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合集下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陕建质发〔2017〕110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8月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88号),要求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要求,省厅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厅督导检查的步骤,自下而上分层次开展。

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杨冠军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郑建钢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9月18日至10月11日,由厅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与省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字号】沪建交[2013]1108号•【施行日期】2013.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沪建交〔2013〕110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委安委办在8月至9月期间,组织对本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督查期间共检查了68个工地,主要检查市场管理、施工机械、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内容,通过抽查工地,督查大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督查共开具了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40份、执法检查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12份;对其中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9家总包单位、2家分包单位、6家监理单位以及1家建设单位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同时,对涉嫌违规的项目经理9人、总监6人实施动态考核扣分。

督查评价:1)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全面贯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工单位、监理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管理要求,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和监控,提高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此次督查发现:个别施工企业未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控制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力度存在缺陷;个别工地安全管理失控,安全生产不容乐观。

具体情况如下:(一)企业自查等基础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3•【字号】成建委发[2009]438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成建委发[2009]438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函[2009]148号)的要求,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366号)的安排,市建委组成了六个以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为主的检查组,于6月15日至19日对全市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本情况从6月15日至6月19日,六个检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全市73个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防汛、安全预案及“一师两员”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管理实际,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扣分处罚、约谈告诫等方式加大督察力度,较好的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大部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建手续。

对脚手架、起重机械及安全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行为能积极组织专家编写专项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得到实施,按要求对在建工地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上场地都进行了硬化处理;大部分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能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对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施工现场的巡查有一定的文字记录,能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下发整改等处理文件,跟踪隐患处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白城、松原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白城、松原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白城、松原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9.04•【字号】吉建安[2012]32号•【施行日期】2012.09.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白城、松原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吉建安〔2012〕32号)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建安〔2012〕25号)精神,我厅于8月13日至8月17日对白城和松原地区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具体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各市住建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省厅进行的督查工作比较重视,在省厅督查前,各市均由市住建局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对其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施工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检查的重点是起重设备安装使用、脚手架搭设(悬挑式)、临时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内业资料等情况。

本次共对市级和其所辖县(市)8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达200余条(项)。

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较多的2项工程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有一项工程及其工程监理单位,责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暂扣。

本次检查的8个施工现场是:白城市宏昊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白城市锦绣华府18#、19#商住楼、白城市军盛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白城市中润大厦改扩建工程、山西三建晋吉公司(十一分公司)承建的洮南市上城工程项目、洮南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洮南市鑫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白城分公司开发的白城市清思福家园1、2﹟住宅楼工程、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市红星美凯隆家居生活广场、松原市兴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市东润华庭商住楼工程、松原市永胜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松原职业技术学院1#教学楼工程、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家园。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施工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本部门组织了一次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活动的检查。

检查目的本次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提高企业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推动建设工程安全规范的执行。

检查范围和方式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在建工地、建筑材料供应商、施工企业等相关单位。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查看、核实相关资料、与施工人员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关注以下内容:•建筑工地的围栏是否完善,是否设置警示牌;•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高处坠落、电气设备的使用、防火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 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对建筑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查,主要关注以下内容:•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供应商的生产和仓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供应商是否有相关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

3.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施工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关注以下内容:•施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企业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备;•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

检查结果经过本次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下面列出了一些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1.施工现场存在围栏不完善的情况,要求建筑工地加强围栏设置,并增加警示牌的摆放数量。

2.部分施工现场存在高处坠落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企业加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各监理公司项目部、各有关单位:今年4月上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11号)要求,发出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函[2010]76号),按照以上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建设局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合组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了大检查。

现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的基本情况这次开展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城区、**、**三大组团目前在建的30项中、大型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31.19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15.89亿元。

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每位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场召开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会议,进行讲评和反馈意见。

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我局都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这次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责令项目监理公司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大多数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都基本上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些施工现场还悬挂了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作业工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附有安全教育图片。

大部分工地都按要求开展两级安全生产检查,各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基本正常,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基本上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资料基本齐全并整理规范。

部分工地环境卫生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的施工通道还硬板化,工人住宿条件逐步改善,有些工地工人还住上了活动板房。

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排查,基本上做到了自查自纠。

在这次检查中,安全生产工作做得较好的如下5个在建项目特此通报表扬:(一)******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建筑集团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的通报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的通报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市建安办〔2020〕107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的通报市建安办〔2020〕107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邢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住建局自2020年9月14日-30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暗查暗访”监管执法模式,分成5个督查组对全市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主要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消防安全、食堂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共督导检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个、抽查建筑工地40个,发现安全隐患135条,下达《行政监督建议书》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监督记录20份。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督导企业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市住建系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的验收未按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开展,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不完整,长期未发现问题,或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二是部分项目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工程工地脚手架、模板支撑混搭、脚手架通体没有设置剪刀撑,部分主体内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主体出入口未搭设防护棚;三是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形同虚设,造成设备带病作业,存在塔吊基础积水,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现象,有的起重限位、小车行走限位等保护装置失效。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篇1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20xx〕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xx〕87号)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

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一)起重机械情况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

