拓展表现三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Z)是品德行为表现分(P)、学业表现分(X)和素质拓展表现分(S)三部分得分的加权之和,其计算公式为:Z=P×35%+X×65%+S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每学期的前三周内完成。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为政治态度、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等五方面。

品德行为表现测评以品德行为表现分体现,满分100分,采取班级同学民主互评方式进行,具体评分依据为:1.政治态度(25分)(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事;(2)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2.法纪观念(20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无违法违纪行为;(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学习态度(15分)(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和严谨的求学精神;(2)学习勤奋刻苦,遵守考试纪律。

4.品德修养(20分)(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友善,乐于助人;(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5.身心健康(20分)(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具有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人际关系和谐。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

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组长:沈沛汝史瑞根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1、测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标题: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综合素质测评是评价个体综合素质的一种方法,通过多方面的评价来全面了解个体的能力、品德和潜力。

为了确保综合素质测评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一、测评内容
1.1 知识水平评价: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等。

1.2 能力素质评价: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1.3 品德评价:包括诚信、责任感、团队合作等。

二、测评方式
2.1 笔试:通过书面考试评估学科知识水平。

2.2 面试:通过面对面交流评估个体的能力素质。

2.3 综合评价:将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综合评定个体的综合素质。

三、测评标准
3.1 知识水平标准:根据学科知识难度和范围确定评分标准。

3.2 能力素质标准:根据不同能力的表现情况确定评分标准。

3.3 品德标准:根据品德行为的具体表现确定评分标准。

四、测评工具
4.1 评分表:记录个体在各项评价指标上的得分情况。

4.2 评价问卷:采集他人对个体综合素质的评价意见。

4.3 观察记录:记录个体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表现。

五、测评结果运用
5.1 个体发展指导:根据测评结果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发展建议。

5.2 教育决策依据:作为教育机构和组织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

5.3 社会评价参考:作为个体在就业、升学等方面的评价参考。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和提高社会整体素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的测评方法和细则,可以更准确地评价个体的综合素质,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发展指导和机会。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大学生素质拓展考核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考核细则

⼤学⽣素质拓展考核细则平顶⼭⼯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全⾯贯彻党的教育⽅针,提⾼教育质量,⿎励⼴⼤学⽣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不断进取,全⾯发展,特制定本测评办法。

第⼆条综合测评以⼤学⽣素质拓展项⽬为测评内容,着重从六个⽅⾯进⾏测评,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体艺术与⾝⼼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作、技能培训。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正确的导向性和客观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全部公开,并接受⼴⼤师⽣的全⾯监督。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会反映在⼤学⽣素质拓展证书上,最终成绩作为推荐学⽣⼊党、先进荣誉等主要依据。

第五条综合测评采取量化考核的⽅法,对学⽣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全⾯评价。

第⼆章测评标准第六条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项⽬测评标准,该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测评标准:1、科学的政治观、世界观、⼈⽣观和价值观2、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政治⽴场3、鲜明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道德标准4、参加院、系党团校和学⽣⼲部学习培训活动5、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党申请书6、其他重要的党团活动7、参加主题团⽇活动8、思想认识、道德品质⽅⾯⽐较有影响的好⼈好事。

(如见义勇为、好⼈好事等)9、参加⼤学⽣论坛、博雅论坛等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具体分值第七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测评标准,该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测评标准1、参加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寒、暑期社会实践(要有相关材料证明)3、参加青年志愿者社会调查、社会服务、挂职锻炼4、参加雷锋⽉活动5、参加青年志愿者“⽆偿献⾎”活动6、参加⽀教扶贫、助残济困服务活动7、参加勤⼯助学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具体分值第⼋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项⽬测评标准,该项⽬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测评标准:1、院系开展的科技⽂化艺术节活动2、参加市级、省级、全国电⼦设计⼤赛和数学建模⼤赛3、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等形式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4、参加省级科技⽂化艺术节5、参加院、系以上级的各类基础科类业务竞赛活动6、参加学院、市级、省级的“⼤学⽣创业⾏动”7、参加五⼩竞赛活动⼆、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具体分值第九条⽂体艺术与⾝⼼发展项⽬测评标准,该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科学、有效地教育、管理、考核和评价学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创新等方面素质的综合评定,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备案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素质教育思想在学生个人评价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考核及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并突出不同学科学生的特点、特长,张扬学生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条测评成绩是评奖评优、组织发展、毕业鉴定、研究生推免、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过程是学生自我检测的过程。

测评前,各学院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素质测评工作;测评中,要教育学生正确估价自己和他人,实事求是;测评后,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学院要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已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八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素质测评分、智育素质测评分、身心素质测评分、创新素质测评分和其他素质测评分五部分构成,五项满分均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10%、60%、10%、10%和10%。

第九条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40%,合格比例为30%-40%,不合格比例为10%以下。

第十条各项测评中,相同项目加分只就高、不叠加,项目加、减分标准,以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准。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方案,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品德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因素,全面评价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潜能。

