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备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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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法规笔记

2016年二建法规笔记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

建设工程法律的特点:综合性、独立性、完整性。

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部门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主要法律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根本大法。

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自治法民法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法人)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规范;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行政法涉及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的三种关系;具体可以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范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规定各诉讼、非诉讼活动法律流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注意行政法和经济法涉及到的具体法律,行政法:三行两城一环一建筑。

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一、法的形式(7类)法律形式制订单位代表名称备注宪法全国人大宪法最高效力法律(基本、一般)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法、民法通则主席签署主席令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住建部、发改委)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方XX条例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长、市长签署命令国际条约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二、法的效力层级(一)基本原则: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2)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3)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4)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打狗还得看主人)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整理重点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整理重点

P2社会法(保护弱势群体):《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P3非诉讼的程序法主要是《仲裁法》。

P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P7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P9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1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P1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有追认权表见代理:无权有效(代理行为无权,但代理后果有效,被代理人要为代理行为买单,然后追偿)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客观要件) ②须本人存在过失。

③相对人为善意。

(主观要件)P14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P15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P16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P17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可以不登记)P18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6年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2016年二建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第一章1.3民法(1040P9)民法部门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 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1041P9)★★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1.3.1.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注意:我国规定:自然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一般依据其行为地法律规定。

【口诀】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权利义务归主体,民事能力做前提 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财)行为,1.3.1.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百度出品:建造师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 一级建造师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323213181.3.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42P13)★★【口诀】要式行为由法定,书面公证加登记,要式行为有例外,自由决定不要式【真题】(二级2009-0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二级2009-02-C1.3.3代理制度(1043P14)★★1.3.3.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1、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无限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称),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3、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的相关管理制度一、掌握注册管理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后,方可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

注册分为执业凭证、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四类,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而是重新计算.因变更注册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二、掌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失效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都为聘用单位出问题3、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或者撤回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注册初始注册者可以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4、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二)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1、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不予注册的法定情形.(三)不予注册的情形:29608 73A8 玨20232 4F08 伈o33627 835B 荛v\P38454 9636 阶1、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非职业活动受到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超过65周岁的四、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1、项目经理;2、其他施工管理;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

2015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P1—3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环境规划建房)、经济法(垄断采购标准化节约土地财税)、社会法(保护弱势:矿山工人、职业病、劳动安全)、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P3- 5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国家主席签署并公布),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条例;省级、3类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报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州、县人大制定;后2者报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P5- 6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与审查P7—9法人三条件;分类;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是法人的委托代理人P9-14代理三角关系、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授权不明、委托代理终止情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情形、复(转)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代理,P14默示代理有效(P118默示追认拒绝无效)P15-18物权包括(所有权4项权能,用益物权4 “地”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P17、47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先地后证;划拨:先证后地);地役权(约定、有偿)区别于相邻权;地役权的变动(需役地、供役地变动,则地役权对于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物权效力(物权法)与合同效力(合同法)无关P19-20债权:合同之债;侵权之债:脱落、坠落……倒塌……抛掷……(共同被告);无因管理(区别有因管理);不当得利(区别正当得利)P21—29知识产权:法律特征,专利、商标、p24著作权(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单位作品:招标投标文件归单位;职务作品①在家完成单位 2 年内优先使用②坐班完成仅有署名;委托作品①有约定②无约定归受托人);P23 保护期限(专利:发明20年其余2个各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商标10年仅此可续展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P25著作权(人身权不受限,财产权①公民终生及死后50年12月31日②单位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P2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前述。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概述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概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 【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 )部门。

A .民法 B .商法 C .经济法 D .诉讼法 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 1.1.2.1我国法的形式【口诀】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 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一级2007-01-C一级2007-100-ADE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2016二建考试法规笔记整理.

2016二建考试法规笔记整理.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P1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P2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 p3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国际条约4.法的效力层级p5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16二建法规知识整理背会即过

2016二建法规知识整理背会即过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5分)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7)①宪法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国籍法②民法商法(平等)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政府)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记忆】三行两城一环一建筑④经济法(调控)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弱者)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⑥刑法刑法(犯罪和刑罚)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2、我国法的形式(7)①宪法②法律(法)XX法(民法通则除外)③行政法规XX条例④部门规章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⑤地方法规 XX地方XX条例⑥地方政府规章 XX地方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⑦国际条约 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3、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机关);新法优于旧法(同机关)【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的条件(4)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记忆】合法、有钱、有名分有住处、能担事【注意】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法人的分类①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盈利为目的)②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建设工程中大多数活动主体都是法人,但也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公司、项目部)。

【建议看看】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点中范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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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6年必考内容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1、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1)法律(P3):依照2015年3月修改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重点了解3、5、7、10)※2)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P4)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二)、法的效力层级(P6)※1、备案(P6-P7)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注意】无需备案的有宪法和法律。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的分类(P8)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盈利为目的)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法人依法需要核准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登记的,成立起具有法人资格社团法人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建设工程中大多数活动主体都是法人,但也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分公司、项目部)。

【注意】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相当于办事机构或者部门,对应的总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应的母公司)。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9)1)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P12)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不明的,以被代理人应当向与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P13)1)转托他人代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2016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1.代理:指代理人在被授予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1.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范围、被代理人名义、具有法律意义行为、后果归属被代理人3.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如律师)、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2岁小朋友)、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指定)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法律关系: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另外,结婚不可代理(2)须取得法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资金、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的专家库),其资格有国务院或省建设行政主管认定。