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

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现场安全情况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豫建建[2010]9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豫建建[2010]9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豫建建〔2010〕94号)各省辖市、各扩权县住建局(建委):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省厅抽调15名专家组成5个检查组于2010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对10个省辖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的基本情况此次督查共检查了郑州、洛阳、三门峡、安阳、漯河、许昌、济源、周口、焦作、新乡等10个省辖市住建局(建委),22家建筑施工企业,26家监理企业(监理部)、26项在建工程项目,查出不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255项(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委托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复查。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提前安排部署“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手段逐步改进,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协作联动机制逐步形成。

如:郑州市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今年以来连续组织召开了5次标准化工地及应急演练观摩会,制作了“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南”、“建筑工人常识”光盘5000套及垂直运输机械管理方面的文件汇编3000多份免费发放建筑企业。

陕建质发〔2018〕110号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建质发〔2018〕110号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8〕1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污染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等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8〕189号)精神,2018年7月9日至31日,省厅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督导检查,省厅成立五个督导组,分别由厅领导任组长,抽调相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项目的方式,对各地市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23个,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下发执法建议书1份。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厅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各项工作。

一是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

各地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组织企业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有力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全面推进。

各地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组织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考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项目考评和企业自评,有效提升了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有所加强。

各地认真组织企业学习贯彻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得到加强。

建筑工地大检查通报范文

建筑工地大检查通报范文

建筑工地大检查通报范文
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于近期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部分建筑工地存在施工许可证过期、不全、不规范的情况。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其次,部分工地存在施工现场尘土扬尘、噪音扰民等问题。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再次,部分工地存在违规使用劳动力、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工作等问题。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

最后,部分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问题。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已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严格监督落实。

同时,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希望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法规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推动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安全督察情况汇报

建筑安全督察情况汇报

建筑安全督察情况汇报
近期,我们对公司所属建筑工地进行了安全督察,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在本次安全督察中,我们发现公司建筑工地对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工地现场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工作人员穿着统一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施工设备和材料安全情况。

在施工设备和材料方面,我们发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检测和维护,确保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材料的质量安全。

同时,工地现场也设置了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域,有效避免了材料混乱堆放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情况。

在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方面,公司也做了很好的工作。

工地周边保持了整洁的环境,废弃物得到了及时清理,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在本次安全督察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存在的高空作业安全风险、电气设备使用安全隐患等。

公司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且落实了整改责任人,确保了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五、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本次安全督察中,我们认为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安全培训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及安全监督力度还可以加大等。

我们建议公司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1.1 总则1、为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促进相互交流,主动掌握施工生产安全实际情况,向项目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依据国家、地方及公司已经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相关管理文件等。

1.2 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方法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

3、定期周安全检查。

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部组织于每周一8:00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建造部(包括施工员、物资、机电)、质检部、技术部、安全部、后勤保卫部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安全员参加,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表》及分包安全管理一体化相关检查考核表进行,检查范围覆盖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周一晚上7:30召开情况通报会议(与生产例会相结合),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对照安全检查记录表进行评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发现的屡教不改的违章作业现象和重大安全隐患开具《罚款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下达《在建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令》,并以书面形式留存,每周根据检查具体情况进行分包单位周安全考核。

4、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

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

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通报

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通报
(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场把关不严。部分工地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彩钢板活动房质量保证资料不全,安全网上无阻燃标示,金属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均未达到A级,开关箱及小规格份配电箱无“3C”认证证书。世贸大厦施工单位某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使用的“某品牌”密目式防护网合格证上无产品规格、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基本信息,无阻燃标示,也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及质量保证资料。
(二)加大执法行动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管和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对基本建设程序不符合规定、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施工现场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肢解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处理,对相关的施工、监理企业的一律列入重点监管。
(五)积极做好灾害性天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四季度,气候干燥,气温逐渐降低,并将进入了冬季施工阶段,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火灾事故和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大雪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分工地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行职责。现场安全管理台账资料中的签名均为代签,安监登记表中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对工程的施工进度不清楚、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人员不认识,个别企业在本次督查时甚至派人冒名顶替安全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未认真落实,部分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外脚手架连墙件的间距和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支模架立杆未对接、无扫地杆、水平系杆未纵横相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机械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未作保护接零,电梯井、楼层临边及楼梯、后浇带无防护措施。

工程施工情况督查通报

工程施工情况督查通报

工程施工情况督查通报一、工程背景近年来,我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推进各类工程项目进展。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安全和群众利益,我县组织了一系列的工程施工情况督查工作。

本次通报就是对近期施工情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以期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二、督查范围本次督查范围涵盖了我县正在进行中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建设、桥梁建设、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等。

督查团队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检查,重点关注了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方面。

三、督查情况1. 道路建设在道路建设方面,督查组发现了一些问题。

部分施工单位在进行路面铺设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不过关、道路标线设置不规范等情况。

有些路段的路基泥土质量不达标,未经过严格的压实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道路建设达到质量要求。

2. 桥梁建设在桥梁建设方面,督查组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部分桥梁存在设计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导致施工进度受阻。

有些桥梁的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影响桥梁的使用寿命。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桥梁建设监督,确保桥梁质量。

