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法律法规word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156-6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好公司信息化系统,保护公司信息资源,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为公司安全顺利生产运行保驾护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分为三级:运营改善部为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是第一级;各部门为分管单位,是第二级;各终端用户是第三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接入公司局域网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运营改善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信息安全系统的统一管理,结合总公司的要求组织部署公司信息安全系统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联络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和安全产品厂家代表解决特殊或紧急情况。
(一)组织制定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中有关信息安全的内容。
(二)组织落实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企业专网内各信息系统及用户访问互联网的安全监督、访问控制策略的制定、用户分类及访问权限的审批等。
(四)负责公司各单位接入企业专网的各项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应用系统及安全环境的检查。
(五)根据企业管理的要求,确定要害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负责企业专网系统各项安全策略的制定及权限的审批。
(六)负责检查督促使用公司企业专网的各单位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组织的负责人和管理的责任人。
(七)负责组织对公司企业专网范围内的信息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开展对于信息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八)处理违反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和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及保卫部门查处危害企业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九)履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有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方面的管理职责。
(十)配合上级单位的全局安全策略的实施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安全策略,审批相应的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及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一)教育职工遵守内网信息系统安全制度的各项规定。
(完整word版)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风险,保障人民银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人民银行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计算机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总行统一领导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总行机关的信息安全管理。
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和辖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条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各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所有使用人民银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由本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科技部门,负责协调本单位及辖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本单位及辖内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七条各单位科技部门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
总行机关、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科技部门配备专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实行A、B岗制度;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岗位。
第八条除科技部门外,各单位其他部门均应指定至少一名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协同科技部门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各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第十条各单位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公通字文件定稿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定公通字文件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时间:2007-字体:大中小06-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实施细则(参考Word)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的备案。
第三条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
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其跨地(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四条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五条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备案窗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警力,专门负责受理备案工作,受理备案地点、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应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应当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首先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网址下载并填写备案表,准备好备案文件,然后到指定的地点备案。
第七条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
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备案表》表四及其有关材料。
第八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收回执》;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
(完整word版)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XXX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件中浮现的任何文字叙述、文档格式、插图、照片、方法、过程等内容,除另有特殊注明,版权均属 XXX 所有,受到有关产权及版权法保护。
任何个人、机构未经 XXX 的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者引用本文件的任何片断。
]1. 分发控制分发对象XXX 内部员工2. 文件版本信息文档权限 只读说明3. 文件版本信息说明文件版本信息记录本文件提交时的当前有效的版本控制信息,当前版本文件有效期将在新版本文档生效时自动结束。
文件版本小于 1.0 时,表 示该版本文件为草案,仅可作为参照资料之目的。