第三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政府主导、学校负责、教师参与、家长配合、社会参与、学生自觉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品德素养和身心健康等方面。

第五条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和学科能力的考查,通过统一的考试和考核方式进行评价。

第六条实践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科学实验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运动和艺术表演能力等方面,通过实际操作、演示、展示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七条创新意识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新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通过课题研究、创新作品展示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八条品德素养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社会责任感等方面,通过班级、学校和社会的观察、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九条身心健康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通过体育测试和心理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十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考试、测试、实地考察、表演、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方式。

第十一条考试评价主要通过统一的考试和考核来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包括课堂测试、阶段性评估和期末考试等。

第十二条测试评价主要通过测试题形式来评价学生的科学实验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包括实验报告、技术操作和项目任务等。

第十三条实地考察评价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包括实地勘察、实验实训和社会实践等。

第十四条表演评价主要通过学生的艺术表演、才艺展示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1. 业务学习:成绩分=该学期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期各课程学分总和;其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体育课除外);公式:成绩分=∑(各课程成绩×各课程学分)/∑各课程学分,如:课程1成绩为87分,学分3,课程2成绩85分,学分2,则成绩分=(87*3+85*2)/(3+2)=86.20。

补考成绩及格的该科按602. 奖惩分:其他未尽应奖(扣)分事宜,由系另行裁定批准执行。

3. 组织机构:(1)院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步骤:第一、对学生的素质测评以平时记录和学期总结考核综合测算完成;第二、建立学生记实登记表,记载学生平时表现和奖惩的情况;第三、学生实事求是地自我申报奖惩项目及其分值;第四、以班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

各班级的学生测评工作在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测评工作由辅导员指导把关。

4.工作要求:(1)各专业年级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专业情况,实事求是综合评定;(2)同一项比赛成绩或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使用一次;因一次错误受到两种以上处分的扣分计最高的一种。

(3)获奖及参加活动情况以素质拓展认证为准,须提供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另在其思想道德测评结果中扣5分。

对其中明显态度不端正,测评失实之处,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审议时有权直接更正,结果通报学生本人。

(4)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采用四舍五入计算法取小数后两位数。

(5)各专业年级综合测评结果须与学生本人见面,并由学生签字,公示三天,应将测评结果的电子版及复印件一份发给学生处备案,原件由院系里保管。

(6)综合素质测评表在学生毕业前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反映和评价学⽣在上⼀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找出差距,激励学⽣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各类奖励、资助项⽬及个⼈、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教育管理电⼦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处⽂件[2018] 33号⽂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学年德智体美等⽅⾯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素质、学业成绩、⽂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分值。

(⼀)品⾏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级指标组成,最⾼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不超过3分,预备党员不超过2分,⼊党积极分⼦不超过1分,其它学⽣不超过0.5分。

2、操⾏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扣分,直到扣完,⽆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常⾏为规范中有不诚信⾏为酌情扣分,最⾼扣分不超过2分;⽆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学业成绩分:该项由⼀学年教务⽹上的平均学分绩点⽽定,最⾼分值为60分,计算⽅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三)⽂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体类加分2个⼆级指标构成,最⾼分值10分;⽂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式如下:该⽣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三⼤四学⽣按最⾼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级指标构成,最⾼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只针对上⼀学年度(截⽌当年8⽉31⽇)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1。

上海海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实施办法1

上海海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实施办法1

上海海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的基本要求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此为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为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内容:1.目标与原则:a. 综合素质评价是根据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多方面的发展和全面发展的目标。

b. 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素质教育的理念,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探究能力的培养。

c. 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提高学习效果。

2.评价内容:a. 学科知识水平:评价学生对各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b. 能力与素质发展: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等。

c. 个性发展:评价学生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心理素质等。

3.评价方式:a. 日常表现评价: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外活动参与等方面进行评价。

b. 综合测试评价:定期进行综合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等。

c. 课程项目评价:针对个别课程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如科学实验、艺术表演等。

d. 成果展示评价:学生可以通过展示作品、口头报告等方式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

4.评价标准:a. 设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等级,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

b. 评价指标要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发展。

c. 评价等级要符合学科教学大纲和综合素质发展目标的要求。

5.评价结果与应用:a. 评价结果要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反馈,帮助他们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动态。

b. 评价结果要用于教学改进和课程调整,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c. 评价结果要用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综合学情分析和政策制定。

6.评价管理:a.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评价管理体系,包括评价组织、评价标准、评价工具、评价记录等。

b. 要加强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评价结果过于片面或主观。

7.评价与评定:a. 评价是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状况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的过程。

b. 评定是根据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判断和排名的过程。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0-6-16 访问人数:303安庆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培养与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推进大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四成”教育工程,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生评价机制,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的内容主要分为六大类,即(一)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2学分)。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利用课余和假期时间,参与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社会实践“四进工程”和“三下乡”志愿服务及社会经济建设,开展社会调查、咨询辅导、科技服务、环保宣传、支教助学、帮困扶贫、社会公益等活动。