3. 水利工程在水利工程方面,督查组发现了一些安全问题。

部分大型水利工程存在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足、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等情况。

有些水利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整改。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建筑施工在建筑施工方面,督查组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有些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水泥浇筑不齐、砖瓦质量不过关等情况。

一些建筑工地存在施工噪音污染、施工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建筑质量和环境卫生。

四、整改措施根据督查情况,相关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措施。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将进行整改验收,并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将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同时,相关单位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冀建质安函〔2023〕475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施工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10月9日至20日,我厅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抽查检测。

检查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和监督记录、实地抽查项目和起重设备、测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围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建筑材料集中堆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临边洞口防护专项整治和重要时期施工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落实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情况及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等,共抽查在建项目61个,抽查检测塔式起重机72台、施工升降机54台,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9台。

抽查测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17名,测试成绩80分以下43人。

督导检查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建议依法进行处罚项目17个(含9台检测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所涉及项目,见附件1),要求2个项目限期整改安全问题(见附件2),集中发现和整改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问题隐患。

总体来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职,积极落实《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多发易发安全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建筑施工安全督查情况汇报

建筑施工安全督查情况汇报

建筑施工安全督查情况汇报
近期,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督查,现将督查情况
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

经过实地走访
和检查,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置完善,包括安全网、
警示标识、安全帽、安全绳等设施齐全,并且得到了有效使用。

然而,也发现个别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未能得到有效
使用的情况,我们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和整改要求。

其次,我们重点关注了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通过与施工
单位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交流,了解到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接受了必
要的安全培训,并且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但也有个别施工单位存在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够到位的情况,我
们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培训力度,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

此外,我们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

发现大
部分施工单位都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我们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最后,我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

通过实地观察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发现大部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但也有个别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我们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总的来说,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为建筑施工安全保驾护航。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公司决定,近期对本公司进行了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目的和范围本次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现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次检查范围涵盖了公司所有在建工地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施工设备等。

二、检查内容1. 现场管理对各工地的现场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包括临时设施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区域是否设置了明确的警示标识、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等。

通过检查,发现在一些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警示标识不清晰、防护设备不完善等问题。

2. 劳动保护对工地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包括是否设立安全培训制度、是否配备了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检查结果显示,公司一直重视劳动者的劳保问题,配备了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培训制度,但在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完善。

3. 施工设备对公司各类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包括设备是否经过合格检测、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检查发现,公司施工设备的使用符合标准要求,但在设备维护和操作人员培训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三、检查结果及建议经过本次检查,对公司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公司目前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根据检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与公司共同改进:1. 加强现场管理。

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现场危险物品,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设置。

2. 完善劳动保护制度。

进一步加强劳保设备的购置和使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施工设备管理。

定期检修和养护施工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4. 建立安全督查制度。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0.25•【字号】•【施行日期】202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双随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邯建质安[2023]102号),10月12日至17日,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采取查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实地检查项目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和开展临边洞口防护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技术措施、各方责任主体尽职履责情况等,共抽查48个项目、72台起重设备,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7份(详见附件)。

总体来看,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多发易发安全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检查和暗查暗访,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积极选取企业和项目探索危险作业面减员,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彩钢板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杜绝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切实解决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等多发易发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存在问题(一)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方面部分县(市、区)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上不严格,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重检查轻处罚现象。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通报(3篇)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通报(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度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情况通报如下:一、施工安全情况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体稳定。

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 重大安全事故数量同比下降。

2023年,全国共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X起,同比下降Y%;较大事故X起,同比下降Z%;一般事故X起,同比下降A%。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二、施工质量问题1. 施工质量总体稳定。

2023年,全国建筑施工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了B%,较上年提高了C个百分点。

2. 重大质量问题数量有所下降。

2023年,全国共发生重大质量问题X起,同比下降D%;较大质量问题X起,同比下降E%。

3. 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 部分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3. 施工质量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地方质量监管机构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导致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1.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2. 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3. 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4. 加强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各镇(街道)建管所,开发区、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度假区规划建设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四项排查”工作总体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隐患引发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二大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监察局和区安监局共同参与,组成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组,在工程参建各方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于9月26日对部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及“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情况;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测及备案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审查、安全技术交底与实际执行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本次共检查了在建工程5个,涉及建筑面积24.57万平方米,检查组开出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23
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部分工程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外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等验收记录不全等。

(二)现场安全防护存在问题。

外脚手架不按方案搭设,内档防护不到位,个别架体变形、立杆变形,连墙件偏少,使用竹笆脚手板的纵向水平杆间距大于400mm;井架无楼层防护门;内临边防护不到位,电梯井内无防护架,电梯井口防护高度不足;开关箱漏电保护动作电流过大,电缆随意拖拉,一箱多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被查工程参建单位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并由建设、监理单位牵头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并整改后报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复查。

2、全区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
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XX)要求,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操作;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当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应将施工升降机停到最底层,关闭电源并锁好吊笼门;实行多班作业的,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作业结束后应将施工升降机返回最底层停放,将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吊笼门和地面防护围栏门。

3、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前沿阵地作用,找准安全教育培训的薄弱环节,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来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