拟稿和修改 版本 说明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 XXX 信息系统核心数据安全,维护数据所有者权利,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保护、授权使用的原则,根据《XXX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等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数据均为非涉密的数据, XXX 系统已标识密级的文件或者已声明密级的数据不纳入本规定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全国 XXX 信息系统环境中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XXX 各单位、部门均应按本规定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数据所有者是指,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内的信息或者信息系统,有权获取、创建、维护和授权的业务主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利益相关者包括数据创建者、数据所有者、数据管理者、数据使用者及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规定所管理的数据涵盖以纸质、电子等形式存在的文件和非文件形式的信息及其衍生物。
其中,非文件形式的数据包括数据库及配置文件中的数据、配置信息等。
第三章职责定义第七条数据创建者负责针对其所创建数据的内容和价值提出分类分级建议,提交对应级别数据所有者确认。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和保密制度模板范文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和保密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1. 为促进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企业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全体员工、外聘人员和供应商,并穿透至企业相关合作方。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二、信息资产分类和保护等级1. 信息资产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
2. 具体的信息保护等级及措施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三、信息安全责任1.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及目标,并进行监督。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实施、评估和监督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和措施,监控信息安全风险。
3.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四、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员工入职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培训。
2. 严格控制权限,所有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所需的信息,禁止私自访问不相关信息。
3. 确保网络和系统的安全性,包括定期更新设备软件、加密网络访问等。
4. 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和系统,发现及时修复漏洞。
5. 加强对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管理,签署保密协议并进行监督。
6. 实施通信和数据加密措施,确保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7. 定期备份关键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
8. 加强物理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灾、防泄密、防火等。
五、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记录和报告。
2. 及时进行事故响应和应急处理,尽力减少损失。
3. 开展对信息安全事件的分析及评估,并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六、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1. 针对全体员工及时开展相关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竞赛,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七、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安全制度进行评估,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八、附则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完整word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8、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第一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完整word版)网络安全监管承诺书 新媒体
新媒体信息网络安全监管承诺书为确保新媒体安全、规范、稳定运行,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新媒体负责人,特做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微信十条”、“账号十条”、“七条底线”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二、自觉做到不利用信息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自媒体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强化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责任。
四、严格按照行业要求自律,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五、加强网络信息审查管理,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信息;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六、加强自媒体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当新媒体网络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报告,妥善进行协调处置。
12319指挥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12319指挥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指挥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2319指挥中心《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设立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6. 侵害他人权益的;二、保证遵守指挥中心规章制度:1、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来路不明、有损系统的软件。
2、外来储存介质不得擅自在本中心的计算机上使用、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3、承担保密信息处理任务的计算机,严禁移作他用。
4、指挥中心的业务数据、视频和程序,必须采取加密措施,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删除业务数据、视频和程序,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5、指挥中心未经允许不得带入外来人员。
6、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和家届、亲友谈论12319数字城管涉密信息及其他工作秘密7、调动工作时,个人保管的文件、材料和记有秘密材料的笔记本,都要及时移交,做好保密工作。
8、不外传相关工作人员的资料信息。
9、不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确需外传的,提交甲方审批。
如有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规定,将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开U事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
完整word版,保密检查方案
保密检查方案1、保密自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各级保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我局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市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装箱保密检查的通知》(咸办发[20XX]3号)的要求,经研究,我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制订如下自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自查内容重点检查密码电报、涉密信息资料、三密文件、计算机(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办公网络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密载体(含纸质)进行清理。