委托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有钱、有人、有技术)(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书(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代理届满、事务完成、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者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有如下:(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涉及到违约责任);(3)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取消指定、监护关系消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1)转托他人代理需被代理人同意:选任他人代理称为复代理,复代理基于代理称为木代理,木代理中的代理人转托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2)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浓缩手册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浓缩手册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命题考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命题考点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3)命题考点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3)命题考点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4)命题考点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4)命题考点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5)命题考点七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5)命题考点八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6)命题考点九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6)第二部分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6)命题考点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6)命题考点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7)命题考点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8)第三部分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9)命题考点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9)命题考点二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10)命题考点三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0)第四部分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0)命题考点一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0)命题考点二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11)命题考点三相关合同 (12)第五部分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2)命题考点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12)命题考点二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13)命题考点三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3)第六部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3)命题考点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3)命题考点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4)命题考点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4)命题考点四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安全责任制度 (16)第七部分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16)命题考点一工程建设标准 (16)命题考点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7)命题考点三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7)命题考点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8)命题考点五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8)第八部分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19)命题考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9)命题考点二民事诉讼制度 (20)命题考点三仲裁制度 (21)命题考点四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 (21)命题考点五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2)前言本手册对知识点以考察频率和难易程度进行了划分,并对知识点的出题方式进行了分析,其中:无星标表示该知识点仅需了解,历史上从未考察过或者出题频率极低★表示该知识点需要记忆出题频率一般★★表示该知识点需要记忆+理解比较重要出题频率较高★★★表示该知识点需要记忆+理解+应用非常重要出题频率非常高出题方式:1、【原文型】考教材原文,没有固定的表述方式,一般为将教材上的一句话中需要考察的知识点空出来要求选择,此类题目最简单,占分也最多,大多以单选题形式出现,只要对知识点有记忆即可。

2016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16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开工报告:按照国务院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

(一般属大中型建设项目)(发改委)1.1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或300㎡以下;抢险救灾等工程:抢险救灾以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建筑法》制定。

1.2开工报告审查内容:资金到位情况、投资项目市场预测、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注: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性质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

1.3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建设单位,即业主或项目法人1.4批准条件:(1)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批准就可以不需要证】(2)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50%;超过1年,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强制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申请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注:不得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1.5延期: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否则自行废止。

核验:中止施工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恢复施工前需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1.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开工: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2016二建法规要点总结

2016二建法规要点总结

1、«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代理的主要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法院指定);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中的被代理人行为能力都存在问题3、有下列情形,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届满或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4、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登记,不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关不动产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6、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注:合同是约定之债,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法定之债。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7、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 年,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50 年8、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9、以下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0、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11、留置:指债权人按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

2016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资料

Microsoft二级建造师法规汇总法规考点汇总CAVALRY-ALEX一、法律基本知识1、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3、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4、代理中存在的两个关系:(1)代理与被代理之间的委托关系;(2)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5、表见代理成立的三个条件:(1)需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注意:1)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表见代理有效,代理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6、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7、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核心)。

8、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9、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的相对性)11、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12、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还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期限性。

13、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专利权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应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法院自收到申请后48h做出裁决,特殊情况可延长48h,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4、商标权:有效期10年,可以无数次续展申请,提前6个月续展,6个月宽展期,每次10年。

15、著作权:文字作品、建筑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

16、知识产权侵权责任: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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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2、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成立的要件:A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内容合法 D行为形式合法3、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4、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5、债的消灭:因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而消灭6、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于该单位7、诉讼时效的种类:A普通诉讼时效 B短期诉讼时效 C特殊诉讼时效8、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年9、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限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活毁损的10、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1、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为诉讼时效中断1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3、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4、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5、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物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6、建设用地义务包括:履约的义务、支付出让金的义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登记的义务17、建设用地的权利:A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 C获得赔偿的权利 D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建筑法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首席 B已经取得所在规划区的规划许可证 C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A将被责令整改 B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进行罚款(没有说必须罚款) C对于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也不可以罚款3、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300平米以内) B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C抢险救灾工程 D临时性建筑 E均用房屋建筑 F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4、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对工程维护和管理5、施工合同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B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的 C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而没有招标的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法分包界定如下:A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B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C总包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 D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7、当工程出现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包合同向总包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8、工程监理的依据:A法律法规 B有关的技术标准 C设计文件 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9、工程监理的内容: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和沟通协调10、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设计不合格,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院改正。

做到独立监理、公正监理招投标法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必须招标的是:单项合同在200万以上、设备材料款估算在100万以上的、设计监理勘察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的、低于以上规定但合同总价在3000万以上的3、下列情形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行驶工代赈要使用农民工的 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的技术 D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E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曾令整改,可以处1-5元罚款5、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的的,给予警告,并处1-10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套兑支票、银行汇票和现金支票,一般不得超过总价的2%,最高不超80万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8、在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如撤回投标文件,保证金被没收9、联合投标体各方的责任:A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B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C不得重复投标D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 E必须有代表合体的牵头人10、投标人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报价 B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招标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投标 D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11、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诉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更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B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C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D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E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13、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期前确定14、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1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16、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安全生产法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安全生产的经济保障措施:A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B抱枕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 C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 D保证工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3.安全生产保障措施:A组织保障措施 B管理保障措施 C经济保障措施 D 技术保障措施4不满足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20万的罚款5.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律受刑事处罚或者撤销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6.未配备合格安全生产人员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以下罚款不符合安全设施管理设备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5万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7.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活的劳动防护用品劝、活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劝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特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直接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50-100人重伤,或5000万-1亿直接损失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10-50人重伤,或1000-5000万直接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直接损失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逐级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政府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20万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50万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200万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200-500万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30%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40%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60%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罚款8.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3、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送至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A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B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C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D堆放、清楚废弃物的措施4、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处20-50万罚款:A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的 B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C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5、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工的,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 C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 F拆除、爆破工程 G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7、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8、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9、施工单位使用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总包、分包、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10、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1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错做规程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2、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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