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玉政发[2011]30号

【发布部门】玉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发〔20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玉林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玉林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有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

安全和价格平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桂政发〔2010〕94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菜篮子”工作部署,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供应、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抓好肉、蛋、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努力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与产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完善“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量化指标,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四项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内容。全市确保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30万亩以上,高产稳产菜地面积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无公害蔬菜比例逐步提高;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达到100%以上,供应中心市区的本市蔬菜达到60%,其中叶菜类达到90%;以每年1月1日为基点,蔬菜价格波动幅度控制在±20%以内;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环节蔬菜农残检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根据全市总需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及辖区基

地、产区基本情况,实行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三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市菜篮子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菜篮子”生产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担负起全市“菜篮子”生产扶持和市场调控的任务,制订“菜篮子”发展政策措施,做好“菜篮子”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定期研究解决产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发改部门要协调配合农业、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各类涉农专项资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会同农业、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施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加快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引导推动大中型蔬菜批发市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配送中心建设。加强大中型蔬菜批发市场质量检测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菜篮子”质量安全工作。积极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