三、自查方式以自查为主,在认真学习新《保密法》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检查,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
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此次保密自查工作。
(二)规范细致。
对照检查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检查规范,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特别是重点涉密岗位,必须进行彻底排查。
凡属纸质涉密文件要统一收缴到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存放、统一处理;连接互联网的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里禁止存储涉密电子文档,个人持有的涉密电子文档要进行彻底清理;办公室、信息科将对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和办公网络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台帐,严禁用个人移动存储介质处理公文。
(三)务求实效。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将进行督促整改和复查;对于查出严重违规和涉嫌泄密的问题,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二○XX年五月十一日2、关于保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窃密活动,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金水区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保密检查的通知》(金保〔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完整word版)信息技术项目保密措施
(完整word版)信息技术项目保密措施信息技术项目保密措施1. 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信息技术项目保密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该保密措施适用于涉及敏感信息和机密数据的信息技术项目。
2. 数据保护措施2.1 访问控制- 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应仅获得其工作职责所需的最低权限。
- 实施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如密码、双因素认证等。
- 针对不同角色和职责,设置细粒度的访问控制策略。
2.2 数据传输加密- 确保使用安全的加密算法和协议,如AES、RSA等。
2.3 数据备份与恢复-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 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并进行加密保护。
2.4 数据访问日志- 所有访问和操作敏感数据的记录应进行审计。
- 记录访问者的身份、时间、操作类型等相关信息。
- 定期分析数据访问日志,发现异常活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 物理安全措施3.1 机房访问控制- 确保机房仅对授权人员开放。
- 安装门禁系统、摄像监控等设备,记录进出机房的人员和时间。
3.2 设备安全- 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应设置密码保护,并定期更改密码。
-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人员管理措施4.1 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 所有参与项目的员工应接受数据安全和保密意识的培训。
- 定期组织数据安全和保密意识的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
4.2 离职员工控制- 在员工离职时,及时终止其对项目数据的访问权限。
- 对离职员工进行终端访问设备和账户的彻底注销。
5. 法律合规性- 针对信息技术项目的保密措施,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 及时更新保密措施,以满足法律合规性的要求。
6. 审查和改进- 定期对信息技术项目的保密措施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漏洞或改进的机会。
- 及时进行改进和更新,确保保密措施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以上保密措施将有助于保障信息技术项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确保敏感信息和机密数据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使用。
(完整word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1.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工作职责为:对机构内的信息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联系电话应为自己常用、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可抽测。
)2.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分管信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姓名;工作职责为:对企业内信息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联系电话应为自己常用、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可抽测。
)(上述两项请全部填写)二、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网络与信息安 1.企业需设置或指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如信息安全领导小全管理组织机组、信息安全工作组、信息安全部等),负责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构设置及工作全相关工作;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主管部门、职责相关配合部门;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要对公司实质制度建立和管理情况进行简述):(1)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检查;(2)睁开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3)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办理和上报制度,以及组织睁开应急演练;(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核查制度;(5)违纪有害信息监测办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建设;(6)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3.关于申请 IDC/ISP(睁开网站接入业务的)企业,在同意证申请完成后,睁开业务前,企业的IDC/ISP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需与我局IDC/ISP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并且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网安(2016)135 号)要求,拟定本企业 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保护管理方法。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装备情况及相应资质请依照下表内容在系统上填写相关文字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装备情况表姓名身份联系归属工作全职 /资质证号方式部门内容兼职情况责任人(手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第一责任人(企业法人 /总经理)信息安全负责人网络安全负责人7×24 小时传真应急联系电话电话其中 :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拟定和执行检查;(2)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办理和上报;(3)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4)违纪有害信息监测办理(如申请信息服务业务,此项必定体现);(5)睁开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如如期睁开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等;(6)用户信息保护工作落实等;2.资质情况等:可否获取CISP、CISSP、CISA 等资质以及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测评师也许学历证明等资料。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编号:SY-AQ-06946(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Information security classified protection system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完整word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ISO20000)所需条件和资料
