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建设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一、否决指标(不计分)
考评标准(试行)说明:
1、考评标准的分值为100分,自评分值达到85分以上,可申报“平安工地”达标工程。
2、考评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
3、本考评标准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