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
(5)项目在装修阶段,禁止夜间使用如电锯、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
(6)对东侧和北侧居民点的噪声防护措施除了控制施工时间和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作业外,应将高噪声固定设施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处,同时,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声屏障、采取隔音措施等。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是可行的,有效的。
5.1.2 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防治对策:
(1)施工场地每天进行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施工场地洒水效果见表5-2。
表5-2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施工现场设置了防护网罩、围墙,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可保护周围的安全。
(2)限制车速
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根据有关分析,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速度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 计)情况下的1/3。
(3)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
项目施工场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防止
洒落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出入应用水冲洗轮胎,以防止泥土带入市政路面。
(4)评价建议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蓬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5)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项目施工过程中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本项目采取的防扬尘措施是可操作的,部分措施已在施工场地实施,建议项目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加强操作工人的管理,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1.3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92m3,项目区无市政污水管网,评价建议,施工方在场地内建旱厕及化粪池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用于周围农田林地施肥。
施工废水主要是设备、车辆冲洗时产生的废水,废水产生量约为68.36m3,污染物以SS为主,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废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1.4 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基坑开挖产生废弃土方、以前倾倒的建筑垃圾等,工程土方在开挖堆放时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运输时造成沿路抛洒,选址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评价建议,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土方开挖时应避开雨天施工。
(2)采取建挡土围墙和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定期清运等措施。
(3)目前项目厂区内的建筑垃圾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将该部分建筑垃圾送至其它建筑场地用作建筑路基,进行综合利用,剩余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部门运输车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
根据《南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垃圾的清运应须在开工之日5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的区市政管理局申报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案,并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和双向登记卡,并签订责任书;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单位运输;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须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双向登记卡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文件,实行全密闭运输,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消纳场地运输及倾倒建筑垃圾;城区建筑垃圾清运时间为22:00时至次日6:00时,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得清运。本项目施工期固废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运送到南阳市垃圾中转站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切实可行。
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5.2.1 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位于规划华山路以东,规划雪枫路以北,在白河南污水厂建成前,项目污水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西溧河;当雪枫路及白河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时,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雪枫路污水管网进入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白河,与白河枯水期水量相比约0.1%,影响很小。因此,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5.2.2 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内容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①居民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厨房油烟废气;②地下车库废气等。
5.2.2.1 居民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的住宅主要采用管道天然气进行烹饪食物。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烹饪油烟产生量为0.7t/a,居民楼油烟废气均经过统一烟道,引
到楼顶经高出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5.2.2.2 地下车库废气
根据分析可知,汽车尾气中主要成分为CO、THC、NO x等。在汽车进出停车场时,一般是怠速及慢速(≤5km/h)行驶,THC和CO排放量相对较大。本项目汽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1.152t/a、THC0.145t/a、NO x0.135t/a。
地下车库废气是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了控制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小区居民的影响,地下车库拟采用机械排风,设置高出地面2.5m的排气口,评价建议排气口设计时应远离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区域,排风口排风方向应避开居民楼。送风口也要尽量设置在绿地区域,采取必要的装饰处理,既保证送风质量,又可美化环境,尤其在早晚车辆高峰期要确保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污染物累积。评价建议项目按照《地下车库设计规范》中的要求对地下车库进行规范化设计。
根据相关调查资料表明,在地下车库机械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车库废气排放对低层住户和地面活动人员影响较小。
5.2.3 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是来自地下室内的水泵和风机设备等噪声,其声源值在80~90dB(A)之间,经过建筑隔声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8#、9#楼的一、二两层为商业用房,评价建议本项目的商业店铺用于经营日用百货、服装等服务业,限制用于经营娱乐、饮食、门窗加工等严重扰民的行业。商业店铺如用于经营其他扰民的行业,则必须事先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营业。物业公司应对商业用房的经营活动应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营业时间,防止商业噪声、娱乐噪声扰民。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评价认为商业区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地下车库车辆在运行时应禁止鸣笛、减小车速,以减少地下车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同时评价建议在沿路一侧种植绿化树林带,不但可以很好的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而且还可以很好的吸收汽车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