ISO27001产品概述;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是信息安全管理的国际标准。
最初源于英国标准BS7799,经过十年的不断改版,最终再2005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转化为正式的国际标准,目前国际采用进一步更新的ISO/IEC27001:2013作为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
该标准可用于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建设和实施,通过管理体系保障组织全方面的信息安全,采用PDCA过程方法,基于风险评估的风险管理理念,全面系统地持续改进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
Plan规划:信息安全现状调研与诊断、定义ISMS的范围和方针、定义风险评估的系统性方针、资产识别与风险评估方法、评价风险处置的方法、明确控制目标并采取控制措施、输出合理的适用性声明(SOA);DO:实施控制的管理程序、实施所选择的控制措施、管理运行、资源提供、人员意识和能力培训;Check:执行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实施检查措施并定期评价其有效性、评估残余风险和可接受风险的等级、ISMS内部审核、ISMS管理评审、记录并报告所有活动和事态事件;Act:测量ISMS业绩、收集相关的改进建议并处置、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保持并改进ISMS确保持续运行。
条件:1) 企业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资质文件;2) 申请方应按照国际有效标准(ISO/IEC27001:2013)的要求在组织内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以上;3) 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并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评审;4) 提供企业业务相关的必备资质:如系统集成资质、安防资质等,并且保证资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材料1)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参考Word)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引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从与信息系统安全相关的物理层面、网络层面、系统层面、应用层面和管理层面对信息和信息系统实施分等级安全保护。
管理层面贯穿于其他层面之中,是其他层面实施分等级安全保护的保证。
本标准对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提出了分等级安全管理的要求,阐述了安全管理要素及其强度,并将管理要求落实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所规定的五个等级上,有利于对安全管理的实施、评估和检查。
GB17859-1999中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对安全技术和安全风险控制的关系确定的,公通字[2004]66号文件中安全等级的划分是根据信息和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确定的。
两者的共同点是:安全等级越高,发生的安全技术费用和管理成本越高,从而预期能够抵御的安全威胁越大,建立起安全信心越强,使用信息系统的风险越小。
本标准以安全管理要素作为描述安全管理要求的基本组件。
安全管理要素是指,为实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所规定的安全要求,从管理角度应采取的主要控制方法和措施。
根据GB17859-1999对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不同的安全保护等级会有不同的安全管理要求,可以体现在管理要素的增加和管理强度的增强两方面。
对于每个管理要素,根据特定情况分别列出不同的管理强度,最多分为5级,最少可不分级。
在具体描述中,除特别声明之外,一般高级别管理强度的描述都是在对低级别描述基础之上进行的。
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系统或者网络;信息是指在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处理的数字化信息。
本标准涉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者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公司、集团等各种类型和不同规模的组织机构,以下统称为“组织机构”。
信息系统在技术上采取何种安全机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确定,本标准仅提出保证这些安全机制实施的管理要求。
数据隐私法律法规清单
数据隐私法律法规清单
本文档旨在提供数据隐私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以便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1. 通用数据隐私法律法规
- 个人信息保护法:主要保护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使用,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数据保护条例:针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传输设置了具体的法律要求。
- 电子隐私指令:涵盖了电信服务供应商和互联网公司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和数据保护措施。
2.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规定,包括个人信息处理、数据安全和交易保护等。
- 电子通信隐私指令:监管个人数据的处理和存储,对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有具体要求。
- 网络安全法:包括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3. 金融和医疗领域
- 金融数据保护法:对金融机构处理用户金融数据的要求,包括数据保护、数据安全和数据存储等。
- 医疗隐私法:涉及医疗机构、医生和病人隐私的法律规定,包括医疗记录的保护和安全传输等。
4. 跨境数据传输
- 跨境数据传输法:规定了跨境数据传输的要求和限制,包括数据导出和数据安全审查等。
5. 云计算和大数据
- 云计算安全管理办法:对云计算服务的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 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大数据处理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措施等。
请注意,以上法律法规清单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当地法律为准。
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建议个人和组织还应自行评估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数据隐私。
(完整word版)Information Security 信息安全
Information Security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blem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Because information security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personal privacy, is also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defense security and country's economic security.The Information security accident led to many hazards. Such as citizens all kinds of personal privacy was leaked, the state secret being stolen and so on .In addition to our country overseas hackers information network to carry on an attack, the home also has some use system hole cyber crime, such as transmission, steal others network bank account password and so on. It will violate to personal privacy and personal interests. If national frontier information being stolen, it will harm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ests.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in order to protect information security, we must perfect the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Not only to information control people take protective measures, also want to every one respect other people's privacy, so we are clamoring for a law designed to clamp down on various cyber crimes.得分:78.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引言