(二) 学术科技和自主创新(2学分)。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参加学术研究、学术报告、学术交流、课题研究以及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积极参与各种科技发明、科技培训、科技制作以及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

(三)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2学分)。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参加创业计划、职业规划大赛、教师基本功训练、就业训练营等,以及围绕所学专业开展的专业技能竞赛、专业素质拓展活动等。

(四) 社团活动和团学工作(2学分)。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培训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工作助理、挂职锻炼等工作,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基础文明、和谐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三字一话(2学分)。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参加普通话和“三字”测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六)文体艺术(2学分)。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参加演讲征文、文艺演出、歌舞比赛、书法绘画、体育竞赛、体育锻炼等健康有益的比赛和活动,公开发表新闻和文艺作品等。

第三条学生素质拓展属于实践课程模块,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参加三类素质拓展活动,必须获得5个(含5个)以上基本素质拓展学分。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一、评价目的和原则评价目的: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指导,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评价原则:公正、公平、科学、有效原则是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能力、态度、知识的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内容:1. 学业水平评价:评价学生的学科学习水平,包括各学科的知识掌握程度、思维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实践能力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3. 艺术素养评价:评价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包括音乐、美术、舞蹈和体育等方面的素养。

4. 劳动技能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劳动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

评价方法:1. 阶段性评价:通过阶段性测试、作业、调研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进行评价。

2. 综合素质评价:通过观察、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合作能力、创新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3. 个性化评价: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特长,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和潜力。

三、评价标准和分级规则评价标准: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素质教育要求,确定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的评价标准,包括基本达标、进步、优秀、杰出等。

分级规则:根据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等级划分。

具体分级规则如下:1. 学业水平评价:- 基本达标:掌握了基本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完成教学要求的学习任务。

- 进步:在学科学习中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能够独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 优秀:在学科学习中表现突出,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

- 杰出:在学科学习中表现卓越,能够独立解决复杂的问题,具有较高的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

2. 综合素质评价:- 学习态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完成作业,有强烈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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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不断进取,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测评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以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为测评内容,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测评,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正确的导向性和客观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全部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全面监督。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会反映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上,最终成绩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综合测评采取量化考核的方法,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第二章测评标准
第六条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项目测评标准,该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测评标准:
1、科学的政治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政治立场
3、鲜明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道德标准
4、参加学院、分院党团校和学生干部学习培训活动
5、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
6、其他重要的党团活动
7、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8、思想认识、道德品质方面比较有影响的好人好事。

(如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
9、参加大学生论坛、博雅论坛等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
二、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具体分值
第七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目测评标准,该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一、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测评标准
1、参加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寒、暑期社会实践(要有相关材料证明)
3、参加青年志愿者社会调查、社会服务、挂职锻炼
4、参加雷锋月活动
5、参加青年志愿者“无偿献血”活动
6、参加支教扶贫、助残济困服务活动
7、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具体分值
第八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项目测评标准,该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

一、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测评标准:
1、学院、分院开展的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
2、参加全国、省级、市局级电子设计大赛和数学建模大赛
3、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等形式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4、参加省级科技文化艺术节
5、参加学院、分院以上级的各类基础科类业务竞赛活动
6、参加学院、市级、省级的“大学生创业行动”
7、参加五小竞赛活动
二、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具体分值
第九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项目测评标准,该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一、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测评标准:
1、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各项目等活动
2、分院级以上的文艺汇演、艺术类比赛活动
3、参加学院、分院田径运动会及以上体育类竞赛活动
4、开展科学养生和心理健康的咨询,参加心理健康座谈、讲座活动
二、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具体分值
第十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项目测评标准,该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

一、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测评标准
1、参加学院军乐团、国旗护卫队、等49个大学生社团和组织开展的活动。

2、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和工作。

3、担任社团干部、班级、支部、分院、学院各级团干、学生干部。

4、参加学院、分院社团文化节活动
二、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具体分值
第十一条技能培训及其它项目测评标准,该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15分。

一、技能培训及其它测评标准
1、获得计算机等级二、三级证书
2、获得英语A级、四、六级英语证书。

3、获得专业相关的等级技能证书。

4、参加普通话培训,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其他相关培训及证书
二、技能培训及其它具体分值
第三章综合测评的实施流程
第十二条为确保综合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为切入点,成立学院、分院、班级三级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学院认证中心由学院团委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文体部。

分院认证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工作小组,领导分院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记录、认证核实及组织管理工作。

班级认证工作主要由团支部书记,班长成立认证小组,负责申报、核实等工作。

第十三条具体实施流程是:个人申报--团支部认证--认证工作组组织团支部归纳分类--在支部大会上公布每一位同学的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团总支--组织团支部分期、分批统一填写--对证书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核--由院级认证中心最后认证。

第十四条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团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第十七条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的建议和意见,欢迎广大同学积极献计献策。

共青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月
附件1:
参加社团加分表
注:获得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星级学生社团加分不低于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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