信息网络的全球化使得信息网络的安全问题也全球化起来,任何与互联网相连接的信息系统都必须面对世界范围内的网络攻击、数据窃取、身份假冒等安全问题。
发达国家普遍发生的有关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案件,绝大部分已经在我国出现。
人类进入21世纪,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正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信息提供能力和检索能力风靡全球。
网络已成为人们尤其是大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最快途径.网络以其数字化、多媒体化以及虚拟性、学习性等特点不仅影响和改变着大学生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交往方式,而且正影响着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取向,甚至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网络犯罪,违法与不违法只是一两条指令之间的事情,如何抓住机遇,研究和探索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新特点、新方法、新途径、新对策已成为我们关心和思考的问题。
1、信息网络相关的问题
1.1计算机犯罪
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通过计算机操作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内存及程序)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并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到本世纪初已呈猖獗之势,并为各国所重视。
计算机犯罪实质特征主要表现在:计算机本身的不可或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在某种意义上作为犯罪对象出现的特性,明确了计算机犯罪侵犯的客体,计算机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行为人利用计算机操作实施的非法侵入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从而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并应处以刑罚的行为;另一类是行为人利用计算机操作实施的初非法侵入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并应处以刑罚的行为。
1.2信息网络相关的民事问题
在计算机安全使用方面,不仅存在犯罪问题,也存在民事问题。
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人任何事提取民事诉讼。
网络管理方面的漏洞、人为的误操作都可能造成信息安全相关的民事问题。
1.3信息网络相关的隐私问题
隐私问题是信息安全和保密中所设计到的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隐私问题在个人、组织中都存在。
利用法律手段有效保护组织和个人的隐私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信息安全隐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2、信息安全法
2.1信息安全法的概念
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泛指用于规范信息系统或与信息系统相关行为的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具有命令性、禁止性和强制性。
命令性和禁止性要求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其规定的行为规则的内容是确定的,不允许主体一方或双方任意改变或违反,具体强制性。
如果不执行,就要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仅就法学而言,信息安全涉及的法学领域就包括:刑法(计算机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故意制作传播病毒等)、民商法(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知识产权法(着作权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许多法学分支.因此,信息安全教育不是一项单一技术方面的教育,加强相关法律课程设置,是信息安全学科建设过程中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途径与任务。
2.2 信息安全法的特点
a.综合法:既有单行法律法规,如《电子签名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又有散见于各种法律和法规及部门规章之中。
b.主体多样性:法律法规本身的制定主体相对统一,但部门规章的制定者涉及多个部委。
c.保护客体的非物质性:信息的特性。
d.载体的丰富性:纸制、电子材料。
2.3信息安全法的保护对象
a.国家信息安全:突出表现为刑法,包括对国家重要信息资源的保护,对攻击和危害宣传的惩治。
b.社会信息安全:涉及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c.市场信息安全:保护涉及到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d.个人信息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4 信息安全法的划分
政府相关,如《国家保守秘密法》、电子政务安全等。
民事主体,知识产权、人格权法等。
电信类,《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电子签名法》等。
非电信类,如《邮政法》、《统计法》、《气象法》等中关于信息的规定。
刑事责任:《刑法》有关信息犯罪的条款。
民事责任:《合同法》、《民法通则》、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等。
行政责任: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
从本质上讲,信息安全对法律的需求,实际上来源于人们在面临信息技术革命过程中产生的种种新可能的时候,对这些可能性做出选择扬弃、利益权衡和价值判断的需要,这也就要求我们跳出技术思维的影响,重视信息安全中的法律范畴。
根据对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内容的特点分析可知:信息安全技术与计算机应用技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事计算机技术的人员很容易转到从事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上,加之信息安全技术是当今最热门技术之一,因此,在高师计算机专业中开设一些基本的信息安全技术选修课程、开设一些与法律体系紧密关联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选修课程学生容易接受,具有可操作性。
2.5涉及到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内容的特点
信息安全的特点决定了其法律、法规内容多数情况下都涉及到网络技术、涉及到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
作为信息安全的破坏者,其目的多种多样,如利用网络进行经济诈骗;利用网络获取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利用网络显示自己的才能等.这说明仅就破坏者方面而言的信息安全问题也是复杂多样的。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互相交织,信息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甚至超过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最活跃、最有潜力的推动力.信息的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大到军事政治等机密安全,小到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信息安全问题涉及到所有国民经济、政治、军事等的各个部门、各个领域。
信息安全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涉及到管理问题,信息安全技术又涉及到网络、编码等多门学科,保护信息安全的技术不仅需要法律作支撑,而且研究法律保护同时,又需要考虑其技术性的特征,符合技术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